記得大一的時候打係際的新生籃球賽,我們對校隊新人組成的生物係,上半場被打得屁滾尿流,下半場打得對方屁滾尿流。原因是敵人態度惡劣攪得我們火氣上升,野雞球隊也是可以有如神助的,這一點我深有體會。真正決定輸贏的不是最後的比分,而是士氣,實力相當的對手尤其如此。看球有的時候就是看球員的狀態,象太陽在第三場的第一節就把湖人打得慘不忍睹我看了雖然更喜愛太陽,但是比賽本身已經索然無味,誰知道等我第四節再回來看,居然變成了勢均力敵最後太陽輸掉了,當真是莫名奇妙之極。
不得不承認,籃球是一個有著天生缺陷的運動,一是太過依賴身體條件,二是太過依賴士氣。這兩者,和技術都沒有必然聯係。
回到主場的勇士終於得到了裁判的關照,這一次,是小牛連得三個技術犯規:Howard,Stackhouse,和Harris。當然,從勇士的狀態來看,他們好象不需要照顧了。
第三節Barron Davis晃動之後直衝藍下的時候,防守的Norwitzki竟然閃了一下,鏡頭切換到Norwitzki的臉部特寫,目光遊移不定頗為惶恐。
在Josh Howard吃到一個技術犯規被換下場的時候,眼神呆滯空無一物。
第三節最後三分鍾,落後20分的時候,Jason Terry把球傳向邊線無人處。
能把強悍霸道常規賽最牛的小牛打得心生恐懼,這是季後賽開始前沒有人想到的事情。
勇士複製了太陽對湖人的第二場比賽,和第三場的第一節。兩個隊共同的失誤,是沒有在對手即將崩潰的時候將士氣保持到底,跑死對手,讓恐懼留在湖人和小牛的心裏。
我曾經一度非常喜愛印第安納步行者隊,因為Ron Artest,Stephen Jackson, Jamaine O’neil,這一幹在奧本山宮殿和活塞隊員球迷打群架的熱血青年。去年印第安納步行者賣出了Ron Artest,Stephen Jackson,分別幸福了兩個球隊,得到阿泰的國王和得到Jackson的勇士。
Jackson,還有Davis,帶給勇士的,是激情,這種激情,連同場外觀眾的歡呼,是比技術更重要的因素。
這是我喜愛曾經的步行者,如今的勇士和太陽的原因,和我不喜歡火箭和姚明的原因。打藍球的人,多少要有些super ego,不光是象喬丹和科比那樣的所謂球星,能夠帶動一個球隊的情緒上揚,還要有他們身邊的皮蓬和Odem們,能夠有接近的super ego,能夠有情緒可以上揚,就像Nash身邊的Startmare,Marion,Diaw,Bell,Barbosa,靠,太陽的陣容實在是太強了。
相比起來,我更喜愛足球而不是籃球,二者的差別,有點兒向HBO和TNT,或者Rome和Antony and Cleopatra。NBA的吸引力,更象是好萊塢的大片,要靠噱頭的設計而不是運動本身的魅力。
周二下午要上課,所以歐洲冠軍杯米蘭對曼聯的比賽隻好錄下來晚上在NBA的廣告事件看,我在歐冠和NBA之間切換的時候發現,籃球場外的觀眾好安靜啊,原來覺得挺鬧哄哄的,但是和足球場上空無論主隊輸贏都是從頭到尾的歌聲對比起來,連洛杉磯湖人和達拉斯小牛的主場都常常顯得鴉雀無聲。
希望有一天能到歐洲現場看球去。
那個女孩兒的父親挺典型的,我一直想寫一篇東西,題目叫做“Why Americans (or the world)love Black Culture but hate the black people?”
籃球呢,我比較喜歡技術型的,有技術還是更靠譜,另外那種出神入化的感覺也很奇妙,最後幾秒鍾的輸贏,巨棒:)
跟你再說個真實的笑話,以前我在國內時認識一個女孩,她父親是NBA的球迷,等女兒出國到美國前夕,他叮囑了很多話,其中一個是最好不要找黑人做男友,這有些歧視啊,女兒就說了,"要是象喬丹那樣的黑人呢?",父親馬上說:"那可以考慮一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