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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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上交通法庭

(2011-08-29 17:43:50) 下一個
這件事不是發生在我剛到美國時,是發生在我已在美國立足第九個年頭。一天,我因吃了一張交通違規罰單(不完全是我的錯,我就不細說了),要到法庭去討個說法,這是我第一次上法庭。老公還給我畫了一張詳細的事發地點的地形圖。所謂的法庭在一個小房間裏,一會兒,一個女的出來叫號,我被叫了進去,一張大長桌子旁邊坐著一名男子,我想這個人一定就是法官了。在那個女的帶領下念了一段誓言後,我胸有成竹的拿著老公給我畫的那張紙,態度極其誠懇地向那個男的一通的表白,但那人始終不說一句話,也不理我。那個女的說:你跟我說,跟我說。我心裏想,我幹嗎跟你說,你不就是個叫號的嗎。我還是滔滔不絕的跟那個男的說。一會兒,那個女的說,你可以走了,沒事了,你也不用交罰款了。我一頭霧水的走出來,馬上給老公打電話。老公將我臭罵一頓,說那個男的是警察代表,不管事。那個女的才是那裏的權威。我這才後怕,幸好剛才沒有將不敬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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