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86)
2015 (70)
2016 (57)
2019 (35)
2020 (76)
2021 (45)
2023 (36)
2024 (62)
2025 (1)
這是洛杉磯小留學生淩辱案的第四次聽證會。早上去了潑墨那刑事法庭,開庭是九點。按照姓氏排列出場,他們通常都是最後審,我9點半到法庭也不會遲到。可我剛到5樓N法庭,聽證會已經結束,因為前麵沒有案子。每次聽證會都不會超過5分鍾。這三個小留學生於今年3月被拘捕,4月,5月,7月,9月,10月,12月都開庭聽證,他們父母為此成了空中飛人,一年中飛來多少次,在法庭與兒女短促見麵,這種煎熬,令人同情。
主犯翟雲瑤來自上海,據說父親是公安局的高官。今年三月,因一張冰淇淋賬單等小事與劉同學發生糾紛,於是她約了楊玉菡等十幾個人在洛杉磯羅蘭崗淩辱她人達5個小時。她的男朋友張鑫磊負責開車送她去現場,按照美國法律,他屬同犯。事後翟同學還威脅對方“你不要報警,我們局子裏有人的。”。這半年的監獄裏,她顯然胖了很多,以前她總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在法庭打斷對方講話,被法官指責過。今天她轉身退庭時,也用黃色文件袋遮蓋了背後的手銬。她的母親衣著貴重到場坐在聽證席上,一身雪奈爾香水味襲人,看起來是個斯文高貴的女人。無論如何也看不出一個瘋狂的女孩,有這樣低調的媽媽。她從來不跟記者說一句話,總是躲著一閃而過。也許他們以為這樣做就可以保住一些麵子。
據說那個長發遮麵的女生楊玉菡就是動手用香煙燙人的同犯,出庭好多次了,從來沒見過她的家人,她出場時總是用長發遮住臉,似乎是個害羞的女孩。而今天她轉過身來不斷地向門口張望,好像在尋找什麽人,她第一次露出了圓圓的臉。可是她的家屬依然沒有出現。她今年19歲,是此案中年齡最大的女孩。她們的律師費都是已經超過20萬,此案子可以幫律師付清學費,還可以買棟房子。我看那個華裔律師是具備幸災樂禍的眼神的,其實有沒有律師,法官是一樣依法判罪的。
那個為女朋友開車的張鑫磊,他染過的金發長了,已經變成[漂染],夾雜在烏發之間,他雙手被反銬著離開法庭。不知道父母看到兒子這樣的狀況,是恨還是痛。他來自中國深圳,每次他的父親總是穿戴整齊到場,母親的指甲修的很亮麗吸引人眼球。據他父親說已經花了20萬美元的律師費,一棟房子賣了,還不知道什麽時候結束案子。變賣家檔[救兒子]的做法在中國是[偉大]的,而我認為在出國之前,要讓兒女知道怎樣尊重人,生命平等,要讓他們知道美國的法律不是兒戲,那才是明智的。
張的父母說美國律師不負責任,常常連案情搞不清楚,也很少跟他們接觸,也許案子接太多了。他依然認為兒子無罪,兒子說要把官司打到底。他來美國不到兩年,說是一個朋友在美國買了房子,約他們一起來美國讀書。父母就讓未成年的兒子獨自來美國“留學”了。目前在監獄裏已經關押了9個月,高中也無法按時畢業,還麵臨著更多的牢獄日子。這樣的[留學]代價太大了。不過在美國就算出獄依然不受歧視,照樣可以開創新生活,如果他能繼續留在美國,希望不因此而消沉,重新開始努力學習,將來也許會是一個好律師呢。
在法庭門外,我們見到楊玉菡的律師,他說聽證會上沒有達成認罪協議。1月5日再次開庭,翟雲瑤和張鑫磊換了律師,1月5日新律師全體到場。那將是最後一次認罪協議聽證。如果不成,就要進入陪審團程序。認罪協議的初步判決是:翟雲瑤13年8個月;楊玉菡10年;張鑫磊6年。自從他們被抓的那日起,在監獄中的日子一天算兩天。所以他們已經在美國監獄待了18個月了。這可以抵消刑期,看來[判刑]這種算術題也不簡單。
律師說,隻要其中兩人簽了認罪協議,法官也可能會判決。他認為進入陪審團聽證,風險很大,因為警察收集的證據很周全,難以推翻。不過就算判了刑期,還是可以打85折的,我聽著奇怪?監獄也有折扣券?為啥?據說是加州監獄人滿了,節約開支就給刑期打了折。這樣省我們納稅人的錢也好,但是如果街上到處都是提前釋放的犯人是不是也挺恐怖呀?我想失去自由的懲罰不輕鬆,這種教訓夠深痛的,人生苦短,外麵的陽光燦爛,人生還有很多事情要做,還有很多生活要享受,人們知道牢獄之苦,誰也不會再想進去的吧。她們經曆了一次又一次的審判,這些日子不知道她們在監獄想什麽。監獄裏的日子度日如年。可惜的是大好的青春時光消磨在監獄裏。人啊!不能失足,失敗不起啊。
我很同情他們的父母,這樣傷財傷神是為了什麽?如今中國發達,很多人把孩子送到美國留學當作時髦。而殊不知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出國獨立生活是不負責任的。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世界,怎麽能讓孩子去闖呢?美國有成熟的社會製度,有強大的法律,人人平等,是人盡其才的好地方。但由於文化差異和新聞的封閉,中國很少人懂美國。而未成年的孩子成長中最需要的是父母的關愛,而不是[美國留學]這樣的虛名。
我一直不明白中國的孩子怎麽會那麽殘忍的折磨他人。前幾天遇到一個中國來的小學生,讓我很震驚。她5年級,剛到美國未滿一年。我問“你喜歡美國,還是中國。”我想她一定會喜歡中國學校,那裏有同學,還有好吃的川菜,而剛到異國他鄉語言不通,說不定還會被小朋友歧視。
她卻很響亮地回答“喜歡美國!”我很意外,她怎麽知道美國的美好?
“說說,為什麽呢?”我繼續。
她回答很簡單:“美國老師不會打人。”
我睜大眼睛望著她“啊?中國老師會打人嗎?怎麽打學生啊?”
她說自己就被老師打過,很疼,老師在學校用棍子隨時打學生。這樣的教室還不如監獄。
從小到大,我從來沒有聽說過老師會打人!現在老師怎麽突然會打人呢?老師打人,就意味著學生長大也可打人。老師用棍棒征服學生。學生到社會上就可以發揮武力的作用。人與人之間互相武力征服,這樣的種子種在孩子心裏,不是天下大亂嗎?翟雲瑤同學如果被老師用棍子打過,她就可以用香煙頭去燙不聽她話的同學。“教育是最大的失誤”這是鄧小平先生講的。
刊於世界周刊12/20/2015
體罰不夠後犯錯,就要用無情的法律的強製懲罰了。
我相信會有部分人在被體罰後止步而免於受法律懲處的,這是看不見的好事。
我初一時就因為晚上放學後和同學在野地裏放火取暖(受控的,沒釀災)被老師用火鉤子打腦袋,並沒有怨恨老師,因為我們看到老師很多方麵的盡責和知道這次為什麽打我們。
我在台灣長大。正如你所說,女生通常比較脆弱,臉皮薄,因此多數老師打學生隻打男生,打女生的老師比較少,罵女生幾句就達到管教效果。老師更頭痛的是倔強不聽話,打罵無效的學生。因才施教是理想,現實是不少中小學老師能力有限。
打三毛的老師不稱職。對三毛影響多大就難說了。
我並不贊成老師打罵學生,隻是描述我求學時期的經歷以及其背景。
被淩辱的那個學生會有嚴重心理傷害,這種心理傷害不容易修複,所以我讚同嚴懲凶手。就像經曆過地震的人,一生都驚恐搖晃。
美國老師確實沒有打人的。但美國幾乎沒有小孩子淩辱他人的案子。
個別瘋子拿槍去學校開槍,那都是心理變態的案例。
在美國觸犯法律。“局子裏有人”是不管用的。
謝謝留言!
老師教學生平等,互相尊重。任何人都無權淩辱他人,老師打人也屬於淩辱行為,輕重而已。
一個5年級的小學生,被老師隨便用棍子打,她學到了什麽呢?
“失蹤”的日子很快樂,以後慢慢匯報。謝謝你啊,祝福!
隨著台灣人權、平等觀念普及,打學生也逐漸不再是管教學生的手段之一。
我不讚成老師打學生。但我不認為這是造成這些孩子如此殘忍的原因。家長應是第一位必須負責的。所以我不同情那幾位家長,怎麽教出這樣的孩子?據說主犯的家長還試圖在美國行賄,也被起訴了。這孩子還不是仗著家長有點權勢就無法無天了?就該讓美國來製製他們。
東亞的體罰文化,不是那麽一言兩語說的清楚的。父母還打孩子呢,相比於老師,是更該還是更不該?
華人孩子的殘忍您驚訝嗎?國內類似的案件更多,無法無天沒人管,侮辱他人的視頻都上了網,所以這幾個孩子根本不知道這是違法,還以為頂多受個學校處分呢。再聯想紅衛兵的所作所為,頗有傳承。
我對心理學感興趣,很留意被暴力掩蓋的原因,哪裏觸犯了心理禁忌。我記得這起案子和爭風吃醋有關,好像被害人在網上說她不要的男生等等,公開侮辱一個人會引起對方極大的反彈,但我離得遠還不敢肯定信息是否準確。我要是在那邊我也和你一起旁聽了。
小留學生其實就像小孤兒,外向發展的漸漸變得暴力傷害他人,內向的會有自毀傾向,例如張國榮,即使多年以後,即使所謂成功,早期心靈創傷也難以治愈。看看那個女主角病得多嚴重,已是沉屙積重難返了。家長愛孩子不僅需要智慧,也要不斷學習。
去了四次法庭,還有幾次不知道。隻是關注這個案子,不是報告新聞。
那個5年級的小女孩是四川來的,真不知道現在學校老師可以打人。
華人律師不便說,不想為他打廣告。
“那個華裔律師”?樓主看到的是劉龍珠大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