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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阿菊出山昏入作協
那年阿菊把寫的文字,貼到國內文學網站榕樹下,常常被人弄到首頁,成千上萬的人來看她的故事,那些未曾見過麵的人們寫的評論,讓阿菊感動得流淚!她渴望見到那些欣賞她、關注她的人,想擁抱他們!她想走出電腦和活人聚會,她懷念家鄉城市裏喧囂的熱鬧。但回國一次太難,那些散落在祖國各地的文友也難以聚在一起,就算回去了,也擁抱不成。
於是她去50英裏外的華人區享受中國癮,那裏有川菜,湖南菜,廣東菜,還有說國語的中國人。希望能找到幾個喜歡寫字的人,對酒當歌。
那日下班,在車庫裏的舊報上看到一條消息——聖巴諾市作家協會請啞當先生講座文學,就撥了電話。
“歡迎你來參加作家協會!”作協的幹部蜀媽說,但要符合條件:1,必須發表過10篇文章,或出過一本書;2,每年交會費25塊。3,要有兩個介紹人。
蜀媽說可以當阿菊的介紹人,阿菊知道自己的文字不在[作家]之列,但“同是天涯寫字人”,就算加入一個合並同類項的組織,一起吃飯還是蠻好玩的。同時阿菊也有點受寵若驚。她想起當年曆經磨難努力入黨,黨的大門開著,就是進不去!可能就是缺乏入黨介紹人。蜀媽今天主動要當介紹人,讓阿菊感動不已。不過至今阿菊還是不明白“介紹人”是幹啥的?擔保阿菊不叛黨?還是經濟擔保阿菊交納黨費?無論如何,像以前的電影裏一樣,介紹人是把阿菊領上革命道路的引路人,恩重如山的。
很多年過去了,阿菊入黨進步的念頭已經被歲月磨沒了,這些年在美國隻求生存,沒有崇高的理想,搬家到山裏,隻渴望和同文同種的人一起聚會,吃吃喝喝,熱熱鬧鬧,尋點開心,解除寂寞而已。賣魚頭的和拉車的聊不到一起去,寫字的人湊到一起聊寫作,還有點意思,花25塊錢對自己好一點,一咬牙交了!人家總要租場地,印通知,沏茶,付電費吧?這一年25 平均一月才2塊錢,值!
那華人區裏一切都是用中文,銀行,餐館,超市,紹興的豆腐乳、花雕酒原版原味,在那裏和在紹興老家沒有什麽兩樣。阿菊終於結識一些同胞,聚會,吃飯了。阿菊高興啊!作協?這就意味著文化人——作家組織。阿菊飄飄然光宗耀祖!作家舉人,自古排列在商人之上,這是多麽上等的富裕和榮耀!
亞當文學講座,阿菊特地穿上一件綢緞中式上裝,和一條絳紫紅色絨布西裝裙,莊重亮麗,身材凹凸有致,上街就引來各國人民的矚目。她從山裏開車一個半小時來到蒙市,會堂裏有幾十個人,他們大多數外表不時尚,拄著拐杖,頭發稀落,戴著深度眼鏡,行動緩慢的老人,說話慢條斯理。看似暮氣沉沉。阿菊感到走進了老人院。台上坐著幾個人,卓上擺著一排新書,他們都是出書的人。“爭取每年出一本書!”;“我的下一本書稿已經整理好。”他們講的話都文縐縐的,調理清晰,道理深刻。亞當先生的發言吸引了阿菊,句句大智大慧,知識滿溢。阿菊慚愧自己以貌取人,已經嫁錯郎君,還不吸取教訓!
阿菊坐在那裏聽亞當先生的故事,亞當先生年輕時,作品曾經轟動台灣,後來被聘為某報資深編輯,一晃就是幾十年,天天埋頭審閱他人作品,自己就再也沒有出作品。這種終生為他人做嫁衣裳,而放棄了自己理想的人,讓大家更加敬重。阿菊慶幸,自己曾經放棄過兩回雜誌,報紙編輯記者的工作,並立誌:餓死不當編輯。堅決把寫字遊戲進行到底。
阿菊靜靜地坐著,直到所有人都走光,忽然悟到:“這些貌不驚人的人們,心裏有著大江大海!”望著他們,讓原本飄飄然的阿菊敬畏起來。
阿菊忽然想起梨花,就問蜀姐:“梨花來了嗎?”
蜀姐轉身:“誰是梨花?”
阿菊楊起頭:“她是老作協了!她今天沒有來?”
蜀姐搖搖頭:“不認識。”
回家路過超市,正好碰到了梨花,盡管梨花個子不到阿菊的下巴,阿菊對她一向是仰望的。據梨花自己介紹以前是中國“和諧醫院的醫生”,在美國“讀過醫學博士”的中華知識兒女。梨花曾經邀請阿菊參加作協,後來沒了下文。
今日見到阿菊已經參加了一個作協,又發出新的邀請:“來參加我們的作協吧,我們是‘正宗’的!交25塊錢,年終可以在會刊發表文章。”
梨花對發表文章如此饑渴,不拿稿費,倒貼也行。這樣的精神阿菊自歎不如。阿菊驚訝!小小一個聖巴拉,華人就這些,怎麽有兩個作家協會?
“我們是正宗的,領事館隻認我們這個,國內也隻認我們這個作家協會。” 她理直氣壯地告訴阿菊。梨花是將軍的女兒,和我們的偉人鄧一樣,與生俱來的小個子指點江山氣魄。
阿菊暈了!好不容易回到中國人中,找到介紹人,交了錢,參加了一“不正宗”的!她怕這個“正宗的”作家協會門檻太高,像入黨一樣,大門敞開著,怎麽也進不去。
阿菊憂心忡忡問:“要發表多少文章才能進去?”她掰著手指數數自己已經發表的十幾篇文章。這些隻夠參加一個“不正宗”的,要多少文章才能參加“正宗的”呢? 世界日報上有時候是同一天的報紙有阿菊兩篇文章,算發表一次還是兩次?如果隻算一次,就太吃虧了!阿菊沒有出過書,內心忐忑不安,她要加入“正宗的”作 協。
梨花拍拍阿菊的臂膀:“沒有問題! 我們作協不在乎有沒有發表過文章,隻要愛好寫作,想參加的就可以入會,一個人參加兩個也行。” 在文化,精神上,她從來就是高於阿菊的。
阿菊沒想到這“正宗的”,比“不正宗的”容易加入,還是祖國胸懷寬闊!她鬆了一口氣:“好,我就再參加‘正宗的 ’吧。”。美國真是自由世界,一個人可以同時參加兩個一樣的組織。以後她要上了主流社會,就參加民主黨,再參加共和黨,聚會吃飯的機會便會更多一點,那點黨費還是繳得起的。時代是進步了,早年阿Q 真可憐,參加一個革命黨就被砍了頭,要是他多參加幾個黨,就不會那麽倒黴了。
梨花說這裏也是交25塊錢,需要填表和兩個介紹人。她可以做介紹人,還找她的好朋友船哥兩個就行。
於是阿菊收到一張入會申請表,那些欄目:[姓名][年齡][籍貫][成份]……,觸目驚心又親切!無從下手,這?這?這?籍貫?阿Q祖籍應該是紹興,現籍洛杉磯,到底哪個有效?年齡從當年魯迅筆下出生也該一百歲了。說出來有點不好意思;這成份更有點心慌,“先前闊”被抄家批鬥,革命黨被斬過頭,現在的成份是“地主”,怎麽算也不安全……難哪!除了名字以外,其他就開著一個個天窗,隨他去吧!附上一張25大洋的支票,‘昏’入了黨內。
後來阿菊才聽說在聖巴拉,先前隻有一個作家協會,後來因為會長位置爭執不下,有人就又離開協會,自己注冊一個同名同姓的作家協會,拉了一批弟兄開了張。這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在美國成了華人的一道風景。到底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已經不重要。在美國這個自由社會裏,誰都可以注冊一個民間團體,大家自掏腰包。所以很多協會如雨後春筍:同鄉會,詩歌社團,中華畫家協會……,但隻有[作家]是同名同姓兩家,文人相‘親’,風雨之後冒出的竹筍就更多。
謝謝欣賞!不敢寫實,還是創作,謝絕對號入座:)
讚!
好,謝謝!如有雷同純屬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