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那旮嗒冷呀,小北風颼颼滴,跟小刀片似地,如假包換的一把歲月殺豬刀。
有天晚上下班回家,俺坐在嶄新地車裏,身畔坐著俺家那個通房的司機。因為車裏暖氣開得足足的,我穿著細跟的小皮靴,緊身地牛仔褲,襯著咱那個小腿越發象根水羅卜。
這時,遠遠走來一個人,帶個狗皮帽子,縮脖端腔還抄著個襖袖子,深一腳淺一腳朝我們走來。我一看這做派,這不是俺們鄉下的二狗子嗎?他也移民加拿大啦?眼看著走得近了,我連忙搖下車窗,要真是二狗子,鄉裏鄉親的,咱得捎人一段不是。
俺伸出頭一看,俺就樂啦,不是二狗子,是個洋帥哥,金發碧眼滴,跟10年前的湯姆克魯斯似的。您想吧,帶個狗皮帽子,縮脖端腔還抄著個襖袖子埋頭趕路的湯姆克魯斯,可樂不。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發上來大家一起樂嗬樂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