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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八日 希伯來書第二章

(2011-04-08 03:32:56) 下一個

希伯來書第二章

2:1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
2:2 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幹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
2:3 我們若忽略這麽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2:4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2:5 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 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
2:6 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什麽,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麽,你竟眷顧他?
2:7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注:或作“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
2:8 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隻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
2:9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注: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 神的恩,為人人嚐了死味。
2:10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2:11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2:12 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
2:13 又說:“我要倚賴他。”又說:“看哪,我與 神所給我的兒女。”
2:14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2:15 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
2:16 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2:17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 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2:18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二1 作者剛闡明了基督既身為神的兒子,所以遠超過天使。在說明基督作為人子的超越之前,他稍停下來,先提出本書中一個嚴肅的警告。這是警告人不要隨流失去,離開福音的道理。

  由於那位賜下福音者的偉大,並所賜的福音極為寶貴,因此,聽見福音的人應越發鄭重這道理。有一個經常存在的危機,就是失去對基督的位格的認識,退到隻有象征意義的宗教去。這已是到了離經背道的地步,是不能赦免的罪。

  二2 上文已提過,在猶太人的曆史中,天使的工作占異常重要的地位。其中主要的例子,大概就是在神頒布律法時,出現了盈千累萬的天使(申三三2;詩六八17)。誠然,律法是藉著天使所傳的。這是確鑿的事實。凡觸犯律法的,都按律法受懲罰。這一切是無可置疑的。

  二3 不過,現在討論的重點已經從較低微的轉移至更重要的。既然觸犯律法的要受罰,那麽忽略這救恩的將會有何等樣的結局呢?律法告訴人應做什麽;福音則告訴人神做了什麽。律法令人對罪有認識;福音則令人對救恩有認識。

  忽略這麽大的救恩,比觸犯律法更嚴重。神透過天使,將律法傳給摩西,然後再傳給百姓。然而,福音卻是主耶穌直接囗授的。不但如此,這福音是由使徒和其它聽見救主說話的人給初期信徒證實的。

  二4 神親自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證明這信息是真實的。神跡就是主和使徒所行的神跡,為要表明一些屬靈的真理。例如,生命的糧的講論(約六25~59),就是根據喂飽五千人的神跡發展出來的(約六1~14)。奇事是用來刺激旁觀者,使他們感到驚異的;主使拉撒路複活就是一例(約一一1~44)。異能是超自然力量的彰顯,打破大自然的定律。聖靈的恩賜即神賜給人的特別的能力,使他們完全超越自己的能力去說話或行動。

  這些神跡的作用都是要證明福音的道理是真實的;這對猶太人來說尤為重要,因為據傳統看來,如果沒有神跡伴隨,他們是不會相信的。誠然有一些證據顯示,當新約聖經的文稿麵世,神便不再需要用神跡來證實道理的真實性。然而,我們卻不能因此而下結論,肯定聖靈不會在其後的世代裏再次施行這些奇跡。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這一句話顯示,行神跡的能力是聖靈憑他旨意賜下的。這些都是神所賜的禮物。人不能要求得到這些恩賜,或在禱告中祈求賜予,因為神從沒有應許將這些能力賜給所有人。

  二5 從第一章我們得知基督以神兒子的身分超越眾天使。本節要顯示,他以人子的身分超越眾天使。若要了解以下的論點,我們必須謹記,對猶太人來說,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間是難以置信的事,而他的卑微則是一種羞辱。在猶太人眼中,耶穌隻是一個普通人,所以他的等次比天使低微。以下的經節就是要說明,縱使隻是普通人,耶穌仍比天使尊貴。

  首先,作者指出神並沒有把將來可居住的世界交給天使管轄。這裏所說將來的世界,是指先知經常提到的、平安昌盛的黃金世代。我們稱之為千禧年。

  二6 作者在這裏引用詩篇八篇4至6節,顯示神已將最終統管全地的權柄賜給了人,而不是賜給天使。在某種意義上,人算不得什麽,但神竟顧念他。在某種意義上,人是微不足道的,但神竟眷顧他。

  二7 在受造物中,人確是比天使微小一點。就知識、活動性和能力方麵來說,人確是比較有限的。再者,人必須麵對死亡。然而,在神的旨意中,人注定要得榮耀尊貴為冠冕。他在身體和頭腦方麵的限製大部分會消除,並且他會在地上得尊榮。

  二8 在將來的那日,一切事物都要服在人的權柄下;包括天使眾軍、一切的走獸、飛鳥、遊魚、天上的眾星──事實上,被造宇宙的每一部分都要服在他的控製下。

  這其實是神對人原本的目的,例如,他曾吩咐人要“遍滿地麵,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

  可是,為什麽我們所目睹的,卻並不是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呢?答案是因為人犯了罪,以致失去了管治權。因亞當犯罪,一切被造之物都受咒詛。溫馴的動物變得凶猛。地開始長出荊棘和蒺藜。人對大自然的控製也受到挑戰和限製。

  二9 不過,當人子回來作全地的王,人的管治權便會恢複。耶穌要以人的身分,恢複亞當所失落的一切,並要得著更多。因此,雖然如今我們並不見萬物服在人的手下,但我們卻看見耶穌,在他那裏蘊藏著人類恢複統治大地的契機。

  他比天使小一點,但這隻是暫時的,就是當他在地上作工的三十三個年頭。他從天上降下,來到伯利恒,再到客西馬尼,到厄巴大,到各各他,最後到墳墓裏去,一步一步地降卑受羞辱。然而,他現在卻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他因受苦和受死而被升高;十字架為他帶來了冠冕。

  神在這些事上的用意,是要基督為人人嚐了死味。救主代表我們又代替我們受死;換句話說,他以人的身分受死,他又為人而死。他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身軀承受了神對罪的一切審判與懲罰,好使凡相信他的人,不再需要承受這審判。

  二10 神要透過救主的受辱受死,來恢複人對萬物的統治,這是完全符合神公義的品格的。罪擾亂了神的秩序。在撥亂反正之前,必須先以公義的手法來處理罪。基督必須受苦、流血、舍身,以去除罪惡,這是與神聖潔的品格一致的。

  經文將這位睿智的策劃者形容作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首先,他是整個創造的目標和目的;一切萬物都是為了他的榮耀與喜悅而被創造的。然而,他也是整個創造的本源和創始者;沒有一事一物是在他以外被造的。

  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當我們想到自己的不配,而他竟然顧念我們時,不禁會吃驚;然而,這正是因為神是滿有恩典的,他呼召我們進入他永遠的榮耀裏。

  神付上了怎樣的代價來使我們得榮耀呢?那位救我們的元帥,要透過受苦難得以完全。從品格道德來說,主耶穌向來都是完美無瑕的。因此,他不用在道德上發展成為完全。然而,他要在作為人類救主方麵成為完全。為要能將我們永遠地買贖過來,他要承受我們犯罪所該受的一切懲罰。我們不能單因他的生命是無瑕疵的就可以得救;他的代死是絕對需要的。

  神找到一個與他相配的途徑來拯救我們。他差派他的獨生子來代替我們受死。

  二11 以下三節經文強調耶穌完全的人性。他既然要恢複亞當所失落的管治權,就必須證明他是個真真實實的人。

  首先,經文說明了這事實: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換句話說,他們都擁有人性。或如英文聖經修訂標準本(RSV)的譯法作“……同有一個源頭”,即從人性來說,他們都有同一位父神。

  基督是那位使人成聖的,是他將人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神的。所有由他分別出來的人都是有福的!

  一個成聖的人或一件成聖的物件,並不是用來作一般用途的,而是分別出來,單單為神所擁有、使用和享受。成聖的相反,就是玷汙瀆聖。

  聖經中共有四種成聖:歸主前的成聖、地位上的成聖、生活上的成聖、完全的成聖。上述各種成聖,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節的附篇中已詳細地說明了,請讀者細心參閱。

  讀者應注意希伯來書中提到成聖的其它經文,並判斷所提到的是那一種成聖。

  正是因為他成為一個真真正正的人,以致當他稱呼跟隨他的人為弟兄時,也不以為恥。永活的宇宙統治者,難道真的會成為人,且與他所造的人認同至如此地步,稱呼他們為弟兄嗎?

  二12 上述問題的答案記載在詩篇二十二篇22節,我們聽見他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這節經文又描述他與他的子民一同敬拜:在會中我要頌揚你。在將受死的痛苦時刻,他展望將來的那一天,到時他要帶領一大群蒙救贖的子民,一同頌揚父神。

  二13 作者在這裏再從猶太聖經中引用兩節經文,以證明基督的人性。在以賽亞書八章17節(七十士譯本),他談到自己倚賴神。人性本有的一個最主要特質,就是絕對地信靠耶和華。以賽亞書八章18節引述主的話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這裏的含意,是他們同屬一個家庭,同有一位父親。

  二14 對於那些認為人子降卑是可恥的人,作者要他們思想主受難所帶來的四個重要福氣。

  第一,敗壞了撒但魔鬼。這是怎樣發生的呢?特別之處是神將他的兒女交托給基督,由他使他們成聖,將他們救贖、釋放。這些兒女既有人的本質,主耶穌便成了血肉之體。他將自己神性的光輝放下,並將他神本體的榮耀以“泥土的外袍”覆蓋。

  然而,他的作為並沒有在伯利恒降生後就停止下來。“他這樣愛我,甚至為我直往各各他山去。”

  藉著死,他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敗壞的意思,是使之失去優勢,不是不再存在;是指失去效力或不能有所成。撒但仍很活躍地在世上違抗神的旨意,然而十字架給了他一個致命傷。他時日無多了,他是注定失敗的。他是一個已被擊敗了的敵人。

  撒但掌死權是什麽意思呢?主要的意思可能是:撒但有權要求罪人死。起初,是撒但將罪引進世界。神是聖潔的,於是宣判一切犯罪的都要死。魔鬼作為對抗者,可以要求實施刑罰。

  在異教之地,他的能力透過中介者彰顯出來。就如巫醫能向人施以巫咒,使人無故死去。

  聖經從沒有表示,魔鬼可以毋須得神的批準便置人於死地(伯二6),因此他不能決定信徒何時壽終。有時,他會獲準藉惡人之手將信徒殺死。然而,耶穌提醒他的門徒,不要怕那隻能殺身體的,卻要畏懼那能將靈魂與身體滅在地獄裏的神(太一○28)。

  在舊約聖經中,以諾和以利亞沒有經過死亡便被接上天去了。那是因為他們既相信神,便被看為與基督在日後的受死同證了。

  基督再來,信徒被提時,所有尚在世上的信徒都毋須經曆死亡而被接上天去。他們也可以免於死亡,因為基督的死已滿足了神對他們的聖潔要求。複活的基督,現今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8)。就是說,他已經完完全全地控製著這一切。

  二15 基督降卑受苦所帶來的第二個福氣,就是從懼怕中得釋放。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之前,人因怕死而一生受牢籠。雖然舊約聖經偶爾會提到死後的生命,但死亡給人一般的印象,是不可知的、可怖的、陰暗的。過去模糊不清的,現今卻清楚了,因基督藉著福音,已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10)。

  二16 第三個大福氣,就是替世人贖罪。主來到這世上,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救拔的原文是epilambano,即“抓住”的意思,(因此英王欽定本將這句釋成:“他並沒有披上天使(的本質);而是披上亞伯拉罕的後裔。”)這個動詞用在別處,有猛力抓住的意思,但在這裏卻不是,意思是幫助與救拔。

  亞伯拉罕的後裔,可以是指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即猶太人;或是指他屬靈的後裔,即曆代的信徒。這裏的重點,是說明對象是人,不是天使。

  二17 故此,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他具有真正的、完全的人性。他會受到人性所有的欲望、思想、感覺、情緒、感情所影響──但卻有一個很重要的例外:他並沒有罪。他擁有的是理想的人性;我們的人性卻已被外來的東西──罪所入侵。

  他既有完美的人性,所以他有資格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他對人是慈悲的,對神是忠信的。作為大祭司,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使神滿足)。為達至這目的,他所做的事是其它大祭司所無法做也不能做到的──他將自己獻作無罪的祭物。他甘願代我們受死。

  二18 第四個福氣,就是使被試探的人得幫助。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他能夠幫助他們,是因為他也曾親身經曆過。

  有關他在這方麵的資格,必須再次補充。主耶穌所麵對的試探是外來的,從來不是來自內心的。他在曠野所麵對的試探,顯示試探是外來的。撒但到他麵來,並用外在的刺激來引誘他。然而,救主不會被內在的私欲情感牽動,而受試探去犯罪,因為在他內裏並沒有罪,也不會對罪有反應。他因被試探而受苦。我們因要拒絕試探而感到痛苦,他則因麵對試探而痛苦。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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