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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27日 彼得前書第三章

(2011-04-27 03:29:01) 下一個

彼得前書第三章

3:1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3:2 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3:3 你們不要以外麵的辮頭發、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
3:4 隻要以裏麵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麵前是極寶貴的。
3:5 因為古時仰賴 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
3:6 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
3:7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注:“情理”原文作“知識”),因她比你軟弱(注:“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著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3:8 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
3:9 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3:10 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
3:11 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3:12 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
3:13 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
3:14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注:“的威嚇”或作“所怕的”),
3:15 隻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3:16 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3:17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注:“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麵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複活了。
3:19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
3: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 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隻有八個人。
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複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汙穢,隻求在 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
3:22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 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


四.以妻子的身分對待丈夫(三1~6)

  三1 彼得著重說明了基督徒有責任順服政府和地上的主人,現在開始討論妻子對丈夫的順服。

  每一個妻子都要順服自己的丈夫,不管他是信徒與否。神已經將領導的位置給男人,他的心意是要女人承認男人的權柄。丈夫與妻子的關係,跟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類同。妻子要順服自己的丈夫,正如教會要順服基督。

  在我們今天的社會裏,這種觀念已經過時了。女性的地位已提升,甚至可以管轄男性,我們的社會已變得愈來愈由女性當權。在很多教會裏,女性看來比男性更活躍,又更有恩賜。然而,神的話語屹立不倒。男人作頭是神所設立的秩序。不管論據聽來何等合理,女性取代男性的領導地位,最終隻會造成困擾和混亂。

  縱使丈夫並不是信徒,妻子仍要尊敬他為自己的頭。這是妻子向丈夫所作的見證,表明她在基督裏的信仰。妻子表現出順從、關愛、專一的品行,可以吸引丈夫歸主。

  她甚至可以令不聽道的丈夫歸主。即是說,妻子毋須不斷向丈夫說教。妻子喋喋不休地向丈夫講說福音,硬要將道理塞進丈夫的腦袋中,可能會弄巧反拙,產生很大的反效果。這裏所強調的,是妻子應讓丈夫看見她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讓丈夫被吸引過來。

  要是丈夫幹預妻子的信仰生活,妻子又應當如何呢?丈夫若要妻子違反聖經中一個明確的命令,她就應當不服從丈夫,而對主保持忠誠。然而,如果事情隻關係基督徒的權利,而不是一個責任,她便應當順從丈夫,放棄所擁有的權利。

  雖然彼得談到基督徒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但這樣並不表示他容許信徒與非信徒結合。這決不是神的心意。彼得所處理的情況,主要是指妻子在婚後才成為信徒。妻子的責任就是順服,縱使丈夫並不是信徒。

  三2 不信主的丈夫,可能會因為妻子的敬虔和貞潔的品行受感動。神的靈可以藉此使他體會自己是個滿有罪汙的人,他可能因而歸信基督。

  穆勒曾講述一個關於一名德國富人的故事,他的妻子是一位熱心的信徒。這個德治人嗜酒如命,經常在酒館流連至深夜。他的妻子會吩咐仆人先去休息,自己一直等待丈夫回來,服侍他,從不責罵或埋怨他。有時,她甚至要為他更衣,扶他上床。

  一天晚上,這人在酒館對他的友伴說:“我敢打賭,如果大家跟我一起回家,一定會看見我的太太坐著等我回來。她會出來開門,熱列地歡迎我們。如果我要求的話,她還會為我們做一頓晚飯。”

  他的朋友起初不大相信,後來還是決定跟他一起去看看。他的話果然非虛,他的妻子來應門,禮貌地歡迎他們,並且很樂意為他們預備晚餐,沒有絲毫不滿之意。招呼他們入座後,她便回自己的房間去。她一離開,其中一位朋友便責備這個作丈夫的,說:“你這樣刻薄一個那麽好的妻子,算男子漢嗎?”晚餐還未吃完,這位友人就起身離開了。隨後,其它人也一個接一個說了同樣的話,而且晚飯還沒有吃完,他們就全都走光了。

  不到半個小時,這位丈夫已深深地體會自己的惡行,尤其它對自己的妻子是何等的麻木不仁。他走到妻子的房間,求她為他禱告,他又認罪悔改,並向基督降服。自此之後,他便成了主耶穌忠心的門徒。不聽道的已被吸引歸主了!

  穆勒於是勸勉說:

  假如你要忍受未信主之親人的惡待,不要氣餒。主可能很快會使你所想的成真,應允你為他們所作的禱告。不過,在目前,應找機會將真理表達出來。這並不是因他們對你的所作所為而斥責他們,而是向他們彰顯出主耶穌基督的謙虛、溫柔與慈愛。

  三3 好象筆鋒一轉,談論到婦女的服飾,然而實際上,彼得所處理的,主要是妻子取悅及服侍丈夫的最佳方法。妻子的外表對丈夫產生的影響力,遠不及她內心的聖潔和順服的生命。

  有幾種外在的妝飾是要避免的:

  1.辮頭發:有人認為,根據這裏所說的,就連端莊正派的辮子也不可以。不過,似乎彼得所反對的,是層層迭迭,繁複不已的辮子發飾,這在古代的羅馬是很流行的。

  2.戴金飾:有人認為這表示要完全禁止佩帶金首飾。有人卻認為是表示不應佩帶奢侈炫耀的飾物。

  3.穿美衣:明顯地,所禁止的並不是穿著衣服,而是賣弄炫耀衣飾。請參考以賽亞書三章16至25節,看神對各種奢華服飾的觀感。

  三4 使信徒能真正吸引人的衣飾,是裏麵的美麗。時尚的發式,昂貴的首飾,以及華麗的衣服,都會消逝。彼得將這樣強烈的對比擺在我們眼前,是要挑戰我們作出選擇。邁耳說:“有很多人,外麵衣飾華麗,內裏卻襤褸不堪;但有一撮人,外麵的衣履破舊,內心卻美不勝收。”

  在人的眼中,珠玉是寶貴的;但神卻認為溫柔、安靜的心才是寶貴的。

  三5 舊約聖經中屬神的婦女妝飾自己的方法,是培養內心的道德和屬靈的榮美。其中一種美就是恭敬地順服自己的丈夫。這些都是仰賴神的聖潔婦人。她們過著以神為中心的生活。她們渴望在凡事上討神的喜悅,因此接受神所命定的家庭次序,順服自己的丈夫。

  三6 撒拉是其中一個例子。她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我們翻看創世記十八章12節時,得知撒拉是在“心裏”這樣稱呼亞伯拉罕的。她並沒有四出張揚,公開地稱呼亞伯拉罕為主,以表示對他的順服。她是在心裏承認他是自己的頭,且用行動來表示。

  凡仿效撒拉榜樣的,都是她的女兒。猶太女子生下來就是撒拉的後裔。不過,如果要真真正正成為她的女兒,就必須效法她的性情。兒女當然有家族的特征。

  她們應當行善,並且不受任何阻嚇。意思就是,基督徒妻子應盡力扮演神所派定的角色,做一個順服的協助者。而且,縱使因未信主的丈夫不合理的行為而受苦,仍不受阻嚇;當然這並不包括麵對暴力或生命受威協的時候。

五.以丈夫的身分對待妻子(三7)

  彼得轉過來向丈夫說話,並說明他們所要肩負的責任。他們應體恤妻子,用愛心、尊重,並按情理對待她們。他們應當用愛惜的態度對待妻子,因為知道女性是比較軟弱的。

  在高呼婦女解放的今天,聖經將婦女形容為軟弱的器皿,似乎是落伍了一點。然而,平均來說,女性在體質上確實較男性軟弱,這是淺顯的事實。再者,一般來說,女性控製自己情緒的能力比不上男性,而且較常受情感牽動,並不常由理性邏輯思維來引導。思考深奧的神學問題,並不是她們專長。而且,一般來說,她們較男性需要有所倚賴。

  不過,婦女在一些方麵較為軟弱,並不表示她較男性為次等;聖經從來沒有這樣暗示。這亦不會否定女性在某些方麵可能比男性強,更能幹。事實上,婦女在信仰上一般都較男性熱心。她們通常較能忍受長期的痛苦和逆境。

  男人應該明白,他的妻子是與他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這是指夫妻都是信徒的情況。雖然婦女在一些方麵較男性軟弱,但她們在神麵前享有與男性同等的地位,並一同得著永遠的生命。而且,在生產新生命方麵,她們比男性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夫婦不和,禱告就受到難阻。貝格說:“妻子受到傷害而發出的哀歎,令神不聽丈夫的禱告。”再者,如果夫婦的關係受到破壞,他們就很難一起禱告。為要建立和平幸福的家,夫婦要遵守幾個基本的原則:

  1.要保持絕對的誠實,以建立互相信任的基礎。

  2.維持溝通。兩者都必須願意透過溝通來解決問題。蒸氣若封閉在氣窩裏,遲早必會爆發。透過溝通解決問題,包括雙方麵都願意說:“對不起”,以及彼此饒恕──可能是無限次的饒恕。

  3.不要計較小過失及習性癖好。愛能遮蓋許多的罪。自己既不完美,就不要求別人十全十美。

  4.務求在財政上有一致的原則。應避免揮霍,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物,也不要忙著在物質上趕上別人。

  5.須謹記相愛乃是命令,並非一種不能自製的情感。愛是指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所說的一切。例如,愛是不作害羞的事;這樣,夫婦就不會在其它人麵前批評或反駁自己的伴侶。愛亦會阻止夫婦在子女麵前吵架,因為夫妻吵架會使兒女失去安全感。透過上述及其它種種途徑,以愛為家庭帶來愉快的氣氛,避色衝突和分離。

六.以弟兄的身分與信徒相交(三8)

  本節勸勉大家要同心並相愛如弟兄,可見所討論的,主要是基督徒與信徒相交的關係。其餘的三樣勸勉,會有更大的應用範圍。

  總而言之這句,並不表示彼得將要結束他的書信。他已經對幾方麵的人說了話,包括仆人、妻子和丈夫。現在,他對你們說話,作為這一段的結尾。

  你們都要同心。這並不表示,基督徒在每一件事上都要意見一致;那隻是劃一不變,並不是同心。以下一段為人熟識的話,是同心的最好方程式:在基本原則上──同心;在不重要的事情上──自由;在一切的事上──愛心。我們要彼此體恤。按字麵的意思,這是指“一同忍受”;這勸勉對於那些正在經曆逼迫的人來說,特別合適。這勸告在任何時候都適用,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時代的信徒是免於受苦難的。

  相愛如弟兄。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寫道:

  上天沒有詢問我們喜歡誰人作我們的弟兄,這已經是派定了的;但卻吩咐我們要愛他們,不管我們本性的好惡和品味。你會說:“這是天方夜潭吧!”然而,不要忘記,真愛並非出於情感,而是源於意誌;不是一種感覺,而是實踐;不是一時的情緒,而是行動;不在於婉約的言語,而在於高尚而又無私的行為。

  存慈憐……的心,就是對別人的需要和感覺敏銳。縱使受到惡待,亦不會以冷漠、麻木不仁或尖酸刻薄來回應。

  存……謙卑的心──教導基督徒要有謙卑的品性,是最恰當不過的。謙卑的主要意思為他人著想,以他人為先,言談舉止滿有仁慈。謙卑就是先服侍他人,樂於幫助別人,並懂得立刻回謝別人的善待。謙卑的人不會粗魯、鄙俗,也不會無禮。

七.以受苦者的身分麵對行逼迫的人(三9~四6)

  三9 這書信的背景,正值信徒受逼迫與受苦之時。由本節起至四章6節,所討論的主題就是基督徒與逼迫他們的人的關係。彼得再一次勸勉信徒為義受苦而不要報複。我們不應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相反,我們應當祝福那些對我們不好的人,並以仁慈回應侮辱。基督徒不是蒙召去傷害他人,而是要造福他人,不是要咒詛,而是要祝福。這樣,神就會將福氣賜給這樣的人。

  三10 從本節到12節,彼得引用詩篇三十四篇12至16節上,來確證神的祝福會歸與那些避免惡言惡行、反而行善好義的人。

  本節的要點是:任何人如要徹底地享受生命及經曆美福,就應禁止囗出惡言或詭詐的話。他不應以同樣的話回應侮辱和虛謊。

  約翰福音十二章25節指責愛惜生命的人,但那節經文的意思是指人隻為自己活,而忽略了生命的真正意義。這裏卻是指按神所喜悅的方式生活。

  三11 信徒不但不可囗出惡言,更不可以行惡。報複隻會加深糾紛。用世人的方法來招架回敬,隻是一種屈從的態度。信徒應以善報惡,並謙卑地忍受傷害,藉以促進和睦。沒有人可以用火來撲滅火。

  勝過惡行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加以抵抗,聽任其自行消亡。抵抗隻會火上加油,製造更多的惡。惡行沒有遇上反抗及阻力,對方隻是默默地忍受,惡就會尖鋒盡盡失,這時,惡所遇上的,確是一個無可匹敵的對手。當然,受害人要放棄任何一點的抵抗,並完全否定報複的意圖,這才可能發生。惡行找不到目標靶子,就不能衍生更多的惡,而自行消亡了。

  三12 主以嘉許的眼光看行義的人。他留心聽他們的祈禱。誠然,主聽他所有子民的禱告。對於那些為基督受苦,而又沒有以惡報惡的人,他會特別照顧他們。

  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這主要是針對逼迫神子民的人,然而,也會包括以暴力和惡言反擊敵人的信徒。惡就是惡,神抵擋所有的惡,不管是得救的人還是失喪的人作的。

  彼得引用詩篇三十四篇16節時,漏了結尾的一句:“……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這並不是疏忽遺漏了,而是有用意的。我們正活在神施恩的時代,是耶和華收納之年。神施行報應的日子尚未來到。主耶穌以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身分回來時,就會懲罰一切作惡的人,並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

  三13 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彼得以問題的方式再展開討論。這問題的答案自然是:“沒有。”然而,殉道者的曆史似已證明,福音的仇敵確會加害於誠信的門徒。

  這樣的矛盾,至少有兩種解釋:

  1.基本上,走在義路上的人是沒有人會加害他們的。實行不抵抗的方針,使反對者手足無措。會有例外,但基本上那些渴望行義的人,會因自己的義行而不致受害。

  2.敵人對基督徒所能做的,無論多惡劣也不會是永恒的傷害。敵人可以傷害他的身體,但決不能傷害他的靈魂。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有一位十二歲的基督徒男孩拒絕參加一個在歐洲推行的運動。那些人說:“難道你不知道我們有權把你處死嗎?”他卻安靜地回答:“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有權為基督而死嗎?”他深信沒有人能真正傷害他。

  三14 不過,如果基督徒因對主盡忠而被逼迫受苦,那又如何呢?結果有三個:

  1.神為自己的榮耀支配這苦難。

  2.他透過這苦難將福氣帶給別人。

  3.他祝福那因他的名而受苦的人。

  不要害怕人,也不要因人的威嚇而驚慌。殉道者都是這方麵的典範!坡旅甲知道隻要他肯褻瀆基督,就可以得釋放時,他說:“我服侍了基督八十六年,他從沒有虧待我。我又豈能褻瀆我的王、我的救主呢?”羅馬總督恐嚇他,要把他交給猛獸時,他回答說:“能夠俐落地脫離這痛苦的人生,確是件好事。”最後,執政者恐嚇要把他活活地燒死時,坡旅甲說:“這焚燒一時的火,不足畏懼;你可知道那永遠不滅的火是何等可怕?”

  三15 在14節下半部分和本節,彼得引用以賽亞書八章12節下和13節,經文說:“他們所怕的,你們不要怕,也不要畏懼。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以他為你們所當怕的,所當畏懼的。”有人曾說:“我們不大畏懼神,是因為我們過於懼怕人。”

  這段以賽亞書的經文指出,應當畏懼的對象是“萬軍之耶和華”。彼得引用這段經文時,聖靈向他啟示,他說成隻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

  尊敬主的意思,就是以他為我們生命的主宰。我們的言談舉止,都必須合乎他的心意,討他喜悅,並使他得榮耀。基督應當主宰我們生命的每一範疇,包括我們的財產、職業、收藏、婚姻、閑暇,無一不包括。

  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基本上這是應用在基督徒因信仰而受逼迫的時候。信徒體會有主基督的同在,他們就有從神而來的膽量,引導他們作美好的見證。

  本節也適用在每一天的生活上。許多時候,別人會問一些問題,令我們可以頗自然地與他們談論關於主的事。我們要常作準備,將主為我們所成就的大事告訴他們。在任何情況之下,我們都當存著溫柔和敬畏的心來作見證。談到我們的主和救主時,絕不可有半點苛刻、苦澀或輕率。

  三16 信徒必須存著無虧的良心。如果他自問沒有犯過任何罪行,是清白的,那麽當他經曆逼迫時,就可以膽壯如雄獅。但他若是良心有愧,就會受罪疚感所纏繞,在敵人麵前站立不住。事實上,即使信徒在生活上是無可指摘的,福音的敵人仍會找他的把柄來誣陷他。但當對簿公堂,發覺有關的指控是毫無根據時,舉報的人便會自覺羞愧。

  三17 有時,神的旨意是要基督徒受苦;基督徒若有必要受苦的話,就必定是因行善的緣故。但他不應因過失而為自己帶來痛苦,這並沒有什麽可取。

  三18 本章餘下的部分,介紹基督是為義受苦的典型例子,並提醒我們,在他來說,受苦是通往榮耀之路。

  他的受苦有六方麵值得留意:(1)他的受苦有贖罪的功效,使罪人因信可以從罪的懲罰中得釋放。(2)他的受苦有永遠的功效。他一次受死,就永遠解決了罪的問題。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3)他是代替世人受苦的。義的代替不義的受死。“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五三6下)。(4)他的受苦有和解的作用。透過他的死,我們被帶到神麵前。那使人與神隔離的因素已經消除。(5)他所受的苦是很殘暴的。他乃是遭處決而死的。(6)最後,他的受苦以複活作結。他在第三日從死人中複活。按著靈性說他複活了一句的意思,是指他透過聖靈的大能而複活。

  三19 本節和20節,是新約聖經中最令人感到費解的經文之一。一方麵,這段經文被利用來支持煉獄的教訓,另一方麵又被利用來支持所有人都得救的說法;但這些教訓都是不合乎聖經的。然而,在福音派的圈子中,這經文有兩種較受大眾接納的解釋。

  第一種解釋認為,基督在受死之後、複活之前,靈魂曾到過陰間,並宣告他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偉大工作。提倡這解釋的人,對於“在監獄裏的靈”到底是指信徒、非信徒,還是二者,意見不一。不過,有一點是頗為眾人所接納的,就是主耶穌並沒有向他們宣講福音。否刖,就牽涉有第二次得救機會的教義,那是聖經從沒有提到的。持這種觀點的人,喜歡將這段經文與以弗所書四章9節一起理解;那裏形容主曾“降在地下”。他們認為那是另一個證據,說明主曾在身軀以外,下到陰間去,宣告他在各各他所成就的勝利。他們也引用使徒信經中的一句話──“降在陰間”。

  第二種解釋則認為,彼得所形容的,是挪亞時代的情況。基督的靈,曾藉挪亞向洪水之前不信的世代傳道。當時,他們並不是在身軀以外的靈,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不信挪亞的警告,結果遭洪水所滅。因此,他們現在都是在陰間監獄裏的靈。

  第二種解釋最能配合這段經文的上文下理,所引起的問題也最少。讓我們逐句研究本節經文。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所說的這靈,是指18節末的按著靈性說。這靈應理解為聖靈。一章11節指出“基督的靈”,就是聖靈,曾透過舊約的先知說話。神又在創世記六章3節指出,他的靈,即聖靈,對洪水之前的人已近乎忍無可忍的地步。

  他……曾去傳道。正如上述,傳道的是基督,不過他是透過挪亞去傳的。彼得後書二章5節將挪亞形容為“傳義道的”。這裏提到基督傳道時,也用了相同的字根。

  給那些如今在監獄裏的靈聽。他們都是挪亞傳道的對象,是仍活著的男男女女,他們聽見洪水要來的警告,以及凡進入方舟者可得救的應許。可是他們沒有接受警告,結果就給洪水淹沒了。他們現在都離開了肉體,成為在監獄裏的靈,等候最後的審判。

  因此,本節經文可以擴充成為:“他(基督)藉這(聖)靈曾(透過挪亞)去傳道給那些(如今)在監獄裏(陰間)的靈聽。”

  然而,我們可以根據什麽來假定在監獄裏的靈就是挪亞時代的人呢?答案就在下一節。

  三20 本節清楚地指出了在監獄裏的靈是誰。他們到底是誰呢?他們是從前……不信從的人。他們在什麽時候不順從呢?就是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他們結果怎樣呢?藉著水得救的不多,隻有八個人。

  我們也應在這裏稍為停頓下來,重溫整卷書信的思想發展。這卷書信寫成之時,信徒正備受逼迫。彼得去信的對象,正因他們的生命與見證而受苦。或許他們會感到疑惑,如果基督徒的信仰是正確的,他們理應得勝,為什麽這時卻要受苦呢?如果基督的信仰是真理,為什麽世上隻有這麽一小撮的基督徒?

  彼得指著主耶穌,來回答第一個問題。基督也曾為義受苦,甚至被殺害。但神使他複活,並使他在天上得榮耀(參看22節)。榮耀之路,必經受苦的幽穀。

  然後,彼得提到挪亞。這位忠心的傳道者,花了一百二十年的時間,警告當時的人說神即將用洪水毀滅世界。然而,他所得到的回應,是恥笑和拒絕。神拯救了他和他的一家,免受洪水淹沒,證明他是正確的。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如果我們是對的,為什麽會這樣勢孤力弱?”彼得回答說:“曾經有一個時候,世上隻有八個人是對的,而其餘的人都錯了!”人類曆史的其中一個特點,就是大多數的人都沒有站在正確的一邊。真正的信徒通常都隻是一小撮餘剩的人;因此,縱使得救的一群隻屬小數,但信心仍不應動搖。在挪亞的日子,隻有八個信徒;今天的信徒已是數以百萬計。

  本節末這樣說:藉著水得救的不多,隻有八個人。他們不是靠著水得救,而是藉著水得救。洪水並不是他們的拯救者,洪水是審判;神帶領他們平安地經過這洪水的審判。

  如果要正確地理解這句話及隨後的一節經文,我們就要先明白方舟與洪水的象征意義。洪水說明了神的審判。方舟則是唯一得救的途徑。當洪水湧到時,隻有在方舟內的人可以得救;所有在外麵的都滅亡了。因此,基督是唯一的拯救;凡在基督裏的,就安穩如在神的手裏。那些在基督以外的,則徹底地失喪了。

  這洪水並不是得救的途徑,因為一切在洪水中的都被溺斃了。方舟才是避難所。這方舟經過了審判的洪水,完全承受了風暴的衝擊。那些在方舟內的人,一滴洪水也沒有沾上。同樣地,因我們犯罪的緣故,基督承受了神忿怒的審判。凡在基督裏的人,就不被定罪受審(約五24)

  方舟之下是洪水,雨水又打在方舟之上;方舟的四周都是水。然而方舟卻盛載著這幾位有信心的乘客,經過洪水,平安抵達新世界。同樣地,那些相信救主的,就得蒙帶領,經過死亡與幽暗,平安地到達複活及新生之境。

  三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也拯救你們。到這裏,我們又再一次要麵對困難與爭議了!提倡透過洗禮得救的人,與否定洗禮有任何拯救能力的人,在本節上爭論不休。

  三22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主耶穌基督不單從死人中複活,更進了天堂,回到他原本居住的地方。他今天就在那裏,並不是看不見,沒有形質的靈體,而是一個永活的人子,有榮耀的軀體。這軀體永遠帶著他在各各他受苦所留下的傷痕──清楚而又永遠地表征著他對我們的愛。

  我們的主乃是在神的右邊,這位置代表了:

  能力:右手一般都比左手強壯,因而叫人聯想起能力(太二六64)。

  尊榮:基督被“高舉在神的右邊”(徒二33,五31)。

  安息:基督既已作完了工,“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也參看八1,一○12)。這安息是因滿足愜意的緣故,並不是要從疲勞中恢複過來。

  代求:保羅指出,基督現今在神的右邊,替我們祈求(羅八34)。

  超越:“……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弗一20、21)

  統治:在希伯來書一章13節,父神對聖子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彼得前書三章22節所強調的,正是統治權:“……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

  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無疑是包括在天上各階級的靈體。他們全都聽從複活及得榮耀的基督的差使。

  這就是我們的主因行善而受苦的經曆。世人拒絕他,不管是他在降世之前透過挪亞所作的見證,還是他以人子的身分第一次降臨的時候。他在各各他接受死亡的洗禮。然而,神叫他從死人中複活過來,並使他得榮耀,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在神永恒的旨意裏,榮耀之先是受苦。

  這教訓不但適用於彼得原來的讀者,也適用於我們。我們若因行善而遭遇反對甚至逼迫,也不用沮喪,因為救主在世上時也有同樣的經曆,我們不配比他受較好的對待。神既應許,我們若與主一同受苦,就必定和他一同得榮耀,這樣我們便應因此得安慰(羅八17)。再者,現在的受苦,與將來我們要得的榮耀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羅八18)。現在的苦楚是輕微而又短暫的;那榮耀卻是永恒的、極重無比的(林後四17)。


附篇(一)——基督徒的衣著

  有關信徒的衣著和佩帶飾物方麵,有些指示是適用於所有信徒的,不管是男或女。第一個原則是關於開支方麵的。我們花費多少金錢在衣服上呢?這是必須的嗎?這些金錢可以有更好的用途嗎?

  提摩太前書二章9節阻止我們穿昂貴的衣服:“不以……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問題並不在於我們是否負擔得起。基督徒將金錢花費在昂貴的衣服上是有罪的,因為神並不準許我們這樣做。同情心也不容許我們這樣做。貧窮國家交煎的困境,在屬靈上和物質上大量的需要,指證將金錢不必要地花在衣服上,是何等的麻木不仁。

  這不單是指衣服的品質方麵,也指我們所購買的數量。有些基督徒的衣櫥,跟服裝店大同小異。他們出外渡假的時候,帶很多的裙子、襯衫和套裝,看來就象一個周遊四境的衣服推銷員。

  我們為什麽會這樣做呢?是不是為了個人的榮辱呢?原因在於我們都喜歡別人稱讚我們有出眾品味和優雅外表。在我們選擇購買什麽衣服時,開支的考慮隻是其中一個原則。

  另一個原則就是正派與否。保羅說,衣著要“廉恥、自守”。“廉恥”這個詞的一個意思,就是“端莊正經的”。衣服的一個用途就是要遮蓋人的身體。起碼在始祖的時候是這樣的。然而,現今衣服的設計,卻愈來愈趨於要將人體暴露出來。換句話說,現今的人正以自己的羞辱為榮。不敬虔的人這樣做,並不足為怪,但連基督徒也仿效著,就叫人感到驚訝了。

  正派的衣飾有雅觀吸引的意思。換句話說,基督徒應該衣履整潔。衣衫襤褸,不修邊幅,一點也不可取。章伯斯曾說,不修邊幅是對聖靈的侮辱。信徒的衣服應該是清潔的,熨貼的,完好的、稱身的。

  一般來說,基督徒應避免穿著一些吸引別人注意自己的服裝。他生命的意義並非如此。他並不是要做人世間的裝飾品,而是要做結滿果實的葡萄樹枝子。事實上,有很多方法可以令我們吸引別人的注意。其中之一就是穿著舊款的衣服。基督徒應避免穿著過於樸素,或俗豔,或奇怪的衣服。

  最後,基督徒不應穿著挑逗撩人的服裝──這個可能特別是年輕信徒的問題。我們已討論過關於暴露的衣服。然而,一些遮蓋整個身體的衣服,也足以引誘別人產生不潔的欲念。現今的時裝,不是要設計來促進人的靈命。相反地,時裝潮流正反映當今時代泛濫的情況。信徒所穿著的衣服,不應是刺激他人的情欲,或影響別人的基督徒生活的。

  當然,信徒要麵對的大問題,就是來自潮流風尚的巨大壓力。信徒曆來都麵對這問題,將來仍要麵對。基督徒要抗衡盛極一時的風尚,跟眾人的意見逆流而上,在服裝方麵與福音相稱,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

  隻要我們讓基督成為我們衣櫥的主,一切就會妥當。


附篇(二)──洗禮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 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隻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複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汙穢,隻求在 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得前書3:20-21)

  首先,讓我們看看本節所說的可能是指什麽,然後考慮它不可能指什麽。

  事實上,一個使我們得救的洗禮確實存在──並不是在水中的洗禮,而是差不多在二千年前發生在各各他的洗禮。基督的死就是洗禮。他乃是在審判的大水中受洗。當他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一二50),正是指這個意思。詩篇的作者也形容了這洗禮:“你的瀑布發聲,深淵就與深淵響應;你的波浪洪濤漫過我身。”(詩四二7)基督受死,受神波濤洶湧般的忿怒洗禮,而這洗禮也正是救恩的基礎。

  然而,我們必須親自接受他的受死代贖。正如挪亞和他的家人必須進入方舟才可以得救,我們也必須接受主作我們唯一的救主。我們這樣做,就是在他的受死、埋葬和複活上與他連合。這樣,我們就實實在在地曾與他同釘十字架(加二20),與他一同埋葬(羅六4),一同出死入生(羅六4)。

  這一切都在信徒的洗禮中反映出來。水禮的儀式,是將在屬靈上所發生的一切,在象征的意義上表達出來;我們已經受洗歸入基督的死。我們沒入水中,是承認已經與他一同埋葬。我們從水中上來,是表示已經與他一同複活,並希望一舉一動能有新生的樣式。

  這預表的洗禮如今拯救我們──這洗禮是指基督受洗以致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我們在這洗禮上與他聯合了,而水禮正代表這種聯合。

  基於下列的原因,本節的意思,不可能是指我們透過水禮的儀式而得救:

  1.我們的得救若是透過水禮,拯救我們的就不是主耶穌,而是水了。可是,他說:“我就是道路。”(約一四6)

  2.這也表示基督的死是枉然的。如果人可以藉著水而得救,主耶穌又何必受死呢?

  3.實際上,這樣做並不奏效。很多人雖然已經過水禮,但他們其後的生活表現證明,他們並未重生得救。

  本節也並非表示,我們要透過相信和水禮才得救。

  1.若要加上水禮才可得救,救主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工作就不圓滿了。根據這種見解,當主說:“成了”之時,實情卻並非所說,因為在救贖工作上,還須加上水禮。

  2.如果人必須受洗才可以得救,那麽,為何主從沒有親自給任何人施洗呢?約翰福音四章1至2節說明,耶穌並沒有親自替跟隨他的人施洗,乃是他的門徒施洗。

  3.使徒保羅感謝神,為的是他很少替哥林多的信徒施洗(林前一14~16)。如果洗禮是得救的必須條件,這位福音的使者竟會作出這種感謝,就確實令人大惑不解了!保羅確曾替部分信徒施洗,顯示他有將洗禮的道理教導信徒;但他隻是替一小撮人施洗,證明他並不認為水禮是得救的必須條件。

  4.那個在十字架上悔罪的強盜,雖然並沒有受洗,基督卻肯定表示他要與主同在樂園了(路二三43)。

  5.於該撒利亞得救的外邦人,在相信的時候,就有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徒一零44),證明他們是屬基督的(羅八9下)。他們受了聖靈(即已經得救)之後才受洗(47、48節)。由此可見,水禮並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他們是先得救,然後在水中受洗的。

  6.在新約聖經中,經常與水禮並提的,是死亡而不是屬靈的新生。

  7.新約聖經有差不多一百五十處經文教導說,救恩是單憑相信而得的。雖然有兩三節經文似是指出水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但不足以推翻這教訓。

  因此,當我們讀第21節:……洗禮,現在……也拯救你們時,並非指我們所受的水禮,而是指基督所經曆的死亡的洗禮,以及我們在這洗禮中與他聯合。

  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汙穢。念這書信的猶太基督徒,對舊約聖經的儀式上的敬拜很熟悉;這些儀式能夠提供外麵的潔淨,卻不能夠使祭司或百姓在麵對罪的時候,有一個無虧的良心。彼得所說的洗禮,並不是指肉體上或儀式上的潔淨。水誠然能夠清洗身體上的汙垢,但卻不能使我們在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隻有親自與基督的死、埋葬、複活聯合,我們才可以在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

  隻求在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隨之而來的問題自然是:“我在神麵前怎樣才算為義?我當怎樣才能夠在他麵前有無虧的良心?”答案就是彼得一直所說的洗禮──即基督在各各他所受的死亡的洗禮,以及人親自接受他所成就這洗禮的功效。因基督的死,罪的問題便一筆勾銷了。

  藉著耶穌基督複活。我怎樣知道神已經感到滿意?我知道,因為神已經使基督從死人中複活了。無虧的良心,與耶穌基督複活是不可分割、息息相關的。這複活告訴我們,神對他兒子所完成的救贖工作感到完全滿意。如果基督沒有複活,我們就永遠無法肯定我們的罪已被清除了。他的死,或許跟一般人無異。然而,複活的基督是我們絕對的確據,我們的罪價,已經全數在神麵前償還了。

  正如聖詩作者戴雅各所寫:“我們的良心有平安,那是永不會消失的:在於高天寶座上的羔羊。”

  因此,這……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複活也拯救你們;……隻求在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我可以享有無虧的良心,完全是基於主耶穌的死、埋葬和複活。次序如下:

  1.基督為我在各各他受死亡的洗禮。

  2.當我相信他,以他為主為救主時,我在靈裏就與他的死、埋葬、複活聯合了。

  3.既知道他已複活,我就可以有無虧的良心。

  4.透過水禮,我在形式上表達了我在靈裏所經曆的釋放。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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