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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三日 希伯來書第七章

(2011-04-13 04:07:19) 下一個

希伯來書第七章

7:1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 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
7:2 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7:3 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 神的兒子相似。
7:4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
7:5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注:“身”原文作“腰”),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7:6 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
7:7 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
7:8 在這裏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裏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
7:9 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
7:10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注:“身”原文作“腰”)。
7:11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
7: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7:13 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裏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
7:14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
7:15 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
7:16 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注:“無窮”原文作“不能毀壞”)。
7:17 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7:18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7: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 神麵前。
7:20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
7:21 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隻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7: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7:23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7: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7:25 凡靠著他進到 神麵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7: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汙、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7: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隻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7: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七1 麥基洗德是個撲朔迷離的人物,他在人類曆史舞台上隻出現了片時(創一四18~20),便消失了。多個世紀之後,他的名字再由大衛提起(詩一一○4)。然後再過了好幾個世紀,他的名字在希伯來書中出現。有一點是明顯的:神仔細地安排他的一生,讓他成為主耶穌基督最美好的預表。

  在第七章的首三節,作者陳述了一些關於他的背景資料。作者提醒我們,他一身兼王者與祭司的身分。他是撒冷(日後叫耶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他是他子民的政治和屬靈領袖。即是他體現了神的理想──無分聖俗。由罪人來統治,教會與國家當然要分開。隻有當基督憑公義統治一切時,兩者才可合一(賽三二1,17)。

  亞伯拉罕打勝仗回來的時候,麥基洗德迎接他,給他祝福。這行動的意義,要留到第7節才加以闡明。如果我們隻有舊約聖經,我們便永不會明白,這看來無關痛癢的行動,其意義何等深遠。

  七2 亞伯拉罕從他的戰利品中取十分之一給這位神秘的王者兼祭司。再一次,我們要等到第4、6、8至10節,才能夠明白亞伯拉罕行十分一之禮所蘊含的意義。

  在聖經中,人的名字代表他的特質。作者告訴我們麥基洗德這名字及其名銜的意義:他名字的意思是“仁義王”,而他的名銜(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先提到仁義,然後才是平安,其中不無深意。如果不是先有公義,就不能有平安。

  基督所成就的工作,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在十字架上,“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詩八五10)由於救主已滿足了神對罪的一切公義要求,我們才得以與神和好。

  七3 當作者說麥基洗德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也無死之時,就更加深了我們對麥基洗德的疑惑。我們若不顧上文下理,便自然認為他是從天上或別的星球來的訪客,或認為他是神特別創造出來的。

  不過,理解這幾句話的關鍵,在於上文下理和背景。作者正在處理的主題,是關於祭司的職分。作者將麥基洗德裔的祭司職分,與亞倫裔的祭司職分作比較。要成為亞倫裔的祭司,就必須生於利未支派亞倫家族。宗族世係是至為重要的。此外,他的資格於出生時開始,至壽終時結束。

  麥基洗德的祭司資格卻頗為不同。他不是因生於祭司家族而得以繼承祭司的資格,是神揀選並任命他作祭司的。就他的祭司資格而論,聖經沒有關於他父母或族譜的記錄。在他來說,這些記錄殊不重要;而就記錄來說,也沒有關於他生死的記載;因此,他的祭司職分並沒有終止。

  我們不下結論說,麥基洗德並沒有父母,或說他並沒有出生,也沒有死亡。這並非要點所在。這裏的要點是要指出,就他作祭司的資格來說,並沒有任何有關的重要背景記錄,因為他不是憑藉這些背景得以成為祭司的。

  有人誤以為他就是神的兒子。其實不然。不過,由於他的祭司職分無間斷地繼續下去,所以他是與神的兒子相似。

  作者要說明麥基洗德的祭司職分超越亞倫。作者舉出三個論點來加以證明:有關十分一之禮和祝福的論點;有關亞倫祭司的職分被更改取代的論點;並麥基洗德祭司的職分長存無盡的論點。

  七4 第4至10節是第一個論點。作者用不尋常的插話引入論點,叫讀者想一想麥基洗德的偉大。連先祖亞伯拉罕也將自己從戰場上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亞伯拉罕既是希伯來曆史上一位超卓的人物,麥基洗德必定比他更超卓了。

  七5 關於利未支派祭司,他們是按照律法領命照例向希伯來同胞收取十分之一。祭司和百姓都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後裔。

  七6 但麥基洗德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是既不尋常又不依例的行動。亞伯拉罕是一國之父,彌賽亞也來自這國族,現在竟向一個與神的選民毫無關係的人表示敬意。麥基洗德的祭司職分,超越了種族的隔閡。

  另一個重要的事實,就是麥基洗德為亞伯拉罕祝福。他這樣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創一四19,20)

  七7 當一個人祝福另一個人時,一般都是位分大的祝福位分小的。這當然不是指個人或道德上的渺小,而是指身分。

  當我們細看這些以舊約聖經為背景的論點時,應嚐試想象一下希伯來讀者的反應。他們一直景仰亞伯拉罕,以他為一個偉大的民族英雄。這也是正確的。不過,他們現在發覺,亞伯拉罕竟承認一個“非猶太人”的祭司比他地位更高。試想一想!這個事實一直記載在他們的聖經中,但他們就是一直沒有發覺。

  七8 在亞倫裔的祭司製度下,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祭司的職分累代繼承,每一位祭司服侍他自己的一代,然後一代一代傳下去。至於麥基洗德,卻沒有任何關於他逝世的記載。因此,他就能代表一個獨特的、長存無盡的祭司職分。

  七9 麥基洗德從亞伯拉罕收納十分之一的禮物時,實質上是從利未收納了十分一之禮。由於利未是祭司支派的代表,所以亞倫裔的祭司都向麥基洗德納了十分之一,因此也即承認麥基洗德位分較大。

  七10 到底是如何計算,說利未已向麥基洗德納了十分之一?首先,實際納了十分之一的人是亞伯拉罕。他是利未的曾祖父。雖然當時利未尚未出生,但他已經在亞伯拉罕的身中,即是說他已注定成為先祖的後裔。當亞伯拉罕將十分之一呈獻給麥基洗德時,他實際上是代表他後世的所有子孫行這樣的禮。故此,利未以及由他而出的祭司職分,遜於麥基洗德及其祭司職分。

  七11 第11至20節闡述麥基洗德祭司職分超越亞倫的第二個論點。這論點指出,祭司的職任已有了更改。基督祭司的職任,取代了利未人祭司的職任。如果利未祭司已圓滿地發揮其作用,就毋須有這樣的安排了。

  事實就是,利未人祭司職任不能帶來完全。這製度不能將罪消除,而敬拜者的良心始終不得安寧。摩西律法下設立的祭司職分不是最終圓滿的。

  現在生效的,卻是另一種祭司職分。那完美的祭司已經來了,他的職分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是亞倫的等次。

  七12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這祭司職分所根據的整個律法製度也必定更改了。這是個激進的宣告!就象敲響了嗚鍾一樣,公開地宣布舊的一切已成過去,新的已經來臨。我們不再在律法之下了。

  七13 主耶穌所屬的支派,在利未人的律法下是沒有資格擔任祭司職分的。現在這個祭司職分的改變,足以證明律法已有所更改。

  七14 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在摩西律法下,猶大支派中沒有人獲授權可以成為祭司。可是,耶穌確是祭司。怎會這樣呢?這是因為律法已有了更改。

  七15 作者提出另一個證據,證明有關祭司資格的律法,曾發生過重大的更改。另一類祭司已經照麥基洗德的樣式……興起來,他的資格跟亞倫子孫的資格頗為不同。

  七16 利未製度的祭司要符合律法上關於宗族世係的要求。他們必須生於利未支派,屬亞倫的後裔。

  然而,主能夠成為祭司,就象麥基洗德一樣,是因為他有無窮之生命。他的資格並非來自宗族世係,而是來自本身固有的力量。他是永活的。

  七17 詩篇一百一十篇4節證實這點。大衛在預指彌賽亞祭司的職分時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這裏的重點在於永遠一詞。由於他的生命永無窮盡,所以他的職事也永無休止。

  七18 定立亞倫祭司製度的律法,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這律法在基督降臨時被廢掉了。

  何以見得這律法是軟弱無益的呢?律法不是神親自賜下的嗎?難道神會賜下一些軟弱無用的東西嗎?答案是,神從沒有打算以此為祭司職分的最終律法。這隻是用來作準備,以迎接神理想的祭司。這隻是局部、短暫地將那完美並最終的反映出來。

  七19 這律法是軟弱無益的,也因為律法一無所成(不能成就完全)。百姓永不能進入至聖所內與神相會。神人之間這段不可消除的距離,不斷提醒百姓罪的問題尚未一次過解決妥當。

  但現在,神卻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麵前。這更美的指望就是主耶穌自己;那些以他為唯一盼望的人,可以隨時與神有完全的接觸。

  七20 不但祭司的等次並有關的律法更改了,這裏還指出,就職的方法也更改了。這裏的推論主要基於神以起誓來立基督為祭司。既立了誓,就標誌了那不能更改、存到永久的事實。雷思比說:“隻有全能神的誓言,才足以保證我們寶貴的主耶穌的祭司職分是永恒有效的。”

  七21 亞倫裔的祭司,不是起誓立的。可見,他們的祭司職任本來就是臨時而非永久的。

  然而,神卻以起誓的方式來任命基督作祭司。起誓的方式記載於詩篇一百一十篇4節:“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韓達信說:

  神任命基督時是以他永不磨滅的權柄,並永恒不變的屬性為後盾。這些若能改變,新的祭司職分也會改變。但這祭司職分是永不改變的。

  七22 如此,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亞倫裔的祭司職分,是舊約的一部分。基督的祭司職分,與新約相連。約與祭司職分是並存並逝的。

  新約是神基於恩典,準備當主耶穌在地上建立他的國度時,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定立的無條件的協議(耶三一33,34)。信徒今天能享受新約的一些福氣,但要等到以色列複國並全國得贖時,新約才會完全實現。

  耶穌是新約的中保,因為他自己是保證人。因他的死、埋葬、複活,他建立了一個合乎義的基礎,讓神可以實現這約的條款。他無終止的祭司職分,與這約永遠有效的成就,關係互相緊扣。

  七23 我們來看第三個論點,麥基洗德祭司的超越。

  以色列有很多祭司。據說在這國的曆史中,總共有八十四位大祭司;當然,較次等的祭司就不計其數了。由於在任者的死亡,職位每隔一段時間便由另一人來繼任。因此,無可避免地,這工作經常會中斷。

  七24 至於基督祭司的職分,卻沒有這弱點,因為他永遠活著。他祭司的職任永遠不用傳給他人,其效能也不會中斷。這是不更換又不可傳承的。

  七25 由於他是長遠活著的,所以凡靠著他進到神麵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我們通常以為,這是指他拯救罪人,脫離罪的懲罰;然而,作者其實是指基督救拔聖徒脫離罪的勢力。這裏的焦點並不是他作為救主的身分,而是他作為大祭司的身分。信徒決不會有失喪的危險。信徒永遠穩妥,因為他不斷替他們祈求。不論何時他都能拯救他們,因為他現時在神的右邊為他們所做的工作,是永不會被死亡打斷的。

  七26 基督因著本身的卓越,他的祭司職分便超越亞倫。他在神麵前的地位是聖潔的。他與人的相交是無邪惡或絕不取巧的。他的品格全無玷汙。他在神的右邊,他的生命遠離罪人。他現今和永恒的光輝,高過諸天。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七27 與利未製度的祭司不同,我們的大祭司毋須每日獻祭,他隻一次……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他毋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因為他是絕對無罪的。他跟舊日的祭司第三個奇妙的不同之處,就是他為百姓的罪將自己獻上。這位祭司將自己當作祭物獻上。耶穌的恩典是何等奇妙,實在無可比擬!

  七28 在律法下所立的祭司,他們本身都是不完全的;他們都有軟弱失敗,隻是在儀式上算聖潔的而已。

  但神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本章21節已提到這起誓的話,引自詩篇一百一十篇4節。

  我們剛研究過的內容,具重大的意義。人間的祭司職分,由神聖和永恒的祭司職分取代。因此,人按照舊約的規模所設立的祭司製度,來幹擾我們這位大祭司的工作,是何等愚不可及!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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