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三月二十八日 提摩太前書第五章

(2011-03-28 03:33:56) 下一個

提摩太前書第五章

5:1 不可嚴責老年人,隻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
5:2 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5:3 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
5:4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麵前是可悅納的。
5:5 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 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
5:6 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
5:7 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
5: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
5:9 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隻作一個丈夫的妻子,
5:10 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
5:11 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欲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5:12 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
5:13 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閑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閑事,說些不當說的話。
5:14 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5:15 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5:16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5:17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5:18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5:19 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5:20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麵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5:21 我在 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麵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5:22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5:23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5:24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5:25 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伍.對不同階層的信徒提出特別的指引(五1~六2)

一.不同年齡的人(五1、2)

  五1 本節引介一段記載,是指導提摩太的行為的,要求他應怎樣對待與他同工的基督徒大家庭的成員。提摩太是一較年輕,或者比較有鬥誌的人。他可能被引誘變得不耐煩和對一些老年人懷恨在心;因此,這勸勉是叫他不可嚴責老年人,隻要勸他如同父親。作為一個年輕人,他不適宜以強烈的說話攻擊這樣年紀的人。

  至於對少年人態度專橫,這是年輕的基督仆人的危險。所以保羅告訴他,要對待少年人如同弟兄;要象他們當中的一人,不以專製的態度對待他們。

  五2 老年婦女要當為母親,以尊重、愛護和敬重對待她們,因為這是她們應得的。

  清潔用來顯示與少年婦女相處的特征。他不但要逃避確實是罪惡的事,也應避開不謹慎的行動或任何看來有邪惡形象的行為。

二.寡婦(五3~16)

  五3 從本節至16節,保羅開始論述當地教會的寡婦,並提出應怎樣對待她們。

  首先,教會應尊敬那些真為寡婦的。尊敬這裏不僅有敬重的意思,也包括金錢上幫忙的觀念。真寡婦是一個沒有其它人支持,但完全地依賴主供應的女人。她沒有在生的親人能照顧她。

  五4、5 第二類的寡婦在本節有描述,她們是那些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的人。在這情況下,兒女應學習報答他們的母親(或祖母)為他們所作的,顯示他們在家中的實際敬虔行動。本節清楚教導行孝先在家中開始。對基督真道一個很差的見證是:一個人大喊他的宗教,卻不照顧自己的親人!

  從神的角度看,基督徒去愛和照顧那些沒有其它人幫助的人是可悅納的。在以弗所書六章2節,使徒保羅清楚教導:“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象前文所述,真寡婦是獨居無靠的,她們必須不斷地仰賴神給她們每日的供應。

  五6、7 對比第5節的敬虔寡婦,這裏提到縱情宴樂的寡婦。有意見不讚同這樣的婦人是個真正的信徒,她隻是個自稱的信徒而己。我們卻相信她是個真基督徒──隻是背道而已。她在與神的交通和對神的用處來說是死的。提摩太要警告這些寡婦不要過宴樂的生活,並且也教導基督徒要照顧那些與他們有親屬關係,又活在窮困中的人。

  五8 這裏強調缺乏看顧親屬,特別是自己家裏的人的嚴重性。這包括對真道的否定。基督的真道一向認為真信徒應該彼此照顧。如果一個基督徒不肯這樣做的話,他就是以行動否認基督信仰的真理教導,這樣的人比不信的人還不好。理由很簡單,很多不信的人都喜愛照顧他們的親屬,何況基督徒作非信徒不恥為之事,就令主的名大受虧損了。

  五9 從本節經文看來,在每個當地教會都當保存一個名單,表示那些寡婦是受教會照顧的。保羅在此表明,年紀到了六十歲的寡婦,才記在冊上。

  一個丈夫的妻子這個說法,與監督和執事的類似說法產生相同的問題。這說法的類似解釋已經說過了。毋庸置疑,這是指她的婚姻生活必須無可指責,沒有道德上任何令人懷疑的地方。

  五10 為了能記在冊上,寡婦必須有行善的好名聲,以顯示她是個屬靈的信徒。

  就如養育兒女一句無疑是指她必須將兒女養大,使他們能反映她自己和她的基督徒家庭的好氣質;隻是養大兒女並不是什麽美德,但教養他們成才卻是美德。

  另一個敬虔寡婦的標誌是,她對遠人曾顯示殷勤的接待,這接待的恩慈,一次又一次地在新約被提到和被讚揚。

  洗訪客的腳是奴仆的工作,所以這裏的意思無疑是說,那寡婦要為她的基督徒友輩作傭人般的工作。但這也可以指屬靈的方式洗聖徒的腳,就是以主的話作水清洗。這不是指在眾人的事務上這樣作,而是簡單地在家訪中,用這方式以神的話語清潔信徒,以免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上沾染汙穢。

  救濟遭難的人是指向那些病困、哀傷或其它活在痛苦中的人行憐憫。

  簡言之,為了在當地教會的名冊上有分,這寡婦必須竭力行各樣善事。

  五11 本節是難題經文。意思似乎是這樣:普遍來說,全由本地教會照顧年輕的寡婦是錯誤的。因為年輕的緣故,她們很可能想要嫁人。這事本身沒有什麽錯,但當這渴望有時非常強烈的時候,年輕寡婦甚至可能想嫁給非信徒。使徒保羅甚至形容她們情欲發動時,便違背基督。當可以選擇嫁給一個異教徒,或不嫁人繼續愛基督、遵從他的話時,那年輕寡婦會傾向於嫁人。這當然會為支持她的當地教會帶來羞辱。

  五12 被定罪(英王欽定本作“咒詛”)不是指永死,隻是說她有此宣判或被定罪,因為她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曾有一段時候,她自稱對主耶穌基督滿有忠心和熱心,但現在嫁給不愛基督的人之機會來到,她便忘記了當初對基督所起的誓和約,跟隨不信者離去,不再忠於天上的新郎了。

  保羅不是批評年輕寡婦的婚嫁。事實上,他希望她們嫁人(14節),他所譴責的是她們的靈性低落,和為了得著一個男人,就揚棄屬神的原則。

  五13 當地教會若承擔年輕寡婦的全部財政責任,可能會鼓勵她們習慣懶惰,沾上邪惡。她們不盡上自己的責任,可能變得說長道短,好管閑事,滿腦子想著與她們無關的題目。當地教會不應鼓勵這種行為,因為如前文說過,這對基督徒見證隻帶來負麵的影響。

  五14 保羅所以聲明,以一般的原則,他寧願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守著一個無可指責的基督徒家庭。當然,保羅明白不可能每個年輕的寡婦都再嫁,因男性通常是采取主動的一方。但他隻是寫下一個一般的原則,叫有需要的人可以跟從。

  敵人,或撒但,經常尋找過錯藉以猛攻基督徒的見證。保羅試圖防衛,使人們沒有合理的原因辱罵。

  五15 保羅所說關於年輕寡婦的事不是憑空想象或臆測的。這是已經發生了,有些人已經……轉去隨從撒但,因為她們已聽從撒但的聲音,並且選擇了不信的伴侶,不聽從主的話。

  五16 現在題目一轉,來看親屬照顧她們的義務。信主的男人或婦女,若家中有寡婦需要人幫助,那麽他們就應當承擔這責任,好讓教會能更自由地救濟那些真正貧窮,又無近親的寡婦。

  第3節至本節整篇經文告訴我們,什麽是教會在特定情況下必須做的事,而不是告訴我們,在可找到藉囗的情況下和在能力範圍內可以做的事。篇幅的長度顯示這是聖靈心目中的一個重要題目,但竟然是今日大多數教會圈子裏最被忽視的題目。

三.長老(五17~25)

  五17 本章其餘部分論到作長老的事。首先,保羅定了規則,叫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應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管理”較好的翻譯為“作帶領的”(達秘譯);不是為了控製,而是為了作個榜樣。這樣的長老是配受加倍的敬奉的。敬奉可以指尊敬,但也包括金錢上報償的觀念(太一五6),加倍的敬奉包括以上兩者。首先,因為他的工作,他是配受神百姓尊敬的;但是如果他的時間都完全地奉獻給這些工作,他也配受金錢上的幫助。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很可能是那些用長時間傳道和教訓人,以至他們不能作正常工作的人。

  五18 有兩節經文要在這裏要介紹,用來證明長老是配得報償的。第一節經文是申命記二十五章4節,第二節是路加福音十章7節。本節特別有趣,因為與聖經的默示有關。保羅從舊約取了一節經文,又在新約取了另一節,將它們平放在一起,引用為聖經。這明顯可看出,保羅認為新約的作品與舊約有相同的權威。

  這些經文教導,用來收割的牛,不應被剝奪分享穀物的機會。同樣地,工人有權得他勞力得來的成果,因此長老也當如此;盡管他們的工作不是物質的,但他們是值得神百姓的支持。

  五19 因為長老在教會占領導位置,他們便成為撒但攻擊的特別對象。因這緣故,神的靈實行保衛他們免受誣告之害。除非控告能得到兩三個見證證實,否則不準進行紀律性的行動控告長老。事實上,這同樣的原則也用在其它教會肢體的紀律上,但強調這點是因為長老比較有機會被人誣告。

  五20 若是長老被發現犯罪,令到教會的見證有損,這人就當在眾人麵前受責備。這行動提醒所有信徒在基督徒事奉上犯罪之嚴重性,也可以成為其它人生活上一個強而有力的阻嚇。

  有些評注家相信本節不是特別應用在長老身上,而是在所有基督徒身上。肯定地,這原則所有基督徒都合用,但本節的背景看來直接與長老有關。

  五21 處理當地教會紀律的事情,有兩種危險要防避。第一是存成見,另一是有偏心。對某人存不良的成見,也很容易對他所作的事存成見。同樣地,由於某人的財富、社會地位或個人性格,這也是很容易對他有偏心的。所以保羅嚴肅地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麵前吩咐提摩太,他應遵守這些原則,在未知道事實之前,不要判斷事情,又或者因為他是朋友或是知名的人,便偏袒他。每件事情必須在神和基督耶穌,並天使麵前作判斷。天使是我們居住的世界的觀察者,他們應看見教會紀律之事的公義。蒙揀選的天使是那些從沒有犯罪或背叛神、保存他們原本狀況的天使。

  五22 當顯赫的人來到當地教會一起聚會,很多時就有傾向很快將他們提升至領導的地位。這裏提摩太得警告不要急速認同新加入者,他也不應支持那些他不了解他們性格的人,恐怕這樣做,他在他們的罪上有分。他不單要保守自己在道德上潔淨,也要成為清潔,除去與其它人犯罪的關連。

  五23 我們不大清楚本節怎樣連貫上文。或許使徒保羅聰明地預料到,提摩太投入在會眾的問題和困難中,會令他的胃囗有不良的影響。若是這樣,提摩太不會是最早或最後一位有這痛苦的人吧!更可能的是,提摩太經常是個水土不服的人,保羅的忠告是:“再不要照常喝水。”這是指提摩太不應隻喝水而完全不稍微用點酒。保羅建議稍微用點酒是為了胃囗和屢次患病的緣故。本節隻處理酒的醫療用途,不應推論出一些藉囗叫人過量用酒。

  毋庸置疑,這是指真酒,而不是單指葡萄汁。稍微用點酒這話其實暗示真酒。如果這不是真酒,這裏又何須規定隻用稍微的酒呢。

  本節也打開神能醫治的題目。雖然作為使徒的保羅毫無疑問地有醫治所有疾病的能力,但是他不經常行使這能力。這裏他證明在胃囗毛病的事上采用藥物。

  五24 在本節,使徒保羅似乎回到第22節的討論去。那裏他提醒提摩太不要不適當地、又急速地給其它人行按手之禮,本節和25節進一步解釋這點。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是非常顯然的,他們可比作喇叭手,響聲在那人前頭,宣稱他是個罪人,一直來到審判案前。但這不是所有人的例子。有些罪人不被發現,直至隨後的時間。

  第一類人,我們可想到是整個社區都知名的酒鬼。在另一方麵,我們可想到一個與另一女人有染的丈夫,社區的人可能在這時不知道這事,但很多時整件醜聞會在隨後的日子顯露出來。

  五25 在於行善的人,情況也相似。有些人看上去是行善的人,其它人則比較隱藏和謙遜,他們真正的善須時間才為人所知。就算我們不能看見善行,一些善的表現必在稍後時間顯露出來。這教訓得出的結論是:我們不應在第一次相識時便判定那人,卻應讓時間來將真正的性格顯露出來。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