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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十五日 提摩太前書第二章

(2011-03-25 03:07:52) 下一個

提摩太前書第二章

2:1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2:2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
2:3 這是好的,在 神我們救主麵前可蒙悅納。
2:4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2:5 因為隻有一位 神,在 神和人中間,隻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2:6 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2:7 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
2:8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注:或作“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2:9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發、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
2:10 隻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 神的女人相宜。
2:11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
2:12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隻要沉靜。
2:13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2:14 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
2:15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叁.有關教會生活的指示(二1~三16)

一.關於祈禱(二1~7)

  保羅總結了他給提摩太的第一個有關假師傅的囑咐,現在來到祈禱的題目上。普遍都認為,這段經文處理公開祈禱的事,縱然這也可以運用到個人的祈禱生活上。

  二1 為萬人祈禱既是一個特權,也是一個責任。對於我們,這純粹是一個特權,因為有神聽我們為其它人代求。這也是一個責任,因為在救恩的好消息上,我們欠了世人的債。

  使徒列出祈禱的四方麵──懇求、禱告、代求、祝謝。分辨頭三方麵比較困難。在現代的用法,懇求有強烈渴求的意念,但比在有特別需要時請求的意念更深。禱告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用語,包括所有各類敬虔地接近神的行動。代求用來形容一些請求形式,我們代其它人,稱神為我們的至尊者。祝謝描述在禱告中複述我們主的恩典和慈愛,並且傾心吐意地感謝他。

  我們可以這樣總結本節:我們為萬人祈禱時,應當顯得謙卑、敬虔、可信和感恩。

  二2 這裏特別提到的是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他們必須在我們的祈禱中占一特別位置。在其它地方,保羅曾提醒我們,掌權者在位是神命定的(羅一三1),他們是神的用人,是對我們有益的(羅一三4)。

  本節表達一種特別的色彩,就是我們想起這是在尼祿王時代寫的。這惡毒的統治者加諸基督徒身上可怕的迫害,卻沒有影響基督徒為政府的首領代求的原則。新約教導基督徒要忠於那管治他的政府。除非政府命令他反叛神,在這情況下,他首先要向神負責,基督徒不應加入反對政府的革命或暴動。他可以直接地拒絕聽從違背神話語的命令,然後靜靜地並順服地接受刑罰。

  使徒保羅要我們為統治者祈求的原因是,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政府穩定,國家沒有革命、內戰、混亂和騷動,對我們自己都有好處。

  二3 我們為萬人,包括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祈求,是好的,在神麵前可蒙悅納。這事本身是好的,也在神我們救主麵前可蒙悅納。保羅在這裏給神的名稱是有意義的。神的期望是萬人都得救,所以,在這方麵為萬人祈求可促成神的旨意。

  二4 這進一步解釋我們在第3節指出的事情,神願意萬人得救(結三三11;約三16;彼後三9),所以我們應為每一處的萬人祈求。

  本節清楚地指出救恩的神性方麵和人性方麵,上半節顯示人必須得救。這動詞是被動的,人不能救自己,卻必須得神拯救,這是救恩的神性那一麵。

  為了得著拯救,人必須明白真道。神不會違背人的意願來拯救他,他不會將反叛的百姓殖居於天上,人必須來到那位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的神麵前,這是人性那一麵。

  從這點,我們要清楚知道,本節不是教導普世的救恩。雖然神願意萬人都得救,但不是所有人都得救的。起初神的旨意不是要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三十八年,但是他們的結局卻是這樣。神容許他們這樣,但神已為他們計劃、要使他們得祝福的藍圖並不是這樣。

  二5 本節與上一節的聯係不很清楚,但是整體思想似乎是這樣的:隻有一位神,所以他是萬人的神,為萬人代求的祈禱應該呈獻給他。作為獨一的神,他喜悅所有人都得救。如果他是眾神當中的一位,他可能隻關心他自己的崇拜者。

  第二,在神和人中間,隻有一位中保,因為這樣,沒有人能以其它方式來到神麵前。中保是一個媒介,一個能站在兩者之間,與雙方溝通的中間人。藉著基督親自成為人子,神能接近人,赦免他們的罪。結果每個可憐的罪人都能接近他,並且決不會被拒絕。

  保羅認定那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這點並不否定主耶穌的神性。為了成為神和人中間的中保,他必須是神,又是人。主耶穌從亙古到永遠是神,但他在伯利恒的馬槽裏降生為人,他代表了整體人類。他既是神,又是人的事實,顯示在他的名字基督耶穌裏。基督形容他是神膏立的彌賽亞;耶穌是他道成肉身時的名字。

  本節有效地駁斥了一個現時流行的教訓。這教訓認為受祝福的童貞女馬利亞,或天使,或聖徒都是神和人中間的中保。但經文說隻得一位中保,他的名字叫基督耶穌。

  本節概述了舊約和新約的信息。一位神是舊約交給以色列的信息;一位中保是新約交給教會的信息。象以色列人拜偶像違背了所要傳講的信息的責任,自稱為教會的也提倡其它中保如馬利亞、聖徒、神職人員等,違背了所應盡的責任。

  二6 經文強調神喜悅萬人都得救這事實,基督耶穌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進一步表明這個重點。贖價是用一個價錢來釋放另一個人,使他得自由。請注意那贖價是為萬人的,即是說主耶穌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的工作,足夠拯救所有罪人。意思不是說所有人都會得救,因為這牽涉人的意誌。

  論基督代贖之死的教訓的經文很多,這是其中一節。他死是代替萬人的,萬人是否接受是另一個問題。但基督救贖的工作,在價值上已足夠買贖所有人。

  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是指與基督代贖工作有關的見證,到了時候必然得到證實。喜悅所有人都得救,並為所有人提供得救之道的這位神,已經下令福音信息要在我們活著的這世代廣傳。這一切的設計都顯示神熱切盼望把祝福給予人類。

  二7 為了最後表明神喜悅所有人得著救恩,保羅說他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外邦人的使徒。當時就象現在,外邦人占了世界人囗的大部分。使徒被差派不是單單為了一小部分如猶太人的人,乃是為了外邦列國。

  他說自己是作傳道的,作使徒的,作師傅的。作傳道的在字義上是個福音的使者和宣布者。使徒的責任就比較廣泛──他不僅要傳福音,也要建立教會,在秩序和紀律上指引教會,並且作有權柄的講話,象主耶穌基督的使者。作師傅的要詳細解說神的話語,使所有人都能明白。

  為了加強他所說的,保羅用以下的話證實他是作外邦人的師傅:“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相信和真道可用來描述保羅執行教導事工的情況,他做得又忠心又誠實。但更可能的是,經文是用來描述保羅教導的內容,換句話說,教導外邦人有關合乎相信和真道的事。

二.關於男人和女人(二8~15)

  二8 現在複談公開祈禱的題目,我們的注意力被引導放在祈禱時帶領百姓的人身上。我願一語是介紹,表達保羅在此事上主動的和被感動的願望。

  新約原文裏,人這個字可翻譯為兩個意思。一個是普遍的人類,另一個意思是與女人相對的男人。這裏采用的是第二個意思。保羅的指示是這樣的,公開祈禱應該是由男人,不是女人帶領的;他所指的是所有男人,不是單單指長老。

  隨處一語可以指任何一個基督徒在任何時間禱告,不受地點限製。但這裏的題目既是公開禱告,本節就當理解為無論在那裏有一群基督徒聚集禱告,要由男人而不是女人作帶領。

  有三個條件是公開祈禱的人需要擁有的。首先,他們要舉起聖潔的手。這裏強調的不是一個人的祈禱姿勢,而是他的內在生命,他的手要是聖潔的手,這手喻作人的整個生命態度。第二,他應該是無忿怒的。一個人將自己的脾氣在人麵前發泄,又在當地教會起來為聚集的人向神說話,他的性情就是不一致了。最後,他應該是無爭論的。這可以指他對神垂聽和回答禱告有信心,又在他的能力和旨意上有信心。我們可以綜述這些條件說,人應展示聖潔和內裏純正,愛心和對人和睦,並且對神有不置疑的信心。

  二9 討論完男人帶領公開祈禱時的個人必備條件後,使徒保羅現開始討論女人在這樣的聚會中要有的表現。第一,他聲明她們應該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屈梭多模為正派衣裳下了一個非常好的定義:

  那麽什麽才是正派衣裳呢?例如就象完全地和有體麵地遮蓋她們的身體,並且沒有多餘的裝飾的衣裳。這人有體麵,那人沒有體麵,這又怎樣分辨呢?你來到神麵前祈禱是否編發和戴著金器裝飾呢?你來到舞會又如何呢?婚宴又如何呢?綜合大會又如何呢?在那些地方貴重的東西可能是合適的,但在這裏,沒有一件是需要的。你來這地方禱告,為你的罪求寬恕,為你的過犯求饒,懇求主……遠離這類的虛偽吧!

  廉恥指逃避任何可導致羞恥的事,有適中和謹慎的意思。自守指女人要在衣著上穿得合宜,一方麵她不要尋求以貴重和標奇立異的服飾,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力。這可能導致來敬拜神的人羨慕,甚至妒忌。另一方麵,她也應避免以暗淡的或時樣老土的衣著,來引起別人的注意。聖經似乎教導在衣著上,應采用適度和中庸的方針。

  一些多餘的東西應該避免,如編發、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棠。除了適中的單編發外,編發是不需要的,誇張顯眼的束發和精心的頭飾,也是不需要的。以珠寶首飾或貴重的衣裳表現自我,在祈禱時刻肯定不適宜。

  二10 本節給我們看見正當的女性裝飾。自稱是敬神的女人之合宜裝飾,是在善行上,此類“衣飾”不會使別人從與神的交通中分心,而且更促進這樣的相交;也不會帶來羨慕或錯誤的妒忌心,卻隻鼓勵別人跟隨這個好榜樣。善行是教牧書信中一個突出的主題,是從純正的道理取得所須平衡後產生的。

  二11 在教會的公眾聚會中,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在這題目上,此觀點與聖經其它經文一致(林前一一3~15,一四34、35)。

  二12 保羅說我不許女人講道時,他是得神的靈感動說這話的,象有人評論說這不代表保羅的個人偏見。神諭命女人不應在教會公開講道教導人,唯一例外是她們可以教導孩童(提後三15)和年輕女人(多二4)。女人沒有權柄轄管男人,即是說她不可有支配男人之權,隻要沉靜或安靜便是。或許我們應額外地指出這下半節經文,不隻是限於當地教會。這是神處理人類事情的一個基本原則:男人已得賜領導的地位,而女人要站在服從的位置。不是說她是次等的,這種想法肯定是錯的。但這不是反過來說,神的旨意是要女人轄管或支配男人。

  二13 為了證明這點,保羅首先提到亞當和夏娃的被造,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這被造的次序很重要。藉著先造男人,神打算使他成為頭,就是執行指導的人,有權柄的人。女人其次被造的事實指示,她要順服她的丈夫。保羅將論點建基於創造的次序,排除一切以為這是本色文化的想法。

  二14 第二個證據關乎罪進入了人類世界。蛇不直接靠近亞當,卻帶著引誘和謊話來到夏娃麵前。按照神的旨意,夏娃不應獨自作出行動,她應來到亞當麵前,將事情交給他處理。但她沒有這樣作,她容許自己受撒但引誘,並且陷在罪裏。

  不是亞當被引誘。看來他是睜著眼犯罪的。有些人這樣建議,當他看見妻子已墮入罪中,為了要與她保持合一的關係,所以他自己也陷在罪中。但聖經不是這樣說,是女人被引誘,但亞當沒有被引誘。

  二15 這是教牧書信中最難解的其中一節經文,意見眾說紛紜。有些人認為這是由神答允的一個簡單應許,叫基督徒母親在生產的肉體行為上從死裏得救。但這並不是完全對的,因為有些敬虔奉獻的基督徒,在帶生命進這世界的行動中死去。另一些人認為生產是指彌賽亞的出生,而女人是透過由婦人所生的那位得救的。然而,這似乎不能滿足經文的意思,因男人也是以相同的方法得救的。沒有人能合理地證實本節是指女人因成為孩子的母親而得著永遠的救恩。這是藉著行為的救恩,藉著性質極不尋常的行為得救的。

  我們以下的提議會是最合理的解釋。首先,上下文說的不是指她靈魂的救恩,而是指她在教會地位上的救恩。保羅剛才在本章說,好些人在他們的心裏有這樣的印象:女人在神的計劃和旨意裏是毫無地位的,她被貶為不重要的人。然而保羅會反駁這樣的聲明。雖然沒有教會的公開職事交給女人,但她卻有一個重要的事奉。神諭命女人的地位是在家裏,更具體地說,是在教養孩童使他們尊敬和榮耀主耶穌基督上。試想想今天基督教會領袖的母親們:這些女人從未踏足講台傳福音,但在為神教養她們的孩童之事上,她們在地位和為神結果子的範圍內,真正已經得救了。

  李尼寫道:

  她將會從罪的結果中得救,而且藉著她作妻子、作母親的天職,在教會能維持一個有影響力的地位。倘若藉著生出神聖的基督徒品格的果子,這些犧牲就更進一步得著承認了。

  在這觀點上有人會問:“那麽,那些不結婚的女人又如何呢?”在經文中答案是這樣的,神隻處理女人普遍的事,大多數的女基督徒都結婚,養育孩子。關於例外的事,神有很多其它有益的事奉給她們,但是不包括公開講道和轄管男人。

  注意在本節末,子句有這樣的限製: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這並不是無條件的應許,觀念是這樣的:如果丈夫和妻子維持一致的基督徒見證,在家裏尊敬神,在敬畏主和主的訓誡上教養他們的子女,那麽女人的地位便得救了;但如果父母隨己意而行,過著世俗的生活,又輕忽教養他們的子女,那麽這些子女便從基督和教會中失喪,在這情況下,女人便不能達至神命定給她的真正尊榮。

  讓我們不要以為,因為女人的事奉是私人的,又是在家裏的,就比那些較公開的職事來得沒那麽重要。有一句名言說得很好:“推動搖籃的手統治世界。”將來的日子,在基督審判台前,忠心是要被數算的。這是在家裏和在講台上都能表現出來的。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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