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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 哥林多前書第九章

(2011-02-03 04:46:27) 下一個

哥林多前書第九章

9:1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裏麵所做之工嗎?
9:2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裏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9:3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9:4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9: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佛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9: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9:7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9:8 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9: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 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9: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9:11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9: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9:13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9:14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9:15 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9: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9:17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托付我了。
9:18 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麽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9:19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仆人,為要多得人。
9: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9:21 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 神麵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麵前,正在律法之下。
9:22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麽樣的人,我就作什麽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9: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9:24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隻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9:25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製,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9: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九1 我們知道,有些哥林多信徒質疑保羅的權柄。他們認為,他既不是十二使徒的一位,所以就不是真正的使徒。保羅聲明,他不受從人而來的權柄所限,他是主耶穌的真使徒。他以兩件事實為根據。第一,他曾見過我們複活的主耶穌。這事發生在大馬色的路上。他又以哥林多信徒作他身為使徒的佐證。他問道:“你們不是我在主裏麵所作之工麽?”如果他們對他的使徒身分有懷疑,他們應該作自我檢討。他們是否已經得救?當然,他們會承認自己已經得救。好了,是誰引領他們歸向基督的呢?是使徒保羅!因此,他們自己便足以證明,保羅確是主的使徒了。

  九2 別人或許不會承認他是使徒,但哥林多信徒卻肯定應承認他。他們在主裏正是他作使徒的印證。

  九3 本節所說相信是接上文保羅的表示,他剛才是對那盤問他或質疑他使徒權柄的人的分訴。

  九4 由本節至14節,保羅討論他作為使徒得經濟資助的權柄。保羅既是主耶穌所差派的,就有權得到信徒金錢上的供應。不過,他沒有堅執這權利。他親手作工,織製帳棚,讓聽他的人白白得著福音。難怪批評他的人以此為把柄,指他不接受供應,是因為他自知不是一個真正的使徒。他用一個問題來開始討論:“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麽?”換句說話:“難道我們無權不用自力謀生嗎?難道我們無權受教會的供應嗎?”

  九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仿佛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麽?也許有些批評保羅的人認為,保羅不結婚,因為他自知無權一起得眾教會的供應。彼得和其它使徒娶了妻,主的弟兄也一樣。使徒保羅在這裏聲明,他與其它人一樣有權娶妻,可以一起得著信徒的供應。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不但指他有權娶妻,也指夫妻兩人有權享用供應。主的弟兄大概是指主肉身的胞弟們,或許也指他的表親。單憑本節不能確定,但其它經文顯示,馬利亞生下頭胎兒子耶穌後,還有其它兒子(路二7;參看太一25,一二46,一三55;可六3;約二12;加一19)。

  九6 看來巴拿巴跟保羅一樣,一麵傳福音,一麵工作謀生。保羅問,難道他們兩人沒有權柄不作工,由神的百姓照料供應?

  九7 保羅先以其它使徒為例子,作他聲稱有權得到經濟供應的根據。他轉向以世人的事為論據。士兵上陣作戰,並不用自備糧餉。栽葡萄園的人,沒有不期望得著果子作報償的。最後,如果牧人沒有權享用牛羊的奶,就不會牧養牛羊了。基督徒的事奉就象打仗、耕種和放牧。所作的,是與敵人戰鬥,培植神的果樹,作神的副手牧養他的羊。這些地上的工作尚且有權得供應,服侍主的工作不是更應有所得嗎?

  九8 保羅轉到舊約聖經,舉出更多證據支持他的論點。難道他就隻能從世人的事諸如戰爭、耕作和放牧來確立他的論點?聖經不也是這樣說麽?

  九9 申命記二十五章4節清楚聲明,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把它的嘴套上。就是說,當牲畜在耕作時,應容許它吃部分農作物。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麽?神當然照料牛隻,但他不會單為牲畜而將這些話寫在舊約聖經上。裏麵含有屬靈的原則,可以應用在我們的事奉和生活上。

  九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麽?答案是肯定的,當他說這些話時,心中正記掛著我們的好處。耕種的人,當存著得報償的期望去耕種。所以同樣地,打場的人也應期望得收成。基督徒的事奉,就跟耕種、打場的工作一般。神已有訓示,這樣事奉他的人,不用負擔所需的費用。

  九11 保羅形容自己曾將屬靈的種子撒在哥林多的基督徒中間。換句話說,他將福音帶到哥林多,並教導信徒認識寶貴的屬靈真理。既是如此,要求他們在金錢上或用其它奉養肉身之物來供應他,又豈是過分呢?論點就是:“傳道者所得的薪酬,遠比不上他貢獻的價值。與屬靈的祝福相比,物質的利益實是微小。”

  九12 保羅知道有別人在哥林多教會作傳道和教導的工作,且得他們的供養。他們承認要對其它人負這方麵的責任,卻不接受使徒保羅。因此他問:“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如果他們承認別人有得供養的權利,為什麽不承認他們的屬靈父親有這權利?無疑在受供養的人當中,有一些師傅教人回到猶太教去。保羅補充說,雖然他有這權柄,卻沒有在哥林多信徒當中運用過,隻是凡事忍受,免得令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他沒有向他們堅持得供養的權利,卻是忍受各方麵的匱乏和困難,免得傳揚福音的工作受阻。

  九13 保羅繼續引用的論據,提到那些在猶太聖殿裏工作的人。那些全職在殿宇裏工作的人,靠殿宇的收入得供應。從這角度看,他們乃是靠殿中的物維生計的。此外,在祭壇事奉的祭司,也有權分領送到壇上去的祭物。換句話說,不論是在殿裏有一般職務的利未人,或受托執行更神聖職務的祭司,都同樣地可以從事奉工作中得到供養。

  九14 最後,保羅道出主自己明確的命令。他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單這一點已能確定,保羅有權得到哥林多信徒的供應。然而,這要引起另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麽他不堅持要從他們得供應?第15至18節正是答案。

  九15 他解釋說這權柄他全沒有用過,就是說他並沒有堅持他的權柄。這時候他寫出這權柄的目的,並不是要他們送錢給他。他寧願死也不叫人使他所誇的落了空。

  九16 保羅指出,他不可以為努力宣揚福音這事誇囗。他感到從神那裏有催使,這本不是他選擇的職業。他從神得到授命,如果他不遵從任命而行,就會成為最可憐的人了。使徒保羅並不是說,他不願意傳福音,隻是作傳道功夫的決定不是由他作主,是主所定的旨意。

  九17 如果使徒保羅甘心傳福音,他就享有這差事的賞賜,就是得受供養的權利。舊約和新約聖經都清楚地教導,服侍主的人有權從主的百姓得到供應。保羅在這段經文說的,不是他不願意事奉主,隻是要聲明,他執行使徒的職分,是由於有從主而來的催使。在下半節他強調了這一點。他傳福音若是不甘心的,就是說他傳福音是因為他內心如火燒般的迫切,不得不傳。既是這樣,他就是獲托付傳福音的責任了。既是受命行事,就沒有什麽值得誇囗的了。

  誠然本節不易理解,但保羅的意思似是說,他不會向哥林多信徒行使得供養的權利,因為這事奉本不是他自己選擇的職業。這是神的手把他放置在崗位上。在哥林多的假師傅聲稱他們有權得到聖徒的供應,但使徒保羅卻要從別處得賞賜。

  諾克斯將本節翻成:“我所選擇作的事,我可以要求賞賜;但我是不得已而行的,就隻是執行任命而已。”

  雷曆認為:保羅不能逃避傳福音的責任,因為責任已托付了他。他受命傳福音,縱使他並沒有因此得薪酬(比較路一七10)。

  九18 他既然不能因為自己傳福音誇囗,那麽他可以因什麽誇囗呢?他可以因一些自己選擇的事誇囗,就是他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這是他自己決定做的。他願意一方麵傳福音給哥林多人,同時自食其力,免得用盡他傳福音而受供養的權利。

  總結使徒保羅的論點,他將責任和選擇分開。在傳福音的事工上,他完全沒有半點兒不情願的,乃是興高采烈地去幹。然而實際上,他是領受了極莊嚴的任命。因此,他努力完成任務,也沒有什麽可誇囗的。他傳福音,固然可以堅持得到金錢資助的權利,但他卻沒有這樣做。他卻是要令哥林多人不花錢而得聽福音。由於這是出於他自己的心意,所以便以此為榮。前文曾提到,批評保羅的人認為他織帳棚,證明他並不以自己為真正的使徒。在這裏保羅卻以他自食其力為證據,證明他的使徒身分千真萬確。事實上,這是十分高尚的情操。

  在第19至22節,保羅自引作證,他為了福音的緣故,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研究這段經文時,必須謹記保羅並非表示他要犧牲聖經中的重要原則。他也不是認為,隻要目的正當,可以不計較任何手段。他在這幾節經文談到的事情,都是無關是非對錯。他遷就福音對象的風俗習慣,目的是要使他們願意聽福音。但他從不做任何令福音真理打折扣的事。

  九19 一方麵,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無人有權轄管或強迫他。然而他自願為眾人受約束,為要多得人。為要引領靈魂歸向基督,隻要不犧牲神的真理,保羅願意讓步。

  九20 向猶太人,他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這不是指他為要令猶太人得救,便將自己重新放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保羅在處理提摩太和提多接受割禮事上的做法,正好解答他的用意。在於提多,當時有人堅持,如果他不接受割禮,就不算得救。保羅知道這是對神恩典的福音的直接攻擊,所以堅決拒絕讓提多受割禮(加二3)。不過,提摩太卻似乎沒有牽涉這方麵的問題。因此,如果提摩太受割禮可以令更多人願意聽福音的話,保羅就願意接受(徒一六3)。

  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律法以下的人是指猶太人。不過,保羅在本節上半部已提到他怎樣麵對猶太人。那麽,他為什麽重複這話題呢?一般解釋是他在上半節提到猶太人時,是指他們的風俗,這裏卻是他們的宗教信仰。

  這裏有必要稍作解釋。保羅是猶太人,生在律法之下。他試圖藉著遵守律法來取得神的喜悅,卻發覺這是不可能的。律法告訴他,他是個無可救藥的罪人,並毫無保留地將他定罪。他最終明白到,律法並不是救恩之途,隻是神的工作,以顯示人罪大惡極,並極需一位救主。於是保羅信靠主耶穌基督,就脫離了律法的定罪的滋擾。他因觸犯律法而須受的懲罰,已由主耶穌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代替了。

  使徒保羅在信主後明白到律法並不是救恩之途,也不是得救的人生活上的規範。信徒並非在律法之下,乃是在恩典之下。這並不表示他可以隨心所欲,任意而行。他卻真正感受到神的恩典,不願意犯罪。基督徒既有神的靈住在心裏,言行操守就提升到一個新水平。如今他希望過聖潔的生活,不是由於懼怕因觸犯律法而招致懲罰,而是由於愛那位為他死而複活的基督。在律法之下,動力源於懼怕;在恩典之下,動力源於愛。愛的動力遠超於懼怕。人在愛的驅使下願意做的事,往往是懼怕所不能的。

  晏諾慈說:“神使人心順服的方法,與他保持星體在軌道上運行的方法相似,就是不加以硬性的約束。他沒有用鏈索將閃亮的星宿鎖在一起,避免他們脫離中心點。他們受著一股無形的規律限製著……因為有這種無形的愛的牽係──就是對買贖他們的主的愛──被買贖回來的人不得不謹守、公義、敬虔地過活。”

  既明白這背景,就可以來看本節的下半部分。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當保羅與猶太人在一起時,在無分是非對錯的事情上,他會跟隨猶太人的行徑。例如,他吃猶太人吃的東西,卻避免吃猶太人不吃的東西如豬肉等。也許,保羅也會避免在安息日工作,因為他知道這會使更多人願意聽他講福音。

  九21 雷曆寫道:“保羅並不是要圓滑虛偽,而是生活在一種持久而又約束性的自我紀律下,目的是要能夠服侍各樣的人。一條水道狹窄的溪流,比起無邊的沼澤有大得多的流動力。同樣地,受約束的自由,能使人為基督作更有力的見證。”

  保羅向那些沒有律法的人,就做一個沒有律法的人(雖然他本人在神麵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麵前,正在律法之下)。沒有律法的人並非反叛或無法無天、無視任何律法的人,隻是泛指外邦人而已。律法是頒給猶太民族的,並不是外邦人。因此,當保羅與外邦人在一起時,他就盡量順應他們的習慣和感受,並同時保持對救主的忠心。保羅解釋說,盡管他表現得象個沒有律法的人,他在神麵前卻不是沒有律法的。他不以為自己可以任意而行,他在基督麵前,正在律法之下。換句話說,他有義務去愛、榮耀、服侍主耶穌並討他的喜悅;可不是受摩西律法的約束,而是受愛的約束。他是受縛於基督。俗語有雲:“入鄉隨俗,入境問禁。”保羅表示,隻要能同時保持對基督的忠誠,他願意在與外邦人一起時,盡可能遷就他們的生活方式。隻是我們不可忘記,這段經文針對的,是文化上的事,並不涉及教義或德行操守。

  九22 本節談到那些軟弱或諸多顧忌的人。他們對一些不是基本的事情表現得過分敏感。向軟弱的人,保羅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這些人。如果有需要,他願意吃素,以免因吃肉而冒犯他人。簡言之,向什麽樣的人,保羅就作什麽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我們決不可用這些經節作藉囗,證明可以放棄一些聖經原則。經文隻表達一種態度,就是為爭取他人願意聽救恩的好信息,就樂於遷就他們的風俗習慣。保羅說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時,絕對無意表示他能拯救別人,因為他知道隻有主耶穌才能拯救人。同時要注意一件奇妙的事,在福音上服侍基督的人既是與主同證,主就容許他們用救字來形容他們所參與的事奉。福音工作受到何等的抬舉、重視和尊榮!

  第23至27節描述缺少自律而帶來失去獎賞的危險。在保羅來說,拒絕接受哥林多信徒的金錢資助,是一種嚴格的自律。

  九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保羅在以上幾節經文表示,他在事奉主的工作上,如何一直把他的權利和意願藏起來。他為什麽這樣做呢?這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在日後能夠分享福音的勝利。

  九24 無疑當使徒保羅寫本節的時候,他腦海中想起在離哥林多不遠舉行的科林斯地峽運動會。哥林多信徒對這些運動競技應十分熟悉。保羅提醒他們,雖然有很多人在場上賽跑,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得獎賞。基督徒人生就象一場賽跑。參賽的人必須自律,付出艱苦的努力,並且要有明確的目標。然而,本節並非表示在基督徒的賽跑中,隻有一個人可以得獎賞。用意是教導我們應象個要得獎賞的人般賽跑。我們應學效使徒保羅,象他一樣舍己。當然,這裏所說的獎賞並不是指救恩,而是忠心服侍者所得的獎賞。聖經從沒有說,我們忠心跑畢人生全程方可得救恩。人乃是因著相信主耶穌基督而白白得著救恩的。

  九25 這裏,保羅放下賽跑的比喻,轉為說摔跤。他提醒他的讀者,凡在競賽中較力爭勝的,即進行摔跤比賽,在諸事上都有所節製。一位摔跤手向他的教練說:“我可以一方麵練習摔跤,另一方麵仍煙酒不離,縱情生活嗎?”教練回答說:“可以,但你就不能勝出了!”當保羅想到競賽中的參賽者時,他看見得勝者踏上台去領獎的情景。那是什麽獎?隻是能壞的冠冕,是一個花冠或桂冠,瞬即凋謝的。相比之下,他提到不能壞的冠冕,是要頒給所有忠心服侍基督的人的。

  感謝主賜我們榮耀和
  生命的冠冕;
  世人勞碌營役要爭取的,
  是必衰殘朽壞的獎狀;
  我們的冠冕卻永不衰殘,
  象神並他獨生子國裏的寶座般
  穩固不朽。

  ~邦納


  九26 由於有不能壞的冠冕,保羅聲明他奔跑,不象無定向的,而鬥拳也不象打空氣的。他的事奉並非毫無目的或毫無功效。在他麵前有確實的目標,他要自己所做的每一個行動都是有價值有功效的。他不願浪費時間或精力。使徒保羅不想有輕率的失誤。

  九27 他乃是自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他傳福音給別人,他自己卻遭摒棄或棄絕。在基督徒的生命裏,需要克己、節製、自律。我們必須操練如何控製自己。

  使徒保羅知道有一個危機,就是在他傳福音給別人後,自己卻有可能遭棄絕。本節的含意可如何作解,引起了不少爭論。有人認為這是指人得救後再次失喪。這當然與新約聖經的整體教訓違背;真正屬基督的人,沒有一個滅亡。

  另有人認為,翻成棄絕的原文是個意見十分沉重的字,指永遠滅亡。然而,他們將本節理解為保羅不是指得救的人遭棄絕,而是指不能自律的人其實從沒有真正得救。保羅想到那些假師傅,以及他們如何放縱情欲,便陳明這大原則:人如果不能控製自己的身體,就證明他從來沒有真正的重生;雖然他曾傳道給別人,他自己卻遭棄絕了。

  第三種解釋認為,保羅在這裏談論的,根本不是救恩的問題,而是關於事奉。他的意思不是他可能失喪,而是他在事奉上,有可能經不起考驗,因而不能得到獎賞。這解釋與棄絕(或作不及格或被取消資格)和競賽的意味吻合。保羅明白那可怕的情況,就是他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遭神擱置廢棄,不再合他使用。

  無論如何,經文極其嚴肅,每個打算服侍主基督的人,應作深入的反省。每一位都要立誌,靠著神的恩典,他便能永不經曆本節所描述的。

  當保羅想到謹慎自守時,便想起以色列人的例子。在第十章他憶述他們在節製自己的身子上,如何變得放縱、疏忽,結果遭棄絕並不蒙悅納。

  首先,他提到以色列人的特權(1至4節),然後是所受的懲罰(5節);最後是他們倒斃的原因(6至10節)。再後,他解釋這些事與我們的關係(11至13節)。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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