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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羅馬書第一章

(2011-01-10 03:25:13) 下一個

羅馬書第一章

1:1 耶穌基督的仆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 神的福音。
1:2 這福音是 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1: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1: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複活,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
1:5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1: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1: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 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 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1:8 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 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1:9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 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
1:10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 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
1:11 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1: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1: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隻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14 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1:15 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17 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18 原來,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1: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1:23 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1:24 所以, 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欲行汙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1:25 他們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1:26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注: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
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注:或作“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1: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1:32 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壹.教義上:神的福音(一~八)

一.福音的簡介(一1~15)

  一1 保羅介紹自己是被買來的(從耶穌基督的仆人的稱呼可見),蒙呼召的(他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奉召為使徒,作救主的特使),及特派的(分別出來以便向外邦人傳神的福音“參看徒九15;一三2”)。我們也是由基督的寶血買贖,蒙召為他拯救的大能作見證,並奉派無論往那裏去都要宣揚福音。

  一2 保羅為免猶太讀者以為這福音是嶄新的,與他們的屬靈傳統毫無關係,便說明舊約的眾先知早已明確地宣告了(申一八15;賽七14;哈二4),並用象征和預表(例如挪亞方舟、銅蛇和獻祭製度)應許這福音的來臨。

  一3 這福音是關於神的兒子我主耶穌基督的,按肉體說(即從他人性的角度看來),他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肉體說這句,表示我們的主不單是人。這些字眼特別指到他的人性。如果基督隻不過是一個人,就毋須突出他這方麵的本質,因為根本就不會有其它方麵。但正如下一節所說的,他不單是人。

  一4 這裏描述主耶穌是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聖靈就是這裏所說聖善的靈;在耶穌受浸並在他所有神跡的事工裏,將他顯明出來。救主藉著聖靈大能所作的各樣奇妙神跡,見證他就是神的兒子。當我們讀到……因從死裏複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時,自然會想起耶穌的複活。然而,按字義說,這裏可讀成“因使死人複活”;因此,使徒保羅在這裏所想到的,可能也包括基督曾使死人複活,如睚魯的女兒、拿因寡婦的兒子及拉撒路。不過,毫無疑問,這裏說的主要是主自己的複活。

  當我們說,耶穌是神的兒子時,表示他是那位與眾子不同、獨特的兒子。神有很多兒子。所有信徒都是他的兒子(加四5~7)。甚至是天使,也被形容為神的眾子(伯一6;二1)。但耶穌是神的兒子,卻有獨特的含義。當我們的主說神是他的父時,猶太人正確地意識到,他正在宣稱自己乃是與神同等的(約五18)。

  一5 保羅是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受了恩惠(是他不配的,卻把他拯救過來的恩寵)及使徒的職分。當保羅說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時,差不多可以肯定他所說的我們,是作者用的複數第一人稱,即單指他自己。他將使徒的職分與萬國或外邦人連起來,顯然是指到他自己而並非其它的使徒。保羅奉派去呼籲各族各民順從真理,即順從福音的信息,就是悔改並相信主耶穌基督(徒二○21)。向全世界宣揚這信息的目的,是為了他名的緣故,討他喜悅並榮耀他。

  一6 在對福音有回應的人裏,其中有被保羅稱呼為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強調神主動地拯救他們。

  一7 這封信是寫給在羅馬的眾信徒,而不是(跟其它書信一樣)寫給單一家教會的。信的最後一章指示,在羅馬有幾個信徒的聚會,保羅問候他們眾人。

  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對所有蒙了基督寶血買贖的人來說,這兩個可愛的名字都是真實的。蒙恩的人,都為神特別所愛,也蒙召從世上分別出來歸神。這正是聖徒一名的意思。

  保羅問安的特色,是並合恩惠與平安。恩惠(charis)是希臘的特色,而平安(shalom)則是猶太人傳統的祝福語。這並合尤為適當,因為保羅的信息說到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現今在基督裏成了一個新人。

  這裏所說的恩惠,並不是拯救的恩(保羅的讀者都已得救),而是裝備、促使基督徒能過信徒生活及事奉的恩惠。平安大概不是指與神和好(聖徒已經與神和好,因為他們已因信得稱為義了),而是指當聖徒在這紛亂的社會生活時,在他們心中作主的神的平安。恩惠和平安來自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強烈地暗示父與子的平等。如果耶穌隻是一個人,那麽將他看成與父神一樣賜下恩惠和平安,就是荒謬的了。就好象是說:“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國父歸與你們。”

  一8 隻要有機會,保羅都在書信的起首,給讀者值得稱讚的事表示欣賞。(這是我們應來學習的好榜樣!)這裏他靠著耶穌基督我們的中保感謝神,因為羅馬那裏的基督徒的信德已傳遍了天下。他們的基督徒見證,在整個羅馬帝國廣為傳述。對當時活在地中海一帶地區的人來說,這已是遍了天下。

  一9 由於在羅馬的基督徒把光照在別人麵前,保羅就不得不在禱告中不住的提到他們。他請神來為他不住的禱告作見證,因為除了神以外,沒有其它人知道實情。但神知道,就是保羅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保羅是用心靈事奉的。這事奉不是宗教上的苦差,無休止地進行各種儀式,死記背念各種禱文誦辭。這事奉卻是浸淫在熱切的、充滿信心的禱告裏。這是甘心情願、全情投入、永不言休的事奉,由全心全意愛主耶穌的心靈所激發出來。這是一股澎湃的熱情,要宣揚關於神兒子的好信息。

  一10 保羅除了為羅馬的聖徒感謝神之外,還祈求可以在不久的將來,能前往探訪他們。他的心願是他的旅程能夠照神的旨意而行。

  一11 保羅心裏所想望的,就是要在屬靈上幫助眾聖徒,使他們在信心上進一步得到堅固。保羅並不是要信徒得到所謂的“第二次祝福”,也不打算透過按手將部分屬靈恩賜傳給信徒(縱然他在提後一6提到他曾這樣幫助過提摩太)。這是要透過教導神的話語,幫助他們在屬靈上成長。

  一12 他繼續說明,他和他們可以同得祝福。他會因他們的信心而得安慰,他們也會因他得安慰。在一切彼此啟迪教化的相交上,兩方麵都得到充實。“鐵磨鐵就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箴二七17)可見保羅的謙卑恭敬,他不認為自己毋須其它聖徒的幫助。

  一13 他曾屢次定意要到羅馬去,隻是遇到阻隔,原因可能是其它地方有更迫切的需要,或者是因為聖靈直接的攔阻,又或者是因為撒但的敵擋。他希望在羅馬的外邦人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這裏他所指的,是福音的果子;從下麵兩節可以知道。在11和12節,他希望羅馬的基督徒在信心上得到建立。這裏他則希望在羅馬帝國的首都能夠看到有歸信基督的靈魂。

  一14 任何人得著基督,就能滿足在世上最深切的需要。他得著醫治罪惡頑疾的靈藥,逃避那地獄可怕永刑的路,並永遠與神在一起共享快樂的保證。正因這樣,他就肩負了嚴肅的責任,將這好消息與不同文化的人分享。這包括化外人,也不分才智學識,包括聰明人,愚拙人。保羅對這責任有強烈的感動。他說:“我都欠他們的債。”

  一15 為償還這債,他準備好要藉著神賜給他的一切力量,將福音也傳給……在羅馬的人。從本節可見,他的對象肯定不是在羅馬的信徒,因為他們都已回應了這福音。不過,他已準備好將福音傳給這大都會裏未信主的外邦人。

二.福音的界定(一16,17)

  一16 雖然神的福音在猶太人是絆腳石、在希臘人是愚拙的,但是保羅將這信息傳給老練世故的羅馬人,也不以……為恥,因為他知道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換句話說,福音說明神如何運用他的大能,拯救凡相信他兒子的人。這大能對猶太人和希臘人同樣有效。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這次序,在曆史上已在使徒行傳時代實現了。誠然我們欠了神的選民猶太人的債,但我們毋須在引領他們歸主後才向外邦人傳福音。如今,神用同樣的原則來對待猶太人和外邦人,給所有人同樣的信息和機會。

  一17 這裏出現的義字,是全卷書信的第一次,要先在這裏解釋其意思。新約聖經裏,這字有多個不同的用法,我們隻研究其中三方麵。

  第一,這字是用來形容神的特性,即他所作的都是正確、公正、合宜的,與他其它屬性相符。當我們說神是公義的時候,意思是他沒有錯誤、欺騙,或不公的。

  第二,神的義可以指他使不虔的罪人稱義的方法。他這樣做仍然是公義的,因為耶穌這位無罪的代罪者,已滿足了神一切公義的要求。

  最後,神的義指神所賜的完全地位,是給一切相信他兒子的人(林後五21)。神透過基督的純全完美來看這些本身並無義可言的人,將他們當作義人看待。神的義歸到他們的帳上。

  那一個才是本節的意思呢?雖然三者皆有可能,但神的義似乎特別指他使罪人因信得稱為義。

  福音將神的義彰顯出來。首先,福音告訴我們,神的義要求罪得懲治,這懲罰就是永死。不過,我們繼而聽見神的愛卻滿足了他公義的要求。他差派他的兒子作代罪者,為罪人受死,圓滿地償還了罪債。如今,由於神公義的要求已完全得著滿足,他就可以合乎義地拯救一切信靠基督工作的人。

  神的義已顯明出來,乃是本於信,以至於信。本於信,以至於信的意思可以是:(1)本於神的信實,以至於我們的信心;(2)本於某程度的信心,以至於另一程度的信心;或(3)由始至終本著信心。最後一個解釋較為可取。神不會按人的行為將義歸與某人;要憑自己的努力去賺取神的義的人也無法得著。隻有因著信,神的義才展現出來。這與哈巴穀書二章4節“義人必因信得生”神的宣告完全吻合。這句話可理解為:“因信稱義的人必得生。”

  羅馬書的首17節經文裏,保羅介紹了他要討論的主題,並扼要地提到一些重點。他繼續來處理第三個主要的問題:“人為什麽需要福音?”簡單地說,答案就是人若沒有福音,就會失喪。然而,這就帶來四個有關的問題:(1)那些從未聽過福音的不信者是否失喪?(一18~32);(2)自以為義的道德主義者,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他們是否失喪?(二1~16);(3)神古時在地上的選民猶太人,他們是否失喪?(二17~三8);(4)是否所有人都失喪?(三9~20)

三.全人類對福音的需要(一18~三20)

  一18 “人為什麽需要福音?”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在這裏找到。答案就是人得不著福音,就會失喪,而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惡人的身上,就是那些以不義的態度和不義的生活阻擋真理的人。然而,神如何顯明他的忿怒呢?經文給了一個答案。神任憑人行各種汙穢的事(一24),放縱可恥的情欲(一26),並存邪僻的心(一28)。不過神曾不止一次介入人類的曆史,表示他對人類的罪惡感到極其憎厭。例如大洪水(創七),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創一九),懲罰可拉、大坍和亞比蘭(民一六32)。

  一19 “那些從未聽過福音的不信者是否失喪?”保羅表示他們是失喪的,原因不在於他們缺少認識,而是因為他們雖得到光照,卻拒絕接受!那些透過大自然彰顯的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已經向他們顯明了。神並沒有不理世人,也沒有不向他們啟示自己。

  一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已將他兩樣眼不能見的特性彰顯出來,使人人可知:神的永能和神性(或屬神的本質)。保羅在這裏的用詞,意思是屬神的本質或神的本體。這是指神的特性而不是他的本體,是他榮耀的屬性而不是他固有的神性。他的神性是毋庸置疑的。

  這裏的論點是確切的:既有受造物,就必定有創造者。必須有設計者,才有設計品。隻要抬頭看看太陽、月亮、眾星宿,任何人都可以曉得是有神存在的。

  “不信的人會怎樣?”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人們無可推諉。神已經透過大自然向他們揭示自己,但他們對這啟示並沒有反應。因此,人被定罪,不是因為他們拒絕接受一個從沒有聽聞過的救主,而是因為他們雖然可以知道神的事,卻沒有生發信心。

  一21 藉著神的作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沒有因他所作的一切感謝他。相反,他們卻致力追求虛妄的哲學和其它神隻的傳說,結果就失去清楚認識和思辨的能力。“拒絕接受光照,就不能得著光照。”那些不願意看見的人,就失去看見的能力。

  一22 當人們因自以為妙的知識而愈來愈自負時,就深陷於無知和愚拙之境。拒絕認識神的人,通常都有兩種特性,就是有令人無法容忍的自負,同時又是極其無知。

  一23 所謂的“原始人”並不是從低等生物進化而成的,卻是有高等道德水平的種類。人既拒絕承認這位真實、無限,不能朽壞之神,便因敬拜偶像而墮落在愚蠢和腐化之中。整段經文正指出進化論是虛妄不實的。

  人的本能具有宗教傾向。人必須有敬拜的對象。當他拒絕敬拜永活的真神時,就以木石為材料,按人和飛禽、走獸、昆蟲,即爬蟲動物的樣式,製造自己的神。請留意這裏愈來愈卑下的趨勢──人、飛禽、走獸、昆蟲。另一點不可忘記的,就是人會與自己敬拜的對象愈來愈相似。他對神的觀念愈卑下,他的道德就愈腐敗。如果人以爬蟲動物作自己的神,就難怪他會為所欲為了。還有一點不可忘記的,就是敬拜者通常會認為自己比敬拜的對象低下。人按神的形象和樣式受造,現在卻自認為比爬蟲更低下!

  當人敬拜偶像時,他其實是在敬拜鬼魔。保羅清楚地說明,外邦人用來祭偶像的物品,並不是獻給神,而是獻給鬼魔的(林前一○20)。

  一24 這裏三次說神任憑人。他任憑他們……行汙穢的事(一24),放縱情欲(一26),和存邪僻的心(一28)。換句話說,神向整個人發怒。

  由於人心裏存種種邪僻的情欲,神就離棄他們,任憑他們與異性有各種汙穢的關係──淫亂、通奸、猥褻、嫖妓、賣淫等。對他們來說,生活就是一連串的性狂歡,他們在其中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一25 神離棄他們,是因為他們先棄絕了神的真實,變為偶像的虛謊。偶像是假冒的神,是虛謊的。拜偶像的人敬拜受造之物的形象,因而羞辱了造物的主,他乃是永遠配受榮耀尊貴而不是被侮辱的一位。

  一26 因這緣故,神任憑他們與同性別的人進行邪淫的活動。女人變成女同性戀者,有著不正常的性活動,而且不覺羞恥。

  一27 男人也變成男同性戀者,完全扭曲了天生的特性。他們棄絕神所命定的婚姻關係,欲火攻心,貪戀別的男人,與他們進行同性戀活動。然而,他們這樣犯罪,導致在身體和靈魂上都付上代價。疾病、罪疚和個性的扭曲,象蠍子的毒勾一樣螫他們。因此,人們都不可妄想犯這罪而沒有任何後果。

  今天有人將同性戀說成是疾病,也有人認為這是合法的另類生活方式,試圖加以開釋。基督徒應當謹慎,不可聽任世人的道德判斷,反而應當順從聖經的指引。在舊約聖經中,犯這罪的人是要受死的(利一八29,二○13);而新約聖經在這裏指出,有這種行為的人是該死的(羅一32)。聖經表明,同性戀是十分嚴重的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居民瘋狂地熱衷此道,結果神便將這兩個城毀滅了(創一九4~25)。

  福音給同性戀者得著饒恕和赦免的機會,正如凡悔改和相信主耶穌基督的罪人一樣。基督徒如果陷在這十惡不赦的罪裏,隻要願意承認並離棄這罪,就可以得著赦免和挽回。凡願意順從神的道的人,都可以從同性戀中完全釋放出來。在很多例子中,給予持續的輔導協助是很重要的。

  不錯,有部分人士的同性戀傾向似乎是天生的。這其實不足為怪,因為人墮落的天性,可以產生各種的罪行和反常行為。易於傾向某種惡行不算是罪,但不加以拒絕並行出來就是罪了。聖靈所賜的能力,足以令信徒抵擋試探,並永遠得勝(林前一○13)。部分哥林多信徒的實例可以證明,同性戀者並非不能擺脫這種生活方式的(林前六9~11)。

  一28 由於人故意拒絕認識神,不以他為創造者、托住萬有者、拯救者,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去行其它各樣的惡行。本節給我們看透為什麽進化論對一般人來說會有這麽大的吸引力。原因不在知識辨證,而是人有意的選擇。人們不願意認識神。他們接受進化論,不是因為有強而有力的證據,所以不得不接受;而是因為他們希望能找到一些對人類起源的解釋,是可以完全將神剔除的。他們知道,如果有神的話,就要在道德上向神負責。

  一29 這裏所列出的,是人在遠離神之後出現的其它各種罪惡。要留意的,是人充滿了這些罪,而不是偶然誤犯了。這些罪惡並不是人應有的,但人卻習以為常了:不義(不公平);性不道德(淫亂、通奸及各種不正當的性活動);邪惡(惡行);貪婪(貪心,貪得無厭);惡毒(要傷害他人;歹毒的恨意);滿心是嫉妒(妒忌他人);滿心是凶殺(預謀的、非法的殺害他人,可能是在怒氣之下幹的,或是與別的罪行相關的);滿心是爭競(爭鬥、吵架、不和);滿心是詭詐(欺騙作假、背信棄義、陰謀作詐);滿心是毒恨(懷著怨忿、憤恨、敵意、苦毒)。

  一30 讒毀的(暗中毀謗、說長道短);背後說人的(公開毀謗,中傷他人的);怨恨神的(或作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惡毒的、侮辱人的);狂傲的(自負傲慢的);自誇的(自我吹噓炫耀的);捏造惡事的(搬弄是非的,惡意生事的);違背父母的(反叛父母的權威的);

  一31 無知的(沒有道德和屬靈的分辨力,沒有良知的);背約的(為求達到自己的目的而違背諾言、條約、協議和合同);無親情的(行事完全罔顧天賦的血統關係和所有的責任);不饒恕人的(拒絕和解的,毫不寬容的);不憐憫人的(殘忍的、懷恨在心的、毫無同情心的)。

  一32 那些放縱性欲(一24),和有反常性行為的(一26、27),並那些犯上述各種罪惡的(一29~31),他們心裏有數,知道不但這些行為是錯的,而且他們這樣行是當死的。他們曉得,縱使他們用盡方法使這些罪變成合理或合法的,神那裏已有了裁決。但這卻不足以阻止他們,不再沉迷在種種的不敬虔中。事實上,他們還與別人一同鼓吹這些罪,與罪中的夥伴情同手足。


附篇——福音未到的外邦世界

  神會怎樣回答這個問題:“那些從未聽過福音的不信者是否都失喪呢?”不信者被定罪,因為他們沒有按照神透過創造所展現的亮光作出反應。相反,他們敬拜偶像,結果就陷在墮落和虛妄之中。

  然而,假設有一個不信者的確按神所賜的亮光回應神。假設他將一切偶像燒掉,並尋求真神。這又如何呢?

  在這問題上,福音派的信徒有兩種見解。

  有人相信,如果在外邦世界的人會按神透過創造所展現的亮光作出反應,神就會賜他福音的亮光。哥尼流就是例子。他尋求神。他的禱告和周濟工作,已在神麵前蒙記念。結果,神差彼得告訴他怎樣才可以得救(徒一一14)。

  另有人相信,一個人如果按神透過創造的啟示,相信這位真實存活的神,卻在得聽福音之前逝世,神會根據基督在各各他山成就的工作拯救他。雖然這人對基督的工作一無所知,但由於他根據所得的亮光而相信神,神就將這工作的果效歸到他的帳上。持這種見解的人指出,這就是神在基督受死贖罪之前拯救人的方法,也是他在現今拯救傻子、弱智人士和夭折嬰孩的方法。

  第一種見解有哥尼流的例子作證。至於第二種見解,在基督受死和複活後的時代(我們現今的時代),就沒有聖經根據支持,也減弱努力傳福音的迫切性了。

  保羅已經說明,外邦世界的人是失喪的,且需要福音。他轉而針對第二類人,他們的正確身分難以確定。我們相信,保羅這裏的談話對象,是自以為義的道德主義者,不管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第一節顯示,他們是自以為義的道德主義者,因為他們論斷其它人的行為(卻跟其它人一樣犯罪)。第9、10、12、14和15節顯示,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保羅說話的對象。因此,麵前的問題是:那些自以為義的道德主義者,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他們都失喪嗎?從下文可知分曉。答案是:“是的,他們也失喪!”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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