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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2011-01-31 04:16:18) 下一個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6: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麵前求審,不在聖徒麵前求審呢?
6: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6: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6: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6: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6: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麵前。
6: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麽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麽不情願吃虧呢?
6: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製。
6: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 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6:14 並且 神已經叫主複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複活。
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麽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6: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


三.信徒間的爭訟(六1~11)

  本章首十一節討論信徒間的法律爭訟事情。保羅聽聞有些基督徒對他們的弟兄姊妹采取法律行動,在世上的審判者麵前對簿公堂。因此他定了些指示,對後世的教會有深遠的價值。請留意這句重複出現的說話:豈不知(2、3、9、15、16、19節)。

  六1 保羅開始的問題,表示他極其驚訝,信徒中間竟有人打算與另一人對簿公堂,在不義的人麵前求審,就是在不信主的法官或裁判官麵前爭訟。認識什麽是真正的義的人,竟然要不曉公義的人來裁判。保羅認為這是不恰當的。試想基督徒竟向不能執行真正公義的人求公義!

  六2 另一點令人側目的不協調之處,就是在將來要審判世界的信徒,竟然沒有能力就發生在他們中間的瑣事作裁決。聖經指出,當基督在權能與榮耀裏回來,並統治全地時,信徒要與他一同作王,那時審判的事就要交給他們主理了。如果基督徒將要審判世界,為何竟不能審斷目前令他們備受困擾的瑣碎爭端?

  六3 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他們也將要審判天使。保羅在討論題話時加插這一句話,是足以令人吃驚的。他沒有先作引導或營造氣氛,立刻道出這重大的事實,就是有一天基督徒將要審判天使。猶太書6節和彼得後書二章4及9節告訴我們,將來天使要受審判。我們知道,基督就是審判者(約五22)。由於我們與主聯合,所以能夠說我們將來要審判天使。我們既然有資格審判天使,就應該能夠處理在今生所遇見的日常問題。

  六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麽?地方教會不要認為,不信的裁判官配受尊榮或崇敬。當然,他們會因在世上的工作而受尊重,但在教會的事上,他們沒有裁決權。因此,保羅其實是向哥林多信徒這樣問:

  當你們中間產生問題,而需要由第三者作出不偏私的判斷時,難道你們要在教會以外去尋求,請一些沒有能力作屬靈判斷的人來分辨是非嗎?

  六5 保羅這樣問是要刺激他們,使他們感到羞恥。這教會因本身的智慧,和會眾所得的豐富恩賜而感到自豪;既是這樣,難道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夠平息弟兄們的紛爭嗎?

  六6 明顯地,他們當中沒有這樣有智慧的人,因為在基督裏的弟兄與弟兄告狀,將神家裏的事帶到不信的世人麵前。這誠是令人遺憾的情況!

  六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表示他們是完全錯誤了。與弟兄對簿公堂,本是連想也不應該想的。然而,也許有基督徒會反駁說:“保羅,你不明白。某某弟兄在生意上詐騙我。”保羅的回答是:“為什麽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麽不情願吃虧呢?”這是基督徒真正應有的態度。自己吃虧,總比令人吃虧好。

  六8 這卻不是哥林多信徒的態度。他們不但不願意受欺吃虧,反而要令其它人吃虧,甚至是在基督裏的弟兄。

  六9 難道他們忘記了,生活充滿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麽?如果他們真的忘記了,他就要提醒他們,這裏所列出的罪人在神的國裏沒有分兒。他的意思不是說基督徒犯這些罪就會失喪,而是說犯這些罪的人根本就不是基督徒。

  在所列的眾罪中,淫亂的有別於奸淫的。淫亂的意思,是指未婚人士進行的不正當的性行為;而奸淫是指已婚人士的不當行為。正如第五章臚列的,拜偶象的一再出現。作孌童的是指以反常方式運用自己身體的人,而親男色的就是進行雞奸的人。

  六10 此外,還加上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和勒索的。偷竊的人擅取不屬於他們的東西。貪婪的罪,往往包括在最邪惡的眾罪中。人或會看為可以原諒和微不足道的,神卻嚴斥。貪婪的人有難平的欲望,要不斷擁有,結果便受驅使運用不義的手段來拿取所要的。上文已述,醉酒的主要是指上了酒癮的人。辱罵的人用惡言謾罵他人。勒索的人利用他人的貧困或需要,不斷進行苛索。

  六11 保羅不是說哥林多信徒犯了這些罪,隻是提醒他們在未信主時就是這樣的──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他們已經洗淨、成聖和稱義了。他們的罪和不潔,已經藉著基督的寶血洗淨了。他們不斷藉著神的話,洗去所沾染的汙穢。他們因著神的靈的工作而成聖,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給神。他們乃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稱義。換句話說,神根據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作成的工以他們為義。保羅這裏的論據是什麽呢?其實十分簡單,高德說的很恰當:“他的恩典既是如此深邃,豈可再釘十字架。”

四.信徒的道德鬆懈(六12~20)

  六12 本章經文的結束部分,保羅為如何分辨對錯定了一些原則。第一個原則是合法的事,不一定有益。當保羅說“凡事我都可行”時,並不是包含一切事。例如,他不可以犯上述所說的一樣罪。他所指的,隻是在道德上並無對錯的事。例如,在保羅時代,基督徒應否吃豬肉確是個問題。事實上,從道德的角度看,這問題是無分對錯的。對神來說,人吃豬肉與否無關宏旨。保羅說的是有些事正當合法,卻不是有益處的。法例許可我做某些事,但如果有人看見我做這些事,他或會因此被絆倒了。這樣我就不大合宜做這些事了。

  第二個原則是有些事是可行的,卻會轄製人。保羅聲明:“我總不受他的轄製。”這句話為今天的問題如酗酒、吸煙、吸毒等,帶來直接的信息。這些和很多其它的事,都會轄製人,基督徒不應讓自己受它們轄製。

  六13 第三個原則是有些事對信徒是完全可行的,但隻有短暫的價值。保羅說:“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就是說,人的肚腹的構造能接受食物並加以消化。同樣地,神奇妙地設計食物,能夠給人的肚腹吸收。不過,我們不應為食物而活,因為食物隻有短暫的價值。在信徒的生命中,食物不應占有不當的位置。我們不應活象以滿足食欲為人生最重要的事。

  雖然神奇妙地將身體設計成能夠接受並吸收食物,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神從來沒有打算將人的身子設計成可以用來作卑汙或不潔的用途。他乃是將這身子設計成用來榮耀主,和從事他施恩載福的服事。

  本節中有一點很奇妙,不容錯過。不單身子……是為主,更奇妙的就是主也是為身子。換句話說,主關心我們的身子,就是其好處和正當的使用。神要我們將身獻上給他,是聖潔、蒙他喜悅的(羅一二1)。誠如歐德曼說:“沒有主,身體就永不能得到真正的尊貴和不朽的歸宿。”

  六14 本節進一步解釋主是為身子的意思。神不但已經叫主耶穌從死人中複活,還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複活。他對我們身子的關心,並不是在我們離世時終止。他要使每一個信徒的身體複活,並仿效主耶穌榮耀的身體。在永恒裏,我們不是離開了軀體的靈體。相反,我們的靈與魂要與我們得榮耀的身體再度結合,這樣便享受永遠屬天的榮耀。

  六15 為進一步強調信徒要在生活上保持純潔,並保守自己的身體以免沾染不潔,於是保羅提醒我們,我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每一個信徒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因此,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是恰當的嗎?保羅自問自答,而回答時充滿義憤:斷乎不可!

  六16 在性交的時候,兩個身體便成為一體了。在創造伊始時已有這樣的聲明:因為……“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既然如此,信徒如果與娼妓聯合,就等於使基督身上的一個肢體,成為娼妓的肢體。兩者會聯合成為一體。

  六17 正如在身體上二人歸為一體,當一個人相信主耶穌基督並與主聯合時,信徒與基督的聯合極之緊密,可說是成為一靈。這是兩個人之間所能達到最完美的結合。這是最緊密的一種聯合。因此,保羅的論據就是,如果人這樣與主聯合了,便不應容忍有其它類的聯合,是與這屬靈結合抵觸的。

  裴雅森這樣寫道:“羊兒或會走離牧羊人,枝子會從葡萄樹上給砍下來;肢體會割下離開身體,孩子會與父母分離,甚至妻子會與丈夫分開;然而,當兩個人心靈合而為一時,有什麽可以把他們分開呢?沒有任何外在的連係或聯合,連婚姻關係也不足以明顯、強烈地表達兩個生命合而為一的完美結合。”

  六18 因此,使徒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要逃避淫行。這方麵的事他們不可稍試,不可掉以輕心,不可加以考慮,連提也不可。他們要逃避!這方麵的事聖經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當約瑟在麵對波提乏的妻子引誘時的榜樣(創三九)。也許人多勢眾會帶來安全,但有時逃遁會更為穩當!

  然後,保羅補充說:“人所犯的,無論什麽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大部分的罪對人的身子都不會有直接的影響,但淫行卻不同,因為是直接影響人的身子:人在自己的身子上承受這罪的惡果。本節難處理的地方,在於說人所犯的每一樣罪,都是在身子以外的。相信保羅這樣說,是從比較角度來說的。誠然有一些罪如貪吃和醉酒,是會影響人的身體的;但大部分罪都不會。而且,就算是貪吃和醉酒,也不象淫亂般直接、廣泛地影響身體和具破壞力。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必定也無可避免地為犯罪者帶來禍患。

  六19 保羅再一次提醒哥林多信徒,他們擁有聖潔尊貴的呼召。難道他們已經忘記了自己的身子是聖靈的殿嗎?這是聖經中嚴肅的真理,在每位信徒的心中都有神的靈的居住。因此,我們豈可將聖靈居住的身體作汙穢之用?不但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而且我們不是自己的人。我們不可擅自、隨意地運用自己的身體。歸根究底,我們的身體並不是我們自己的,乃是屬於主的。

  六20 從創造和救贖的角度看,我們都是屬主的。本節特別從救贖的角度看。自各各他山的十字架開始,我們就是屬他的。我們是重價買來的。從十字架我們看見主耶穌賦予我們的價值。他認為我們有這樣的價值,所以他願意為我們流出寶血,付上這麽大的代價。耶穌甘願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身子承擔我們的罪債,他對我們的愛是何等的大!

  既是這樣,我就不可以再認為我的身子是屬自己的。如果我隨己意使用身子,我就象盜賊一般,取用不屬於我的東西。相反,我應當用我的身子去榮耀神,神就是擁有我身子的那一位。

  白斯高呼說:“頭!試想他的額圍上了荊棘。雙手!要為他效勞!他的雙手被釘在十字架上。雙腿!我雙腿要為他奔跑,給他役使!他的雙腳被刺透了。我的身子!我的身體成為他的殿!他的身體承受不可言喻的痛苦。”

  我們也應在靈裏榮耀神,因為人的物質和非物質部分都是屬神的。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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