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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約翰福音第十章

(2010-12-01 04:21:54) 下一個

約翰福音第十章

10:1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
10:2 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
10:3 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
10:4 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
10:5 羊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
10:6 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什麽意思。
10:7 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10:8 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
10:9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10: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注: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10:11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舍命。
10:12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10:13 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
10:14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10:15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舍命。
10:16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10:17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
10:18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10:19 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紛爭。
10:20 內中有好些人說:“他是被鬼附著,而且瘋了,為什麽聽他呢?”
10:21 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
10:22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
10:23 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
10:24 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10:25 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
10:26 隻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
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10: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10: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
10:30 我與父原為一。”
10:31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
10:32 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10:33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 神。”
10:34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10: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10:36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 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10: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10:38 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麵,我也在父裏麵。”
10:39 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
10:40 耶穌又往約旦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
10:41 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跡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
10:42 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十一.耶穌是羊的門(一○1~10)

  一○1 本節承接第九章下半部。主耶穌剛與法利賽人說話。他們自命正直,是以色列民的牧人。主耶穌這話是特別指著他們說的,他又用“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作開場白,說明這話的嚴肅、認真。

  羊圈是羊晚上棲宿的地方,周圍有籬笆圍著,隻有一出囗做門。羊圈代表猶太人的國。

  很多人來到猶太人中間,自稱為屬靈的領袖、導師。他們自立為國家的彌賽亞,但卻不符合舊約記載彌賽亞來臨的預言。他們從別處爬進去,用自己揀選的方法向以色列介紹自己。他們不是真正的牧人,實是賊,是強盜。賊人喜歡擅取人家的東西,強盜更加用暴力。法利賽人是賊,是強盜,他們希望統治猶太人,卻千方百計阻撓他們相信真正的彌賽亞。他們迫害跟從耶穌的人,最終更將耶穌置諸死地。

  一○2 本節耶穌是指著自己說的。他來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群當中。他是真正的羊的牧人。他從門進去,確實應驗了舊約有關彌賽亞的預言。他不是自詡為救主的,他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符合所有條件。

  一○3 本節提到看門的是誰,還未有定論。有些人以為是指舊約的眾先知,預言基督的到來。另一些人以為是指施洗約翰,他是真牧人的先驅。此外,更有人認為看門的是指聖靈,開啟人心裏的門,讓主耶穌進入人的生命和心裏。

  羊聽見牧人的聲音,認出是屬於真牧人的。正如真正的羊能認出它們牧者的聲音,當彌賽亞來臨時,猶太人當中也有認出他的。在福音書中,我們聽見大牧人按著名叫自己的羊。主在第一章中已呼召了幾個門徒,他們都聽見他的聲音並跟從他。他在第九章呼召那瞎子。在今天,主耶穌仍不斷召喚那些接受他為救主的人;這呼召是個人的、個別的。

  把羊領出來可能是指主耶穌將聽他聲音的都從以色列的羊圈中領出來。在羊圈內,羊被關起,圍著。在以色列的法律下得不到自由。主帶領他的羊進入恩典、得自由。在上一章,猶太人把那先前瞎眼的逐出會堂,他們這樣做無形中幫了主耶穌一把。

  一○4 真牧人放出自己的羊後,並不從後鞭策他們,而是在前頭走,帶領著羊。他不會叫羊去那些他不曾到的地方。他一直在羊的前頭,作為他們的救主、響導、模範。那些真正屬基督的羊都跟著他。他們成為基督的羊,不是因為學到基督的榜樣,而是因為已經重生了。他們得救之後,一心想要跟著他的帶領。

  一○5 羊天性能認出真正牧人的聲音,故不會跟著生人。生人就是法利賽人和其它猶太領袖,這些人隻想利用羊達到自己的目的。正如那得見光明的瞎子,他能認出主耶穌的聲音,知道法利賽人是陌路人,冒著被逐出教的危險,也拒絕服從他們。

  一○6 聖經清楚的指出,耶穌將這比喻用在法利賽人身上,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什麽意思。這是因為他們不是真羊,他們若是,就會認出主的聲音,並跟從他。

  一○7 所以耶穌用了另一個比喻。在第2節,他提到羊圈的門。現在他將自己當作羊的門。這已不是進入以色列羊圈的問題,而是以色列人中被揀選的羊離開猶太教,來到門──基督跟前。

  一○8 在基督之前來的,要權力、要地位。但以色列人中被選的羊卻不聽從他們,因知道他們所要的,是他們不配受的。

  一○9 本節是非常雋妙的經文。經文簡單,就是主日學的學生都會明白,但其含意卻連很多知識飽滿的學者也不能完全參透。基督是門,基督信仰不是一列教條,或是一所教堂,而是一位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凡從我進來的”說出救恩隻由基督而出。洗禮不能使人得救,聖餐也不能。隻有從基督進去,靠著他所賜的能力,才能得救。救恩是人人可得的。基督是猶太人的救主,也是外邦人的救主。但若要得救,人必須進去,憑信心接受基督。這是個人的抉擇,沒有這抉擇,就沒有救恩。那些進去的人,必然得救,免受刑罰、權勢的威脅,更脫離罪的捆綁。

  得到救恩之後,人出入自如。這是指他們憑信心進見神,敬拜他,然後出來回到世上,見證主。但無論如何,本節是一幅描繪人在事奉主時,絕對安全和自由的圖畫。那些進去的得草吃。基督不隻是救主,令人得自由,更是喂養我們,滿足我們的主。他的羊在神的話聖經中得草吃。

  一○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他們的居心完全是自私的,為了得到想要的,不惜殺害羊群。但主耶穌進入人心裏,不是為了任何自私的理由,他不是來取什麽,而是賜生命給人。主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們在接受耶穌為救主的那一刻,已得到生命。但得救之後,我們享受這生命的程度都不同。我們愈將自己交托給聖靈,我們愈發享受那已賜了給我們的生命。然後,我們有的不隻是生命,且是更豐盛的生命。

十二.耶穌是好牧人(一○11~18)

  一○11 主耶穌多次用上神的名字“我是”,每次都表明他與父神的地位是同等的。這裏,他表明自己是好牧人,願為羊舍命。一般而言,隻有羊為牧人犧牲,但主耶穌甘為羊群而死。

  在犧牲者必須流血之時,
  這帶著憐憫的牧人,
  出來站在我們與仇敵之間,
  甘願替我們死。

  ~凱利


  一○12 雇工為錢工作,是牧人聘來照顧羊群的。法利賽人就是雇工,他們照顧人全看有多少回報。羊不是他們自己的,若有什麽危險,他們旋即丟下羊群逃跑,任由狼吞噬羊群。

  一○13 我們做我們的事,因為做的事是我們的。雇工為錢財工作,並不顧念羊。他看重自己多於羊群。今天教會裏也有很多雇工。人當牧師是為了一分舒適的職業,對神的羊絲毫沒有真愛。

  一○14 主再次稱自己為好牧人。好(希臘文為Kalos)解作“理想的、值得的、上乘的、極好的”。主耶穌擁有以上的素質。他和他的羊關係非常密切。他認識他的羊,他的羊也認識他。這是多美妙的事實。

  一○15 “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這個真理實在令人感動。主用他和父的關係來譬喻他和他的羊的關係。二者有著相同的聯合、交通、認識和親密的關係。“並且我為羊舍命。”主再次預言他將會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世人的罪。

  一○16 本節是整章的重點。那另外的羊就是外邦人。主來到世上,當然與以色列的羊有莫大的關係,但他心裏仍惦記要拯救外邦人。外邦的羊是不在猶太的圈內。但主耶穌懷著的憐憫與同情,也顧及這些羊。他有著屬神的負擔,要領那些羊歸他。主知道他們將比猶太人更留心聽他的聲音。

  本節後半部提到一個重要的轉變,從猶太教的羊圈擴至基督信仰的羊群。從本節可窺見將來在基督裏,猶太人和外邦人將合而為一,以往的區別將一筆勾銷。

  一○17 第17和18節,主耶穌解釋了他將來會做的事,如何將猶太和外邦人都領到自己麵前。他預見自己的死、埋葬和複活。若主耶穌隻是個凡人,他這些話就隻是一派胡言。他提到自己有權柄舍了生命,然後再取回來。他能夠這樣做,因他是神。父愛主耶穌因為他甘願受死,然後複活,好拯救那些失喪的羊。

  一○18 沒有人奪去主的性命。他是神,遠勝一切受造物要害他命的詭計。他有權柄舍了生命,也有權柄取回來。但難道不是人殺害主耶穌的嗎?不錯,他們行了。使徒行傳二章23節及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5節有清楚的記載。但這全是主耶穌讓他們做的,為要彰顯主舍命的權柄,而且他更“將靈魂交付神了”(約一九30)。這行動顯出他的力量和願意的心。

  “這是我從父所受的命令。”父吩咐、指示主耶穌,要他先舍命,然後從死裏複活。他的死和複活是實現父旨意的關鍵。故此,他正如經上所記,順服至死,在第三天複活。

十三.猶太人的分爭(一○19~21)

  一○19 主耶穌的話使猶太人起了分爭。基督來到世界、家庭及人的心裏,隻有那些接受他為主和救主的人懂得神平安的滋味,否則他隻會引起幹戈,抹掉平安。

  一○20、21 主耶穌是有史以來唯一的完全人。他不曾說錯一句話,或做過一件錯事。他到來,說的話都滿有愛心和智慧。但人類腐敗的心竟稱這些是瘋話,是被鬼附著的人說的,完全不值一聽。這確是人類曆史的汙點。有人持不同見解的,知道主耶穌的說話及工作是一個好人的所作所為,不是被鬼附的人能行的。

  十四.耶穌所行的事證明他是基督(一○22~39)

  一○22 又過了一些時候了,主耶穌已不再對法利賽人說話,而是對猶太的百姓說話。我們不知道第21節和22節之間究竟隔了多少時間,但聖經記載那時是修殿節(希伯來文為Hanukkah)。這是聖經第一次提到此節期,相信是馬加比在聖殿被伊比芬尼斯於主前一六五年破壞後,重修後聖殿而設立的節日。節期由猶太人所設立,每年舉行一次,而非神所立的節期。那是冬天的時候,人的靈性也極其冷淡。

  一○23、24 主傳道的工作將近完成,他將要死在十字架上,以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所羅門的廊是一有上蓋的空地,連接著希律的聖殿。當主在這裏行走時,旁邊定有很多空間讓猶太人圍著他。

  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豫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一○25、26 耶穌再次叫他們想起他曾做過的事及說過的話。他已經三番四次的告訴他們,他就是彌賽亞。他所行的神跡亦足以證明這是事實。他告訴他們他是倚著他的父的權柄行神跡,而這全是為了神的榮耀。耶穌說這些話,全是為了顯明自己就是父所差到世上來的那一位。

  猶太人不願接受彌賽亞,證明他們並不是主的羊。若他們已被分別出來,屬主耶穌,他們就會非常樂意接受他。

  一○27 以下數節清楚的說明凡真正屬於基督的羊,永不滅亡。信主的人,將受到永遠的保障,這是多麽的美好。那些真正屬於基督的羊聽他的聲音。有人向他們傳福音時,他們聽到主的聲音,作出回應,並相信他。然後,他們每天也聽他的聲音,遵從聖經的教誨。主耶穌認識他的羊,曉得他們的名字。沒有一個會被忽視,或因他大意而走迷了路。基督的羊跟著他,先向他表示得救的信心,然後順服他與他同行。

  一○28 基督賜他的羊永生,意思就是直到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不是按他們的行為而賜給他們。這是永生,永永遠遠的生命。永生又是生命的素質,是主耶穌自己的生命。這生命讓我們能在地上享受神賜給我們的東西,更能讓我們在天家居住。小心注意跟著的話:“他們永不滅亡。”若基督的羊有任何一隻滅亡的話,那麽主耶穌就是食言,背信棄義了。但這是不可能的事。耶穌基督是神,他不能背乎自己。他在這裏許下諾言,沒有一隻在他旨意下的羊會落在地獄的永火裏。

  這是不是說一個人得救後,就可任意過著喜歡的生活?他能否一方麵得救,一方麵又沉醉在世上罪的享樂中?不能。他得救後便不再想犯以往喜歡的罪,他隻想跟從那好牧人。我們不是為作基督徒或保留救恩,而過基督徒的生活。我們過基督徒的生活因為我們是基督徒。我們希望過著聖潔的生活,不是恐怕失去救恩,而是為了感激那位為我們死的耶穌。基督徒生命永遠保障的道理,不會叫人過著放縱的生活,反而推動各人去過聖潔的生活。

  沒有人能從基督手裏……奪去任何一個信徒。他的手滿有能力,曾創造世界,現在掌管維係整個世界,沒有任何力量能從他手裏奪去他一隻羊。

  一○29 信徒不僅在基督手裏,也在父神手裏,受他的保護。父神的手也保護他們。父神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父手裏把任何一個信徒奪去。

  一○30 主耶穌再三申述他與父神同等。他說:“我與父原為一。”這裏,意思大概是指基督的權力與父的權力原為一。他剛才談到保護基督的羊的能力,所以,就加以解釋他與父神的能力都是相等的。當然,無論從各方麵來看,父神與子神的神性屬性都是一樣的。主耶穌基督完完全全是神,與父在各方麵都一樣。

  一○31 猶太人心裏清楚明白耶穌在說什麽,他坦白的認自己是神。故此他們拿起石頭來要打他。

  一○32 他們的石頭尚未離手,耶穌提醒他們,他遵從父的吩咐,曾做過許多善事,問他們到底那一件事令他們如此氣憤,氣得要用石頭打他。

  一○33 猶太人否認他們是衝著他所作的神跡來殺他。他們要用石頭打他,為的是他說了僭妄的話,將自己當作與父神同等。他們拒絕相信他不單單是一個人,但他們明明知道耶穌自稱是神,將自己當作神。他們實難容忍這個。

  一○34 主耶穌引述詩篇八十二篇6節。他稱這話是他們律法的一部分,就是說這話是取自猶太人心目中神的道、神所啟示的舊約聖經之中。這節的全文是這樣的:“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這詩篇的對象是以色列人的士師(法官)。他們稱為神,不是因為他們有神性,而是因為在他們審判別人時,是代表神的。希伯來文的神(elohim)字,解作“大能者”,可用來形容一些重要人物,如法官之類。(從此詩的餘下部分,我們可知這些士師都隻是人,不是神,因他們判決時不公允,徇私,敗壞了律法。)

  一○35 主耶穌引述詩篇的話是要說明神也曾用神一字來形容那些承受神道的人。換言之,這些人其實隻是神的代言人,神藉著他們對以色列國說話。“他們在權力和審判的事上顯出神來,是神所立有權位的人。”主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這說出他相信舊約聖經的啟示,認為聖經是絕無謬誤的著作,所載的話必實現,決不失落。事實上,神所啟示的不僅是經上的思想主旨,更是裏麵的隻字片語。耶穌所要說明的就是神一字。

  一○36 主遁序漸進的說明,若舊約尚稱那些不義的士師為神,他自稱是神的兒子,豈不是更有力的支持嗎?那些人隻是承受神的道,而耶穌從此至終都是神的道。他們被稱為“神”,而耶穌就是神。父從沒有分別為聖,又差那些不義的士師到世間來,他們隻如其它墮落後亞當的子孫一樣,是由人生來世上的。但耶穌卻是父神從永恒中所分別為聖,成為世人的救主,並被差到世間來,離開天上,就是他常與父同在的地方。所以,耶穌絕對有權宣稱與神同等;他自稱是神的兒子,與神同等,也不是在說僭妄的話。猶太人尚稱那些腐敗的人為“神”,其實他們隻是神的代言人,是士師而已。如今基督用這名稱,他的身分是自有永有的神,又有何不可?

  格林論的好:“猶太人指他將自己當作神。耶穌沒有否認他是將自己當作神,但卻反駁他們,他不是說僭妄的話。他的論據顯出他的義,就算他稱自己為神,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以馬內利,也是可以的。猶太人卻毫不認為他是在澄清,他所說的話並非傲慢。從下文的第39節,我們可看見他們對耶穌依然敵視。”

  一○37 救主再次表明他所行的神跡,就是他屬神身分的明證。然而,注意主說“我父的事”。神跡本身並不能證實他的神性。從聖經中,我們讀過邪靈有時候能施行神跡。但主所行的神跡是他父的事。這些神跡從兩方麵證明耶穌是彌賽亞。一,這些神跡是舊約預言彌賽亞要行的神跡;二,這些神跡是出於憐憫和同情,造福人類的,不是邪惡的人所行的。

  一○38 賴爾將本節意譯了,易於明白,記載如下:“我若行了我父的事,你們縱然不信我所說的話,也當因我所行的事而相信我。雖然你們一直敵擋我的話,但也請相信我所行的事,循此道理學習認識並相信我和父原為一,他在我裏麵,我也在他裏麵。我稱自己為他的兒子,一點也不僭妄。”

  一○39 猶太人知道耶穌不但沒有收回剛才的話,反而更要證明自己是真的。所以,他們再試圖要拿他,卻又給他逃脫了。這時,離他將自己交在他們手裏的時候已不多,但他的時候仍未到。

陸.神兒子第三年的傳道工作:比利亞(一○40~一一57)

一.耶穌退去,過了約但河(一○40~42)

  一○40 主又往約但河外去,到了他從前開始傳道的地方。他三年來所說一切奇妙的話,所行的一切奇事,將要到尾聲。他在開始的地方結束。這地方在猶太教勢力範圍以外,他孤獨一人,遭人拒絕。

  一○41 那些來到他那裏的人大概都是真心真意的信徒,他們願意分擔他遭人棄絕之苦,在以色列的營外,與他同處一地。這些信徒裏心熱烈的尊崇施洗約翰。他們記得約翰傳道的工作很平凡,不引人注目,但都是真實的。約翰所說有關主耶穌的每一句說話,都在救主傳道的生涯中應驗了。每一個基督徒也該為此而鼓舞。雖然,我們不能作什麽偉大的神跡,吸引別人的注意,但我們至少能夠為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作真見證。這是神眼中看為寶貴的。

  一○42 這是一個感人的情景,雖然主耶穌遭以色列民棄絕,但在這裏卻找到一些謙遜的、接待他的心靈,聖經告訴我們,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在每一個時代,都有人願意與主耶穌同處,被世人遺棄、憎恨、輕蔑,但能享受與神兒子同在甜密的相交。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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