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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約翰福音第五章

(2010-11-26 03:57:45) 下一個

約翰福音第五章

5:1 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5:2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
5:3 裏麵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幹的許多病人。(注:有古卷在此有“等候水動,
5:4 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水動之後,誰先下去,無論害什麽病就痊愈了。”)
5:5 在那裏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
5:6 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愈嗎?”
5:7 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
5:8 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
5:9 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來走了。
5:10 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
5:11 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愈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吧!’”
5:12 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什麽人?”
5:13 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因為那裏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
5:14 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5:15 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穌。
5:16 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
5:17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5:18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 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 神當作平等。
5: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麽,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5:20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5:21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5:22 父不審判什麽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5: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5: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5:25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 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5:26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5:27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5:28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5:29 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
5:30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麽,我怎麽聽見,就怎麽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隻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5:31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5: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5: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5: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5: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5: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5:37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5:38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5:39 你們查考聖經(注: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5:40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5:41 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
5:42 但我知道,你們心裏沒有 神的愛。
5:43 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
5:44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 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5:45 不要想我在父麵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
5:46 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
5:47 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叁.神兒子第二年的傳道工作(五章)

一.第三件神跡:治好無能力走動的人(五1~9)

  五1 第五章開始,到了一個猶太人的節期。很多人認為這是逾越節,但無從證實。耶穌降世為猶太人,為遵從神給猶太人的律例,就上耶路撒冷去守節。主耶穌是舊約的耶和華,是當初製訂逾越節的那位。現在耶穌為人子,於是遵從他的父,守他自己親訂的律法。

  五2 在耶路撒冷有一個名叫畢士大的池子,意即憐憫之家。這池在羊門旁邊,今已找出其所在地,並發掘出其遺址(在聖安妮十字軍教堂附近)。池周圍有五個廊子,是個能容納人的大空地。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那五個廊子代表著摩西律法,不能救人於水火。

  五3 畢士大池明顯的是個出名的地方,有治病的神跡發生。我們不知道這些神跡到底是終年都會發生,還是在某特定的時候,如節期,才會發生。但確有很多病人圍著池邊,一心希望自己的病能治好。病人中,有瞎眼的、瘸腿的、及癱瘓的。這林林總總的弱態描畫出罪人在無助、瞎眼、瘸腿、無用時的情況。

  這些人因犯罪而身體受折磨,正等候水動。他們的心渴望爭脫病痛,誠心尋求醫治。

  柏勒如此說:“縱然神的兒子在那裏,他們仍徘徊於那不可靠、令人失望的池子……。我們可以此為監。池旁人群擁擁,耶穌經過,卻無人察覺,可見人的宗教是多麽荒誕,繁縟的規條及其製度皆為人所好、所尋,而神的榮耀則為人輕視。”

  五4 本節的記述不能滿足我們的好奇心。經文隻告知我們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水動後,誰先下去,他的病必得痊愈。那麽多需要幫助的人,你爭我奪的湧到池子,而最後隻有一人能獲得醫治,情景是多麽的可憐。

  雖然很多不同版本的聖經略去了第3節的末句(即“等候水動”)及第4節整節,但這幾句其實在大部分抄本也有,若缺少了,整件事情便顯得不合情理,我們根本就不知道為何有那麽多的病人聚集在一起。

  五5、6 在池旁等候的人中,有一個已害了三十八年病,即是說,在主耶穌出世以先,他已是這個樣子。主耶穌知道萬事,雖然與這人素未謀麵,但他知道這人已病了好久。

  耶穌動了愛心和同情心,問他說:“你要痊愈麽?”耶穌知道這是那最大的心願,但他同時也想聽到他親囗承認自己是多麽的無助,並渴望得到醫治。就如救恩一樣,主知道我們是多麽的需要拯救,但他也等著聽到我們親囗承認自己走迷了路,需要他,並且接納他作我們的救主。我們不是靠著自己的意思得救,但神救一靈魂以先,人先要願意才行。

  五7 那病人的答複也很可憐。他已躺在池旁很多年了,等著下水池,但每次水動的時候,無人幫助他。每次他正去的時候,總有人先他下池去。這提醒我們,若是要靠我們的同伴救我們脫離罪惡,我們會何等的失望。

  五8 那人的褥子是一塊輕便的墊子。耶穌叫他起來,拿起褥子走吧。這給我們的教訓是,我們得救的時候,不單隻是站起來,且要行走。主耶穌救我們擺脫罪的禍害,他期望我們的行為,配得上他。

  五9 救主耶穌叫人做事,未嚐不給他能力去做的。正當耶穌說話的時候,新生命和能力便湧進那病人身上。他立時得到痊愈。他不是逐漸痊愈,他那多年無用、虛弱的手腳一下子充滿力量,他立刻聽從主的話,就拿起褥子來走了。病了三十八年,痊愈後起來行走,心情是多麽的激動!

  行神跡的那天是安息日,一周的第七天,即星期六。猶太人在安息日禁止做任何事。這病人是猶太人,聽到主的命令後,也不理猶太人安息日的傳統,毫不猶豫的拿起褥子行走。

二.猶太人的對抗(五10~18)

  五10 當猶太人看見那人在安息日拿著褥子,便上前挑剔他。這些猶太人為要人謹守宗教法則,往往非常苛刻,甚至無情。他們守律法,就連一撇一捺也不放鬆,但對於別人,往往不帶憐憫或同情。

  五11 那病好的人給他們一個簡單的回複,說:“那使我痊愈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罷”。”任何人有能力治好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他的話是應該聽從的,甚至他叫人在安息日拿起褥子也當聽從!那痊愈的病人當時還不知主耶穌是誰。他隻能大約地形容耶穌,但心存感激。

  五12 猶太人急於找出誰鬥膽叫這人違反他們安息日的傳統,於是叫他指出那人是誰。摩西律法規定誰破壞安息日,便要被石頭打死。猶太人不管一個癱瘓的人治好了。

  五13 那醫好的人不知誰醫好他,而當時他也無法指出他,因為耶穌已經從聚集的人群中躲開了。

  這事是主耶穌基督傳道生涯其中一個轉捩點。因為他在安息日行了這個神跡,就激起了猶太領袖的憤怒和憎恨。他們追捕他,欲殺害他。

  五14 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痊愈的人。在殿裏,那人一定是正感謝神,感謝他在自己身上行此奇妙的神跡。主耶穌提醒他,因為他蒙神恩惠,故也肩負起嚴肅的義務。有權利就必有義務。“你已經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這句話似乎說那人的病是因他所曾犯的罪而來。但不是每種病皆因罪而來。很多時,人所患的病與其所犯的罪並無直接的關係。譬如嬰孩在他能夠知道自己犯罪以先,也會害病。

  主耶穌說:“不要再犯罪”,說出了神聖潔的標準。倘若他叫那人盡量犯少些罪,那麽耶穌便不是神。神不能容忍任何大小的罪。然後,耶穌加上一警告:“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主沒有指出什麽是更加利害的事,但他肯定想那人明白罪所帶來的惡果,不單是身體上的病痛那麽簡單。那些死在罪中的人將被判受永遠的震怒及苦楚。

  忘恩負義繼續犯罪比隻違反法律更可惡。耶穌對那人顯出奇妙的愛和同情,若那人出去後繼續犯罪,過著從前導致他生病的罪惡生活,那未免太忘恩了。

  五15 象撒瑪利亞婦人一樣,那人希望公開見證他的救主。他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穌。他本想褒揚耶穌,但猶太人卻少理。他們的目的就是要認出耶穌,好懲治他。

  五16 經文顯出人心的醜陋、可怕。主耶穌來到,行了偉大的治病神跡,激怒了這些猶太人。他們惱恨神跡在安息日發生。他們隻是一群無情的宗教分子,隻顧遵守禮儀,漠視同伴的福分和需要,他們不知道這位主在安息日行此憐憫神跡,就是起初將安息日分別為聖的那位。主耶穌沒有不守安息日,法律隻禁止一切勞動的工作,並沒有禁止人按需要或憐憫而行神跡。

  五17 神花了六天的時間,完成創造的工作後,在第七天休息,定為安息日。但罪進入世界,打擾了神的安息。他不斷地工作,將人領回,與他相交。他預備了救贖的方法,將福音世代傳下去。故此亞當墮落後,直到如今,神不斷的作事,今天仍在作。主耶穌也一樣。他參與父神的工作,他的愛和恩典不會隻局限於每周六天之內。

  五18 本節尤其重要,告訴我們此事以後,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主耶穌,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他們的思想狹隘,以為耶穌犯了安息日,但事實卻非如此。他們不明白神設立安息日,不是叫人受苦。一個人若能在安息日治病,神不會要求他多受一天苦的。

  主耶穌稱神為他的父,猶太人知道他視自己與神平等,勃然覺得他是褻瀆神。但當然,耶穌隻是說實話。

  主耶穌是否真的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若不是,他會向猶太人解釋清楚。他不但沒有如此做,反而在下麵的經文中,更清楚的表明他實在與父在一起。巴斯德解釋說:

  主耶穌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共有七方麵。

  一,工作上的平等。“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19)。

  二,知識上的平等。“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20)。

  三,複活上的平等。“父怎樣叫死人起來……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21、28、29)。

  四,審判上的平等。“父不審判什麽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22、27)。

  五,尊榮上的平等。“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23)。

  六,重生上的平等。“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是已經出死入生了”(24、25)。

  七,存在上的平等。“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26)。

三.耶穌辯護自己是與神平等的(五19~29)

  五19 耶穌和父神的關係非常緊密,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麽。這不說子沒有能力憑自己作事,而是因為他與神緊密的關係使他隻作那些他看見父所作的事。主耶穌聲言自己與父平等,但並沒有離父而獨立。雖然他全然與父平等,但卻不自為一體。

  主耶穌真的希望猶太人將他看作與神平等。一個普通人若自稱能作一切神作的事,豈非一個笑話。但耶穌聲稱他看見父所作的事,若是真的,他必須不斷的與神接觸,才知道天上所發生的一切事。而耶穌更說他作看見父所作的一切事,換言之,他聲明自己是與神平等。他是無所不能的。

  五20 父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子看,顯出父對子的愛。耶穌不單隻看見,更能做這一切的事。他繼而指出神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人們希奇。眾人早已看過耶穌施行神跡,他剛剛治好一個殘廢了三十八年的人,而他們將要看到比這更叫人希奇的事。第一件是叫死人複活(21節),第二件則是審判人類(22節)。

  五21 本節也清楚地指出子與父是平等的。猶太人控告耶穌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耶穌並不否認,更提出各樣重要的證據,證明他與父是一體的。正如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若耶穌隻是一個普通人,會有這樣的能力嗎?相信這也不用多問了。

  五22 新約教導我們父神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主耶穌要完成這任務,他必須要有完全的知識及絕對的公義,能辨察人心裏的思想和動機。世界的判官站在這群猶太人麵前,申明自己的權利和地位,這群人卻不認得他,真是奇怪。

  五23 本節說明神賜權柄予他兒子叫死人複活,審判世界,為的是要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節,是聖經其中一節最清楚證明主耶穌基督的神性的。整本聖經教導我們隻能敬拜神。十誡中,人除了獨一的真神以外,不可有別的神。聖經又教導我們,人要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唯一的解釋就是耶穌基督便是神。

  很多人自稱敬拜神,卻否認耶穌基督是神,隻認為他是一個好人,比曆史上任何一個人更加神聖,似神一樣。然而,本節展示耶穌基督與神絕對平等,要求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神一樣。一個人不尊敬子,就是不尊敬……父。人隻稱愛神,而不以同樣的愛去愛主耶穌基督,是毫無益處的。你若先前從未曉得耶穌基督是誰,請細嚼本節。請記著這是神的話,接受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這榮耀的事實。

  五24 在前文的論述中,我們知道主耶穌有賜人生命的權柄,並受托要施行審判。現在我們可以前來認識,人如何從耶穌得到屬靈的生命,並逃避審判。

  這是聖經其中一節常被人用來傳福音的經文。無數人因為本節經文而得著永生。經文為人所鍾愛,無疑是因為它清楚直接的道出得救的方法。主耶穌以“實實在在”開始本節,叫人留意他說話的重要性。他以個人的方式宣布說:“我……告訴你們。”現在神的兒子個人、親密地和我們說話。

  “那聽我話”,聽耶穌的話不單隻是聽那麽簡單,更要接受、相信及服從。很多人都聽過福音,但若無其事。主耶穌這裏說,人一定要接受他的教導是出於神的,相信他真是世人的救主。

  “又信差我來者的”,信神固然重要,但一個人得救是否隻囗稱信神即可以?很多人自稱信神,但他們的生命毫無改變。一個人要得救,一定要相信神,並他差主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但他要信神些什麽呢?他要信神差主耶穌來作世人的救主。他要信神一切有關主耶穌的說話,包括他是獨一的救主,隻有靠他在加略山上的工作,罪才能除掉。

  “就有永生。”這裏不是說信的人將有永生,而是現在就有。永生就是主耶穌基督的生命。永生不隻是一個持續到永遠的生命,且是一個有(較高)素質的生命。永生是救主的生命,傳給凡相信他的人;永生是人重生後所得的屬靈生命,與他肉身出世時所得的自然生命相對。

  “不致於定罪。”相信的人現在不被定罪,將來也不會。凡相信主耶穌的人不致於定罪,因為基督已在加略山上付上罪的代價。神不會要兩次的贖價。基督已為我們付上了,這已足夠。他已完成這工作,沒有多餘的工夫可做,基督徒不會因自己的罪受永遠的審判。(注15)

  “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相信基督的人經過了屬靈的死而進入屬靈的生。在相信之前,人在罪和過犯中死了。他死了,沒有愛神,沒有與主相交。但當他相信耶穌基督,神的靈便住在他裏麵,有著屬神的生命。

  五25 在第五章中,這是主第三次說實實在在,也是約翰福音第七次出現此語。當主耶穌說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他指的不是一小時,六十分鍾的小時,而是他在世上的時光。

  本節中的“死人”指的是誰呢?誰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並且就要活了呢?這可能是指耶穌在公眾傳道時叫他們複活的死人。但這裏可有更深的解釋:死人是指死在過犯、罪中的人。福音傳開時,他們聽見神兒子的聲音,當他們接受福音,相信救主,便出死入生了。

  為要顯明第25節中所指的不是物質的事,而是屬靈的事,我們列出該節與第28和29節的異同作為參考:

  —出死入生——————─—死後的生命

  “時候將到”———————“時候要到”

  —————————————“現在就是了”

  “死人”—————————“凡在墳墓裏的”

  “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要聽見他的聲音”

  “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就出來”

  五26 本節闡明一個人如何從主耶穌得生命。正如父是生命的源頭及施予者,他宣布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又能把生命給人。這句再次明顯的證明基督的神性和與父平等的地位。人不能說他在自己裏頭有生命,每個人的生命都是被賦予的,而父神和主耶穌則不然。從亙古到永遠,他們都有生命在裏頭,這生命並沒有起頭,除他們以外,並無其它生命的源頭。

  五27 神不隻頒布了子在自己有生命,也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成為世界的判官。賜耶穌這權柄的理由是因為他是人子。主耶穌是神兒子,也是人子。神兒子的稱呼叫我們記得主耶穌是三位一體之一,是神本體其中一位位格。身為神兒子,他與父和聖靈平等,他又賜予生命。他同時也是人子,來到世界為人,住在人中間,代眾人死在十字架上。他來到世間為人,被人厭棄,釘死在十字架上。當他再來時,會審判他的敵人,在這個曾欺淩他的世界中得榮耀。因為他是神又是人,他最適合成為世界的審判官。

  五28 當基督強烈的表示他與父神平等時,那群正在聆聽的猶太人一定非常希奇。耶穌當然知道他們腦裏的思想,故叫他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然後再告知他們一些更驚人的事。不久之後,那些躺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若不是神親自預言一日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這真是多麽愚昧可笑的話!隻有神才能支持這樣的一個宣言。

  五29 所有死人有一天都要複活,一些複活得生,一些則被定罪。這是多麽嚴肅的事實。每一個曾經活過或將會活的人都要歸入這兩類之中,別無他途。

  本節並不是說那些曾經行善的人,會因著他們的善行而得救,而曾經作惡的則因著其惡行而被定罪。一個人得救不是因為行善,但他行善是因為他已得救了,好行為不是救恩的根源,而是其果實,不是因,而是果。作惡的指的是那些從未信靠主耶穌的人,在神眼中,他們的生命終被視為惡的。他們將複活站在神麵前,被判永遠滅亡。

四.四個證明耶穌是神兒子的見證(五30~47)

  五30 “我憑自己不能作什麽”這句似是說主耶穌沒有能力單靠自己做事。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耶穌與父神緊密的聯合在一起,他不能單獨行事,不能單憑自己的權柄、能力去做事。救主的心思並沒有任何執意,他的一舉一動完全順服父神,他和父的關係和諧,與父完全的契合。

  一些假師傅常引這節,聲稱耶穌基督不是神。他們認為耶穌不能憑自己做什麽事,那末,他隻是一個普通人。但這節經文的信息正好相反。人能隨自己的意思做任何事,不管符合神的意思與否。但因為耶穌的身分不同,他不能這樣做,不是體質上不能,而是道德上的不能。耶穌有能力做任何事,但他不能做壞事、錯事。若他為自己做了一些不是父神旨意的事情,那就是他的錯。這節經文將耶穌與曆史上任何一個人分別出來。

  因為主耶穌聽從父神,每日接受他的指示,他的思想、言語、行為,也與父一樣。這裏審判一詞不帶法律上的意思,不是指判決法律上的案件,而是辨別什麽合適耶穌去做,去說。

  因為救主沒有任何私心,他能作公平中肯的決定。他的目標就是要討父的喜悅,遵行他的旨意,並沒有東西能阻撓他。故此,他的判決不會因他的利益而偏袒了。我們的意見及教導常常受我們的意向及所相信的東西所影響。但神的兒子不會這樣,他的意見及判決不會偏私。他全沒偏見。

  五31 在本章的其餘部分,主耶穌基督描述有關他神性的見證。當中包括施洗約翰的見證(32~35節),他工作的見證(36節)、父的見證(37、38節),及舊約聖經的見證(39~47節)。

  首先,耶穌概述見證一事。他說:“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這絕不是說耶穌曾講了一些假的說話。他隻是指出一個簡單的事實,一個人的見證在法庭上是不足為證的。神的聖諭要求最少有兩至三個見證人,才能作出一個有效的判決。主耶穌將舉出不止兩三個,而是四個見證,證明自己的神性。

  五32 本節到底是指施洗約翰,是父神,還是聖靈?有人相信另有一位指的就是施洗約翰,本節是與後來三節連在一起的。一些人則相信主耶穌所說的見證,就是聖靈為他所作的見證。而我們相信“他”是指父的見證(新英王欽定本的翻譯者認為“他”是指神性的)。

  五33 耶穌在介紹完最重要的見證人他的父後,便轉到約翰的見證。他提醒那群不信的猶太人,以往曾差人到約翰那裏,聽他要說什麽,而約翰的見證都是關於主耶穌基督的。約翰沒有叫人歸向自己,而指示人到救主耶穌那裏,他為那位本身就是真理的作過見證。

  五34 主耶穌提醒在聽道的人,他稱自己與神平等,並不是單純靠人的見證。若隻是這樣,那麽他的聲稱就很難成立了。但他指出施洗約翰的見證,因為他是神所差派的,見證主耶穌就是彌賽亞,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他繼續說:“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主耶穌為何花這麽多唇舌對猶太人說話呢?他何不單單的顯出他們的不是而表明自己是對的呢?主耶穌並沒這樣做,他將這些奇妙的實情說給他們聽,為要叫他們明白他是誰,好叫他們相信他就是所應許的救主。從本節中,我們看見主耶穌那顆充滿愛和溫柔的心。他對這群恨他的人說話。雖然他們將用盡各樣的方法奪去他的性命,但主心中對他們了無仇恨,他隻愛他們。

  五35 這裏主褒揚施洗約翰,稱他是一盞點著的明燈。他為人熱心,在傳道的工作上將光帶給別人。在引領人到耶穌那裏的過程中,他耗盡了自己生命的。起初,猶太人到施洗約翰麵前聚集,他們覺得約翰很新奇。當這個陌生人走進他們的生活圈子,他們也出去聽他。他們隻暫時接受約翰,歡迎他成為他們的宗教老師。

  他們溫情地接納約翰後,為何卻不接受約翰所傳的那一位呢?猶太人隻是暫時歡喜,卻無悔改。他們立場並不堅定。他們接受了那位先軀,卻不接受真正的王者。耶穌高度讚揚約翰,任何基督的仆人若能稱為一盞點著的明燈,那表示神兒子衷心的嘉許他。願我們每一位愛主耶穌的人都渴望能成為他的火焰,燃燒自己,將光帶給世人。

  五36 約翰的見證不是基督神性的最大證明。父給他所行的神跡也見證他,證明他真是父所差來的。神跡本身不能證明神性。聖經中獲神賜能力行神跡的人彼彼皆是,我們也讀到邪靈有能力行超自然的奇事。但主耶穌所行的神跡與別不同。首先,他自己有能力行這些大能的事。雖然其它人能行神跡,卻不能將能力授予別人,叫別人行神跡。主耶穌不單能行神跡,而且能給門徒行神跡的能力。再者,我們的救主所作的事,就是舊約預言有關彌賽亞的事。最後,主耶穌所行的神跡在性質、範圍及數量上都是獨一無二的。

  五37、38 主再次提到父為他所作的見證。這見證也許是指主耶穌受洗時所作的。那時,耶穌受洗後,有父的聲音由天上來,指出耶穌是他的愛子,他所喜悅的。而從主耶穌的一生、傳道的工作及所行的神跡中,父也為他作過見證,證明他就是神的兒子。

  不信的猶太人從來沒有聽見神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象,因為他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神透過他的道──聖經,與人說話。縱然猶太人擁有舊約,但卻不讓神透過聖經與他們說話。他們的心剛硬,充耳不聞。

  他們從來沒有見過神的形象和位格,因為他們不信神所差來的那位。父神並無任何人肉眼能見到的形象或形狀。神是靈,是不能看到的。但神以主耶穌基督的位格向人類啟示自己。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實實在在的見到神的形象。不信的人隻以為耶穌正如他們一樣是一個普通人。

  五39 本節的頭一部分有兩個解法。首先,主耶穌可能是叫猶太人去查考聖經;另外,他可能隻是單單道出猶太人查考過聖經這事實。他們查考聖經,因為他們以為單憑擁有聖經,就有永生。兩個解法都說得通。主耶穌很可能隻單道出事實,猶太人查考聖經,以為這樣做便有永生。我們不明白舊約聖經關於彌賽亞來臨的預言,指的就是耶穌。雖然人手裏握著聖經,卻如此盲目,真是可悲。但主耶穌這樣的對他們說了一遍之後,他們仍拒絕接受他,就更不可原諒了。請細心留意本節的下半部:“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簡單說,舊約的主旨就是基督的降臨。任何人研讀舊約時錯失這主旨,他便錯過了最重要的部分。

  五40 猶太人不肯到基督那裏來得生命。他們不肯接受耶穌的主要原因,不是他們不明白福音,也不是他們發覺耶穌不足信。在主耶穌裏頭並沒有任何東西阻撓他們,使他們不能相信他。最重要的原因是人本身的意願。人愛自己的罪多於愛救主,他不願放棄罪惡的行徑。

  五41 主斥責猶太人不肯接納他,但不想他們以為他們不榮耀他,他就介懷。主來到世界,不是要受世人的稱讚。主不看重,也不倚賴他們的讚美,他要的是父的稱許。縱然人拒絕他,這也不減損他的榮耀。

  五42 這裏追溯人為何不肯接受神的兒子。這些人心裏沒有神的愛,他們愛自己多於愛神。如果他們愛神,他們會接受神所差來的那一位。但他們拒絕了主耶穌,顯出他們對父神全沒半點愛。

  五43 主耶穌奉他父的名來,他來到地上是要行父的旨意,榮耀父,並在凡事上遵從父。人若是真的愛神,他們自會愛那位在言行上都討神喜歡的人。

  主耶穌預言有別人將會奉自己的名來,猶太人會接待他。一方麵,耶穌所指的會是很多在他以後出現的假師傅,他們希他得到舉國的人的專崇。或許耶穌是指曆代以來那些錯謬的異教領袖,他們自稱是基督。但主最有可能是指敵基督。將來有一日,猶太人中將出現一位自立為王的人,自稱是神,要人敬拜他(帖後二8~10)。大部分猶太人都接受這敵基督為他們的統治者,結果他們將會受神嚴厲的審判(約壹二18)。

  五44 主再列舉猶太人不接受他的另一個原因。他們著重同輩之間的嘉許多於神的喜悅。他們懼怕離開猶太教後,朋友給他們的閑言。他們不敢忍受跟從耶穌所帶來的痛苦,不願為人所責難。一個人要是害怕他人的所言所行,他便不能得救。人要相信主耶穌,他得要尋求神的喜悅多於人的嘉許,他要來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

  五45 主不想在父麵前告這群猶太人。當然他能控訴他們很多罪名。但他不用這樣做,因為摩西的書已足夠控訴他們了。他們為舊約,尤其是摩西所著的五經而感到自豪,又為這經賜給以色列而驕傲。但他們卻不遵從摩西的話,如第46節所述。

  五46 主耶穌視摩西的書與自己的話等同,有相同的權柄。我們記得“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無論讀舊約或新約,讀的都是神的話。猶太人若真的信摩西的話,他們也會相信主耶穌基督,因為摩西的書上有指著基督來臨的話。例如申命記十八章15及18節說: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象我,你們要聽從他……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象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這段經文中,摩西預言基督的到來,叫猶太人當他來時要聽從他。現在主耶穌來到,猶太人卻不接待他。故此,耶穌說摩西會在父前控告他們,因他們佯裝相信摩西,卻不照他所吩咐的去行。主說他指著我寫的話清楚的指出舊約論到他的預言。奧古斯丁言簡意賅地說:“新約在舊約中隱藏,舊約在新約中揭示。”

  五47 若猶太人並不相信摩西的書,那他們也不會相信耶穌的話。舊約和新約之間有著緊密的關係。一個人若懷疑舊約的啟示,他也不會接受主耶穌所說的話是啟示。人若攻擊聖經中某部分,或遲或早他也會懷疑其它部分。

  金爾說:“主所暗示的當然是指摩西五經──聖經中遭最猛烈抨擊的部分。但很奇怪,依我們的記錄看,主耶穌引述這部分比別人都多。似乎早在五經為人抨擊之前,主已認可五經的真確性。”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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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塵永魂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含嫣鼓勵,慚愧啊!
含嫣 回複 悄悄話 謝謝飄兄持之以恒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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