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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

(2010-11-19 04:12:25) 下一個

路加福音第二二章

22:1 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
22:2 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麽才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
22:3 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裏的一個。
22:4 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麽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
22:5 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
22:6 他應允了,就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
22:7 除酵節,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
22:8 耶穌打發彼得、約翰,說:“你們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好叫我們吃。”
22:9 他們問他說:“要我們在哪裏預備?”
22:10 耶穌說:“你們進了城,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麵而來,你們就跟著他,到他所進的房子裏去,
22:11 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裏?我與門徒好在那裏吃逾越節的筵席。’
22:12 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裏預備。”
22:13 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22:14 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
22:15 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
22:16 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 神的國裏。”
22:17 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22:18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 神的國來到。”
22:19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2:20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22:21 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
22: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22:23 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
22:24 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
22:25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
22:26 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裏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22:27 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22:28 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
22:29 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
22:30 叫你們在我國裏,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22:31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22:32 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22:33 彼得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
22:34 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22:35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什麽沒有?”他們說:“沒有。”
22:36 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22:37 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22:38 他們說:“主啊,請看!這裏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
22:39 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他。
22:40 到了那地方,就對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22:41 於是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麽遠,跪下禱告,
22:42 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隻要成就你的意思。”
22:43 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
22:44 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22:45 禱告完了,就起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
22:46 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麽睡覺呢?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22:47 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那十二個門徒裏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就近耶穌,要與他親嘴。
22:48 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
22:49 左右的人見光景不好,就說:“主啊!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
22:50 內中有一個人把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
22:51 耶穌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22:52 耶穌對那些來拿他的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
22:53 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
22:54 他們拿住耶穌,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裏。彼得遠遠地跟著。
22:55 他們在院子裏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
22:56 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裏,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
22:57 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他。”
22:58 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
22:59 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地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22:60 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麽!”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
22:61 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22:62 他就出去痛哭。
22:63 看守耶穌的人戲弄他,打他,
22:64 又蒙著他的眼,問他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22:65 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他。
22:66 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裏,
22:67 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
22:68 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
22:69 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 神權能的右邊。”
22:70 他們都說:“這樣,你是 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22:71 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他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


拾壹.人子的受難和死亡(二二~二三)

一.陰謀殺耶穌(二二1、2)

  二二1 這裏的除酵節指一段時間,從逾越節開始,及其後的七天,在這段期間,不可吃有酵的餅。逾越節在尼散月,猶太曆第一個月的第十四天舉行。從尼散月的第十五天至第二十一天的七天,稱為除酵節;但在本節中,除酵節指整個節期而言。如果路加福音原意是寫給猶太人,作者就不需要提到除酵節和逾越節之間的關連。

  二二2 祭司長和文士不停陰謀怎麽才能殺害主耶穌,但他們知道必不可引起騷動,因為他們懼怕百姓,又知道許多人仍然非常敬重耶穌。

二.猶大賣主(二二3~6)

  二二3 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裏的一個。根據約翰福音十三章27節的記載,這個行動發生在逾越節筵席的時候,耶穌遞給他一點餅之後。我們的結論是事情接連發生,又或者路加要強調事實,而非事情發生的準確時間。

  二二4~6 不管如何,猶大與祭司長並守殿官,即猶太聖殿守衛的領袖,作了一次交易。他小心的部署計劃,在不引起暴動的情況下,把耶穌交在他們手裏。計劃得到全盤接納,他們約定給他銀子──三十塊錢,正如我們在別處讀到的。猶大便出去,部署出賣計劃的細節。

三.預備逾越節的筵席(二二7~13)

  二二7 這段經文所提各段時間的關連有明顯的問題。除酵日一般認為在尼散月第十三天,這天猶太人的家庭要除去所有有酵的餅;但這裏說,那是須宰逾越節祭牲的一天,就是尼散月的第十四天。莫禮士跟其它學者提議,當時逾越節有兩個不同的日期,一個是官方采用的,另一個是耶穌和其它人采用的。我們相信最後一個星期四發生的事從這裏開始,一直至到第53節。

  二二8~10 主打發彼得和約翰進耶路撒冷,預備慶祝逾越節的筵席。從主給他們的指示可見,主對一切事情都了如指掌。他們進了城,遇見一個男人拿著一瓶水。在東方的城市,這是很罕見的;通常是女人拿水瓶。這個男人正好象征聖靈,他引導尋找的心靈,到與主相交的地方去。

  二二11~13 主不僅預知這個男人的位置和所走的路,也知道有一個家主願意用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招待他和門徒。也許這個人認識主,已經將個人和所有的完全交托給他。客房和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有所不同,慷慨的主人提供的設備,比門徒預期的好。耶穌在伯利恒降生的時候,旅店(希臘文是Kataluma)沒有地方給他;在這裏,他吩咐門徒要客房(同一個希臘字),但他們得到更好的──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

  一切正如他所預指的進行,門徒就預備好逾越節的筵席了。

四.最後的逾越節(二二14~18)

  二二14 千百年來,猶太人都慶祝逾越節的筵席,記念他們藉毫無瑕疵之羔羊的血,得以從埃及和從死亡中,光榮地被拯救出來。當救主與使徒最後一次同坐,這一切是何等活生生的在他腦海中展現。他才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的血將要為拯救所有信靠他的人而流。

  二二15、16 這次特別的逾越節對他有難以言喻的意義,他甚願意在受苦以先吃這筵席。他不會再守逾越節,直至他再臨地上,建立榮耀的國。“我很願意”帶有強烈、熱切渴望的意思。這句具啟示意義的話,叫每一個時代、每一個地方的信徒都去思想,主耶穌是何等熱切的渴望,與我們在他的桌上相交。

  二二17、18 這是逾越節儀式的一部分。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遞給門徒,再次提醒他們,他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至他在千禧年作王時。逾越節筵席的描述到第18節結束。

五.第一次主餐(二二19~23)

  二二19、20 最後一次逾越節筵席過後,緊接的是主的晚餐。主耶穌設立這神聖的記念方式,叫以後曆世曆代跟從他的人,都記念他和他的死。他首先給他們餅,象征他即將為他們舍去的身體;然後是那動人地說出他寶血的杯。那血就是他在加略山的十架上流的。他說那杯是用他血所立的新約,為屬他自己的人流出。意思是他原先跟以色列國立的新約,用他自己的血來印證。我們主耶穌基督在地上建立國度時,新約就會完全應驗成就,但我們作為信徒,現在就可以進入這約的好處中。

  不用多說,餅和杯預表或代表他的身體和血。他說的時候身體還沒有舍去,血也未流出來。因此說這些象征神奇地變成實物,是很荒謬的。猶太人禁止食血,因此門徒知道他不是指真的血,而是指他血的象征。

  二二21 很明顯猶大實際上出席了最後晚餐,然而約翰福音第十三章同樣清楚地顯示,這個叛徒在耶穌蘸了一點餅遞給他後,就離開了那房間。因為這事發生在聖餐設立之前,許多人相信在傳遞餅和杯的時候,猶大實際上不在場。

  二二22 主耶穌的受苦和死亡是預定的,但猶大出賣他,是出於意誌的完全同意,所以耶穌說:“賣人子的人有禍了。”縱使猶大是十二門徒之一,他卻不是一個真信徒。

  二二23 本節揭示了一些令人驚奇的事,和門徒對自己的不信任。他們不知道那一個會犯罪作這畏縮的事。

六.服事才是真偉大(二二24~30)

  二二24、25 這是對人心的一個可怕譴責。緊接聖餐之後,門徒中間竟然起了爭論,辯他們那一個可算為大!主耶穌提醒他們,在他的約裏,為大的概念跟人的大相徑庭。治理外邦人的君王,一般被認為是偉大的人物;事實上,他們被稱為“恩主”。但這隻不過是一個稱號,他們實質上是個殘酷的暴君;他們有良善的名,卻沒有良善的性格。

  二二26 跟從救主的人卻不可這樣。那些要為大的,倒要象年幼的;那些要為首的,倒要謙卑的服侍其它人。這些革命性的宣言,跟一貫的傳統,即年幼的不及年長,和為首的藉控製顯示偉大,完全相反。

  二二27 按人的判斷,在筵席中作客的比服侍人用膳的為大。但主耶穌來到作為服事人的,所有跟從他的人都必須效法他。

  二二28~30 主稱讚門徒,在磨煉之中常和他同在。這是主的慈仁。他們剛才還彼此爭論,而且不久之後還要撇棄他逃跑;然而,他知道在他們心裏,他們愛他,並為他的名忍受責罵。他們的賞賜是當基督回來坐大衛的寶座,統管全地之時,與他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正如父神確實地應許將國度賜給基督,他們也確實要與他一同作王,治理更新的以色列國。

七.耶穌預言彼得不認主(二二31~34)

  在人類無信義的曆史中,現在來到三件黑暗事件的最後一件。第一件是猶大賣主,第二是門徒自私的野心,現在說到彼得的懦弱。

  二二31、32 重複說西門,西門,表明基督對這個搖擺不定的門徒的慈愛和關懷心腸。撒但想要得著所有門徒,好篩他們,象篩麥子一樣。耶穌稱呼彼得,作為眾人的代表。但主已經為西門祈求,叫他的信心不至滑跌(“我已經為你祈求”是偉大的說話)。在他回頭歸向主以後,他要堅固他的弟兄。這回頭並非指得著救恩,而是指跌倒後的挽回。

  二二33、34 彼得表現出過大的自信,說願意陪耶穌一同下監,一同受死。但主告訴他,晨光還沒有普照,他要三次說不認識主!

  在馬可福音十四章30節,主的話被引述為雞叫兩遍以先,彼得要三次不認主。根據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4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4節和約翰福音十三章38節的記載,主說在雞叫以先,彼得要三次不認他。無可否認,這個表麵上的矛盾很難解決。可能有兩次雞叫,一次在晚上,另一次在晨曦。我們也應該留意,福音書中至少記載了六次彼得不認主,他在下列人士之前否認基督:

  1.一個使女(太二六69、70;可一四66~68)。

  2.另一個使女(太二六71、72)。

  3.旁邊站著的人(太二六73、74;可一四70、71)。

  4.一個人(路二二58)。

  5.另一個人(路二二59、60)。

  6.大祭司的一個仆人(約一八26、27)。這個人很可能跟其它人不同,因為他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麽?”(26節)。

八.新行軍命令(二二35~38)

  二二35 在事奉的早期,主差門徒出去,沒有錢囊,沒有囗袋,沒有鞋──最低限度的需求。有基本的需要已經足夠,事實也證明這樣。他們都承認沒有缺少什麽。

  二二36 但這時他將要離開他們,他們對他的服侍要進入一個新階段。他們會麵對貧窮、饑餓、危險,所以有必要為前麵的需要作預備。他們要帶錢囊、帶囗袋或餐盒,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救主叫門徒買刀是什麽意思呢?很明顯,他不是要他們用刀作為侵犯他人的武器。這樣的行動違反他在下麵的教訓:

  “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爭戰。”(約一八36)

  “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二六52)

  “要愛你們的仇敵……。”(太五44)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五39;又請看林後一○4)

  那麽,耶穌說刀是什麽意思呢?

  1.有些人提議,他是指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7)。這有可能,但同時錢囊、囗袋、衣服也要靈意化了。

  2.韋廉斯說劍的意思是一個受命政府的保護,指出在羅馬書十三章4節,劍指掌權者的能力。

  3.蘭格說劍用作防禦人類的敵人,而不是用來攻擊。但路加福音五章39節似乎排除了劍的這個用途,即使是為防衛的目的。

  4.有人認為劍隻是用來防禦野獸而已。這也可能。

  二二37 本節解釋為何門徒需要帶錢囊、囗袋和劍。主一直跟他們同在,到這時候,一直供給他們地上的需用。他很快就要按照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2節的預言,離開他們。那關係他的事必然要成就,即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藉以結束他在世上的生活和使命。

  二二38 門徒完全誤解了主。他們帶了兩把刀,暗示足夠應付前麵的任何問題。主耶穌說:“夠了。”對話就此結束。他們似乎認為用兩把刀,就可以阻撓敵人殺害他的企圖。這跟他的想法相去甚遠呢!

九.客西馬尼園的傷痛(二二39~46)

  二二39 客西馬尼園位於橄欖山的西坡,耶穌常常到那裏禱告。門徒,包括那賣他的,當然知道這事。

  二二40 聖餐結束後,耶穌和門徒離開大樓,到那園子去。到達後,他提醒他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也許他想到的迷惑,是敵人包圍時,他們被迫離棄神和基督的壓力。

  二二41、42 然後耶穌離開門徒,走到園中更遠的地方,在那裏獨自禱告。他禱告說,父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他想神的意思成就,不要他自己的意思成就。我們明白這個禱告的意思是:如果有其它方法,除了主上十字架之外,罪人可以藉著得救的,請啟示那方法。天上靜默無聲,因為沒有其它方法。

  我們相信基督在園裏所受的痛苦,不是他贖罪工作的一部分。救贖的工作在十架上那三小時的黑暗中完成了。但客西馬尼園的經曆預期加略山的工作。在園子那裏,主耶穌想到將與我們的罪接觸,就在思想上受到極大的痛苦。

  二二43、44 他完全的人性,從受煎熬時表現的傷痛可以看見。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隻有路加記載了這事,和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的事實。後麵的細節引起了路加這位謹慎的醫生的注意。

  二二45、46 耶穌回到門徒那裏。他們已經睡著了,不是因為漠不關心,而是因為憂傷疲憊。他再次敦促他們起來禱告,因為危急的時刻已近在眉睫;他們會被試探,在權威之前否認他。

十.耶穌被賣和捉拿(二二47~53)

  二二47、48 這時候,猶大與一群祭司長、長老和守殿官來到,要捉拿主。經過事先安排,這個叛徒用親嘴為記號來識別耶穌。司徒雅各評論:

  這是至可怕的接觸方法,可說是人類的邪惡行為所不能及的極點。猶大在客西馬尼園出賣他的主,不是以呼喊或重擊或刺戳,而是以親吻。

  耶穌無限悲愴地問:“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麽?”

  二二49~51 門徒覺察到光景不好,準備要動武。事實上,他們內中有一個人,說實就是彼得,用刀削掉了大祭司的仆人的右耳。耶穌責備他用肉體的方法來打屬靈的戰爭,他的時間到了,神預定的目的必須成就。耶穌仁慈地摸那受害者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二二52、53 耶穌問猶太人的領袖和官長,為何出來拿他,好象他是逃亡的強盜?他不是天天在殿裏教訓人麽?為何那時他們卻不下手拿他?他知道答案,這是他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這時大概是星期四的午夜。

  我們主所受的宗教審訊大約可分為三個階段。先到亞拿麵前受審問,然後到該亞法麵前,最後在猶太人議會麵前受審。這連串事件直到第65節的記載,大概發生在星期五淩晨一時至五時之間。

十一.彼得不認主並痛哭(二二54~62)

  二二54~57 當主被帶到大祭司的宅裏,彼得遠遠的跟著。他跟那些在院子中央生火取暖的人一起,一個使女定睛看彼得,大聲說他是耶穌的一個跟從者。令人很難過,彼得不承認他認識耶穌。

  二二58~62 一會兒,有人指責彼得是跟從拿撒勒人耶穌的,彼得再次否認指控。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人認出彼得是加利利人,是主的一個門徒。彼得否認,表示不曉得那人說什麽。但他這次否認,被雞的叫聲打斷了。在這黑暗的時刻,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想起主預言他在雞叫以先,要三次不認他。神兒子的回望後,彼得就出去在黑夜中痛哭。

十二.兵丁戲弄人子(二二63~65)

  那些被派往耶路撒冷聖殿的官兵逮捕耶穌。這時,這些神聖所的看守者開始戲弄耶穌,又打他;他們蒙著他的眼睛,打他的麵,然後叫他認一認打他的是誰。他們所做的不止這些,但他耐心地忍受罪人對他的頂撞。

十三.早上在猶太人議會麵前受審(二二66~71)

  二二66~69 天亮時分(早上五至六時),長老……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又稱為猶太人議會。議會的成員明明地問他,他是不是彌賽亞。耶穌實際上說,跟他們討論這事是沒用的,他們並不開懷接受真理。但他提醒他們,站在他們麵前備受屈辱的這位,有一天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參看詩一一○1)。

  二二70、71 然後他們坦白地問他,他是不是神的兒子。他們的意思是清楚明白的。對他們來說,神的兒子就是與神同等的。主耶穌回答說:“你們所說的是。”(參看可一四62)這就是他們所要的。他們沒有聽過他說褻瀆的話,宣稱自己與神同等麽?不再用見證了。但有一個問題,在他們的律法中,褻瀆的刑罰是死刑。但猶太人在羅馬統治之下,他們沒有權柄處死犯人,所以他們要將耶穌帶到彼拉多那裏。彼拉多對宗教的指控如褻瀆毫無興趣,因此,他們要對他作出政治上的指控。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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