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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2010-11-15 04:17:26) 下一個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18:1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18:2 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
18:3 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18:4 他多日不準。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
18:5 隻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18: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18: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18:8 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18:9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8:10 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8:11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8: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8:13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隻捶著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8: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8:15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18:16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8:17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8: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麽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麽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18: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8: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18: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18: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18: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18: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18:31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18: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淩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18:33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複活。”
18:34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什麽。
18:35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18:36 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什麽事。
18:37 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18:38 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18:39 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做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18:40 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
18:41 “你要我為你做什麽?”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18:42 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18:43 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 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 神。


七.切求的寡婦的比喻(一八1~8)

  一八1 禱告的寡婦這個比喻,教導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這個原則對所有人和各樣禱告,大致上都是合用的;但比喻在這裏有一個特別的意思,就是在遭遇試驗時祈求神的拯救。以及在基督第一與第二次降臨中間的漫長而疲累的時間裏,要禱告而不灰心。

  一八2、3 比喻描述一個不義的官,為人冷漠,既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裏有個寡婦,被一個不知名的對頭壓迫。寡婦不斷到官那裏,求他伸冤,好脫離不人道的對待。

  一八4、5 那官不為她案件的合情合理所動;她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並未感動官替她伸冤;然而,她經常到官那裏,催逼官采取行動。她持續不斷的懇求,帶來對她有利的決定。

  一八6、7 然後主對門徒解釋,若一個不義之官尚且因一個可憐寡婦的不斷懇求而替她伸冤,神豈不更願替自己的選民出頭?選民可能特別指大災難期間的猶太餘民,但也指每個時代所有受逼迫的信徒。神沒有在事前早作幹預的原因,是他長期對人寬容忍耐,不願一人沉淪。

  一八8 但那日子快到了,他的靈不再與人爭鬥,他要懲罰那些迫害他的跟從者的人。主耶穌用一個問題來結束比喻:“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麽?”這可能指窮寡婦有的那種信心;但也可能表示,主回來的時候,隻剩一小撮人盡忠於他。在這期間,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受這晝夜向神呼求的信心所激勵。

八.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一八9~14)

  一八9~12 下一個比喻的對象,是那些以自己是義人而驕傲,並藐視別人為卑賤的人。救主指出了比喻中第一個人是法利賽人,清楚顯示他說話的對象是那一群人。雖然那個法利賽人有禱告的動作,但實際上卻不是跟神說話;反而是誇讚自己道德和宗教上的成就。他沒有將自己跟神完美的標準比較,看看自己實際上是如何滿身罪汙;相反,他將自己跟社會上其它人比較,以自己較好為驕傲。他重複說“我”,揭示內心的真正情況是自負和妄自尊大。

  一八13 那稅吏跟他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他站在神麵前,感到自己完全的不配,他謙卑至極,連舉目望天也不敢,隻捶著胸,向神呼求憐憫:“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他沒有看自己隻是眾多罪人中的一個,而看自己是那個不配從神得到任何東西的罪人。

  一八14 主耶穌提醒他的聽眾,神接納的就是這種自己卑微和悔改心靈。跟人的外表所顯示的剛剛相反,那個稅吏回家去……算為義了。神升高那些自卑的,但降卑那些自高的。

九.耶穌和小孩(一八15~17)

  這事件加強了我們剛才所學的──要進入神國,小孩子的謙卑是不可少的。做母親的抱著自己的嬰孩,擠擁在耶穌周圍,為要從他得著祝福。門徒對這些幹擾感到困惱,耶穌卻責備他們,溫柔地叫……小孩子到他那裏去,說:“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第16節回答了“小孩子死後會到那裏呢?”這問題,答案是到天堂。主明白的說:“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小孩子可以在很年幼時得救,但那個年紀就視乎個別小孩而定;事實上,任何孩子,不管多年幼,若想到耶穌麵前,都應該予以準許,並鼓勵他的信心。

  小孩子不需要成為成年人才可以得救,但成年人卻需要小孩子的單純信心和謙卑,才可以進神的國。

十.年輕富有的官(一八18~30)

  一八18、19 這段經文舉例說明了一個不能象小孩子那樣接受神國的人。有一天,一個官來到主耶穌那裏,稱他為良善的夫子,問要作什麽事,才可以承受永生。救主首先問他為何用良善的夫子這個稱呼。耶穌提醒他,隻有神是良善的。我們的主不是否認他自己是神,而是嚐試引導這個官承認這事實。如果他是良善的,他就必定是神,因為隻有神在本質上是良善的。

  一八20 然後耶穌處理他的問題:“我該作什麽事才可以承受永生?”我們知道永生不是可以承受的,也不是可以憑做善事賺取的。永生是神藉耶穌基督所賜予的禮物。主耶穌向這個官提出十誡,並非暗示他可以憑守律法得救;相反,他嚐試用律法來定他的罪。主耶穌重提五條與我們對人的責任有關的誡命,就是律法的第二部分。

  一八21~23 在這人的生命中,律法似乎未能叫他知罪,因他狂傲地宣稱,從小就都遵守了這些誡命。耶穌告訴他還缺乏一件──愛鄰舍。假如他真的遵守了這些誡命,就會變賣他的所有,分給窮人;但事實是他沒有愛鄰舍如同自己。他過著自私的生活,沒有真正愛別人;他聽見這一切後,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從這事實就證明他自私了。

  一八24 主耶穌看見他,就評論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的困難;困難在於他們擁有財富,但要不貪愛又不信靠財富。

  整個部分引起了令不信者和基督徒皆困擾的問題。當別人因缺乏基督的福音而滅亡,我們卻仍過著富裕和舒適的生活,怎能說自己真正愛鄰舍呢?

  一八25 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許多人對這句話作出解釋,有人提議,針眼是城牆內一個細小的門,駱駝要跪下來才可以經過。然而,路加醫生所用的字,特別指外科醫生所用的針。主這句話的意思似乎是表麵的意思。換句話說,正如駱駝不可能穿過針的眼,財主也不可能進神的國。我們把經文解釋為財主不能靠自己的努力進入神的國是不足夠的,因為無論對富人或窮人來說,這也是個事實。意思是,隻要一個人以財富為神,將財富隔在自己和靈魂得救中間,他就不能歸正了,因此一個財主不可能進神的國。事實很簡單,不是很多富人得救,而得救的人,必須先在神麵前破碎自己。

  一八26、27 門徒想到這一切事情時,開始疑惑誰能得救。對他們來說,財富常常是神祝福的標誌(申二八1~8)。若富有的猶太人不能得救,誰能得救呢?主回答說,在人不能的,在神卻能。換言之,神可以使一個貪婪、貪財、殘酷的物質主義者,除去貪財之心,代以真誠愛主之心。這是神恩典的奇跡。

  這部分也同樣引起叫神兒女困擾的問題。仆人不能高過主人,主耶穌為要拯救我們有罪的靈魂,舍棄了天上的富足;所以我們在他曾經貧窮的世界富足,是不合宜的。靈魂的價值、基督再來的逼近、基督的愛的約束力,都應可引導我們將每一樣的物質資產,投資在主的事工上。

  一八28~30 彼得提醒主,門徒已撇下自己的家庭、親人來跟從他;主回答說,這種奉獻的生活會在今生得豐厚的賞賜,且在永恒的國度裏得更多的賞賜。第30第下半部分(在來世……得永生),意思不是我們可以憑著舍棄一切,來賺取永生;而是指可以享受更多天上的榮耀,及在天上的國得到更多的賞賜。這句話的意思是“在歸正時接受的生命到時得著完滿的實現,即完全的生命”。

十一.耶穌再次預言他的死亡和複活(一八31~34)

  一八31~33 主第三次帶著十二個門徒,仔細的告誡他們,在前麵等著他的是什麽(請看九22、44)。他預言他的受難和死亡,是成就舊約先知所寫的一切。他以神的預知能力,平靜地預言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很可能會被私下殺害,或在騷動中被石頭打死。”(注52)但先知已預言了他的被賣、被戲弄、被淩辱、被吐唾沫,而事實也必須這樣發生。他要被鞭打、被殺害,但第三日他要複活。

  下麵的各章經文展開他奇妙地預知並預言的一連串事件:

  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一八35~一九45)。

  人子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一九47~二三1)。

  他要被戲弄、淩辱(二三1~32)。

  他們要殺害他(二三33~56)。

  第三日他要複活(二四1~12)。

  一八34 非常奇異,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他話語的意思是向他們隱藏的。我們似乎很難明白,他們為何對這事如此魯鈍?原因可能是:他們腦裏所想的,盡是一個暫時的拯救者,救他們脫離羅馬的統治,馬上建立王國,因此他們拒絕思想任何其它的計劃。我們常常相信自己想相信的,而抗拒與我們預想概念不符的真理。

十二.醫治一個瞎眼的乞丐(一八35~43)

  一八35~37 主耶穌這時已渡過約但河,離開了比利亞。路加說下麵的事件發生於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馬太和馬可則說是發生在他出耶利哥的時候(太二○29;可一○46);而且,馬太說有兩個瞎子,馬可和路加則說有一個。可能路加所指的是那個新城,而馬太、馬可則指舊城;又可能在這地方有超過一個瞎子重見光明的神跡。不管真正的解釋是什麽,我們相信,如果我們有更多知識的話,表麵的矛盾就會消失。

  一八38 瞎子在一定程度上認出耶穌是彌賽亞,因為他稱耶穌為大衛的子孫。他求主可憐他,意思是恢複他的視力。

  一八39 雖然有人試圖叫瞎子不作聲,他卻不斷向主耶穌喊叫。人們不會關心一個乞丐,但耶穌會。

  一八40、41 耶穌站住。達秘評論得很深刻:“約書亞曾經命令太陽停在空中。但在這裏,太陽、月亮和諸天的主,應一個瞎眼乞丐的請求而站住。”耶穌吩咐把他領過來,乞丐就被領到他跟前。耶穌問他想要什麽,乞丐毫不猶豫,也不須歸納,馬上回答說他想能看見。他的祈求簡短、具體、充滿信心。

  一八42、43 耶穌應允他的請求,他立刻就看見了。不但如此,他還跟隨主,歸榮耀與神。從這事件可以學到,對不可能的事情,我們應當相信神。偉大的信心叫他大得榮耀,正如詩人所寫:

  你來到王麵前,

  帶著大堆祈求;

  他的恩典和能力如此浩瀚,

  沒有人的祈求是太多的。

  ——約翰紐頓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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