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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馬可福音 第十二章

(2010-10-24 04:56:12) 下一個

馬可福音第十二章

12:1 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12:2 到了時候,打發一個仆人到園戶那裏,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
12:3 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12:4 再打發一個仆人到他們那裏,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淩辱他。
12:5 又打發一個仆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仆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
12:6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12:7 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
12:8 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
12:9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12:10 經上寫著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12:11 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12:12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隻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
12:13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
12:14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什麽人你都不徇情麵,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12:15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麽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12:16 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
12:17 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他們就很希奇他。
12:18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複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
12: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12:20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
12:21 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
12:22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
12:23 當複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12:24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 神的大能嗎?
12:25 人從死裏複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12:26 論到死人複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 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
12:27 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你們是大錯了。”
12: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得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12: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12: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
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12: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 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神;
12: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
12:34 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麽。
12:35 耶穌在殿裏教訓人,就問他們說:“文士怎麽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12:36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12:37 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麽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都喜歡聽他。
12:38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
12:39 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12:40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12:41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幹的錢。
12:42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12:43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12:44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六.凶惡園戶的比喻(一二1~12)

  一二1 主耶穌拒絕回答猶太權威人士的質問,但他並未說完他的話,現在就用比喻作答,對他們棄絕神兒子發出嚴厲的控告。栽葡萄園的人是指神自己;葡萄園是指當時被以色列占有的特權地位;籬笆是指摩西律法,把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分別,保存他們為主獨特的民;園戶就是指宗教領袖,如法利賽人、文士和長老。

  一二2~5 神三番四次差遣他的仆人──先知──到以色列民那裏,尋找交通、聖潔與愛。可是他們逼迫先知,有些先知更被他們所殺。

  一二6~8 最後,神差遣他的愛子,他們理當尊敬他。但他們卻不尊敬他,竟密謀對付他,最後殺了他。主預言自己的死,並揭發那些凶手。

  一二9 神要怎麽辦那些惡人呢?他要除滅他們,把特權的地位轉給別人。“別人”在這裏指外邦人,或在末後日子悔改的以色列餘民。

  一二10、11 這事全麵應驗舊約聖經。例如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至23節,預言彌賽亞要在猶太人的建造計劃上被猶太領袖所棄,他們沒有給這塊石頭預留位置。但在他死後,他要從死裏複活,得著神所賜超然的地位。在神的建造上,他要作為房角的頭塊石頭。

   一二12 猶太領袖們明白他的意思,他們相信詩篇一百一十八篇論到彌賽亞。現在他們聽見主耶穌把這段聖經用於自己身上,於是就想要捉拿他,隻是他的時候還沒有到,百姓會袒護耶穌。宗教領袖暫時離開他走了。

七.歸給該撒和歸給神(一二13~17)

  第十二章記載法利賽人、希律黨和撒都該人向主的攻擊。這是充滿問題的一章(參看9、10、14、15、16、23、24、26、28、35、37節)。

  一二13、14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本為死敵,現在因對救主有共同的憎恨而聯成一線。他們拚命誘使他說出可被他們用作把柄控告的話,故此他們問他納稅給羅馬政府可以不可以。

  猶太人鮮有歡喜外邦人統治的。法利賽人充滿憤恨,希律黨的人則采取較寬容的態度。若耶穌公然讚同向該撒納稅,就會叫許多猶太人疏遠他;若他說話開罪該撒,他們便馬上通知羅馬當權者以叛國罪捉拿、審判他。

  一二15、16 耶穌吩咐人拿一個銀錢給他(他顯然身無分文)。銀錢上刻有該撒提比留的像,提醒猶太人他們是被征服的臣民。他們為何落在如此光景?因為他們的不忠和罪孽。他們應當謙卑,承認他們使用的錢幣刻有外邦獨栽者的像。

  一二17 耶穌對他們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的失敗不在第一句話,乃在第二句。他們雖不願意,仍繳納羅馬課稅,可是他們藐視神在他們生命上的要求。錢幣上有該撒的像,當然屬乎該撒。人有神的形象──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一26、27),當然屬乎神。

  信徒要順服和支持所身處的政權,不應毀謗統治者,或試圖推翻政權。他們應當納稅,並為掌權者禱告。若有政府要信徒違抗他們更要效忠的基督,他們就要拒絕,並準備接受刑罰。神的要求應放在首位。這些要求基督徒應當高舉,還要常在世人麵前維持美好的見證。

八.撒都該人與複活之謎(一二18~27)

  一二18 撒都該人是那時代的自由派或理性主義者,他們譏誚身體複活的思想。他們來找耶穌,說出一個荒謬的故事,目的是嘲笑這種思想。

  一二19 他們向耶穌指出,摩西律法給予以色列寡婦特別的規定。為了保存家族姓氏和家產,律法訂明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就當娶那寡婦(申二五5~10)。

  一二20~23 這裏是個奇異的事例,有一個婦人先後嫁給兄弟七人,末後,那婦人也死了。他們似乎問得很聰明:“複活時,她是那一個的妻子呢?”

  一二24 他們自以為精明,救主卻指他們對提出複活的聖經,和使死人複活的神的大能一竅不通。

  一二25 首先,他們應知道嫁娶不會延續至天上。信徒在天上會彼此認識,也不會失去男女的分別,但他們也不娶、也不嫁。在這方麵,他們象天上的使者一樣。

  一二26、27 主引導撒都該人回到摩西記述荊棘火的事件中(出三6),因為他們尊重摩西的書高於舊約各書卷。在那裏,神自稱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救主藉此說明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怎麽說呢?當神向摩西顯現時,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不是已死了嗎?對,他們的身體仍在希伯侖麥比拉的洞穴裏。試問神又怎會是活人的神?

  論據似乎是這樣:

  1.神向列祖應許賜予地和彌賽亞。

  2.這些應許在他們有生之年仍未實現。

  3.神在荊棘火裏向摩西說話時,列祖的身體已在墳墓裏。

  4.但神仍自稱為活人的神。

  5.他必須實現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應許。

  6.故此,從我們對神性情的認識可見,複活有絕對需要。

  主最後對撒都該人說:“你們是大錯了。”

九.最大的誡命(一二28~34)

  一二28 有一個文士聽見主靈巧地回答批評者的問題,他受吸引來問他誡命中最重要的是那一條。這是一個誠實的問題,有時候,這是生命中最基要的問題。其實他在詢問人存在的最重要目的,想要得到一個簡潔的答案。

  一二29 耶穌先引述猶太人的信仰宣言《示馬》(Shema),此宣言出自申命記六章4節:“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一二30 他接著歸納人對神的責任: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他。神必須在人生命中得著至高的地位,其它的愛不能跟對神的愛相比。

  一二31 十誡的另一半教我們愛人如己。我們要愛神過於愛己,也要愛人如己。生命蒙數算,首先是關乎神,其次是關乎人;物質事情隻字不提。神重要,人也不可忽視。

  一二32、33 那文士完全同意,並說出值得表揚的話,清楚指出愛神和愛人,比祭祀好得多。他知道人能夠參與宗教儀式,表現敬虔的外觀,卻沒有內在、個人的聖潔。他明白到神關心的不獨是人的外表,還有人的內心。

  一二34 耶穌聽見這番不凡的話,便告訴那文士他離神的國不遠了。神國的真子民不會以宗教外殼試圖欺騙神、人或自己。他們曉得神察看內心,便就近他求罪得潔淨,並求得著能力,活出討神喜悅的生活樣式。

  此後,沒有人再敢用誘導的問題問耶穌,或設圈套陷害他。

十.大衛的子孫乃大衛之主(一二35~37)

  文士常教導人,說彌賽亞是大衛的嫡係後裔。說的雖不錯,但並非全麵的真理。主現在向殿裏圍繞他的人,提出一個問題。在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大衛稱要來的彌賽亞為他的主,怎會如此?彌賽亞怎會既是大衛的子孫,同時又是他的主?對我們來說,答案很清楚。彌賽亞是人,也是神。作為大衛子孫,他是人;作為大衛的主,他是神。

  眾人都喜歡聽他。他們顯然樂意接受這話,盡管未必完全明白。法利賽人和文士沒有被提及,他們的靜默是個惡兆。

十一.防備文士(一二38~40)

  一二38、39 文士表麵上頗敬虔,他們喜愛穿長衣遊行。此舉使他們與一般群眾有所不同,給他們一個看似虔誠的外貌。他們喜愛人在公眾場合以誇大的稱呼,問他們的安。這滿足他們的自我!他們渴望會堂裏的高位,仿佛物質世界的地位跟敬虔有什麽關係似的。他們不僅想要宗教上的顯赫地位,還要在社會上與別不同。他們也喜歡筵席上的首座。

  一二40 他們的內心是貪婪、不真誠。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和生計,使自己更富有,還佯稱這些金錢是為主的!他們吟誦很長的禱告──空泛誇大的話──隻有字句,沒有內容的禱告。簡言之,他們喜愛突出(長衣)、聲望(問安)、顯赫(高位)、財產(寡婦的房屋)、偽敬虔(很長的禱告)。

十二.寡婦的捐獻(一二41~44)

  寡婦的捐獻,與文士的貪婪成了強烈對比。文士侵奪寡婦的房屋,他卻把一切養生的獻給主。這事顯出主的全知,他觀看財主把大筆的捐項投進殿庫的錢箱裏,洞悉他們的捐貲並不是犧牲,他們隻拿出自己有餘的。他也知曉寡婦投進的兩個小錢,是她養生的。他宣告說,她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總和更多。在金錢價值上看,她所獻的微不足道;然而,主以我們的動機、財富和所餘剩的,來衡量我們的捐獻。對那些物質上缺乏,卻渴望奉獻的人來說,是極大的激勵。

  這叫我們驚異,我們往往能讚同那寡婦的行動,並同意救主的判語,卻沒有效法她的榜樣!我們若真相信我們所自稱相信的事,就必仿效她。她的捐獻表明她確信一切都屬乎主,他配得著一切,也必須得著一切。今日許多基督徒會批評她不為將來打算,此舉豈不顯出她缺乏遠見和智慧?人常會這樣辯解。但這是信心生活──現在把一切投入神的工作上,將來信靠他度日。神豈沒有應許供應那些先求他的國、他的義的人嗎(太六33)?

  急進?革新?除非我們把基督的教訓看為急進和革新,否則我們便錯過他所傳的重點了。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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