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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 馬太福音 第二十六章

(2010-10-10 04:50:19) 下一個

馬太福音第二六章

26:1 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
26:2 “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26:3 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
26:4 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
26:5 隻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
26:6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瘋的西門家裏,
26:7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26:8 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26:9 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周濟窮人。”
26:10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麽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26: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隻是你們不常有我。
26:12 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
26:13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麽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
26:14 當下,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
26:15 “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
26:16 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26:17 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裏給你預備?”
26:18 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裏,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裏守逾越節。’”
26:19 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26:20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
26:21 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26:22 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
26:23 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
26:24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26:25 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26:26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26:27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26: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6:29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26:30 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26:31 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26:32 但我複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26:33 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
26:34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26:35 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26:36 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裏,等我到那邊去禱告。”
26:37 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
26:38 便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26:39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隻要照你的意思。”
26:40 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麽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
26:41 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
26:42 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
26:43 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
26:44 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26:45 於是來到門徒那裏,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注:“吧”或作“嗎”)?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
26:46 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26:47 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裏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裏與他同來。
26:48 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
26:49 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
26:50 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
26:51 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26:52 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26:53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26:54 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麽應驗呢?”
26:55 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裏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
26:56 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26:57 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會。
26:58 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裏麵,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26:59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
26:60 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
26:61 “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 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26:62 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什麽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麽呢?”
26:63 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 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26:64 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26:65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
26:66 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
26:67 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
26:68 “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26:69 彼得在外麵院子裏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
26:70 彼得在眾人麵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麽。”
26:71 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裏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26:72 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
26:73 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
26:74 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
26:75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拾肆.王的受難和死亡(二六~二七)

一.殺耶穌的詭計(二六1~5)

  二六1、2 在這卷福音書中,我們的主第四次,也是最後一次預先提醒門徒,他必須受死(一六21,一七23,二○18)。他這樣宣告,暗示他被釘十字架的日子與逾越節非常接近:“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逾越節真正的意義在這年展現出來。逾越節的羔羊最後終於來到,他將要被人宰殺。

  二六3~5 正當耶穌勸勉門徒的時候,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還有文士)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他們正密謀計策。他們想鬼鬼祟祟地捉拿耶穌,然後殺害他。他們再三考慮,認為當節的日子行動不是好時機,因為民間可能極力反對殺死他。以色列的宗教領袖竟然計殺他們的彌賽亞,這是何等令人難以置信的事。他們應當最先認出耶穌,封他為王。相反,他們卻成了敵對耶穌的先鋒部隊。

二.耶穌在伯大尼受膏(二六6~13)

  二六6、7 一幅眾生相圖展示在我們眼前:祭司悖逆頑梗,門徒心胸狹隘,猶大勢利不義;然而有一個女人熱切款待耶穌,使耶穌心裏的苦楚稍為減輕。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風的西門家裏,有一個女人走來,把一玉瓶極珍貴的香膏澆在他的頭上。女人不計較她所犧牲的錢財,深深反映她對主耶穌的愛。耶穌便說,她為他作的,沒有比這更好了。

  二六8、9 門徒認為女人太枉費了,特別是猶大(約一二4、5)。他們心想倒不如把錢周濟窮人。

  二六10~12 耶穌指正他們的歪念。她所作的,不但毫不枉費,而且是極美的事。不僅如此,她所作的,正是最合時宜的。救主在世界曆史中,隻有這麽一次受膏,而這次受膏,是為他安葬作的。這女人抓緊靈裏的感動,她所作的事使當時的群眾目瞪囗呆,全然震撼。她相信主的預言,知道他要死,所以必須把握機會,否則便永遠不再有機會。主被埋以後,那些計劃膏主身軀的女人,因為主的複活,始終未能膏抹主(可一六1~6)。

  二六13 主耶穌宣布,她這簡單的愛將永垂不朽:“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麽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任何真心敬拜的表現,都會使天上的院子香氣四溢,而且在主心裏永不磨滅。

三.猶大的背叛(二六14~16)

  二六14、15 當下,十二門徒裏,有一個曾與耶穌共同生活、周遊各地、看過主耶穌神跡、聽過主無與倫比的道,也見證過無罪的主耶穌的生命神跡。他就是耶穌說“我知己的朋友……吃過我飯的”(詩四一9)的一位,現在竟用腳踢神的兒子。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答應以三十塊錢出賣他的主。祭司立即付了他錢價,大概十五美元,折合一百二十元人民幣,何等可鄙的數目。

  不久前,女人在西門家裏才膏了耶穌,現在猶大卻出賣主;兩個對比實在令人震驚。女人看救主為無價寶,猶大卻以為他微不足道。

  二六16 除了受過耶穌的恩惠,猶大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因此,他決意進行這宗可怕的交易。

四.最後的逾越節(二六17~25)

  二六17 這是除酵節的第一天──這時,所有酵都會從猶太人的家裏除去。當主吩咐門徒進耶路撒冷城,去預備……逾越節的筵席,他必然是思潮起伏,百感交集。晚宴上的每一個細節,都含有令人哀痛不已的意義。

  二六18~20 耶穌吩咐門徒去找某一位不知名的人,那人會帶他們往他的家去。這含糊的指引,也許要打破陰謀之徒的計策。無論任何時刻,我們都看得出耶穌全然知道每一個人,包括他們所在之處,還有他們是否願意聽從他。留心他所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裏守逾越節。””他安然地麵對死亡的逼近。他以全然的憐憫和恩慈,安排最後的晚餐。那願意借出房子、讓主和門徒守最後的逾越節的無名士,實在有何等大的殊榮!

  二六21~24 門徒用飯的時候,耶穌宣布令人驚訝的事。他說十二門徒中間,有一個會賣他。門徒心裏滿是憂傷和慚愧,因為他們不知道出賣主的人是不是自己,所以都不信任自己。他們一個一個問主:“主,是我麽?”門徒一一問了主,餘下猶大還沒問。這時,主說同他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出賣他的人。然後主便拿了一塊餅,蘸了肉汁,遞給猶大(約一三26)──這做法是一種心意,表示特別的感情和友誼。他提醒門徒,說將要發生的事必然要成就,無法抗禦。然而出賣他的人也必然要付上責任;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猶大獨自選擇了賣主,自然也要自己承擔後果。

  二六25 最後,猶大惺惺作態,假意問耶穌出賣者是不是自己。耶穌便答:“你說的是。”

五.第一個主的晚餐(二六26~29)

  約翰福音十三章30節讓我們知道,猶大接了餅,便出去。那時候是夜間。因此,我們可以推論他沒有參與主設立的晚餐(雖然有不少人不同意這講法)。

  二六26 救主守過最後的逾越節,便設立我們所稱的主的晚餐。最重要的材料──餅和酒──已準備妥當,放在桌上,以作逾越節的食物;耶穌給晚餐新的意義。首先,他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他遞給門徒時,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由於他的身體還未被釘十字架,很明顯他說的是比喻了,用餅象征他的身體。

  二六27、28 同樣,杯也含有象征的意義,用來表達所載的東西。杯裏載著葡萄汁,象征立約的血。這新立的約是主無條件的恩典,藉他寶血的流出,赦免一切的過犯。他的寶血足以赦免所有人的罪。然而,這裏說為多人流出來,表示隻有在相信的人,這血才能生效,塗抹眾罪汙。

  二六29 救主提醒門徒,他不會與他們同喝這葡萄汁,直到他再來掌權。那時,喝的酒有新的意思,表示父的國滿有喜樂和祝福。

  人們經常問該用有酵,還是無酵的餅;該用發酵過的,還是未經發酵的葡萄果實,作為主的晚餐。無疑主是用了無酵的餅和未經發酵的汁(今天,所有的酒都經過發酵處理)。那些爭議發酵的餅會腐壞(酵代表罪)的人,也當明白發酵過的酒才不致腐壞。可悲的是,我們往往著重所用的材料,而看不見主自己。保羅強調,餅含有屬靈的意義,而不是餅本身如何重要。“……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隻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五7、8)餅裏的麵酵算不得什麽,但我們生命中的酵才是最致命的!

六.自信的門徒(二六30~35)

  二六30 享用了主的晚餐,門徒便齊聲唱了詩。他們可能在唱詩篇一百一十三至一百一十八篇的“偉大讚美”。然後,他們便離開耶路撒冷,橫過汲淪溪,然後攀上橄欖山的西麵,往客西馬尼園去。

  二六31 主耶穌在地上傳道時,一直忠心地提醒門徒關於前麵要走的路。他現在告訴他們,說他們那夜會與他分散。他們一旦看見暴風狂吼,便戰栗不已。為要保存性命,他們都離棄他們的主。撒迦利亞的預言將要應驗:“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亞一三7)

  二六32 然而他留下盼望給他們。雖然門徒因離棄主而羞愧不已,但主卻永不離棄他們。他從死裏複活後,便在加利利與他們相遇。好一個奇妙的、永不失信的真朋友!

  二六33、34 彼得莽撞地衝囗而出,保證必不離開主,他永不會這樣做。耶穌指正他說的“永不”:“今夜……你要三次不認我。”在雞叫之前,這輕舉妄動的門徒將要三次不認他的主。

  二六35 彼得仍然堅稱他對主忠心不二,說他情願與基督同死,也不會不認他。眾門徒都齊聲效忠。他們所說的都是真心肺腑之言,隻不過他們不曉得自己的心。

七.客西馬尼園的折騰哀痛(二六36~46)

  人不知道主正踏在聖潔的土地上,就無法曉得這段客西馬尼園的記載。人們提到此事,焉能不強烈感到肅然敬畏,同時又沉默無聲呢?正如金爾所寫:“這件不可思議的事,實在令人畏懼萬分,不敢隨意提到,恐防有損其真實性。”

  二六36~38 到了客西馬尼(意思是橄欖桶或橄欖壓榨機)園,耶穌吩咐十一個門徒中的八個坐在那裏等候他,然後帶了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走進園裏去。這是否表示不同的門徒,他們能夠分擔救主的痛楚也不一樣?

  他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他坦白告訴彼得、雅各和約翰,他心靈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聖潔無瑕的主,預見自己將要為眾人獻上作贖罪祭,難怪他的聖潔的心突然憂傷,這種痛實不足為外人所道。滿有罪汙的人,又怎能想到主的心情──無罪的主為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

  二六39 無怪他離開三個門徒,在園裏稍往前走。無人能分擔他的苦楚,更是無人象他這樣禱告:“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隻要照你的意思。”

  我們不要以為主的祈禱表示他不願意受死,或想出爾反爾。我們當記得他在約翰福音十二章27至28節所說:“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什麽才好呢?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名。”因此,他祈求苦杯或許可以離開他,並不是指他祈求不上十字架。因為,他正是為此而來到世上的!

  這個禱告是修辭性的,意思他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想教導我們一個功課。耶穌確實在說:“我父,假如有別的方法,使不虔敬的罪人能得救,而不用我上十字架,請你現在告訴我吧!然而無論如何,我希望你知道,我隻渴望順從你的旨意。”

  神有回答麽?沒有;天上沉寂無聲。默然寂靜,顯示神別無他法,稱罪人為義,隻有讓基督──無罪的救主──受死,為我們作代罪羔羊。

  二六40、41 他回到門徒那裏,見他們睡著了。他們的心靈願意儆醒,然而肉體卻軟弱。當我們想到自己的禱告生活,便不敢責備他們。我們投入睡夢中,多過專心祈禱;當儆醒祈禱時,我們的心卻遊蕩四方。有多少次,主向我們說話,就如他對彼得所說:“怎麽樣?你們不能同我儆醒片時麽?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二六42 主第二次又去禱告;表示願意順服父的心意。他願意喝苦杯,承擔一切的罪而死。

  在他的禱告生活中,他必須單獨禱告。他教導門徒禱告,也在他們麵前禱告,但卻從沒有與他們一起禱告。他有獨特的位格,也肩負著獨特的工作,這使別人無法在禱告生活中分擔他的軛。

  二六43~45 他第二次去見門徒,發現他們又睡著了。同樣,第三次也如是:他祈禱,門徒睡著了。他便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麽?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

  二六46 門徒與主共同儆醒守夜的機會終於溜走了。賣主的人漸漸走近,他的腳步聲從遠處移近。耶穌說:“起來,我們走罷”──不是逃避敵人,而是麵對敵人。

  離開客西馬尼園之前,讓我們再次聆聽主的啜泣,體會他的憂傷,然後衷心感謝主。[em11]

八.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遭背叛並被捉拿(二六47~56)

  無罪的救主,竟被他創造的人出賣。這是曆史上一件極為異常的事。除了人類的墮落腐敗,我們根本不能解釋,促使猶大作出無法原諒的背叛,是基於什麽動機的了。

  二六47 耶穌與十一個門徒說話之間,猶大與一群帶著刀棒的人來到。我們可以肯定,猶大並沒有意思要他們帶武器而來;他從沒看過救主反抗或還手攻擊。他們帶著武器,也許意味著祭司長和長老已下定決心,捉拿耶穌,不會給他機會逃走。

  二六48 猶大親吻耶穌,讓眾人從主的門徒中辨認出耶穌。這種普遍表達愛的方式,竟被濫用,成為最低劣的行為。

  二六49 猶大走近主麵前,說:“請拉比安。”然後過分地與他親嘴。經文中用了兩個不同的親嘴。第一個在第48節,是一般的親嘴;第二個在本節,是語氣較為強的字,表示重複或刻意的親嘴。

  二六50 耶穌安然麵對他們惡意的闖入,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罷。”主的話當然使猶大極為意想不到,非常納悶,而事情立時起了急劇的變化。眾人立刻湧上前,毫不猶豫地捉住主耶穌。

  二六51 其中一個門徒(從約翰福音十八章10節,我們知道那門徒正是彼得)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一個耳朵。似乎彼得並非旨在砍掉人家的耳朵;無疑他是想作出致死的一擊。他的目的跟他的判斷一樣,都是很差勁的;但事情有神的安排管理。

  二六52 這時主耶穌顯出他道德上的榮美。首先,他斥責彼得:“收刀入鞘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在基督的國裏,得勝不是憑血氣爭奪回來的。在屬靈的爭戰上動幹戈,隻會帶來災禍,就讓天國的敵人動幹戈吧,他們最終必然潰敗。讓基督的戰士訴諸祈禱、神的話和聖靈充滿的生命能力。

  我們從路加醫生知道耶穌醫治了馬勒古的耳朵──馬勒古是受害者的名字(路二二51;約一八10)。這豈非奇異的恩典?主連恨他的人也愛,並向尋索他命的人施予慈愛。

  二六53、54 假如耶穌想對付群眾,他當然不單隻有彼得的一把刀。他大可以差遣十二營多天使(數目為三萬六千至七萬二千)。然而這種做法隻會破壞神的計劃。聖經上預言他要被出賣、受苦、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然後複活;這些預言必須應驗。

  二六55 耶穌便提醒眾人說,他們實在不當帶著武器出來捉拿他。他們從沒有見他強暴或搶劫。相反,他一向都是個沉靜寡言的教師,天天坐在殿裏教訓人。他們大可以輕易地捉拿他,但他們卻放棄采用溫和的方法。他們為何要帶著刀棒?按人性而言,他們的行為簡直不可理喻。

  二六56 不過,救主明白,人的惡念最終卻成就神指定的計劃。“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門徒知道無法拯救他們的主,便都離開他,痛苦地逃走了。如果他們的懦弱是無可寬恕的,那麽,我們的軟弱就更加不可原諒了。因為那時聖靈尚未住在他們心裏,但我們卻有聖靈的內住。

九.耶穌在該亞法麵前受審(二六57~68)

  二六57 主耶穌要受兩次主要的審判:在猶太領袖前受宗教的審判;在羅馬政權下受民事審判。歸納四卷福音書,可見每次的審判都分為三個階段。約翰敘述的猶太人審判,耶穌首先被帶到該亞法的嶽父亞那麵前。馬太的敘述是從第二階段開始,那時審判是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家中舉行。公會已經在那裏聚會。一般來說,被告人會給予時間作好準備,替自己辯護。然而不法的宗教領袖倉卒審判耶穌,要趕快把他定罪(賽五三8),不讓他得到公平的審判。

  這晚,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文士和長老組成公會,漠視應當遵守的規則。他們其實不應在晚上聚集,不應在猶太人的節期中聚集。再者,他們根本不可賄賂證人作假證供。裁決死罪,必須過了當晚,第二天才可宣判。還有,除非是在聖殿範圍的大石堂聚集,否則他們的裁決就不合法。但他們急不及待要除掉耶穌,這個猶太團體不惜鋌而走險,知法犯法。

  二六58 該亞法是主持案件的法官,而公會顯然擔任陪審團和檢控官;至少這樣的組合並不按例執行。耶穌就是被告。彼得是旁觀者,他在遠處安全的地方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二六59~61 猶太領袖發現要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並非易事。如果他們履行責任,依循審判程序,他們便會發現主是無辜的。最後,有兩個人前來,歪曲耶穌的話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二19~21)根據那些證人所言,耶穌曾恐嚇說要拆毀耶路撒冷的聖殿,然後把它重建起來。其實,耶穌是在預言自己的死和複活。猶太人這時竟把預言當作藉囗,乘機殺害耶穌。

  二六62、63 審判期間,耶穌不發一言,“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囗”(賽五三7)。大祭司看見耶穌默然不語,便不耐煩起來。他逼他發言,但主卻拒絕作答。大祭司便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根據摩西的律法,如果大祭司起誓,猶太人便要作見證(利五1)。

  二六64 作為一個奉公守法的猶太人,耶穌就說:“你說的是。”他更肯定地說自己彌賽亞的身分和神性:“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其實他是說:“我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正如你所說。我的榮耀藏在我肉體之軀;我以另一個人的姿態出現,你們在我羞辱的日子看見我了。將來你們這些猶太人必看見我就是那榮耀的一位,看見我與神同等,坐在他右邊,駕著天上的雲來臨。”

  本節中,第一個你是單數,是指該亞法。第二個你是眾數(第三個你也是眾數),是指基督榮耀地顯現之時,仍然存活的以色列民的代表──猶太人。他們會清楚看見主就是神的兒子。

  藍斯基寫道:“人們有時作出這樣的聲明:耶穌從沒有稱自己為‘神的兒子’。然而他在這裏(本節)鄭重地說他不是別的一位。”

  二六65~67 該亞法沒有錯過機會。耶穌暗示了但以理關於彌賽亞的預言:“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象人子的,駕著天上的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麵前。”從大祭司的反應,可見他明白耶穌將自己和神當作同等(參看約五18)。於是他就撕開祭司的衣服,表示見證人感到褻瀆。他向公會說出煽動的話,要證實耶穌有罪。當人們問及耶穌的判決,公會答道:“他是該死的。”

  二六68 陪審員向被告人動武,又吐唾沫在他臉上,並且譏諷他,叫他顯出基督的能力,指出打他的是誰。審判的第二階段也隨之完結。整個程序不但不合司法規矩,而且令人發指。

十.彼得不認耶穌並悲痛落淚(二六69~75)

  二六69~72 彼得最黑暗的日子終於來到。他在外麵院子裏坐著,一個年輕女子經過,說他是耶穌一夥的。彼得立刻猛烈否認:“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麽。”他走到門囗,可能想逃避別人的注目。然而又有一個使女公開說他曾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這次,彼得發誓說不認得那個人。“那個人”就是他的主。

  二六73、74 過了不多的時候,有些途人又來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囗音把你露出來了。”單單否認似乎不再奏效;這時,彼得發咒起誓,堅稱:“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打破四周的沉默。

  二六75 慣常的雞叫聲刺破清晨的寧靜,也深深刺傷彼得的內心。這個泄氣的門徒記起主曾說的話,就出去痛哭。

  各卷福音書記述彼得否認耶穌的次數時間也不一樣,似乎互相矛盾。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這樣記述耶穌所說:“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太二六34;也見路二二34;約一三38)而馬可福音就這樣預告:“……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可一四30)

  可能雞叫不隻一次,一次在晚上,一次在黎明。此外,福音書也許記載彼得否認耶穌,一共至少六次。他在這些人麵前否認基督:(1)使女(太二六69、70;可一四66~68);(2)另一個使女(太二六71、72;可一四69、70);(3)旁邊站著的人(太二六73、74;可一四70、71);(4)一個男人(路二二58);(5)另一個人(路二二59、60);(6)大祭司的一個仆人(約一八26、27)。我們相信這仆人並不是上述的一個人,因為他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麽?”聖經沒有記載其它人說過這句話。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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