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9月21日 馬太福音 第六章

(2010-09-21 04:39:33) 下一個

馬太福音 第六章 注釋

6:1-18  門徒的宗教生活:
一 施舍(1-4)

 1          「善事」:原文是「義」,在此指宗教生活上的敬虔表現。

            這節可說是1-18的撮要。

 2          「假冒為善的人」:原意是「演戲者」,在此指那些有意無意

            間假裝敬虔的人,不少法利賽人便屬此例(見太23章)。

 2-4      門徒施舍時,固然要避免向人炫耀 (2), 而且也不應沾沾自

            喜(3), 乃是要出於至誠,不求表揚。

 二 禱告(5-15)

 5-6       將「行在暗中」的原則用於私人禱告上。

 7-8       「重複話」:原意是「堆砌的,機械化的話」這種外邦人式的

            禱告,也不適合門徒。

 9-13  通稱主禱文

(另載於路11:2-4)。

上半段關乎神的榮耀(9-10),

下半段提到人肉身上與靈性上的需要(11-13)。

 9          「名」:對猶太人來說代表整個人的獨特處。

           「尊 ...... 為聖」:即尊崇神、宣揚 的榮耀。

 10        「願 ...... 降臨」:參太3:2注。

 11        「日用」:原指「跟著的一天」。

12        「債」:在此指「罪」(參14-15對12的注釋與路11:4)。

 「試探」:於原文與「試煉」為同一字。

         「不叫 ...... 凶惡」的意思是:不要讓我們遇到無法抵受的試探

            或試煉,並且教我們脫離魔鬼的權勢。

 「阿們」:就是「真誠」、「確信」的意思。

三 禁食(16-18)

這事同樣要「行在暗中」。

            「梳頭洗臉」:即「一如平常」。

            禁食的作用和習慣,見太9:14注。

 6:19-34  門徒在世應有的追求方向

19-24,以三個比方,警戒門徒不可追求財利。

25-34,勉勵門徒不必憂慮衣食。 

19-21   積財在地是靠不住的,所以不必將心血放在這方麵,倒不如做

            穩妥的投資而積財在天──行那些討神喜悅、會獲賞賜的事。

            (參路12:33)

22-23   「眼睛」(同「心」):於舊約聖經常代表一個人的心誌和取

            舍(參申15:9)。

        「了亮」:原意是「健全」、「專一」。

            「昏花」:原意是「敗壞」、「邪惡」,而「惡眼」含有嫉妒

            、吝嗇之意。肉眼是否健全,決定人的視野是光抑暗。同樣,

            人對神的心誌是否專一(或對積財在天是慷慨抑吝嗇),決定

            人一生有否方向和意義。

 24        奴隸不可能事奉兩個主人;同樣人不可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財

            利。

25-34   由於19-24所給的理由,門徒不應憂慮衣食,而是首先追求神的

            國和神的義。況且,(a)神既賜人生命和身體

            ,必照顧衣食這些小問題(25下) 。 (b)神既顧念飛鳥、花

            草,必看顧更貴重的 的兒女(26, 28-30)。(c)為未來憂慮

            也是無濟於事的(27, 34)。

            舊約「所羅門」王的榮華。

            不為衣食憂慮,不等於無需作工(見帖後3:10) 無需照顧他人

            疾苦(見太25:31-46),或不遇難處(見34)。

 

誠心地施與(六1~4)   六1 這章的上半部分,耶穌論到個人生命中實際行出來的義;他分開三個範圍來敘述:愛心的善舉(1至4節)、禱告(5至15節)和禁食(16至18節)。這十八節經文中出現了十次天父的名字,這名字是理解這段經文的重要關鍵。出於義的行為應當是為天父的緣故,而不是為別人而作的。   耶穌開始他的講道時,警告我們行善事時要防避試探──行善事是為要給人看見。他不是責備行善事的行為,而是責備行善事的動機。如果出發點是為引起群眾的注意,那麽群眾的反應便是他的賞賜,神絕不會為這種虛偽的行為而賞賜那人。   六2 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奉獻或在街道上施舍給乞丐時,竟然喧鬧地引人注意,這實在難以置信。主清楚地否定他們的行為,他這樣批評:“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即他們的賞賜,不過是他們在地上所賺取的名聲吧了。)   六3、4 當基督的跟從者施舍時,必須在暗中行。耶穌告訴門徒要暗中行善,他說:“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耶穌用這個生動的比喻來說明一個道理:施舍的目的應當是為天父的緣故,而非為沽名釣譽。   經文不是要禁止可見的奉獻,因為的確不可能完全把一個人的所有奉獻隱藏不為人知。主在這裏不過是責備炫耀奉獻的心態。 十一.誠心的祈禱(六5~8)   六5 然後,耶穌警告他的門徒,祈禱的時候要防避假冒為善。他們不應故意在人群中,讓別人看見他們祈禱,被他們的善心所感動。如果禱告的動機是要炫耀自己,耶穌宣稱人賺得的炫耀便是唯一的賞賜。   六6 第5節和第7節中,代名詞“你們”在希臘文是眾數。可是在第6節中,為了強調個人與神的相交,便用了單數“你”。禱告蒙應允,關鍵是在暗中向神祈禱(即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如果我們的真正動機是與神相交,神必會聆聽和回答。   這裏用了許多篇幅講到禁止公眾祈禱的事。可是,早期教會卻聚集一起一同禱告神(徒二42,一二12,一三3,一四23,二○36)。但這裏的重點不是在什麽地方祈禱,而是為何要祈禱──是為了讓人看見?還是求神垂聽?   六7 禱告不應有許多重複話,即冗長的句子和無意義的話。未得救的人便會這樣禱告,可是神是不會垂聽這些多又重複的話。他要聽的是我們由衷的話。   六8 既然我們的父甚至在我們沒有祈求以先,已經知道我們所需用的,那麽我們便很自然地問:“為什麽仍要祈禱?”因為當我們祈禱,是在神麵前承認我們的需要,並且倚靠神。這是我們與神交通的基礎。再者,神要藉成就事情來回應禱告,他不會藉其它方法成就事情(雅四2下)。 十二.耶穌教人的模範禱告(六9~15)   六9 第9至13節普遍被稱為“主禱文”。雖然這樣命題,但我們要謹記耶穌從沒有這樣禱告過。這禱告是他給門徒作的模範,叫門徒按著模樣祈禱。然而,這不是說門徒要隻字不漏地照禱文祈禱(第7節似乎已經排除這種做法),因為徒然憑記憶去重複念禱文,可能會使禱文變成一些無意義的話。   我們在天上的父。禱告應當是向天上的父,並且要承認他是宇宙的掌權者。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我們應當以敬拜、讚美、尊榮開始我們的祈禱,因為我們的神是配得的。   六10 願你的國降臨。敬拜後,我們應當先為神的心意和旨意祈禱,期望他的旨意成全。我們應當為我們的救主神、主耶穌基督再來,在地上建立國度,以公義掌權而祈禱。   願你的旨意行(成就)。我們要曉得神知道什麽是最好的,並且要把我們的意欲降服在他的心意下。這節也表達了願望全世界都明白神的心意。   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裏與前麵幾句,向神敬拜、神掌主權和成就神旨意,都是指天上的實況。所以,祈求這三種情況能象行在天上般行在地上。   六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求了神的心意,我們便可為個人需要祈求。這部分讓我們明白到不論是屬靈上,還是物質上,我們都要倚靠神,好讓我們得著每日所需的食物。   六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這裏不是指到審判上的赦免,使人無罪釋放免受罪刑(這種赦免要藉著信神的兒子才能得著)。其實,這裏是指如果我們要與神保持良好的相交關係,便要象父母寬恕我們般寬恕別人。如果信徒不願寬恕得罪他們的人,又怎能期望可以與那位完全寬恕他們,免了他們過犯的父相交?   六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這裏的要求也許與雅各書一章13節相違,因為那裏提到神是不會試探人的。可是,神卻容許他的民受試探和試煉。其實,這要求正表達一種健康的心態──不信憑個人的能力抵抗試探,或者在試煉麵前站立得穩。我們承認需要完全倚靠神,讓他保守我們。   救我們脫離惡者。所有渴望藉神的能力遠離罪的人,都會作這樣的禱告。這是由衷的渴求和呼喊,為要每天得著拯救,脫離罪的權勢和撒但的攻擊。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天主教和大部分現代基督教聖經都刪去禱文這最後一句,因為許多古卷都沒有。可是,這句頌讚卻是整篇禱文的完美結束,並且為許多經卷所記錄下來。(注8)如加爾文所言:“這句不但軟化我們的心朝向神的榮耀……而且也告訴我們,一切的禱告…都當單單根據神。”   六14、15 這是第12節的解釋注腳,並非禱文的一部分,但附加了這兩節,是為要強調第12節中提到父母式的寬恕是有條件的。 十三.耶穌教導如何禁食(六16~18)   六16 耶穌說的第三種宗教上的假冒為善是企圖表現出禁食的樣子。假冒為善的人禁食時臉上帶著愁容,故意表現得憔悴憂愁,麵容枯槁。可是,耶穌卻說這些企圖表現得聖潔的人是荒謬的。   六17、18 真信徒應當在暗中禁食,不叫人看出是在禁食。梳頭洗臉是指外表如往常一樣。天父知道便已足夠;他的報答比別人的肯定珍貴得多。 十四.積攢財寶在天上(六19~21)   這裏包括了我們的主革命性的教訓──有些教訓是經常被忽略的。這章餘下的主題關於如何尋求將來的保障。   六19、20 第19至21節,說明耶穌與世人為將來尋求保障的方法不同;世人靠金錢保障自己,但耶穌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他的意思是物質不能給予保障。地上一切的物質財寶不是會自然毀壞(有蟲子咬、能鏽壞),便是會被賊人偷去。耶穌說真正不會虧損的投資是積攢財寶在天上。   六21 這個嶄新的財富政策是基於一個原則──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如果你的錢財在保險箱,你的心和渴望也會在那裏;如果你的財寶在天上,你的興趣便會集中在天上。這教訓迫使我們去看耶穌所說的是否真的他的意思。如果是的話,我們就要麵對這個問題:“我們如何處理地上的財富?”如果不是的話,我們便要麵對另一個問題:“我們怎樣處置這本聖經?” 十五.身上的燈(六22、23)   耶穌知道,他的跟從者很難會認為他與傳統相違的教訓──關於將來的保障,是可行的。所以他用人的眼睛作比喻,教導關於屬靈眼光的事。他說眼睛是身上的燈。透過眼睛,身體才能接收光,才能看得見。眼睛若亮了,全身就充滿光明;眼睛若昏花,視線便模糊不清。裏頭沒有光,卻隻有黑暗。   可以這樣應用:明亮的眼屬於動機純正的人。這些人隻渴慕神喜悅的事。明亮的眼也屬於那些願意完全接受基督教訓的人。這些人的生命充滿了光。他們相信耶穌的話,輕看地上的財富,積攢財寶在天上,也知道這是唯一真正的保障。另一方麵,昏花的眼屬於那些企圖活在兩個世界的人。他不想失去地上和天上的財富。對於他們來說,耶穌的教訓顯得不實際也行不通。他們因為充滿黑暗,便看不見清晰的指引了。   耶穌加了一句: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換句話說,如果你知道基督不許人以地上的財寶作保障,卻違返他的心意行,那麽,你便沒有遵行他的教訓,這教訓便成了黑暗──是很厲害的靈裏瞎眼。你不能看見真正的財富。 十六.你不能既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六24)   這裏用主人和奴隸的關係來說明不可能既為神而活,又為錢財而活。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一個人不免要從神和瑪門中選出忠心和順服的對象。二者互相排斥,故此必須從中選出一個作主。要末我們以神為首,摒除物質的轄製,要末為短暫的事物而活,拒絕神在我們生命的工作。 十七.不要憂慮(六25~34)   六25 這裏耶穌把我們帶到衣食的問題上。問題不在於今天吃多少穿多少,而是從現在開始,直到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後吃什麽和穿什麽。這種對將來的憂慮是罪,因為否定了耶穌的慈愛、智慧和大能,暗示神並不看顧我們。而且,也暗示神沒有能力供應我們所需,否定神的能力。   這種憂慮使我們把最好的精力用來尋求生活上的滿足。然後當我們醒覺的時候,我們的生命已經耗盡,結果便錯失了我們被造的主要目的。神不會按自己的形象創造隻會吃喝的人,這樣的人是何等低層次。我們活著為要去愛、敬拜和事奉神,並且在地上彰顯他的心意。   六26 從天上的飛鳥的描述說明神看顧他的受造物。這些飛鳥教我們知道根本不用憂慮。它們不種也不收,但神尚且養活它們,更何況我們在神創造之中,比飛鳥貴重得多。我們可以肯定神必照顧我們所需。   可是我們不當從而作出不必工作以維持生計的推論。保羅提醒我們:“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三10)我們也不應認為農夫播種、耕作和收成是錯誤不當的事。他們必須這樣工作,來供應他們的需要。耶穌在這裏是禁止積存穀倉,不倚靠神而憑自己的力量來保障將來(在路加福音十二章16至21節中,耶穌以財主的故事譴責這種行為)。   六27 為明天憂慮不獨對神不尊重,而且一點用處也沒有。主用一個問題帶出這點:“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身量多加一肘呢?”矮子為自己的身裁憂慮,也不能使自己增高十八寸。相對而言,與其憂慮明天一切所需,倒不如積極勇敢麵對,這才是輕省的做法。   六28~30 主跟著提到不合理的憂慮──為將來不足夠衣裳而憂慮。野地裏的百合花(可能是野生的白頭翁)不勞苦也不紡線,卻比所羅門的王族衣裳好看得多。野地的花,生命短促消逝,過不久便被人當作柴火,丟在爐裏,但神尚且讓它們穿上優雅的衣裳,那麽,神必定會看顧敬拜和服事他的子民。   六31、32 結論是我們不應耗盡生命,為將來拚命追求衣食。未得救的外邦人瘋狂尋求囤積物質,仿佛衣食便是整個生命。可是,基督徒卻不應如此,因為他們有一位天上的父,他知道他們的基本需要。   如果基督徒以滿足將來一切需要為目標,他們便會把所有時間和精力放在積蓄財富上。但他們總得不到完全的安全感,因為市場倒閉、通貨膨脹、天災人禍、長久的頑疾、癱瘓性意外等的危機都層出不窮。這意味著神得不到他應當從子民得到的服事。他們被造和歸主的真正目標便失落了。本來男人和女人是有屬神的形象,應該抱有永恒的價值觀在地上生活,現在卻為地上無把握的將來而活了。   六33 於是,主便與他的跟從者立約。實際上他說:“如果你們把神喜悅的事放在生命中的首位,我便會保障你將來所需。如果你們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你便永不缺乏生活所需。”   六34 這是神的“社會保障”計劃。信徒的責任是為主而活,以堅定的信心確信神必看顧我們的將來,供應我們所需。我們每天的工作隻為供應日常所需,其餘時間和精力便投身主的事工。神叫我們隻管每天好好活著: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 附篇──禁食   禁食就是禁絕食欲,可以象這篇章一樣是基於自願的,但也可以是非自願的(如徒二七33或林後一一27)。新約中,禁食往往與哀悼(太九14-15)和禱告(路二37;徒一四23)有關。在這些經文裏,禁食和禱告互相配合,以表現個人切望明白神的心意。   在救恩上,禁食不但沒有功勞,而且也不會使基督徒在神麵前有特殊的地位。昔日法利賽人誇囗自己一星期有兩次的禁食,可是他們所作的卻不會得到所求取的義(路一八12、14)。然而每一個基督徒暗中禁食,作為屬靈的操練,神必察看和報答。雖然新約沒有禁食的命令,但卻鼓勵禁食,因為聖經應許禁食的人會得到報答。藉著驅走枯燥無味和昏昏欲睡,禁食能有助禱告生活。特別在一些要尋求神心意的事上,禁食更有其用處。而且,禁食對於個人的操練也十分有益處。禁食是個人與神之間的事,故應當單單為了討神喜悅。如果公開禁食或抱有不當動機,禁食便失去它的價值了。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