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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 何西阿書3章

(2010-08-26 05:20:28) 下一個
何西阿再婚
何西阿書三章一至五節
1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她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 2我使用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買她歸我。 3我對她說:你當多日為我獨居,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向你也必這樣。 4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獨居,無君主、無首領、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的神像。 5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他們的上帝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他的恩惠。 這短短的一章既帶動了一個高潮,同時也使從第一章開始,有關何西阿的人生插曲有一個了結。這一章雖然簡短,但在注釋方麵並不是沒有困難的。一部分原因是由於寫得太簡單;另一部分是從希伯來文翻譯前三章的某些內容,是相當困難的。語言的形式在這幾節中改變了,現在先知在這裏用第一人稱:我。我們假定本書的編排者這樣做,是由於他得著先知本人所寫的論述。第一人稱的采用,也增加這一章的人性和悲感。 上帝的話再一次臨到何西阿,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上帝給他的第二次使命,好像第一章初次蒙召的重複。呼召的微妙和重要程度雖然不同;但是其內容和主旨是類似的。我們不太清楚,何西阿何時經曆這次事件;但我們可以假設,這件事發生在他第一次蒙召後,大約十五至二十年間。何西阿此時已是個老年人,離了婚,與成長起來的孩子一起住。 像前一次一樣,這次蒙召和其他先知蒙召的慣例比較,也是希奇的。何西阿在這裏聽見上帝對他說:“再去愛一個淫婦。”(1節)這裏沒有用歌蔑的名字,隻是前麵的故事和接著的解釋都暗示了是她(4—5節)。先知再一次被命令去愛(有人猜測他從未停止去愛)他的前妻;這個妻子被描寫為被她的情人所愛的淫婦。上帝在這次命令中,與上一次有些不同;前一次先知聽到,上帝叫他去“娶”一個女人(一2,“娶”是結婚的術語);這一次則進一步,叫他去“愛”一個女人——一個同樣的女人。命令的分量,因對被愛的對象的描寫而加強了;意思好像上帝實際上是說:“去愛一個不值得愛的、不可愛的、和另有愛人的人!”和上一次一樣,我們看見何西阿順從了。回憶起上一次他順服這樣的命令隨之而來的困難,他必然會不寒而栗,但是他無論如何還是順從了。 對上帝的命令的順從和回應,必對先知提出某些困難。他的前妻不再“可尋”(“avaiable”),所以必須用金錢買。第二節的含意,若不是說歌蔑此時已變為別人的奴隸,就是她已成別人的妾,因此必須贖買她使之自由;更有可能是她已為某巴力廟所占有,或成為它的奴隸,在那裏假神正十分興旺,而她因為拜巴力而失去了信仰的貞潔,犯了奸淫。從這樣的奴役地位,何西阿贖買她,所付的代價(2節)差不多等於買一個奴隸那麽多。買贖她得自由以後,何西阿要與歌蔑各自隱居許多日子,藉著分享獨居的寂寞,來尋求重建他們之間曾經有過的愛的親密關係。 在第四、五節的解釋裏,我們看到何西阿的生活再一次扮演和預表上帝如何處置以色列人。在立約關係被破壞以後的一段相當長時期內,以色列人要和上帝分離,但分離以後,上帝和他們的關係又要重建起來。 對何西阿的婚姻和家庭經曆的這個結論,是一種很值得注意的見解,它提供我們聖經信息的統一性: (一)它證明至高無上的愛是超越律法的。當何西阿向被命令去愛和再一次與歌蔑結婚時,他麵對著一種可怕的絕境:上帝的呼召使他不得不行動,但是上帝的律法明顯的是禁止他去行動的。按照古代的律法,一個人與他的妻子離了婚以後,如果她再婚過,或者再離婚,前夫是不可以再娶她為妻的(申廿四1—4)。為什麽上帝要求同西阿去做他的律法禁止的事呢?這個問題是措詞不當。愛總是高過律法的。如果律法居先,無論在舊約或者新約裏,將不會有福音。就像何西阿在愛的催促下,越過律法去行動一般,上帝也是這樣使他的愛超越律法。這裏,隱藏著舊約中愛的福音。如果律法是唯一的標準,上帝也就不會差遣他的獨生子來拯救世界了,同理何西阿也不能去贖回歌蔑。但是上帝的愛是無限量的,律法隻能隨著愛去構成,去用於表現愛的形式,它永不能居於優先地位。 (二)這幾節經文同樣也證明上帝的愛的不屈不撓。無論從什麽角度看,上帝早就應該停止對以色列人施愛了;然而,雖然經過了漫長、黑暗、經曆死了一般的年代,上帝的愛仍舊沒有止息。 湯伯遜(Francis Thompson),一位英國的詩人(一八五九—一九○七年),被這樣的愛俘虜過。當他還很年青的時候,由於生活上的某些挫折,使他耽溺在毒品中。在他二十歲的時候,毒品使他流浪倫敦街頭;當他三十一歲(一八九○年),他掙紮去打破毒品給予他的鎖鏈時,寫了一首詩,題目是:“上天的激勵”(The Hound of Heaven);像何西阿,他體會到上帝的愛是永不止息的: 在人生的緊要關頭,我逃避他; 當我心中迷茫失向,我逃避他; 無論哭泣中,或者歡笑時,我都躲開他的麵。 透過街景,我看到希望,我急進; 然後打針,消沉,再淪入憂鬱和恐懼之中; 這些強烈的幻覺重複出現,始而後已。 然而,那個永不消失的愛, 帶著不急燥的步履,安祥平靜的追隨著; 高貴的、從容不迫的瞬間, 有一個聲音輕輕地,一再地敲打著: “所有遺棄你的,也都遺棄我。” (三)在有關何西阿曆史的第三章裏,進一步顯示愛的許多方麵。愛這個字,在第一節中一共用了四次。何西阿要去愛一個女人,好像上帝愛以色列人;但是這個女人被她的情人所愛,而她明顯的去喜愛葡萄餅(一種敬拜巴力用的餅),把它看得高過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在英文裏,就像希伯來文一樣,愛這個字可以指相當廣泛的範圍,從極深的同情,到喜歡食物,都可以用愛字來表達情感。但是,除了我們知道的這些關於愛的表麵上的區別以外,還有更深的解釋。對於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愛什麽;愛可以是同其他人的深刻關係,也可以是不足為道的,像喜歡某種食物或飲品。歌蔑的悲劇,就像這裏描寫的,不是因她愛葡萄餅這種物品,而是她偏向別神,使愛真神的能力枯萎了。因為她亂用愛去愛別的東西,使得她不能再去深愛真神。就像大腿的肌肉,如果不走路就會枯萎;同樣愛的肌肉也要枯萎,如果她不能在真正的和深刻的愛的形式方麵有所鍛練的話。在這幾節經文裏,我們知道真正的愛是什麽,那就是當我們反映出上帝對以色列人那種無限的愛。像先知何西阿一樣,我們都蒙召去愛,就像耶和華愛我們那樣(1節)。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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