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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 但以理書3章

(2010-08-22 03:28:08) 下一個

敬拜這金像

但以理書三章一至七節

    1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2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召了來,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3於是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4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5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6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仍在烈火的窯中。”7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的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一)

    這幾節裏麵所講的故事,以及這一章其餘的情節,就它表現的緊湊和感人而言是非常強有力的。這是一個典型的“殉道者的故事”,描寫上帝奇妙的前來拯救他的忠心子民,救他們脫離一切的苦難。這裏的語言是故意誇耀的,其聲調則是盛氣淩人。本書的作者故意用似模似樣的認真筆調,講出這些官員的官銜名稱,他們皆被尼布甲尼撒王召到杜拉平原,來參加為他所立的金像,舉行開光之禮。作者也以同樣的“認真的”筆調,宏亮的聲音,把國王所用的雜色樂器之名一一列出;這些樂器一旦吹打起來,作為一個號令,叫各方、各國、各族的人皆要俯伏敬拜那像。凡不肯順服的人,必被扔進烈火的窯裏。

    這一段之中的嘲笑的語氣,使人想起在以色列被擄時的一位先知,他以將偶像貶得分文不值的尖銳諷刺話語,宣告當時的偶像,在以色列人所敬拜、所事奉的永生的上帝麵前,顯得虛妄和微不足道(參見賽四十18以下;四十四9以下)。尼布甲尼撒王在杜拉平原所立的金(偶)像,如果和全能的上帝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二)

    這一章的最後幾節告訴我們的,是關於但以理的三個朋友,沒有提到但以理本人。這很好說明這個故事在起初是獨立的,而它們被作者在此分別錄用在他的資料中。

    尼布甲尼撒造了一個巨大的金像,有九十六尺(六十肘)高,九尺(六肘)寬。它的尺寸和對稱性是不均勻的,故意給人留下印象。這像是巨大的,在渺小的人麵前好像塔一樣屹立。在那個時代,在中東那一帶地方,這種巨像並不難找到。例如,曆史家希羅多特(Herodotus)就提到,在巴比倫有兩個巨大的金像,一個是希臘神宙斯,另一個則是人的形像。有人認為尼布甲尼撒所造的金像,可能是他自己的像;但是,在十二、十四、以及十八、這幾節經文告訴我們,這座像乃是尼布甲尼撒所喜愛的一位神之像。

(三)

    這一段經文警告猶太人切勿拜偶像,勿作離經背道的變節,並且呼籲忠於又真又活的上帝,對那個時代,就是這本書寫作的安提阿哥·以皮法尼作王的時代,有一種特別的作用,在稍後瑪喀比時代從猶滴書三章八節出現類似的記載,尼布甲尼撒有一種想毀滅其它一切神的聲譽,他又銷滅邱壇,砍伐森林,因為他要毀滅這地所有的鬼神。從此各國都當一致的敬拜尼布甲尼撒,萬口同音的祈求他,如同祈求上帝。但以理書的作者,和他的讀者們,很可能看到當時的安提阿哥的身上反映巴比倫王。作者想用巴比倫的尼布尼甲撒王,暗指安提阿哥。我們已經看到,在主前一六八年,安提阿哥準備消除猶太人的信仰,並且設立一個敬拜宙斯神的祭壇,他宣稱自己就是宙斯神的顯現,而他就在耶路撒冷敬拜上帝的聖壇那裏,設立這拜偶像的祭壇。他既然自己宣稱是“神的顯現”,猶太人如不對他完全效忠,不低頭下拜,則可能被處以死刑。

(四)

    聖經之中沒有其它的罪,比拜偶像的罪受到更嚴厲的痛斥。因為拜偶像就是背道,而背道就是出賣真正的上帝。

    廣義來說拜偶像這種罪,可以分為兩類:誤認上帝,例如,人雖然敬拜他的名,卻歸諸於巴力或別的神隻,把它們當作上帝;用某人或某物以代替上帝,就像巴比倫人的神瑪爾杜克(Marduk),在巴比倫的許多猶太人無疑受試探把它當作“當地的神”來敬拜。

    這兩類拜偶像,在基督教的時代,甚至一直到我們這個時代都極其普遍。有些人會把上帝誤當作一種抽象的形態——例如,把他當作自然力,第一原理,進化的過程——很難於敬拜,而向這樣的一位上帝禱告,似乎沒有用處;對另一些人來說,他是一種奧秘的形象,雖屬重要,隻在藝術、文化,以及人類文明曆史這幾方麵;再對另一些人來說,他則是一位嚴厲的父親的形象,是審判者,確定我們應獲得的報償,一種大阿哥(Big Brother)的姿態,仔細注意我們一切所做的細微的事。但新約則說,如果我們想認識上帝究竟是怎樣的話,我們就必須仰望主耶穌。藉著聖子上帝,才能認識聖父上帝。或者說,像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他(就是指耶穌)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耀,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一3)。主耶穌好像上帝在鏡子裏麵反射出來的形像;他就是上帝的唯一代表,有如蓋上火漆封印,印證是從那個模型造出來的一樣。或者如保羅所說:“愛子(耶穌)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西一15)。這不是用木頭、石頭,或金屬所鑄所刻的像,乃是血肉之體所顯出來的形像。

    不過拜偶像常常是用來指另一種——就是用人手所造的偶像,取代了真正的上帝。早期的教會,有一段時間,以帝皇的敬拜取代上帝。基督徒被強迫處於被放逐,或者處死的威脅下。皇帝既宣稱他為神明,就下令他的所有臣民、皆要對他效忠,並且敬拜他。我們想起一個故事,有一個比較能容忍的皇帝,他為著想討好基督徒,就在他所立的男、女神像的旁邊,單獨立一個供奉耶穌的祠堂,而給耶穌立一個小的形像供在那裏。他不明白當他這樣行,就近乎背逆上帝!基督徒拒絕把主耶穌與別的任何事物放在一起來敬拜。在普天之下,隻有靠著主耶穌的名,人才能得救(徒四12)。今天許多基督徒從自己的經驗裏提出論證,這也是很新興的一種現象,而且幾乎沒有什麽差別,例如,現在在極權主義國家宣稱的全能,和古代的皇帝敬拜之間,就很少差別。

敬拜這金像——或拒絕!

但以理書三章一至七節(續)

(一)

    這裏所簡列的,為王所立的金像行開光之禮,和我們從聖經以外的資料所見的情形非常相似。

    尼布甲尼撒屬下的各式各樣的高官銜的官員,皆被召來參加開光典禮。他們顯然皆是領導階層,大有權勢之人,代表在國王的廣大統轄下的各族、各民,與不同言語之人。這段經文所列出的官員與他們的名銜,皆反映波斯國的影響力,有波斯政治的模式,也可能是本書作者從他所知道的官員名單之中抄錄一些借用的,不過,其中有些名字,在抄寫的時候有點錯誤。

    在這開光典禮之中,音樂節目非常重要。經文之中提到六種樂器——角、笛、琵琶、琴、瑟、和笙。最後一種叫做Sumponyah,在希臘文是Symphonia,這個字在主前第二世紀的希臘文學中,還沒有這個意義。(這是一個說明這一段經文,是在以後才有現在的形式,或者至少是受到以後的影響。)有趣的是注意到在那個時代有一位作家,叫做波乃必伏士(Polybius)講到安提阿哥在狂飲的時候,慣於隨風笛(中文和合本將這個字譯作“笙”)的伴奏而跳舞。

    按照尼布甲尼撒王的命令,在聽到這些樂器奏出以後,凡不肯敬拜這金像之人,就要被扔進烈火的窯裏燒死。波狄友斯(Norman Porteous)認為:這些樂器的聲音,很可能是故意用來褻讀嘲弄猶太人的新年。因此在這種觀點下,殉道者便準備參加一種喪事禮拜(black mass)或群魔大會(witches’sabbath)。這裏描述刑罰——用火燒——在舊約的早期已經有之(請看:“耶廿九22)。曆史家希羅多特(Herodotus)提到波斯的古列王和西古提人皆使用這種刑罰,而在主前第二世紀繼續使用這種酷刑的,則在瑪喀比傳下卷七章二節以下有記載。那一段次經告訴我們,安提阿哥下令,就將七個弟兄之一處死,這個人已經受到可怕的嚴刑拷打,他命令道:“將鍋和鑊熱”,“當那個人絕望時,王吩咐兵丁,把他帶近火旁,在他還有氣息的時候,把他拋進煎鍋裏”。

    在但以理書之中所提的火爐,可能是一個“蜂巢”式,裏麵有不同的部分,我們從別處資料看到充份的憑證,燃料從頂上加進去,而爐灰則從旁門清除出去。

(二)

    尼布甲尼撒想要他們知道,他是一位大能的君王,他不能容忍人對抗他的絕對統治。他既然召集了他的官員,作盛大的集會,就下令他們參加向偶像跪拜。

    他們單單站在那裏觀看典禮的盛況和欣賞音樂是絕對不夠。他們必須俯伏敬拜那金像。“在開光典禮進入高潮的時候,參加的人不僅要折腰低頭下拜,並且要屈膝合掌,向那金像禱告。奇怪!如果在尼布甲尼撒的寶座旁邊有一個祭壇,能給他所缺少的安全與力量的話,尼布甲尼撒就可以在曆世曆代之中,確保他的王位”(引自魯茜Walter Luthi)。

    韋樂克(Adam C.Welch)按照它與教會的關係,看這幾節經文,並且照二十世紀的觀點,評論這件事,他說:“將來有一天,它(國家政府)可能要求一種順服,不肯依從者,將保不住自己的生命。為活命會使他們麵對公開的衝突,他們必須揀選自己所事奉的。他們豈是巴比倫的公民麽,在巴比倫境內過自由自在的生活,並且從它裏麵獲得最後的裁決;或者說他們在巴比倫隻是外僑,尋求一個更好的國度,順服一種更高的律法呢?”這樣的問題如果過去有的話,現在也是一樣的迫切。政府所能發出的命令必然有一個限製。它能要求它的百姓對它效忠,為它犧牲,但是它不能要求百姓敬拜他。這乃是犯了褻瀆上帝之罪,用受造之物代替造物主,並且叫人敬拜人手所造的。不管偶像是一個大有能力的君主,或者是一個製度、機構、都是一樣。在君王或政府越過上帝所許可的限度,要求它的百姓作一些唯獨上帝可以這樣要求的事,他們必定要被譴責,被定罪。

    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在尼布甲尼撒的命令後麵,有一種推動的力量。那就是懼怕——懼怕火爐。人的本性就是這樣,聖經說:“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都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但以後的幾節經文,表明三位猶大青年的不同反應,雖然他們也受到這同樣的恐嚇,並且也經驗到這同樣的懼怕。

    在新約之中提供一種唯一的解決辦法,那就是:“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壹四18)。尼布甲尼撒既然不知道愛的意義,所以就不能了解,愛會毫不猶豫的抗拒凶惡,愛會使人甘心樂意的受苦難,愛並且有力量能得勝。現在世界上許多有權勢之人,仍然受懼怕的推動——害怕下監,受嚴刑拷打,被放逐,被分離孤立。“看哪,”主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狠群……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十162228)又說:“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十二32

舉報者與認信者

但以理書三章八至十八節

    8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太人。9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歲。10王阿,你曾降旨說,‘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都當俯伏敬拜金像。11凡不修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鑒中。’12現在有幾個猶太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阿,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13當時尼布甲尼撒衝衝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那些人帶到王麵前。14尼布甲尼撒向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麽?15你們再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呢?”

    16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阿,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17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阿,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18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拜你所立的金像。”

(一)

    這三個猶大的青年,既堅決的不肯依從王的命令,真有如俗語所說,堪樹大拇指加以稱讚。根據這個故事記載,他們是這一群人之中的佼佼者,可以作別人的榜樣。他們無疑先要作慎重的考慮,然後才決定,不管要他們付什麽代價在所不惜,就拜偶像一事,他們絕對不肯妥協。在他們的同事之中,有幾個是迦勒底的“哲士”,出於惡意地在王麵前控告他們。這裏所用的“控告”一詞,是一個很特別的詞。這詞的字麵的意義是“切成片地吃掉”,我們或者可以這樣說,將他們徹底擊敗!出現這樣的舉報者,在東方的故事之中,算是非常普通的清形,並照實記在這一段經文之中。控告內容是真實的,並不抵消控告者惡空母的意圖,他們也許想晉升超過這些猶太人。

    舉報者與極權主義國家是手拉手的同路人。在希特勒的德國,這一類的男女舉報者,真個是多得不可勝數,例如,人可能被商業上的合夥人,或者甚至被自己家裏的人所舉報。有時候,抗拒納粹政權,能保守高度秘密,直到最後豉別人出賣;另些時候,並不嚐試有任何隱藏,而出賣則是太容易了。我們想到德國的一位反納粹政權的潘霍華牧師(Dietrich Bonhoeffer)和他家裏的人,以及別的一些人,他們皆牽涉在想暗殺希特勒的這一件事之中。下麵的一段就是從他在獄中所寫的一封書信摘錄出來的。

    在我們這一群人中,幾乎沒有一個人不知道,被人出賣是怎麽一回事。我們在平常覺得很難以了解像;這樣的角色,現在則變得非常熟悉。我們所呼吸的空氣被不信任汙染,這種空氣令人窒息……我們的責任是盡我們所能的培養人際之間的信任並將之強化。信任別人常常是我們一生之中最偉大,最罕見,和社會生活中最快樂的福氣之一,但是這種信任隻能在必要的懷疑的黑暗背景之中出現。我們已經學到一樣寶貴的功課,就是對惡人,連半分也不要相信,但是隻將我們自己毫無保留的,交托給可信靠之人。(編按:請參閱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的潘霍華著:獄中書簡中譯本。)

(二)

    我們知道尼布甲尼撒王衝衝大怒——這是東方民間故事的另一個典型的特征。不過他並沒有立即將這幾個青年人處死,乃給予他們另一個機會,使他們能“看出他們自己的過錯”,而俯伏敬拜他所立的金像。他這樣強逼他們,更發出褻瀆的狂言,說沒有神能救他們脫離他的手。我們從這個故事看出,舊約所考慮至終的罪——就是君王或者國家政府把他們自己放在上帝的地位,宣稱他們擁有單單是屬於上帝的權柄,奪取上帝應有的權威之地位。“便能如上帝一樣”(創三5),亞當起初所受的試探,也是大能的君王和驕橫的獨裁者所經常陷入的試探。

    這幾位篤信耶和華的青年的答複非常清楚,不過這一段經文稍微有點難懂,而須要作一點說明。憑著高度的信心,他們表示不必回答王這件事,含有用行動勝過言語的表白。接著說出令人不忘的話:“即便如此,(就是說,一切的事情按照你所提出的進行,)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裏救出來;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上帝)不然(不揀選那種方法行的話),王阿,你當知道,我們絕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這三位青年人的寧靜的信心,與王的大發烈怒,成為一個戲劇化的對比。這三位青年不理會將遭遇到什麽事,總堅決的倚靠上帝,並且不肯否認他的名。以後在十二章,給我們一些提示,說明他們信靠上帝的確據——他們相信,在他們死後,上帝會給他們的賞賜。不過在這裏沒有作任何解釋。在本章稍後的經文告訴我們,他們終於獲勝。不過,這個故事的要點,已經足以說明,這幾位青年人好像上帝的仆人約伯一樣,充滿信心的領受臨到他們的任何試煉。

    我們前麵提到德國神學家潘霍華的“生與死”,為這三個猶太籍青年的英勇答複,再一次提供一種活潑生動的注解。潘霍華在獄中等候審判的結果時,確實幾乎注定了是死,但他所表現出來的寧靜與信靠上帝,令我們感到慚愧。現在我們將他所寫的書信和日記的片段摘錄如下:

    我們仍然熱愛生命,但我不相信現在死亡能夠突然地臨到……這並不是由於外麵的環境,乃由於我們自己,決定死亡的來臨,一種自由地和自願地接受的死亡。

    沒有信心的優柔寡斷,不住的三思而沒行動,不肯冒任何的危險——那才是一種真正的危險。我必定能夠知道,我確然是在上帝的手中,而不是在人的手中。這樣,一切的事,就連最嚴重的喪失,都可以泰然處之。

    如果沒有上帝的旨意,地上執政掌權的絕不能傷害我們,患難與危險使我們與上帝更為接近……。新約常常吩咐我們“要剛強”(林前十六13;弗六10;提後二1;約壹二14)。人的弱點(愚拙,缺少獨立性、善忘、膽怯、好虛榮、貪汙、易被誘惑等類)豈不比邪惡還要危險嗎?主基督不僅使人成為“良善”,他也使人剛強。軟弱的過失是人性的罪,存心犯的罪是凶殘的(也一定是“強烈的”)!

    我或死或活,都與你同在;

    我的上帝,你也與我同在。

        耶和華阿,我等候你的救恩,

        和你的國度,阿們。

 

裁決及其結果

但以理書三章十九至三十節

    19當時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變了臉色,吩咐人把窖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20又吩咐他軍中的幾個壯士,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21這三人穿著褲子,內袍,外衣,和別的衣服,被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22因為王命緊急,窯又甚熱,那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燒死。23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這三個人,都被捆著,落在烈火的窯中。

    24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捆起來扔在火裏的,不是三個人麽?”他們回答王說:“王阿,是。”25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26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窯門,說:“至高上帝的仆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裏來吧!”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27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發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

    28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仆人,他們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們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29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讀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上帝的,必被淩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拖行拯救。”30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一)

    這三個青年人公然的違抗,令國王大怒。尼布甲尼撒王失去他寧靜的風度,不能像國王駕禦群臣時那樣的自我抑製,反而怒不可遏的麵色改變。他刻不容緩的吩咐管理燒窯之人,將其中的火加熱了七倍——這樣給這個故事作一種很好潤飾,形成這個戲劇的高潮。強調王命令繼續著,他軍隊中最強壯的士兵將這幾個人捆綁和仍在火中,經文裏麵也指出這幾個人穿著褲子、內袍、外衣,和別的衣服,竟然皆絲毫沒有損毀!由於火甚熱,火舌向四周伸開,把抬這三個青年的人都燒死,而這三個青年,則被扔在烈火中遊行,這是最大的嘲諷和神跡。對此,後來的一位作者,把廿三節的情節改寫,見之於次經之中,通常指“亞薩利亞之禱言與三童歌”。這卷書說明亞薩利亞(或亞伯尼歌)在烈火之中遊行,唱詩歌頌上帝的情形。次經說“王的仆人扔他們在火窯中,仍然繼續不斷的用石油精、柏油、粗麻,和小劈柴,使窯火更炎烈,以致火焰自窖門上騰,高至七十三尺”。但是“耶和華的使者”使這窯中“有如降霜露時的風”,所以火一點不能挨近他們。這三個人在火焰中同聲讚美上帝,歸榮耀與上帝。

    這個神跡到這個地步算是到達了頂點,王觀看的時候大感驚奇。因為他看著這三個青年人,原來皆穿著衣服,被繩子捆綁、扔在烈火的窯裏,現在居然在火裏麵遊行——並且絲毫沒有受傷。但是,還有令他更為驚奇的,他看見與這三位青年同在的,還有第四位人物,他的麵貌“好像神子”。在廿八節,國王認為他是“上帝的使者”。上帝差遣他的使者,拯救屬他之人的這種主題,在殉道的故事之中可以見到的雖然不多,但在舊約卻有不少的先例,例如,亞伯拉罕的使女夏甲(請看:創卅一17節以下)與以撒(創廿二1),並且在但以理書六章二十二節再次提到。“神子”這一詞,使我們想起約伯記一章六節所記的“上帝的眾子”,他們“來侍立在耶和華麵前”,或者說這是與創世記六章二節以下所記的、隨意挑選“人的女子”,娶來為妻的那一班天使。在但以理書這一段所記的,則是上帝的似天使的使者,被差派去保全這幾位青年的性命,並且救他們脫離苦難。

    他們照著國王的吩咐,從火窯之中出來——那當然是從火窯的側門,即王觀看的地方——最使他們覺得驚奇的,乃是他們的身體、頭發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甚至沒有火燎的氣味!所以尼布甲尼撒承認他們為“至高上帝的仆人”——這是從一名異教徒的國王口中,承認他們所敬拜的,乃是獨一的真神。

    在廿八節之中,尼布甲尼撒稱頌上帝時,這種承認隨著他的稱頌上帝,並且也稱讚這三個青年人,讚揚他們專一信靠他,可清楚看到,這個故事以一種喜劇性的筆調結束。王不單單認識以色列的上帝,並且也認識以色列人所信的宗教。他本人雖然可能並沒有改信以色列人的宗教,但是他降旨保護信奉這三個青年人所信的宗教。保護代替迫害,他們現在可以放心,逼迫他們之人將必失敗。獲得國王降旨保護以後,又蒙國王將他們升了掌權之高位。

(二)

    我們讀到這個故事,心中就會想起在以色列人被擄的時候,有一位先知所寫的,他的信息很可能與寫但以理書第三章有相同靈感。“雅各阿,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阿,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越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賽四十三1—2)

    但以理書的作者,心中必然想到他的猶太同胞麵對著嚴重的背道離教試探,並且知道他們在持守著原來的宗教信仰所遭受的壓力,所以勸他們信靠上帝,確信他絕不會撇棄他們。他把他們所遭遇的一切苦難,所獲得神跡性的後果,描繪成光明的圖畫,但是這個故事所相信的,卻是基於第十八節的困難的事實,不管後果如何,他們在宗教上絕不變節,乃要信靠上帝直到死時。

但是作者本人的信心與信靠,超過這一點。盡管現在眼前的與他的信心相反,他卻宣稱,異教的世界,這種以王個人為代表,將不得不承認以色列的上帝,承認他是一位至高的上帝,並且是在全地作王的上帝。他宣稱異教徒承認上帝的權能的時候,很快的就要來到。這是我們從以色列人被擄以後的著作之中,可以見到的中心主題(請看:賽六十3;六十二2;六十六12,19;瑪一11),這個主題在兩約之間的文獻之中也常常見到。外邦人到最後要因上帝的國度來臨,承認他,並且向他下拜(西婆神諭‘Sibylline Oracles’三章七四○節;便雅憫之約書‘Testament of Benjamin’九章二節;利未之約書‘Testanment of Levi’十四章四節以下;啟示錄廿一24以下)。這個信息特別適時,當安提阿哥在下令禁止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奉行敬拜耶和華的宗教,並且宣稱這種宗教為不合法,凡違令而信奉者,則予以處死。但以理書似乎說,上帝的子民必能得勝,並且能存活著見到外都人的世界——以安提阿哥為其中心——皆要俯伏下來敬拜上帝。我們已經看到,這也是在基督的教會,生發活潑的盼望之信心,在新約之中,很有把握的說“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二10以下)。

這位神秘的神聖人物出現於火焰之中,成為上帝的得勝,以及他的子民獲得拯救的表號。這一位並不是彌賽亞,本書作者也無意要讀者把他當作彌賽亞。不過,曆世曆代以來,在基督徒的靈修之中,以及在基督教的神學上,許多人實際上把這一位當作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一種顯現親臨,我們對於這種看法也不必驚奇。勝利是從失敗而來;在苦難之中,有一位親身受更大的痛苦。正如這位神秘人物在火焰之中,所以上帝與他的子民也繼續同樣受苦。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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