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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 但以理書1章

(2010-08-22 03:20:01) 下一個

上帝的百姓被擄到異地

但以理書一章一至二節

    1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撒冷,將城圍困。2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上帝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他就把這器皿帶到示拿地,收入他神的廟裏,放在他神的庫中。

(一)

    但以理書以一係列短篇故事開始,這些故事發生於主前六世紀初期,隨著耶路撒冷失陷,聖殿被洗劫,有些猶大族的青年,被擄到巴比倫,在他們身上所遭遇的事(參見注解1)。他們本身既然是猶太人,流落異地,就感覺到那裏的文化,政治製度,與宗教方式,皆與他們自己的不同。

    他們如何應付所有這些包圍他們的政治、社會、文化和宗教的壓力呢?尤其是在目前,他們被奪去在聖殿敬拜上帝的權利,應當怎麽辦呢?這聖殿多年以來,一直是他們的宗教,乃至整個生活的中心點。“拿地”(是古代巴比倫的一別名),這個名稱會使他們想起古時背叛的寧錄,曾在那裏建造的國度(請參看創十10),及興建稱為巴別塔(Tower of Bable譯者注:這個字與巴比倫Baby-lon出於同一詞根),意上帝大大的不悅(參看創十一章以下)。正是在這個地方,先知撒迦利亞所記載的,罪惡被扔出去,叫它在那裏蓋造房屋(看亞五8以下)。那是敬拜假神彼列(或彼勒Bel)(參但四8;賽四十六1)或瑪爾杜克神(Marduk)的中心,對事奉以色列上帝的來說,敬拜假神的要被咒詛。耶路撒冷聖殿神聖的器皿,現在被放在彼勒假神廟中的庫房裏,這更使他們睹物增懷,想起自己受外族統治。

    他們處於這種情形之下,應當怎樣做呢?他們可以效法有一班被擄之人的榜樣,即詩篇一百三十七篇第一、二兩節所提的,“他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一追想錫安就哭了。我們把琴掛在那裏的柳樹上。”或者接受先知耶利米在他那封著名的寫給被擄的人的信中的勸告(見廿九章),他在信中吩咐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說,你們要蓋造屋屋,娶妻生兒女,為你們被擄到的“那城求平安”。他們要像過去在耶路撒冷一樣的,繼續地敬拜他們祖宗的上帝,因為上帝仍然與他們同在。他們雖然是在這種外國文化的壓力之下,仍應當對上帝忠誠。這故事對這些青年人所要作的抉擇,已經講得很清楚:他們的抉擇就是要作全以色列人的榜樣。他們雖然認定自己所處的這種琛境,隨遇而安,但是他們會盡量地使用一切的機會,來尊崇並事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二)

    我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在主前一六五年左右,有一位在巴勒斯坦地的猶太籍作者,在他的百姓和他的信仰處於極大的患難之際,坐下來寫這一卷書,就是我們所稱謂的但以理書。他把較早時候的資料,以故事體式編在這本書裏麵(請看“導論”),那些故事反映巴比倫的背景,並說明這些實際上是被擄之人在巴比倫城的生活情形,他們在那裏的開拓發展。我們將要看到,這一卷但以理書曾寫為“時代的小冊子”,用以鼓勵在敘利亞暴君,安提阿哥·以皮法尼統治之下住在巴勒斯坦,和被分散在各地的猶太人。

    讀者一定能從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身上,看得出和他性情一模一樣的安提阿哥本人的形象。然而,在但以理書中,所提到尼布甲尼撒的經文,以及對他的批評,比我們想像的——如果他想發明這些故事去說明他的論點,更為筆下留情得多。這些描述如此審慎,並且在每一方麵皆不符合作者當日的處境這個事實,加強了一種看法,就是說他把較早的資料用在適合作者當時的寫作目的。

    這樣看來,這些故事(甚至本書的其餘部分)是要依照主前第二世紀,安提阿哥·以皮法尼作王時的背景來理解;而寫這書的目的,乃是安慰鼓勵猶太人,在這急劇轉變的環境,並在外國文化之中得以站穩;那些文化對他們的祖先的教訓和實踐,在許多方麵是含有敵意的。

    自從亞力山大大帝以來,猶太人就完全處於所謂的希臘文化的新形勢下,稱為“希臘化”(Hellenism)。這種希臘化兼收並蓄的混合了許多不同的宗教和哲學,建立了一種和猶太人的傳統大不相同的文化與生活方式,並且形成對猶太人的宗教與日俱增的威脅。在巴勒斯坦全境,正如被分散各地的猶太人所在之異域一樣,可以看見許多希臘化的城市,受希臘式統治,仿效希臘的政府,創造一種教育方式,按照希臘的體育與青年中心的樣式提倡娛樂,鼓勵猶太人參加跑馬場與大運動場,而異教徒就在那裏舉行“公開的宗教慶典”;讚助音樂廳與戲院,在那些場合之中,一切事皆不是“導人向上的”。有許多猶太人——尤其是青年人——因耳濡目染而被吸引,接受他們的樣式,甚至穿起異教徒的奇裝異服。他們喜歡別人用希臘的名字來稱呼他們,而隱瞞自己曾經受過割禮的事實。就在猶太人實施希臘化的這一段時間之中,這整個的希臘式的文化,在被人稱為撒都該教派的祭司階層之中,已經顯出“官式”的支持,以致產生敘利亞與猶太人之間的暴力衝突,而實際上是猶太人同胞之間的同室操戈。

    但以理書講出,或者是重行講出這些故事,其目的乃是為著鼓勵作者時代,在外國文化的壓力之下要站穩,正如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在他們所處的迫害之中站穩一樣,這樣保證拯救他們脫離那種近在眼前的壓力。

(三)

    新約的作者們,一定與但以理書的作者有共同感受,教會一出現立即覺得本身處於同樣的危急境況之下。從他們所處的社會之中,多種的壓力圍逼上來。他們雖屬於偉大的羅馬帝國,但他們“卻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他們雖屬於這個國家,但他們知道本身乃是“聖潔的國度,屬上帝的子民”(彼前二9)。他們是在異地居住的,屬上帝的百姓;他們在外國的文化之中作客旅,作寄居的,而不是定居。他們的家鄉在另外一個國家,他們屬於一座城,那城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請參看:來十一10),他們對這位上帝要絕對忠誠。

    他們應當成為忠誠的市民,包括在他們的社會事務上,以及對其文化的坦誠方麵,皆“順服有權柄的人”(羅十三1)。他們在這個世界上要善良可靠;但又要與世人有別。使徒保羅覺得他有一個本份,要警告在羅馬的基督徒同道,所以他寫信勸他們:“不要讓這個世界把你們擠進它的模式裏”(羅十二1英文斐律斯譯本J.B.Phillips直譯)。他們不單單要在宗教敬拜上,並且要在生活方式上,與不信之人有別(請參看:彼前一15)。

    主耶穌對於他的門徒所將要受到的種種壓迫,並不存幻想;他事先就告訴他們,將要被捉拿,受鞭打,被出賣(參看:可十三9)。但是他們身在異地,要繼續負起作上帝子民的責任:他們要作世上的鹽(要在自己生活的社會上起防腐作用,保存良善);世上的光(使社會認識它的本相,以及上帝拯救世人的目的);他們要作狼群中的羊(準備好一旦需要受苦與受死,每天將自己的生命獻給上帝作活祭)。

(四)

    奧古斯丁(Augustine)叫我們記住,基督徒是在同一個時間,生活在兩個城市之中:暫時的和永遠的,舊耶路撒冷和新的聖城,既在地上、也在天上,他是屬於雙方的公民,雙方皆叫他效忠。

    這一幅圖畫對現代人並不生疏。不過即使有人作這樣的揀選,也隻有很少的人能夠與世俗和它的召喚完全隔絕——好像許下聖願的天主教修女一樣,據說她們每天晚上睡在自己的棺材裏,因為她們將來有一天就要用棺材埋葬自己,所以她們每日這樣提醒自己,她們不屬於這個世界,乃屬於未來的世界。不過,對大多數的基督徒來說,是無可揀選的,不能隨心所願。他們要在外邦的文化之中,過著上帝百姓的生活。

    他們所麵對的問題,最為明顯的也許是官方宣布為無神論的國家或社會中,在那裏,除基督教以外,其它宗教為合法的。壓力常常不是突然而來的,但它們日積月累的力量卻相當可觀:社區認可的傳統習俗,其政治上或是宗教上所假定的前題,其道德價值,其對宗教及反對宗教的姿態,以及社會的倫理道德等等。在這些因素受到特定的許可,或是合法的公布時,結果處境就會變成壓迫,抵製對上帝的忠忱,並且信實受到考驗。處在那種環境之下,效法變成為妥協,而妥協則與世界合作;與仇敵合作豈不是出賣嗎?

    不過這些壓力,並不單單被限製在像以上所述的那樣社會之中。這些壓力也會在一定程度上見之於有悠久的基督教傳統之國家之中。商業上與社會上的倫理道德,不斷降低的道德水準,對物質的更為重視,在私人與公眾生活中,基督徒影響力的削弱——這一切皆創造出一種文化氣候,給信心的實施,和福音的傳揚帶來困難。

    今天正如安提阿哥的時代一樣,但以理書之中的故事強化上帝子民的信心,並使他們有力量作決定。

打倒了,卻不至死亡

但以理書一章一至二節(續)

(一)

    這幾節經文提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主前六○五至五六二年)“來到耶路撒冷,將城圍困”在主前第六世紀之初,巴比倫帝國的勢力已達到峰巔狀態。有兩個強大的堪以與之爭競的國家,就是埃及和亞述,皆被巴比倫打敗了。所以尼布甲尼撒這時將他的注意力轉移到巴勒斯坦,它在軍事上和戰略上都具有相當的重要性,並控製由埃及通往東方的商旅要道。猶大王約雅敬於主前六○一年,被迫向尼布甲尼撒進貢三年之久。後來,他在主前五九八年背叛。正當尼布甲尼撒揮軍向西,那時約雅敬死了,他的兒子約雅斤接續他作王,但他在位隻有三個月,尼布甲尼撒就攻占了耶路撒冷,將耶和華殿裏寶貴的器皿,以及許多猶大人帶走(主前五九七)。

    接續約雅斤作王的是他的叔叔西底家,西底家不聽先知耶利米的勸告,在主前五八八年背叛巴比倫。巴比倫軍隊再一次圍攻耶路撒冷,共十八個月,聖城在主前五八七年淪陷,巴比倫王先在他麵前殺了他的眾子,再挖去他的眼睛,把他帶到巴比倫。耶路撒冷被火焚毀,城中有更多的猶大居民被擄。這是主前五九七年(請參看:王上廿四14—16)與五八七年(參看:王上廿五8—11)的兩次被擄,之後在主前五八一年(請參看:耶五十二28以下)還有一次規模較小的被擄。

    在主前五九七年被擄的人中,顯然有猶大的精英分子,即受到教育程度最高,最有智慧最虔誠的人士(參看:王下廿四14—16;耶廿九1),耶利米稱這一班人為“好的無花果”,這是和那些剩下來的人相比而論的;剩下來那批人則是“壞的無花果”(參看:耶廿四5)。不要以為這一批被擄之人是作奴仆,他們實際上乃被認為是外國人,享有相當程度的自由,可以在自己本族人的社區之中,建造他們的房子,並且能與留在巴勒斯坦的親戚通訊。

    這種情形雖持續好幾年,但是有證據表明,並不是所有的被擄之人皆滿意這種情況。可能經過主前五八七年猶大人的背叛,他們則受到較前嚴厲的待遇,而被使用作為奴工,替巴比倫王做建築的工作。例如,以西結書卅四章廿七節預言,那日子將要來到,上帝要折斷他們所負的軛,救他們脫離那些奴役他們之人的手。以賽亞書十四章三節以下,應許他們將脫離愁苦、煩惱,和被迫作苦工,而得享安息——這些在以後的記載中,也反映出這種情形(請比較:賽四十二22;四十七6;五十一23)。

    主前五六二年當尼布甲尼撒死後,他們被擄將近結束時,很可能每況愈下。尼布甲尼撒的悠長和強盛國勢之後,接著就是國勢的急速衰落。他的兒子以未·米羅達(Evil Merodach,主前五六二至五六○年)被尼立革力沙(Neriglissar,主前五六○至五五六年)所殺,而後者統治期間,明顯有許度作王(主前五五六至五三九年)。

    拿波立度原是哈蘭本地人,有亞述譜係(Assyrian),他的母親曾經作過月亮神辛(Moon-god Sin)的女大祭司。他看起來是一個非常虔誠的人,並且很喜好搜集古物。他登基不久,就離開巴比倫,前往西方,他在那裏顯然住了十年,而其中的大部分是住在阿拉伯的提馬。由於他不能容忍百姓信奉與他自己所信(拜月亮)不同的宗教,並且他有許多建築工程,需要大量金錢與奴工,所以在他的王朝統治下,被擄的猶大人之情形變得更壞,這並非不可能的事。他在主前五三九年被波斯王古列打敗,遂結束了巴比倫帝國。我們在以後還要看到拿波立度在但以理書之中,是一個值得注意之人,因為在這一卷書的零星記載之中,作者把有關這個君王的一些傳說,歸於尼布甲尼撒本人(請看四章廿八至卅七節;五章一至五節的注釋)。

(二)

    以上所說的,就是這一卷但以理書的背景,它既對作者,又對讀者講述關於主前第二世紀他們自己所遭受的苦難之情形,不單單當猶太人處於異族文化之中,並且也說明上帝的子民在外國的壓迫之下。他們因為持守祖先的宗教信仰,不單單受到伺隙而入的希臘化之影響的攻擊,並且也受到敘利亞暴君,安提阿哥·以皮法尼肆意的血腥鎮壓。

    當讀但以理書中的故事時,心中馬上想起安提阿哥虐待猶太人的情形,是非常自然的。例如,從尼布甲尼撒/拿波立度的形像中,他們會想及安提阿哥,而巴比倫人搶奪耶路撒冷的聖殿,會使他們記起在他們的時代,安提阿哥所犯的褻瀆聖殿的類似情形。在主前一六九年,因為猶太人不承認孟力勞(Menelaus)為大祭司,不願意在他的統治之下,安提阿哥乃下令大屠殺,汙穢耶路撒冷的聖殿,搶劫其中的金銀聖器皿,連同聖殿之中的裝飾與其它貴重物品。他就在那一年自稱為“以皮法尼·阿提斯”的稱號(即“上帝顯現”的意思)。再過了幾年,他更發行了鑄有很像他自己的宙斯神麵貌的貨幣!他在主前一六八年,再一次攻擊耶路撒冷,而這一次是在安息日,他知道猶太人在這一天不會抵抗,任令軍隊屠殺許多百姓。聖城被放火燒毀,財物被劫掠,婦女和孩童被帶走作為奴仆,對餘下的百姓抽以重稅,許多土地被沒收。聖殿受異族人的控製,而聖城本身則變為敬拜外國神隻之處。但這還沒有到達最悲慘的地步,安提阿哥的險惡又從政治轉到宗教上。他決定要把猶太人的宗教完全掃除。在他嚴厲的禁令之下,不準猶太人再按照他們祖宗的律法生活。他對於使猶太人有別其他民族的幾件事下令禁止——行割禮的儀式,閱讀律法,以及遵行獻祭與守聖日的節期。違背王的聖旨之人就要被處死。他下令築起給偶像獻祭的祭壇;吩咐猶太人吃豬肉,並且用禮儀上不潔淨的動物獻祭。安提阿哥的最大惡行乃是他在主前一六七年,在耶路撒冷聖殿之中,設立一座給宙斯神獻祭的壇(顯然也有一個敬拜的表號,或是供人崇拜的像),在這座壇上獻燔祭(請看八章十三至十四節;九章廿五至廿七節〔續〕的注譯)。他吩咐猶太人將豬肉獻在這個壇上。既有酗酒之事,又有荒淫之行;他強迫猶太人參加外邦人的宗教儀式,並且要參加慶祝希臘羅馬之酒神巴庫斯的遊行。凡不肯依從之人,就會被處死。

    大祭司孟立勞和他的許多祭司皆準備與敵人妥協。其他有人則在極大的壓力下屈服。另外還有些人“寧死不願沾染汙穢而幹犯聖約,以致使眾民同遭殺戮。”(瑪喀比傳上卷一63)。其中許多忠心至死之事跡——在瑪喀比傳上下卷之中有特別記載——講到許多悲壯感人的故事。不過,不久以後,猶太人的抵抗力量又告恢複,先在一位名叫馬他提亞的年長的祭司領導之下,而後是他的後裔哈斯模年與瑪喀比。瑪喀比的反對安提阿哥統治,重寫了猶太人的一頁新的曆史。

    有些人把他們的盼望寄托在軍事力量;另外有些人盼望上帝親自幹預,來拯救他的百姓。但以理書的作者是屬於後一種。他以寫出過去的英勇故事,並且以講述異象與異夢,說明上帝的智慧與供應的奧秘,來鼓勵他的猶太同胞,在上帝幫助即將來到之際,持守他們的信仰,並且在他們的行動上,相信上帝的迅速介入。上帝能夠拯救他們脫離困境,即使不然,他也一定會賜他們智慧與力量去得勝。

(三)

    現代曆史作出有力的見證,證明這一切不僅是對古時,在不同類型的暴君統治下的猶太人與基督徒有直接關係,也是對生活在二十世紀的人完全適合。在一九三九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以前,有一位瑞士作家陸蒂(Walter Luthi)寫了一本書,名叫未來的教會(The Church to Come),文中有許多解釋但以理書的講章。李德(D.H.C.Read)在他的譯者注解中,提出如下見解:“從以下各頁的內文裏,你將從中歐的大鼎中,聽見一個聲音,用全然現代化的語氣,忠實的解釋但以理書”。在該書的。序裏作者解釋說:“對但以理書的解釋,含有一種信念,就是它使人越發相信,這卷書對於我們這個時代,時常以令人非常驚奇的方式,含有一個特別的信息……。我們並不是討論一個已經熄滅了的火山。但以理書乃是一個活火山。所以如果有人以為研究但以理書是玩死了的火山灰燼,隻為了開導或其他目的,他應當知道,他正在玩火。”

    但以理書對於在德國納粹統治之下,歐洲的猶太人聚居之處(ghettos),勞工營,煤氣室(譯者注,那是希特勒下令,將拘捕的數以萬計的猶太人,送去燒死或毒死的地方,據估計被納粹德國殺害的猶太人,逾六百萬),對於在德國持守純正信仰的教會(Confessional)的教友來說,活靈活現的顯出其適合現代情勢。那些人麵對極大的危險,不願保持緘默,寧願受苦也不屈服。但以理書對現代那些宣稱決心與需要基督的人較量的國家,也是同樣適用。在東歐羅馬尼亞首都布加勒斯特的政府大廈屋頂,麵對著大主教的大廈,在那頂上有一隻巨大的鷹的銅像,嘴裏含著一個小小的十字架。這種表號當然想說明,這個國家在起初是想維護基督教的信仰,並作為一種傳福音的器皿。不過,現在有許多人,他們把這種表號當作一種非常不同的解釋。那小小的十字架,既被摧殘而破壞,屬上帝的百姓,也就與主基督一同受苦。

    在像以上的這樣的環境之中,但以理書的信息,也就越發清沏宏亮,發人深省,它鼓勵忠心的基督徒站立穩固,持守信仰,上帝與上帝的國即將來臨。

羅致才俊

但以理書一章三至五節

    3王吩咐太監長亞施毗拿,從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胄中,帶進幾個人來,4就是年少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足能侍立在王宮裏的,要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5王派定將自己所用的膳,和所飲的酒,每日賜他們一分,養他們三年。滿了三年,好叫他們在王麵前侍立。

(一)

    巴比倫王並不以俘擄到一班人身體,把他們從猶太人地帶去他那裏為滿足,他還想獲得他們的心。於是他定出一個施教改造的方法。他們雖然是外國人;如果給他們好的物質享受的話,就能在他們身上發現一些有價值的東西。他準備給那些接受所定的訓練課程合格的人選,有極好的升級發達的機會。

    不是每一個人都能達到他心中的要求。隻有頂尖的人物,才能達到他的理想;而這些人隻有在猶太籍的貴族,王室成員之中,才可以找到。但隻是出身於名門還是不夠,要想配合他的計劃,這些人必須是少年人,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善於應變、能幹且有清醒頭腦。如果有這些恩賜與資格的話,他們就最能善用國王賜給他們的機會。

    這一項訓練,包括一個為期三年學習“迦勒底的文字和語言”的課程。“迦勒底”一詞,是尼布甲尼撒時代,用於描述他父親尼布波拉沙所創立的巴比倫王朝。不過,在後代的著作裏,這一詞則含有第二種意義,即指一班頗有勢力的巴比倫的祭司,他們以精通天文學、占卜、和魔術而稱著——也許因為到這個時代,這祭司階層是一度強盛的王朝所剩下的唯一可以認出的遺跡。在但以理書的記載中,隻有兩次暗含這個第二種意義,這種解釋符合書中別處對迦勒底人一詞的用法,與被稱為智慧人、術士、用法術的、行邪術的,意義相符合。

    這一班少年人所學的“言語”,是指蘇默族(Sumerian)的言語,它是祭司們在舉行綜錯而奧秘的宗教儀式時,所用的神聖的言語;它要用許多年的時間才能精通。“文字”則指一種複雜的楔形文字,用劈尖了的模刻在還沒有凝固的泥版上。

    巴比倫王想羅致才俊之士,好訓練他們擔當這種有權勢的高位,這種職位會賦予他們具有神與人的權柄。他們甚至可以享受提供給皇族的特權,享受國王的飲食。這個故事使我們想起創世記的約瑟,將飲食給他的哥哥們每人一份(請看:四十三34),還有被擄的猶太王約雅斤,據聖經以外的資料說,他也受到同樣的待遇。巴比倫現在需要招募新秀,金錢不成問題,要緊是最好的——供給每個成員一切所需,給他們最好的訓練。

    我們在下麵就會看到,但以理書所講的故事,甚至一開始就說明巴比倫人的智慧,不足與上帝賜給信他的百姓的智慧相比。

(二)

    關於教育的重要性,猶太人既然很早就已經認識到,而在主前第二世紀,但以理書的作者與讀者也必然認識。隻有到了以後,才有把稱為正式的教育引進猶太人的生活之中的憑證,這種正規教育的開始,可能是在主前第一世紀初葉,受到希達之·便·西門(Simeon ben Shetach)的影響力而創立的。根據可靠的傳說,他創立耶路撒冷的學校係統,而這種影響力傳播得非常的快,對一般的百姓有極大的好處。它以學習摩西的律法為基礎,提供一種基本教育的廣泛係統。這種教育製度,在主前第一世紀末葉,受迦瑪拉·便·約書亞的影響,在他的鼓勵之下,小學又由耶路撒冷,傳播到散居各地的猶太人。

    但是遠在這種嚐試建立正式教育之前,早已有文士學校的設立,這與會堂有密切的關連;猶太人不分老少,皆在那裏學習從律法,或妥拉(譯者注,就是舊約的摩西五經),而來的智慧的教訓,這表現在人的敬畏上帝,與為人正直方麵。就是寫這一卷但以理書前夕,在主前一八○年左右,在便西拉的著作(便西拉智訓Ecclesiasticus)之中,就有清楚的例子,這書反映出在那個時代,文士派智慧學校的傳統的猶太教教義。他在這卷書的一開頭就認定:“智慧都是從主那裏而來的”(便西拉智訓一章一節),接著又把上帝的律法,與上帝的智慧,等同看作是上帝賜給人類的最美好的禮物(請參看:廿四23)。學習上帝的律法乃是中心並且應當普及一切,包括整個的人生,以及所有人類的利益與關注。這是在文士學校與會堂中,繼續加強的,而會堂在舊約與新約中間,以及在它以後的一段時間,對於在巴勒斯坦,以及被分散各地的猶太人,皆有極深的影響力。我們最好要記住,猶太人的會堂,不單單是一個禱告的地方;它在實際上也是一個“研習之屋”(伯思·哈米德拉西Beth Hammidrash的說法),人在那裏研讀上帝的律法;不過,是在讚美與禱告的氣氛之中進行。

    這種謹守上帝的律法,與研讀上帝的律法,在瑪喀比革命時代清楚的表明出來。那時,猶太人的抵抗運動曾支持哈西典派(或者稱為“虔敬人士”),這一卷但以理書的作者,可能屬於他們這一派的一個成員。他們實在已經準備好,在必要的時候,寧可一死以維護他們的信仰。這是真正智慧,是他們實際關注的唯一的智慧形式。尼布甲尼撒所給予這班猶太少年的教育,連同他的一切引誘,以及傳授秘密的知識,皆不能與從學習上帝的聖潔律法,所得的智慧相比。

(三)

    對於尼布甲尼撒用他的“三年計劃”,來教育這些“沒有殘疾”的少年人之興趣,在許多世代以後都有不少類似的事,他們這種精神的繼承人,生活在每一個世代,在普通學校,大學,軍事院校、政治院校,技工學院與其它的高等學府之中——皆揀選最優秀的青年,來加以訓練,以達到他的目的;按照他所指示的方針,使他們中立,給他們再教育,使他們的哲學思想適合認可的理想。如果不肯順從的話,他甚至會把他們送進精神改造院去。他既頒下旨意,他們就應當思想,並且決定何為他們所應當相信的。

    在現代大多數的國家之中,這種強大卻也是脆弱的工具,能夠隨時把青年人的思想塑造得或好或壞,這種工具是在國家製度之中——說它強力,乃是因為它對許多人的生命有極深的影響力;而說它脆弱,則由於極容易走上歧途。在有些國家之中,對兒童有強迫性的軍事科學,與政治思想課程,曾引起尊重人身不受侵犯和思想自由的基督教會和非基督教人士的關注。但另一些國家也有誇耀其製度和他們的人民的自由之危險存在。偏見與宣傳,能夠很快的潛入這些科目的教訓之中,例如:曆史、心理學、經濟學、生物學、化學、與物理等等,更不用說宗教。

    教育在基督教的計劃中,一直占有中心的地位。奉主基督之名,它驅除人的無知和恐懼,傳播知識之光,鼓勵持守真理。不過,我們必須承認,教育並沒有常常成功,它反而常常是灌注思想,不是為真理而教導真理,而是放任偏見,太過關注保持傳統,或是教義。所以,我們也必須注意,以免走上尼布甲尼撒的道路,我們要仔細地分辨教育與濯注思想,勸導與壓迫,真理與宣傳。

    這樣,教育既可以成為尼布甲尼撒造成他個人私黨的工具,也可能有助於人明白智慧是上帝給人的最好恩賜,隻要人肯順服他和他的律法。但以理書給我們保證,上帝的智慧,強過人的智慧;真理比虛偽更為有力,尼布甲尼撒的一切努力,必然徒勞。

改 名

但以理書一章六至七節

    6他們中間有猶大族的人,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7太監長給他們起名,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稱哈拿尼雅為沙得拉,稱米沙利為米煞,稱亞撒利雅為亞伯尼歌。

(一)

        棍和石可能打斷我骨頭;

        但改名卻對我毫無損傷。

    可能是這樣,但也可能不是這樣,對這故事中第一次提名的少年人,很可能太監長這樣改他們的名字,一定會很不高興。他們的希伯來文的名字,是見證他們祖宗的上帝耶威(或稱為耶和華),也見證他們對他的信仰。這四個人之中,有兩個人的名字有“以利”EL字母(譯者注,但以理‘Dani-el’,米沙利Misha—el);“以利”是“上帝”的意思。另兩個人的名字之中有“(Y)ah”,哈拿尼雅是:Hanani-ah,亞撒利雅是Azari-ah,它是上帝的聖名耶威Yahweh的一種方式。因他們現在負起新的任務,所以太監長給他們新的巴比倫人的名字;這些名字含有,或者與巴比倫的神隻有關。這樣,“但以理”這個名字原意是“上帝已施行了審判”;現在變成“伯提沙撒”,則是“願他(是否指外邦神巴力Bel呢?)保護他的生命”。“哈拿尼雅”本來是“耶威曾以恩慈待他們”的意思;現在變成“沙得拉”,這是一個不太著名的名字,不過它顯然與巴比倫人的大神瑪爾杜克(Marduk)的名字有關連。“米沙利”本來是“誰像上帝的意思呢?”;現在變成“米煞”,是一種語音轉訛,而它的意義也是令人難解;“亞撒利雅”,原來的意思是“耶和華曾賜下幫助”,現在變成“亞伯尼歌”,這可能是“亞伯·尼波”(Abed,nebo誤讀成Abed-nego),它是在以賽亞書四十六章第一節所提到的、巴比倫之神“尼波”;而亞伯尼歌則是“尼波的仆人”之意。(關於舊約中別處出現的人名,以及在增添的聖經資料之中的名字,請看:注2)。

    有人曾提出一個意見,認為在但以理書中所見到的,這四個少年人的希伯來文與異教徒的名字,不須要斤斤計較的按宗教上,正如按文字上的依據來解釋;在這裏所要表明的,是想把兩個不同的傳統、熔合在一起。不管這種看法正確與否,希伯來文的風格在這一段經文之中,和接著的但以理書三章廿三節以下的“三青年之歌”(次經對此有進一步的說明)中占優勢。

    對這幾個希伯來少年的改名,不管是出於什麽理由,在主前第二世紀的最初的讀者,總可能從這個故事裏,看出它有一個暗示,那就是在他們的時代,有一種越發增長的習慣,想給猶太人的孩子,取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名字;因為成年人以為取希臘文的名字,表示他們同情他們生活的那個時代的希臘化。與但以理書的作者同一個時代,有兩個著名的例子——大祭司約書亞(Joshua)與米拿觀(Menahem),人皆知道他們的希臘文名字是耶孫(Jason)與門尼老斯(Menelaus)。

(二)

    關於更改名字這件事,在古代記載的曆史中,當然會常常見之於被征服的民族身上。猶太人的先祖約瑟的名字(被法老改為埃及的名字),就是最適當的例子(創四十一45)。在以後經曆許多的世代,還有無數的較小的例子也是一樣——從埃及法老王的強迫勞工,到歐洲的“外來工人”(“guext-workers”);從在巴比倫的希伯來人奴仆,到在西方國家中的非洲奴仆;從古代文化之中“被貶為奴”,到二十世紀自東方來的移民——因受到政治、宗教、貧窮,或戰爭的壓力,迫使他們放下以前的身份地位,而改換一種生活方式、外貌,甚而采用他們前往居住地之人的名字。

(三)

    在希伯來人的心目之中,名字不單單是一種“標記”,一個稱呼,而是具有更多的意義。它含有“精魂”,這人的特征,表明他內在深處的真我。這樣他的名字可能隨著他本身的環境劇變而更改。於是那個“狡詐的”雅各,在遇到上帝的使者改變他的整個生命以後,改名為以色列,這是“上帝得勝”的意思(中文和合本說他與上帝與人較力,都得了勝,請參看:創卅二28);西門變成彼得,即“磐石”的意思(請看:太十六18);掃羅改名為保羅(請看:十三9)在這每一件事上,都有一個急劇改變的經驗,以改變名字來標誌。

    基督的信徒,獲得一個新的名字(請看:啟二17);無論他去到什麽地方,都要帶著上帝的尊名(請看:啟廿二4);他要為上帝的名字作見證(請看:徒八12),不失在異教徒中生活的方式(請看:彼前一15);在這個尊名前,萬膝都要下拜(參:腓二10)。基督徒在這個世界的外邦文化中,在那些很想毀滅他的信仰、強迫他依從他們的習俗中,他總有一種責任——並且是極大的權利——去帶著主基督的尊名,並使別人信服。

飲食和信心

但以理書一章八至十六節

    8但以理卻立誌,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汙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汙自己。9上帝使但以理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受憐憫。10太監長對但以理說,“我懼怕我主我王;他已經派定你們的飲食,倘若他見你們的麵貌,比你們同歲的少年人肌瘦怎麽好呢?這樣,你們就使我的頭在王那裏難保。”11但以理對太監長所派管理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的委辦說:12“求你試試仆人們十天,給我們素菜吃,白水喝,13然後看看我們的麵貌,和用王膳那少年人的麵貌,就照著你所看的待仆人罷。”14委辦便允準他們這件事,試看他們十天,15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麵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16於是委辦撤去派他們用的膳,飲的酒,給他們素菜吃。

(一)

    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們,現在麵對著他們的第一次實際的試煉,看他們究竟用不用擺在他們麵前的佳肴美酒,作為他們“修飾整齊”,侍奉國王的應通過的一關。這種形勢存在兩個困難。對忠心的猶太人來說,按照摩西的律法,有些食物是他們不可以吃的(請看:利十一4—12;申十二23以下),而目前放在他們麵前的這些“佳肴美味”,不可能保證他們免犯這些禁令。此外,王所派定他們的飲食,一定曾經祭過偶像,或多或少與敬拜偶像有關。這兩種情形下的食物,在猶太人的禮儀律法上,都被認為是不潔淨的,不可飲食的。作為猶太人,他們必須保持忠於他們的上帝。

    他們對宗教上的顧忌,是非常強烈的,所以他們要求不用王給他們所預備的酒和膳,隻要吃素菜與白水。太監長對他們的態度雖然友善,卻不願意照著但以理的要求去做。但是他手下有一名官員,稱為委辦。他倒敢冒險,答應但以理的要求,給他們十天的時間作試驗,來看一看結果怎樣。滿了十天以後,這班少年人的信心,和這位委辦的樂意合作,被證實結果滿意,因為他們看起來比較另一批用王的酒膳之人,更為俊美肥胖。

(二)

    這裏所指的用素菜和白水,以代替佳肴美酒,當然與吃齋或是不飲酒這兩件事無關!這乃是指這班少年人對他們的律法禮儀一絲不苟。他們的要求,生動的說明了食物條例,與聖經訂立的有關(律例),包括他們祖宗所認定的傳統,對虔誠的猶太人的重要性。

    遠在何西阿先知時代,猶太人就把外邦人的食物,視為禮儀上的“不潔淨”(參何九3);這對離開以色列本土,住在外地的希伯來人產生相當大的問題。在以色列人被擄初期,對諱忌吃那類的食物,一定更為強調,禮儀的律法和慶祝的儀式,從忠心的猶太人的宗教觀念看來,必然占有一個顯著的地位。但是隻有到了兩約之間的這段時期,飲食的律法和條例,才變得真正引人注目。猶太人相信他們本身與別人有很大的差別,他們既是承受上帝的律法之人,也是承受上帝啟示的。他們對於摩西五經(妥拉)之中所定的飲食條例(律法)的嚴守,就是要公然,甚至於卓爾不凡的表明他們與別族不同的一種方式。這在大約主前二○○年的“多比雅書”(book of Tobit)中有類似的說明。多比雅本人記錄,當他的兄弟和親族,被擄到尼尼徹的時候,“我的同胞和同族都吃外邦人的食物”,而他本人則禁戒不吃(請看:多比雅傳一章十節以下)。照樣,在猶滴傳中女英雄猶滴(Judith)也不願接受荷羅否南(Holfernes)所給她的飲食(猶滴傳十二2),因為就連在飲食條例之中的最小的細節,都是十分重要的(請看:猶滴傳八4—6;十二1—9)。

    但是描述更為生動的,是來自瑪喀比的時代(瑪喀比大約與寫但以理書的時代相近),以及在他以後的年日所提到的事件。正如我們已經看到,安提阿哥·以皮法尼極度冷酷無情,強迫猶太人吃豬肉,參加異教的許多禮儀與活動,否則就處以死刑。而虔誠的猶太人都明白,這件事是對上帝的律法之輕侮。他們有許多人看出,這裏麵所含的原則非常重要,所以他們在必要時,寧願一死,也不願意出賣他們宗教上的忌諱。有許多人確然是那樣行了。例如,在瑪喀比傳下卷六章十八節,講到一位年老的主要文士以利亞撒的故事,他“被人逼迫著吃豬肉,但是他寧願榮耀地死去,不願意活著受汙辱,所以他甘心揀選殘酷的刑具。”在第七章,那裏講到有一位母親和她的七個兒子,皆因為不肯吃“不潔淨”的食物,被安提阿哥下令,一個一個的處死。在瑪喀比傳上卷一章六十二節所講的故事,情緒上雖然不稱是十分激動,但可能在曆史性方麵更為準確,那裏提到“雖然如此,以色列人中仍有許多人剛毅不屈,誌願堅決不吃不潔的食物”。在那種環境之下,但以理書故事所說的這四個青年,不會不明白他們的立場。他們必須謹守上帝的聖潔律法而不違,到了時候,上帝必賞賜對他忠心的人。

(三)

    關於禮儀律法的整個問題,特別是飲食方麵,在一般來說,給早期的教會提出一個極大的問題,如果他們想避免分裂的話,這問題就必須早日解決。主耶穌的教訓和榜樣,必然成為決定性的因素。在教會的大爭辯之中,不管你是否固守這種原則,作為基督徒,對猶太人律法上的規定與習慣,總須要留意。在福音書中,把主耶穌描述為貪食好飲的、稅吏與罪人的朋友(請看:太九11;可二16;路五30,七34),主耶穌對於禮儀上的不潔淨,有他自己的看法。例如,我們看見在馬可福音第七章記載,有些法利賽人批評耶穌的門徒,用“俗手”吃飯,就是用沒有洗過的手吃飯。法利賽人的抱怨不是根據肉體上的不潔淨,乃是因為沒有遵守與禮儀上的潔淨有關的傳統,這一項就好像律法本身一樣,對人有約束力。主耶穌論到那些食物的律法,說:“從外麵進去的,不能汙穢人”(七15)。所以馬可記載他的教訓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七19;請參看:路十一41)。這不是說進到人的肚子裏的,能汙穢人,乃是說從他的內心所發出來的,才能汙穢人,其中包括:“惡念、苟合、偷盜、凶殺、奸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讀、驕傲、狂妄”(七21—22)。這樣的教訓,在它的見解上與質素上,皆是一種革命。無怪乎他的仇敵把他當作對他們業已奉行的宗教的一種威脅。他所注重的,不是在禮儀上的正確行為,乃是在道德上可以蒙上帝悅納的態度——對於上帝所親自提出的要求,人應當完全像他自己的完全一樣(參看:太五48)。主耶穌的門徒必須學習能分辨內在與外表,形體與精神;並且在死守律例與道德靈命的價值上,分辨它們的差別。

    但是這是一個不容易學習的功課,我們從使徒行傳十章九至十六節,可以清楚看出,那裏可能這樣說:教會已經奉上帝的命令,在實際上廢除舊約時代的食物條例,彼得在異象之中聽到上帝的吩咐,不要將上帝所潔淨的食物,當作不潔淨的——另外一種“純正”的律法——叫他們遵守。彼得在這個異象之中看見一塊大布從天降下,裏麵有各種各樣的動物,有聲音吩咐他,將那些食物宰了吃。但是他爭辯說他從來沒有吃過,在律法上是凡俗的,或是不潔淨的食物。他這句話也說明,他現在乃不願意吃!上帝的聲音第二次又警告他;“上帝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徒十15)。

    這個功課雖然是很清楚,但是許多人學得很慢。基督徒團體對於遵守猶太人的飲食條例這件事,在教會中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成為一談話的熱門,並且在守傳統的猶太基督徒,與“希臘化”的基督徒之間,起了重大的爭論。(請參看:加二11—13;西二16。)他們經過了仔細尋求以後,終於在耶路撒冷那次值得讚揚的會議中,獲得一個折中的解決辦法。基督徒應當“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奸淫,這幾樣你們若能禁戒不犯,就好了。”(徒十五29;請比較十五20)。

    保羅對這件事的判斷,是既有趣,又非常重要的:“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唯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麽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羅十四14—15,21)。換句話說,那一類的律法要求,它們本身算不得什麽,唯獨基督徒的愛心,要求人對於在這一類的事上信心軟弱之人,要表現出極度的同情。

    在哥林多前書第十章裏麵的故事,說明這一項原則。我們看見在那一章記載,在哥林多教會,有些基督徒因為他們享有食物條例上的自由而誇口,尤其是對獻給偶像的食物的條例,也不理會。他們覺得自己已經成了“自由的人”,他們知道自己所作的,以及自己所要去的地方。他們給人一種印象,似乎他們與其它的基督徒切斷了,這些基督徒一直關心吃“不潔淨的食物”和酒,與擘餅和飲主的杯的良心問題!

    保羅同意那些人,在接受邀請去到不信之人的家裏的時候,他們桌上擺上什麽,就吃喝什麽,不必有不安的良心,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林前十26)。但是,如果有其它的良心軟弱的基督徒,對於那樣不合乎禮儀的行動,產生了懷疑,怎樣辦呢?保羅的答複是斬釘截鐵的,他說,為那人的良心緣故,就不要吃(參看:林前十29)。這一類的事情,雖然皆可能算是合法,但不一定都有益處(見十23)。“自由的”基督徒也不例外,必須極力遷就他“軟弱”的弟兄(參:十33),這樣避免使上帝的教會受到虧損(參十31)。他在以後的兩章中提出他這樣講和基督徒應當采取這種行動的理由。首先,教會乃是肢體相交的團契,如果有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也就和他一同受苦(十二26);其次,在那個團體之中,促使基督徒生活的動力,並不是高超的知識,乃是出於體驗的愛心(參看:十四1)。保羅敘述基督設立聖餐的源起,並且警告基督徒,不可用錯誤的態度彼此對待來享受聖餐,以免於犯主的身和主的血。這樣做,在那裏吃喝就變成神聖的一件事,並且不是別的,乃是做了上帝所賜予的神聖的事。

    在新約中的這些經文,與但以理和他的朋友的故事所指出的不同,後者唯一的目的,乃是說明這一班青年對他們的上帝之忠誠。不過,有趣的是當我們把猶太人的這件事,轉為基督徒的功課時所看到的。主耶穌的信息乃是,不必拘泥於字句,隻要著重精意;律法的要求,應當以道德的回應,與彼此相愛取代之。

忠心的賞賜

但以理書一章十七至廿一節

    17這四個少年人,上帝在各種文字學問上,賜給他們聰明知識。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18尼布甲尼撒王預定帶進少年人來的日期滿了,太監長就把他們帶到王麵前。19王與他們談論,見少年人中,無一能比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所以留他們在王麵前侍立。20王考問他們一切事,就見他們的智慧聰明,比    通國的術士,和用法術的,勝過十倍。21到古列王元年,但以理還在。

(一)

    我們已經看到,剛才所講的故事,提醒主前第二世紀的猶太人切記,如果他們想保持律法禮儀上的“潔淨”,以討上帝的喜悅的話,他們就應當在飲食方麵,絲毫不可馬虎。但是這個故事的主要目的卻有點不同。它乃是證明,猶太人處在新環境之中,並不需要背叛他們的社會立場,或放棄他們的晉升機會,而保持對他們曆代沿傳的律法的忠心。在約瑟被賣到埃及為奴,以後做了宰相;與尼希米在波斯王官裏有了顯要的高位,這些故事皆清楚說明了這一點。但以理和他的同伴的故事,是對於所有被分散的猶太人,再加上一種鼓勵,叫他們對上帝保持忠心,並且要完全相信,上帝必然會看顧屬他之人。

    但這裏實際記載的他們所得到的好處,並不是物質上的豐富與獲得高位,雖然他們也有了這一結果。但他們所得的賞賜,乃是身體強健,容貌俊美,並且有聰明智慧。他們不單單在外貌上看起來更為健康,並且有過人的“智慧聰明”,他們比通國的衛士,和用法術的勝過十倍。甚至在極短的限期內,他們竟能精通迦勒底人的文字和學問,正如約瑟和摩西在埃及法老的王宮裏學到各種的才藝一樣。這不單單是學到一些技巧,而是上帝所賜的恩賜;上帝藉著那種智慧,把恩賜賞給對他忠心之人。

    這裏所提的學問、文字技巧和聰明,在我們一看就會知道,它一定與巴比倫人視為光榮的行業,就是我們從這卷書裏已經看到的,做祭司這一行的秘密傳統有關。就連這種高技巧,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也遠勝其它眾人!他們靠著上帝的良善,竟然能夠在巴比倫這班專家們的看家本領上勝過他們。巴比倫人的秘訣,對耶威(上帝),一點也不稱是秘密,他隨著自己的意願,使人知道這些秘密。

    但是有一件事,但以理更勝過他的三個同伴:他“能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這一項使我們記起,在以色列人的漫長曆史上,尤其是在約瑟的故事之中,藉這種經驗所表現的。這裏所提到的異象和夢兆,也是為第二章及其後的敘述作伏筆。不過,我們注意到第一至六章中,所記載但以理的恩賜,不是他個人的異象經驗,而是他解釋其他民族的異象與夢兆的情形。換句話說,但以理沒有被描寫成“是位先知”,而是一位“智慧人”。在這事實後麵,我們看到當時的人相信,先知的靈已經枯幹,先知的工作已經停止。但以理的智慧並不表現在先知式的預言“耶和華如此說”;乃在於他能明白並解釋,上帝向人,例如向像尼布甲尼撒王所啟示的奧秘。(對21節的解釋,請看注解3。)

(二)

    聖經總是提到上帝賞賜他的百姓的忠心;凡對他忠心之人,絕不會得不到報酬(參看:太十九29等經文)。但是聖經也非常清楚存有這種忠心的信靠背後潛藏著的危險。先知耶利米麵對很苦的一生,他被迫向上帝問道:“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耶十二1);約伯記也清楚說明,不論最終的結果如何,義人總是免不了目前的痛苦和憂愁。主耶穌應許他的忠心門徒,凡為他的緣故,甘願撇下房屋,或是自己的親人的,必要在今世“得百倍”(可十30)。但是在這一類的福祉之中,不要忽略“要受逼迫”這句話。基督徒必須時時小心,不要以為對上帝忠心,就會帶來屬世的成功;並且必須抵型肓目以為基督教是提供好運的靈符。近年來有人藉張貼廣告試圖散播這種“使人成功的福音”,並且推銷那種“一信就會發達”的應許。這並不是主耶穌的教導,他吩咐他的門徒,皆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他至少吩咐一個財主,要變賣他一切所有的,來跟隨他。這也是但以理的朋友的道路,我們在以後的見證中就會看到,上帝給他們任何安排,他們都是毫無怨言地領受,禍福都不計較(但三18)。

信心的確據

但以理書一章十七至廿一節(續)

    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對上帝有至高無上的信靠,相信上帝會悅納他們的信心;在他的時間,用他的方法,賞賜他們的忠心。在全卷書中,一個接一個的故事,皆表現出他們的信心,既正直又堅定。

    (甲)有充份的理由相信,這種對上帝忠心的態度,正反映但以理書的作者本人的心誌;當然也反映他以後,像但以理一樣,生活在苦難時代之啟示文學的作者的心誌。人常常會這樣說,這些啟示文學的作者是悲觀派,不計較今生的事,隻仰望來世;對目前的曆史事件不多理會,隻把自己的一切都寄托在“末世”上帝實施超然的幹預。但是這實在隻是講到了一半,並且非常誤導人。在但以理書的以後幾章,就講得非常的明顯,他們堅決的相信“年複一年,上帝正在成就他的皆意”。約瑟回想受他哥哥們苦待時,他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五十20)。他們的生命,以及他們的人民的生命,是在上帝的手中;他掌權作王治理天下不會失誤;“至終”世人必會看見他的得勝;而屬他的子民,也必分享之。

    有一個故事講到英國的伯明翰有一間魯益士的商店,他們想把商店的房舍作大量的擴充,要用隔壁一間小的“友誼會”的房舍(Friends Meeing House)。於是他們寫一封信給那業主,說:“敬啟者:我們為著急急想擴張商店的房舍,所以想買閣下的那幅地。好不好請你盡早提出自己想要的價錢,我們可以早早談妥這件事。最後由老板魯益士簽名”。過了幾天,他們接到一封回複,那信裏麵這樣說:“敬複者,我們在這裏的時間比你還要早,現在我們想買你們的那塊地,可否請你開列出你想售賣的價錢,我們好盡早解決這件事。最後由吉百利簽名”。問題並不在於房屋(或者是國家,或教會)麵積的大小,隻在於簽名寫信的這一位是誰——他是一位比魯益士富有得多的億萬富翁!在受人輕侮的、弱小的以色列民族後麵,他們雖然受強權的奴役,卻有全能的上帝的無限的力量在支持;他怎樣出於自己的憐憫,向但以理施恩,他也照樣要看顧以色列人。

    (乙)這正是主耶穌給予他的門徒的信息,因為他們不久就要麵對反對與迫害。他說:“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十二32)。或者我們想到保羅對羅馬的基督徒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八28)。他不是說“萬事都互相效力為叫人得益。”(正如數定本所譯的那樣。)因為實際不是這樣;他的意思是,無論環境怎樣,上帝都掌管它,並要實現使他的百姓成聖的目的。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11),不單是一種得勝,並且是寧靜而深信的確據,相信上帝永遠與他的百姓同在,賜福他們——不隻在受苦與受逼迫的時候。

    (丙)要想把這種確據變成他們的,人就需要有“解釋屬靈奧秘”的恩賜——有一種能超越表麵到達內中的意義,超越現象到實質,超越影子看到本體的能力。但以理書提醒我們,這種能力,不單是一種學到的技巧,或者是一種精神上的猜測;它純粹是上帝的恩賜。主耶穌曾說過,有些人能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跡”;以及在曆史中上帝的手之運行(請看:太十六3)。有一種辨別諸聖的恩賜(參見林前二14),能分辨出於基督的事,並將它啟示出來.向我們解釋之(請看:約十五13以下)。這乃是真智慧,這不是靠人的學問,或受到良好的訓練,乃是出於上帝的啟示,是他所賜的恩賜。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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