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埃及的聖諭
以西結書廿九章一至十六節
1第十年十月十二日,耶和華臨到我說:2“人子阿!你要向埃及王法老預言攻擊他和埃及地,3說,主耶和華如此說:
埃及法老王阿!我與你,這臥在自己河中的大魚為敵,
你曾說,這河是我的,是我為自己造的。
4我耶和華必用鉤子鉤住你的鰓頰,又使江河中的魚貼住你鱗甲,
我必將你,和所有貼住你鱗甲的魚,從江水中拉上來。
5把你並江河中的魚都拋在曠野,你必倒在田間,
不被收殮,不被掩埋,我已將你給地上野獸,空中飛鳥作食物。
6“埃及一切的居民,因向以色列家成了蘆葦的杖,就知道我是耶和華。7他們用手持住你,你就斷折,傷了他們的肩;他們倚靠你,你就斷折,閃了他們的腰。
8“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從你中間將人與牲畜剪除。9埃及地必荒廢淒涼,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因為法老說,‘這河是我的,是我所造的。’10所以我必與你並你的江河為敵,使埃及地,從色弗尼塔直到古實境界,全然荒廢淒涼。11人的腳,獸的蹄,都不經過,四十年之久並無人居住。12我必使埃及地,在荒涼的國中成為荒涼,使埃及城在荒廢的城中變為荒廢,共有四十年;我必將埃及人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
13主耶和華如此說:“滿了四十年,我必招聚分散在各國民中的埃及人。14我必叫埃及被擄的人回來,使他們歸回本地巴忒羅,在那裏必成為低微的國。15必為列國中最低微的,也不再自高於列國之上,我必減少他們,以致不再轄製列國。16埃及必不再作以色列家所倚靠的,以色列家仰望埃及人的時候,便思念罪孽,他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廿九至卅二章擴大攻擊外邦的神諭,完全致力於宣告埃及將受的審判。在這四章聖經裏麵,共有七次攻擊埃及的預言;其中六次有明確的日期,事實非常清楚,它們是這位先知在他事奉工作的不同時期發出的。在現有文字的安排上,對於讀者來說,似乎這些聖諭有點沉悶的重複;如果你記得,起初每一個聖諭,都是在曆史中不同的場合發出的,其中所含蓄的力量,就可以觀察到。然而,要決定每一次聖諭,是為何種特殊的事故而說的,也是不太可能。
許多聖諭的一般背景,都是藉著選民與埃及之間,在曆史上長期的緊張關係所提出的。這種關係開始於出埃及之前,那一段為奴仆的日子;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建立他們自己的國家時,埃及始終都是一個極近而且極強的鄰邦,使他們不敢掉以輕心。從埃及的角度觀察,以色列人居住的領土,在地緣政治方麵,意義也非常重大。對於埃及生存主要的威脅,總是在北方,而不是在巴勒斯坦本身,卻是在敘利亞和米所波大米。從北方相繼而來的亞述和巴比倫帝國,威脅埃及;以色列國乃是緩衝地區,是埃及防禦北方侵略的一部分。因此,當埃及向以色列表示友善時,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朝著自衛的目標;同樣地,埃及的敵對,也以政治目的為基礎,那就是;防備危險的外國強權由北方入侵。
第一次聖諭傳講的日期,是在主前五八六年,或五八七年的冬季(廿九1),在耶路撒冷最後的被毀之前隻有幾個月。對於那些聽到這些聖諭被擄的人來說,必然消失了對耶路撒冷可能得拯救的盼望。毫無疑問,某些耶路撒冷的人和其他的難俘相信,靠著與埃及的聯盟,聖城可以安全,脫離巴比倫人的手。但是這位先知開始所說的話,便將這種盼望消除:“埃及王法老阿!我與你為敵”(3節)。
埃及在曆史上的偉大,乃是尼羅河所帶來的。那條偉大的河,使流域成為可住之所。提供肥沃的土地,種植五穀,有水既可以灌溉,又可以作交通用途,更可以供給人飲用。如果沒有那條河,就不可能有埃及,所以在這個審判的陳詞中,法老王在隱喻的語言中,被形容為“大魚”,也就是鱷魚,為尼羅河水中的獸王。這種獸的狂傲,可以在它的說話中顯明:“這河是我的,是我為自己造的”,事實上其反麵才是真的:埃及是尼羅河的產物,尼羅河並不是埃及的產品。作為審判的一個行動,這隻大獸必被從河中拉上來,死在幹地上,必成為空中飛鳥的食物。
狂傲並不是埃及唯一的罪行。自從有史以來,它一直都是以色列的假朋友,一枝聲言提供支援的蘆葦,但在極小的壓力之下,便違反了誓言。因為這一切的罪行,上帝必使它的土地荒廢四十年;此後,該地將恢複成為一個王國,但它不能再恢複成為世界偉大的國家之一的地位。
攻擊埃及的聖諭,說明它在品格上的兩個缺點,也是個人或國家普通的特性。
(一)第一個缺點是妄想,由驕傲和自大衍生的。因此,以自我為中心使埃及成為強國,並使它自信國家與尼羅河都是它自己創造的。以這種國家至上的極大的妄想的方式,真是特別危險。隻有真正無所不能的上帝,他能使國家破碎;這位先知所宣告的,就是他的話語。
說謊言的最大危險,就是使說謊者存有幻想。埃及真正相信自己的謊言,它所有的力量是自己創造的。這種自我妄想,不隻是所有大國表示類似的信念;同時也是所有自力更生的人,那些以為他們的成就,完全是他們自己努力的後果的典型代表。強者易於弱者,向這個妄想的試探屈服。在這個世界上,凡有某種卓越成就的人,最後都應該承認,這種卓越乃是上帝的恩賜。
(二)第二個缺點是自私。埃及一再向它的鄰舍表示友善,然而那隻是一種手段,企圖使自己得到益處。為自私的原因,提供虛假的友誼,希望花很小的代價而迅速收回成效,使人際和國際之間的結構,完全破壞無遺,最後招致審判。
就人際的各種關係而論,友誼是最基本的一環,將個人與社會維係在一起。隻有存著自我犧牲的精神,友誼才可以增強;一個人若隻想領受,卻不願施與,決不是真正的友誼。對真正友誼的特質,沒有什麽人的見解,比耶穌的教導更加偉大了,“人為朋友舍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真正的友誼必須排除自私的權勢。
第二次攻擊埃及的聖諭
以西結書廿九章十七至廿一節
17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18“人子阿!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使他的軍兵大大效勞攻打推羅,以致頭部光禿,肩都摩破。然而他和他的軍兵攻打推羅,並沒有從那裏得什麽酬勞。19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地賜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必擄掠埃及群眾,搶其中的財為擄物,奪其中的貨為掠物,這就可以作他軍兵的酬勞。20我將埃及地賜給他,酬他所效的勞,因王與軍兵,是為我勤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1“當那日我必使以色列家的角發生,又必使你以西結在他們中間得以開口,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向埃及所傳一係列的聖諭中,這是第二次,是以西結書中時間最遲的一次聖諭;在十七節所提供的資料顯示,這次聖諭是在主前五七一年春季傳講的,比前一次聖諭大約遲十六年。雖然提到巴比倫王,事實上,這次聖諭是向埃及傳的,在內容方麵來說,和這位先知早先向推羅所傳的聖諭(廿六至廿八章),具有密切的關係。
這位先知開始敘述,尼布甲尼撒長期圍困推羅城。他的軍隊年紀已經老邁,身心疲憊,有限的成功,簡直不能償付所費的時間和金錢。對於推男羅的圍困長達十三年之久;這個城邑雖已成為巴比倫王的屬下,向這位王進貢,但該城的海島的部分,並沒有完全被征服。的確,巴比倫人從未擄掠推羅的財寶。不論是已消耗在防禦上的費用,或是用船撤至埃及的,尚不得而知。對於那些聽見以西結先前的預言的聽眾,對於推羅的圍困,必然感到煩擾;因為他們一直期待這個城完全毀滅(廿六14),但是經過某種形式之後,該城似乎又存留下來。(海島的港口,終於在主前三三二年,為亞曆山大大帝所攻取)。
因為對於推羅失望,所以這位先知宣告,巴比倫王必有機會,劫掠埃及,並要帶走財物。藉著在埃及所得的戰利品,來補償巴比倫兵士長期圍困推羅的辛勞,這位先知所預料的事情,幾年之後就發生了:主前五六八或五六七年間,巴比倫的一支遠征軍侵入埃及。根據曆史的資料,對於這件事情雖然記載不多,一般人推測,法老亞麥塞斯二世已向入侵的軍隊屈服,並獻上大量的貢物。
這次聖諭的結論,帶著一種盼望的因素:有一個“角”(也許是“草根”)必從以色列家生出,顯示新的生命,因此便有新的盼望。這些話語值得更好地加工,對於一個新的前途,先知以西結的盼望日漸加增,這就是他晚年事工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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