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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 以賽亞書50章

(2010-07-11 04:43:00) 下一個

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麵

以賽亞書五十章一至十一節

        1耶和華如此說:

        我休你們的母親,

        休書在哪裏呢?

        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

        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

        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2我來的時候,為何無人等候呢?

        我呼喚的時候,為何無人答應呢?

        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

        我豈無拯救之力嗎?

        看哪,我一斥責,海就幹了,

        我使江河變為曠野;

        其中的魚因無水腥臭,幹渴而死。

        3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

        以麻布為遮蓋。

        4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

        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

        主每早晨提醒,

        提醒我的耳朵,

        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5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

        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

        6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

        人拔我腮頰的胡須,我由他拔;

        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麵。

        7主耶和華必幫助我,

        所以我不抱愧。

        我硬著臉麵好像堅石;

        我也知道我必不致蒙羞。

        8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

        誰與我爭論,

        可以與我一同站立;

        誰與我作對,

        可以就近我來。

        9主耶和華要幫助我;

        誰能定我有罪呢?

        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

        為蛀蟲所咬。

        10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

        聽從他仆人之話的?

        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

        當倚靠耶和華的名,

        仗賴自己的上帝。

        11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

        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裏,

        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

        這是我手所定的;

        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在第五十章中,對話的次序被倒轉過來:首先是以“耶和華如此說”(1—3節)為引言的救恩神諭,其次是先知代表他受苦百姓所作的回應(4—11節)。此種頗為個人化或自傳式的詩歌乃是稱為“仆人之歌”的第三首,與四十二章一至四節連帶一起來討論(另參五十二13)。

    本神諭這次是向錫安的兒女發出,而不是像前章向錫安自己發出,因此引進另外兩個意象。首先,上帝是錫安的丈夫,但他卻從沒有離棄錫安,從沒有製定任何可以生效的“休書”(申廿四1—4;可十2—4);分離隻是暫時的。其次,上帝從沒有將他們賣為奴隸,像一些不顧一切的債主一樣。人衰落的最後一步,就是要將自己的兒女賣掉,來償還債項(王下四1;尼五1—5)。但上帝沒有欠債,沒有借貸的需要,沒有債主。所以此兩個使上帝與其子民關係破裂的無可挽回的過程均沒有發生。他們的受苦隻是暫時的,並且進一步而言,這是上帝計劃中深思熟慮的部分,為他們的“罪孽”與“過犯”(1節)懲罰他們,管教他們。這是證明他對他們的關心,正如一位父親有時需要用各種方法管教他的兒子(申八5)。

    第二節斥責那些不信者缺乏信心:當他“像大能者臨到”(例四十9—10),有誰能不認識他?當他的呼召臨到他們時(例四十3—5),有誰能不回應?然後是另一係列輝煌意象的進程,一個疊於另一個之上,從對上帝拯救能力的普通描寫(“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五十2),到有關出埃及故事的恩惠細節,例如當紅海分開時在幹地上的死魚(出十四22—29,七21),還有最終迫使法老讓上帝的百姓離開(出十21,十九16,廿21)的漫天黑暗(3節)。“救贖”(2節)在四十三章三節譯為“贖價”。我們亦應記著在古代神話中,“海”與“江河”被擬人化為怪獸,它們當眾被耶和華擊敗了,在詩篇(例八十九9—10,九十三)與一些以賽亞書的經(例廿七1,四十四27,五十一9—10)中,都予以歌頌。

    接著的詩篇是以一種信靠詩的體裁寫成,由哀歌送至信靠,正如詩篇十一篇,耶利米書十一章十八至二十節與十七章七至十三節。本段是作為對上文(四十九14—五十3)的注釋而出現於此,從上帝而來的言語,解答了錫安的疑慮與恐懼。先知現在告訴我們,他蒙召為百姓所做的是:“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4節)。這不是易於扮演的角色:他在不信與頑便的聽眾手中受盡痛苦與侮辱(6節)。但他卻沒有自其職責中退縮(5節),他堅信其信息的真理與上帝可以幫助的能力(7—9節)。此熟悉的主題可追溯至以賽亞在第六章的異象,亦與摩西、以利亞、耶利米與其他普遍先知的故事相似(參四十九1—6與五十二13—五十三12注釋)。這裏的語言可能受巴比倫的禮儀影響,君王要在儀式中受鞭打與羞辱,他的胡子被拔掉,衣服被撕裂,然後才凱旋地被擁戴為王(亞三1—5可能是另一個對此的聖經解釋)。但本詩的上下文在此卻排除了任何屬君王的關連:反而取了一位先知在敵對的世界中,孤單地掙紮求存和保持其整全性的過程。

    本文亦包含了對先知意識的罕有瞥見:先知以賽亞正如以西結一樣,‘每早晨’(結十二8)“受教”於耶和華(4節),被提醒(啟示?)與宣告是祖的門徒。即是說,上帝已經“開通(其)耳朵”,使他獲得隻有像以賽亞與保羅(林後十二4)等上帝的仆人才有的額外敏銳的聽覺:“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能說的。”

    第五至六節,這種無辜者的抗辯是這類詩歌中慣用的部分;可見於其他例子中,如耶利米書十一章十九節與二十章七至十節。

    第七至九節,借用了法庭的術語來表達先知堅信上帝是在他那一方的。像“稱我為義”、“爭論”、“作對”與“定……有罪”等,均使人回想起較早篇章中的審訊情景(例四十一21—24;四十三8—13),但在此的被告乃是孤單的先知,上帝則為他的辯護人。兩個明喻優美地表達了被誣告者與其對頭之間的對比:他像堅石般堅固(五十7),他們卻如一塊被蟲咬破的舊衣服般不牢靠(9節)。

    第十至十一節亦引用了相似的對比,對照那些聆聽先知聲音的,與那些為此而發怒的。前者以典型以賽亞式的用語(例九2,三十15),被形容為即使在黑暗與困難時刻中,仍然充滿信心與願意倚靠;後者因著拒絕先知並密謀消滅他,結果隻是造成自我毀滅,正如四十九章廿六節的壓迫者。蓄意的不順服與自高自大,亦是具有自我毀滅性質的。用另一篇信靠詩的話說(詩五十七6):

        他們為我的腳設下網羅,壓製我的心,

        他們在我麵前挖了坑,自己反掉在其中。

    本章作結的經文,是基督徒所引用描寫地獄的舊約經文之一,六十六章廿四節為另一例,正如德訓篇(息辣,Sirach,思高本)七章十九節:

        因為不虔數人的罪罰,就是烈火與蟲子。

本詩以苦毒與報複作結束,正如第四十九章、五十一章與詩篇一三七篇的結尾部分,這些是可以理解的,雖然不一定是可原諒的。這同時是在極端受苦中的反應,亦是在世界中麵對罪惡實際的評語。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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