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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以賽亞書42章

(2010-07-08 03:37:33) 下一個

外邦人的光(Ⅰ)

以賽亞書四十二章一至十三節

        1看哪,我的仆人—

        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

        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

        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2他不喧嚷,不揚聲,

        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3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

        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4他不灰心,也不喪膽,

        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

        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

        5創造詣天,鋪張穹蒼,

        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並鋪開,

        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

        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上帝耶和華,

        他如此說:

        6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

        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

        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是約),

        作外邦人的光,

        7開瞎子的眼,

        領被囚的出牢獄,

        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8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

        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9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

        現在我將新事說明,

        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

        10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

        海島和其上的居民,

        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

        從地極讚美他。

        11曠野和其中的城邑,

        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

        西拉的居民當歡呼,

        在山頂上呐喊。

        12他們當將榮耀歸給耶和華,

        在海島中傳揚他的頌讚。

        13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

        必像戰士激動熱心,

        要喊叫,大聲呐喊,

        要用大力攻擊仇敵。

    窮乏人的困境是以賽亞書重要主題之一,引進於第一章中,並出現於全書的許多值得注意的地方: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

        解救受欺壓的,

        給孤兒伸冤,

        為寡婦辨屈。 (賽一17;參十一1—9,廿六6,卅五5—6,六十一1—2)

本段的第一第二部分包括了兩個極好的例子:耶和華仆人的使命是“在地上設立公理”(1—4節),並要“作外邦人的光”(5—9節)。正如在第十一章中,綿羊、羊羔與小孩子都會在新紀元中獲得保護,免於豺狼與豹子的暴虐,同樣,仆人會特別善待窮人——雖然他們如“壓傷的蘆葦”般脆弱,沒有一點的盼望;又像搖曳不定的燈火,其燈芯幾乎燒盡(3節)。他會“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7節,參卅五5—6,六十一1—2)。此仆人究竟是誰,與其工作相比,顯得並不太重要,正如構成本文第三部分(10節及下文)的優美的讚美與感恩詩所示。上帝的心意,是要將好消息帶給窮人,醫治傷心的人(六十一1—2,引用於路四),而這是普世歡騰的原因(10節):

        向耶和華唱新歌,

        從地極讚美他。

第一個先知信息(1—4節)使人想起第十一章的彌賽亞語言,以及一些“皇室詩篇”,例如詩二、四十五、七十二、八十九、一一○與一三二篇。此仆人乃上帝“所揀選的”(詩八十九3;另參代上廿八5),是他們所喜悅的(可一11)。上帝的“靈”會住在他身上,第十一章解釋其意義:“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十一2);“以公義審判貧窮人……”(十一4;參詩七十二1—4)。

    本段經文通常是與其他三段稱為“仆人之詩”的經文一起來看(四十九1—6,五十3—9,五十二13至五十三12);這四段經文特別被認為是“彌賽亞式”的作品。第四十二章一至四節馬上就會引介這位特別的仆人,他以後的生活故事將會記述在三篇接續的詩歌中。雖然以後這些經文之間的聯係是脆弱的,而它所呈現的上下文的要點卻是不容忽視。自第四十一章以來,並考慮到以後的經文,像四十四28與四十五1—4等,在作者和讀者心中肯定會以古列作為上帝將公義與救恩帶給作者當時列邦的基本媒介。但在古列死了與葬了許久以後,猶太人與基督徒竟完全自然地將這樣的語言,照樣應用在那位能滿足他們對彌賽亞的盼望的人身上(例太十二18—21;可一11)。

    第二節通常的解釋是:彌賽亞會是一位謙卑、溫柔的人,而不是一位征服人的英雄;這樣的解釋可能受了一些常用經文的影響,如亞九9(太廿一5;約十二15),或賽五十三7—9。但其原來的意思大概是:“在街上……沒有人喧嚷或揚聲”。換句話說,沒有人在彌賽亞的國度裏,會被發現在呼求幫助:每個人都得到安全與滿足。啟示錄廿一章四節是相同的好例子。

    第二個先知信息(5—9節)是以“耶和華,他如此說”的公式來作開始,此是常見“耶和華如此說”的獨特變體,它結合了某種形式的信條,精簡地宣稱相信上帝是天地並其中所有之物的創造主,故此不忘掉在創造中兩個最重要的元素:生命之氣人的靈(參王上十5作為“靈”SPirit這個意思的解說,按:中文和合本譯作“神”)。先知信息原是由上帝向他的仆人說出,但這次其用語卻教人想起像四十一章八至十節的經文,在那裏仆人是指以色列。古代與現代一些釋經家由此認為一至四節亦是指以色列,而不是彌賽亞。當然我們應該嚐試維持一至四節與五至九節之間的連貫意義;同一位的耶和華,有著同一樣的目標,“必將公理傳給外邦”(1節),或“領被囚的出牢獄”(7節)。關於“公義”(6節)參四十二章廿一節。

    譯作“約”(中文和合本作‘中保’)的詞語(6節),相對較少見於以賽亞書,隻在四十至五十五章出現了四次。其中兩次在“作眾民的約”(四十二6,四十九8)的短語中。另外出現的兩次(五十四10,五十五3)是用於列祖故事之中(例創十五),這使我們得到解釋此詞語在本文意義的關鍵。這表示一種神聖憐恤的行為:上帝向亞伯拉罕與大衛的應許會伸延及其餘的世界。“眾民”(6節)明顯是指上一節所說地上的眾人,而對此語其他轉彎抹角的解釋都是不需要的(如譯作“立約之民”、“眾民的異象”或“眾民的光”,參新英譯本)。正如“作外邦人的光”的誇張短句,這是重拾第二章的主題:“訓誨必出於錫安……”。“坐黑暗的”(7節)亦使人想起九章一至七節的意象。

    第十至十三節的詩歌是回應第九節的觀念,把完全新發生的事陳明;另參四十三18—19,六十五17與啟示錄廿一章1—2節。其寫作的風格,像“登基詩”中慶賀耶和華勝過空虛混沌的力量(例詩九十六,九十八);參四十一章廿一節及下文的釋義。那些航海的(10節)(標準修訂本作“讓大海怒嘯”,按:中文呂振中譯本作‘澎湃如雷’,是源自詩九十六11與九十八7的校訂翻譯),正如約拿船上的水手(拿一14—16),與海島及曠野的百姓(11節)一起敬拜耶和華。關於一些阿拉伯沙漠的傳奇城市,如彭米拉(Palmyra)與彼特拉(Petra),可參廿一章十六節(本注釋上冊二二○頁)。

    第十三節的戰爭意象暗指出埃及記十五章的“海邊之詩”,而其本身亦是仿效“登基詩”。“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出十五18;啟廿二5)這話是祝賀上帝戰勝了原初的空虛混沌(詩九十三)、埃及人(出十五)、巴比倫人(賽四十七),或就此而言,死亡(賽廿五8)與撒但(啟二十7—10)。

    譯作“熱心”一詞(13節)是與九章七節、卅七章卅二節譯為“熱心”的相同。正如六十三15—16,父上帝以奇異、充滿渴望的目光期待著(六十三15—16)。這是指向純然的能量與動力,使上帝的能力與一切相信者的能力,得以與假神及其敬拜者加以區分。先知呼籲我們加入此新出埃及的行旅,靠著上帝的能力,這會帶領我們經過現今的軟弱(3節)與黑暗(7節)的困境,進入應許之地。

 

上帝是母親

以賽亞書四十二章十四至廿五節

        14我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

        現在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

        我要急氣而喘哮。

        15我要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

        使其上的花草都枯幹;

        我要使江河變為洲島,

        使水池都幹涸。

        16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

        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

        在他們麵前使黑暗變為光明,

        使彎曲變為平直。

        這些事我都要行,

        並不離棄他們。

        17倚靠雕刻的偶像,

        對鑄造的偶像說:

        你是我們的神;

        這等人要退後,全然蒙羞。

        18你們這耳聾的,聽吧!

        你們這眼瞎的,看吧!

        使你們能看見。

        19誰比我的仆人眼瞎呢?

        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

        誰瞎眼像那與我和好的?

        誰瞎眼像耶和華的仆人呢?

        20你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

        耳朵開通卻不聽見。

        21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

        喜歡使律法(或譯:訓誨)為大,為尊。

        22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

        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裏;

        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

        作擄物,無人說交還。

        23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此,

        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呢?

        24誰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

        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呢?

        豈不是耶和華嗎?

        就是我們所得罪的那位。

        他們不肯遵行他的道,

        也不聽從他的訓誨。

        25所以,他將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

        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

        在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道,

        燒著他,他也不介意。

    第四十二章的最後部分,焦點在於瞎眼(參上文6、7節)。先知重拾了第十至十三節之詩歌以前所講信息的主題。它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預言新紀元的來臨。那時,瞎眼的將會看見亮光,沿著他們從來沒有想像過的道路行走(14—17節)。第二部分則用以賽亞真誠的慣用語來解釋瞎眼的意義(18—25節)。

    先知信息是以上帝作為母親的驚人意象作開始,她在生產的痛苦中喘氣、哮喘與喊叫。這是可以用來抗衡聖經中的上帝絕大多數是男性意象的經文之一。申命記卅二章十八節是另外一例。正如上帝的“靈”(陰性名詞)這美麗的形象,在創世記開首的時候(一2),像雀鳥一樣盤旋在眾水之上;與那在申命記結束時(卅二11),上帝如隱在其雛鷹之上扇展(標準修訂本;與創世記一章二節所譯相同);換言之這是出現在“妥拉”(律法)的開首與結尾。與此相連,我們亦應記得按照創世記一章廿七節所說,上帝同樣“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在以賽亞書四十二章,正如羅馬書八章廿二節,顯示新紀元的誕生是痛苦的,特別對於那位生產者來說。在希伯來文中許多作“慈愛”與“憐憫”的詞語,都是與“子宮”一詞有關,由此所包涵母愛的觀念,也許頗具意義。正如我同僚的七歲小女孩曾告訴我:“上帝是我們所有人的母親與父親。”

    轉變的痛苦與掙紮進一步被描寫為使山嶺荒廢,草場枯幹與使江河變為洲島(15節)。但這卻導致新的可能性:瞎子可以到他們從來未到過的地方,他們的黑暗會變為光明,崎嶇的地方會為他們的安全而變為平直(16節)。正如在我們的社會中,一些機構願意花費金錢為坐輪椅者起坡道,為傷殘人士設計特別的通道;同樣地,上帝亦會關心其子民。

    第十七節顯示了悲劇性圖畫的另一麵:天上的景象越發吸引,地獄的景象越發令人厭惡。請參閱我在上冊關於廿五章六至十二節的注釋,及以後四十九章廿三與廿六節的釋義。

    第二部分回答了誰是瞎子這個問題。先知在第十八節回想起第六章(9節)嚴厲的話:

        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

        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他清楚表示他是在想念自己的百姓,他們從來都是硬著心與不信的。耶和華的仆人以色列,看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聽不見(20節)。

    第十九節用了三個詞語來形容上帝的百姓。以色列雖然是眼瞎耳聾,但仍是耶和華的仆人,是蒙揀選而不被棄絕的(四十一8—9)。他仍是“我差遣的使者”(即希伯來文“瑪拉基”malachi之意),像瑪拉基(瑪三1)與以賽亞自己(六8—9)一樣,他帶著作“外邦人的光”(四十二6)的信息,被差往世界。在六章九節及其下文,先知被差派,是帶著審判的信息往其百姓那裏去;現在,他所帶的卻是盼望的信息。最後一個詞語,譯為“那奉獻於我的”(標準修訂本),其實是個專有名詞(米書蘭,Meshullam),較常見於曆代誌開首的家譜中,它是大衛王朝所羅巴伯的兒子的名字(代上三19),也是祭司撒督兒子的名字(代上九11)。其基本意義大概是“聘用”或“差遣”(新英譯本)。基於它在詞源上明顯地與“沙龍”(shalom,平安)一詞的相通,此調亦被解作“那位被賜與平安之約的”;雖然這在神學上十分吸引,但卻是不大可能的解釋。另外一種說法是“那位上帝為他付上贖價的”,暗指一些如四十2與四十三3的經文。

    第廿一至廿五節提供了曆史的敘述,解釋百姓如阿來到他們現今的困境中。上帝揀選了他們,並在西乃山將他的律法“妥拉”(Torah)賜給他們(21節)。但他們犯罪得罪他,不遵守他的律法(24節),這就是他們今天為什麽成了“被搶被奪”(22節)的原因。上帝使用戰爭與火懲罰他們,但他們卻毫不介意(25節)。當然第廿五節的火教人想起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被圍困的事:

    迦勒底人焚燒上帝的殿,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用火燒了城裏的宮殿,毀壞了城裏寶貴的器血。

                                                   (代下卅六19;另參王上廿五9)

在耶利米哀歌中,我們讀到較為神學性與詩意的語言(四11;參二一3—5):

        耶和華發怒成就他們定的,

        倒出他的烈怒;

        在錫安使火著起,

        燒毀錫安的根基。

這些嚴峻的詩句,較像是第八世紀的先知信息,而不像他們現在的行文處境;它被其前後的盼望信息所軟化,在時間上,懲罰已經過去,並且在第廿四節提及了悔改的跡象:“我們所得罪的”。即使不信上帝的尼尼微人,當他們悔改時仍得赦免(拿三10,四11),更何況是上帝的百姓!最重要的是,此種解釋曆史的方法,甚至像耶路撒冷的傾覆都被視為是上帝計劃的一部分;據此,上帝掌管一切;所以沒有任何理由會導致絕望。如果上帝是愛我們,並像母親一般為我們受痛苦,即使瞎子也有盼望。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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