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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以賽亞書41章

(2010-07-08 03:36:15) 下一個

曆史的主宰

以賽亞書四十一章一至七節

        1眾海島啊,當在我麵前靜默;

        眾民當從新得力,

        都要近前來才可以說話,

        我們可以彼此辯論。

        2誰從東方興起一人,

        憑公義召他來到腳前呢?

        耶和華將列國交給他,

        使他管轄君王,

        把他們如灰塵交與他的刀,

        如風吹的碎秸交與他的弓。

        3他追趕他們,

        走他所未走的道,

        坦然前行。

        4誰行做成就這事,

        從起初宣召曆代呢?

        就是我—耶和華!

        我是首先的,

        也與末後的同在。

        5海島看見就都害怕;

        地極也都戰兢,

        就近前來。

        6他們各人幫助鄰舍,

        各人對弟兄說:壯膽吧!

        7木匠勉勵銀匠,

        用錘打光的勉勵打砧的,

        論焊工說,焊得好;

        又用釘子釘穩,免得偶像動搖。

    先知再次不滿足於直接向其聽眾說話:在四十章他以上帝對天使說的話作開始;在第一章,他呼喚天地都來聆聽耶和華的話(另參申卅二1)。在此,正如卅四與四十九章,他呼籲世上的列邦來為上帝在曆史中大能的作為做見證。

    這裏(正如在同章稍後的21—29節)是一幅審判的場景:“呈上你們的案件”(21節),“我們可以彼此辯論”(1節)。但我們不是麵對一種正式的現代法庭。在古以色列,公義的施行是在“城門口”(參伯五4,廿九7;摩五12),在城市中最喧鬧最繁忙的地方,受害的一方必會從他能找到的相熟的見證人與支持者中,集合一切能幫助他的力量。而最後的辦法才是向君王求助(例撒下十四4)。這樣的審訊情景經常被先知運用來作為他們信息的媒介。阿摩司書三章九至十一節是十分有力的例子:證人被傳召,提出控訴,最後宣讀判決的格式為:“主耶和華萬軍之上帝說……”。在本章的處境中,先知以其獨特的創見,運用審訊的用語來使其聽眾相信其救恩預言的真理。他挑戰他們提供證人來證明他的錯誤。世上列邦是最佳的證人;他們自己已看見上帝在他們曆史中那可怕的能力,不能否認。上帝在曆史中的能力,與其在創造中的能力一樣,均是無可爭議(四十章)。

    先知所引用的具體例子是瑪代波斯王古列大帝(主前五五○至五三○年)。第二、三、五與廿五節均間接提到其可觀的軍事成就,特別是可能在小亞細亞一帶,即其中的沿海地域(5節,編者按:中文譯作‘海島’)。後來,古列被擁戴為耶和華的受膏者(四十五1),征服了巴比倫與釋放被擄者的就是他。根據曆代誌上、下的記載,這正當是耶路撒冷傾覆與衰落的漫長曆史的結束,他的宣告,成為耶路撒冷衰落和應許之地荒蕪以後的一道希望之光。

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

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願耶和華他的上帝與他同在。”  (代下卅六22—23)

一塊以巴比倫文字寫成,刻有古列宣告的真實詔書,於上世紀被人發現。剛才引述的曆代誌作者的版本,及進一步渲染此文本的以斯拉版本(拉一2—4),未必一定完全符合曆史的事實,但他們卻與“第二以賽亞”有相同的意義。作為征服巴比倫與釋放猶太人的古列大王,其驚人的勝利是由耶和華所引領的:那位“從東方激動(按和合本譯‘興起’)一人”(2節)的,“激動古列的心”(代下卅六22;參拉一1),並對古列說,“我必在你前麵行”(四十五1—2)。正如亞述是上帝在第八世紀時懲罰以色列的巨杖(十5),同樣古列是他們在巴比倫時期拯救的工具。這樣的曆史觀,如此不加修飾地表達,未必易為今天的我們所接納;但我們卻應欣賞此種在災難中看見上帝慈愛證據的信心,並將所有完全美善的事件歸功於他。

     第二節(亦見於第10節)譯作“勝利”一詞(希伯來文tsekek參呂振中譯本、現代中文譯本、其他英譯本)乃是著名的神學名詞,在他處(例四十二6)譯為“公義”,而在“底波拉之歌”則作“凱旋”(士五11,和合本仍作“公義”,現代中文譯本作“勝利”)。這是以賽亞愛用的名詞,與耶路撒冷連在一起(一26),表示隻有上帝才能得勝的凱旋;會帶來父義與救恩(參四十五8,五十一5,6,8)。此詞所涉及翻譯上的困難可見於第二節翻譯的多樣化:例“誰從東方興起那位公義的人……?”(欽定本)。這可指是本節的另一種解釋。與第八節一起考慮,可以指亞伯拉罕的故事,他亦是被上帝呼召,來自與古列差不多同一地區(創十二1—4),而按照創世記十四章,亦是可以將君王踐踏於腳下。當然亞伯拉罕的公義是傳奇性的(創十五6)。這雖然可能,但基於當時的曆史而指古列的說法,則更為可信。

    第三節描繪其作戰的速度:他的腳幾乎不沾地(現代中文譯本作‘快速如腳不落地’)。同樣的細節亦可見於但以理描述亞曆山大大帝的異象,“一隻公山羊從西以來,遍行全地,腳不沾塵”(但八5)。隻有上帝受膏的仆人(四十五1)才可以如此迅速或順利地巡行。

    本段首個曆史的論證結束於第四節的神聖宣告,並於以後的章節中不斷重複出現,亦可見於約翰福音八章五十八節,啟示錄一章八節與其他經文中:“我就是那位”。首先,我們固然預期會想到“焚燒荊棘”的故事,以及上帝名字的意義(出三14)。其意義為“那位常是的”,即是說“那位常活在曆史中的”,因為希伯來文動詞“是”(hayah)是較英文的“是”更為生動與具體。其次,這第一個“我是”的話引進了一連串的神學宣告:“我是上帝”(四十三13);“我是耶和華”(四十三11);“我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四十三15)等等。這一方麵將上帝與其子民帶至十分親密的關係,好像摩西與焚燒的荊棘,或耶穌與其門徒;而另一方麵,這是指“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四十五21,22),或用基督徒的話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約十四6)。在第四節亦有這樣的公式,“我是首先的與末後的”,這在以後的章節重複出現(四十四6),而在啟示錄一章八節的希臘文形式為:“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

    正如四十章十二至十七節有關創造的論證,以及即將在四十一章廿五至廿九節出現的第二個從當代曆史而來的論證,本文以另一個針對崇拜偶像者錯誤努力的嘲諷結束(6—7節)。這裏至少描寫了四個人,他們認真地談論他們的工作。但對於曾經瞥見如第二以賽亞世界觀的人來說,便很難再十分認真地看待這樣的情景。

不要害怕,亞伯拉罕的子孫

以賽亞書四十一章八至二十節

        8惟你以色列—我的仆人,

        雅各—我所揀選的,

        我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

        9你是我從地極所領(原文是抓)來的,

        從地角所召來的,

        且對你說:你是我的仆人;

        我揀選你,並不棄絕你。

        10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

        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上帝。

        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

        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

        11凡向你發怒的必都抱愧蒙羞;

        與你相爭的必如無有,並要滅亡。

        12與你爭競的,你要找他們也找不著;

        與你爭戰的必如無有,成為虛無。

        13因為我耶和華—

        你的上帝必攙扶你的右手,

        對你說:不要害怕!

        我必幫助你。

        14你這蟲雅各,和你們以色列人,

        不要害怕!

        耶和華說:我必幫助你。

        你的救贖主就是以色列的聖者。

        15看哪,我已使你成為

        有快齒打糧的新器具;

        你要把山嶺打得粉碎,

        使岡陵如同糠秕。

        16你要把它簸揚,風要吹去;

        旋風要把它刮散。

        你倒要以耶和華為喜樂,

        以以色列的聖者為誇耀。

        17困苦窮乏人尋求水卻沒有;

        他們因口渴,舌頭幹燥。

        我—耶和華必應允他們;

        我—以色列的上帝必不離棄他們。

        18我要在浮光的高處開江河,

        在穀中開泉源;

        我要使沙漠變為水池,

        使幹地變為湧泉。

        19我要在曠野種上香柏樹、

        皂莢樹、番石榴樹,和野橄欖樹。

        我在沙漠要把鬆樹、杉樹,

        並黃楊樹一同栽植;

        20好叫人看見、知道、

        思想、明白;

        這是耶和華的手所做的,

        是以色列的聖者所造的。

    在一至七節與廿一至廿九節的兩個曆史論證之間,我們首次遇見在這些章節中常見的先知信息,被稱為“救恩神諭”。這些原來是給予一些在需要中,或危險或懷疑中百姓的答複,即是那些來“求問神諭”的人;他們旅行來到神聖的場所,像是古希臘的特爾斐,或以色列的伯特利。而在回答他們的問題和他們接受了神聖的答覆或異夢時,像雅各一樣(創廿八12—15),或是透過祭司、先知,或像底波拉(士四4—5)一樣的女先知來傳給他們。這樣的回應或“神諭”後來便被整理成為傳統的形式,采納在禮拜儀式之中。詩篇六十篇可以是例子之一,百姓在有需要時呼求幫助(“上帝啊,你丟棄了我們……”);然後在回應時,上帝以鮮豔和頗艱澀的語言(6—8節)吐露了一個神諭。某些詩篇似乎存在脫漏,這類的神諭正是它們所失去的:例如詩篇廿二篇的開始,“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麽離棄我?”而接著說“(讚美耶和華)……要榮耀他……因為他沒有藐視憎惡受苦的人”(22—31節)。“第二以賽亞”保留了許多這樣失掉的救恩神諭。試想想聽到這些話語的效果:當詩篇廿二篇發出被棄絕的呼求——“但我是蟲,不是人”(6節及下文)之後,卻聽到“你這蟲雅各……不要害怕……我必幫助你”(14節)。

    在本段經文中有兩個例子,第八至十節,與第十四至十六節,二者均展示了救恩神諭的三個主要特色:(一)“不要害怕”;(二)關於上帝的本性或其作為的宣告(“我揀選你……拯救你……呼召你……”);(三)對於將來更快樂的時期的應許或預言(“我會幫助你……我會堅固你……你要以耶和華為喜樂”)。通常最後的部分會以延伸的詩歌加以擴充,正如第十一至十三節,與第十七至二十節,其主題是關於以色列的救恩與其敵人的遭報。我們的作者向那些被擄之民表揚其福音,相信除了救恩神諭之外,再沒有其他更合適的架構了。其他救恩神諭的清楚例子可參四十三1—7與五十四4—8。

    “耶和華的仆人”是以賽亞式的習慣用語,常指以色列人(8節),而在舊約其他地方則通常指摩西(例申卅四5)、大衛(例詩十八)、或眾先知(例耶七25)。這又是另一個指標,顯示這些篇章的原創性。在以後的經文中,特別是著名的五十二章十三節至五十三章十二節,“耶和華的仆人”或許有不同的解釋,但通常是指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人。對百姓的稱呼,經常好像稱呼個人一樣:“錫安”(參四十9注釋),“以色列”或“雅各”(8、14節),“我的仆人”及其他,藉此強調上帝與其選民的密切契合。亞伯拉罕在雅各書二章廿三節亦被稱為“上帝的朋友”,而這“朋友”(Al Khalil),便成為今天在伊斯蘭教對亞伯拉罕(Ibrahim)的主要尊稱。第九至十節間接提到了創世記中族長的傳統:例如上帝向亞伯拉罕(十五1)與以撒(廿六24)的顯現。不過,“地極……地角”(賽四十一9)卻是超越了亞伯拉罕、以撒與雅各的故事,亦包括了當時的處境:即使你可能被分散到地的四角,如巴比倫、埃及或海島的地方,我仍與你同在,找並不“棄絕你”。關於“我公義的右手”,可參上文第二節的注釋。

    第十一至十三節的詩,是以哀悼作惡者之命運的形式出現。以後,我們將會討論救恩神諭有時會出現的殘忍結果(見四十九23、26,五十一23)。請再留意第十三節親密的關係:上帝攙扶他百姓的手。

    第二個救恩神諭(14—16節),從以色列作為一條蟲——無能、微不足道、初級、瞎眼(參上文有關詩篇廿二篇注釋)——轉移至以色列作為“打糧的器具”。這是一些重型的農具,裝有嵌上金屬或石齒的木板,由一頭驢或牛拖著,在打穀場上打轉;許多時候還有小童坐在上麵駕著,增加其重量。此意象若用於懲罰其敵人時(另參摩一3)是十分可怕的,但卻非常有力。有些近代學者機靈地討論第十四節這頗為不尋常的譯名“以色列人”,應該譯作“可憐的虱子”(新英譯本)或“蛆蟲”(耶京本,參呂振中譯本),理由是它從申命記廿六章五節中找到一個十分相配的主題:在聖經中這是十分罕見的一例:“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裏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參詩一○五12)

    作者附加了(17節及下文)另一首關於沙漠中流水(參上文卅五14)的優美詩歌,好像是想洗掉在十五、十六節(正如六十三16)所記,其百姓殘酷勝利的血斑。某程度上,被擄者似乎又回到了曠野,沒有城市,沒有聖殿,沒有家園,正如他們在出埃及與定居迦南之間所經曆的四十年。先知實際上告訴他們要回想“他們救恩的磐石”;是誰“遇見他(們)在曠野荒涼野獸吼叫之地……”,是誰“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扇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並且回想是誰“獨自引導他(們)”(申卅二1013)。摩西那時首次擊打磐石,有水湧流出來供應百姓飲用(出十七;民二十)。這次河流、噴泉、水池與泉源將會在每一個地方出現(18節);整個曠野會變成林木蔥翠之處(19節);窮苦的人們將會得到樹蔭、木料、果子與一切所需要的水(17節)。這簡直可以說是“新天新地”,與過去的完全斷裂;這些曾經發生的事情,將會超越一切事物,因為這是“以色列的聖者所造的”(20節)。“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假神的無能

以賽亞書四十一章廿一至廿九節

        21耶和華對假神說:

        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

        雅各的君說:

        你們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

        22可以聲明,指示我們將來必遇的事,

        說明先前的是什麽事,

        好叫我們思索,得知事的結局,

        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

        23要說明後來的事,

        好叫我們知道你們是神。

        你們或降福,或降禍,

        使我們驚奇,一同觀看。

        24看哪,你們屬乎虛無;

        你們的作為也屬乎虛空。

        那選擇你們的是可憎惡的。

        25我從北方興起一人;

        他是求告我名的,

        從日出之地而來。

        他必臨到掌權的,

        好像臨到灰泥,

        仿佛窯匠踹泥一樣。

        26誰從起初指明這事,使我們知道呢?

        誰從先前說明,使我們說他不錯呢?

        誰也沒有指明;

        誰也沒有說明;

        誰也沒有聽見你們的話。

        27我首先對錫安說:

        看哪,我要將一位報好信息的賜給耶路撒冷。

        28我看的時候並沒有人;

        我問的時候,

        他們中間也沒有謀士可以回答一句。

        29看哪,他們和他們的工作都是虛空,

        且是虛無。

        他們所鑄的偶像都是風,

        都是虛的。

    在本章的第二個審訊情景中,假神受審訊,而上帝作法官(參四十一1—7)。他挑戰他們藉著預測未來以證明其神性(22—23節),或藉著告訴我們事情怎樣發生(22節),或籍著做任何善惡的事來顯明其能力。上帝具有“雅各的君王”這不尋常的稱號是基於兩個原因:首先,君王在古以色列是充當最終的裁判者,而正是在此處境之下,我們才能明白這些審訊說話的意義:上帝在此是以最高法官的身分來說話。“雅各君王”一詞的第二個連帶意義是關於所謂的“登基詩篇”,這些詩篇描述上帝勝過由洪水、海中怪獸、或相仿之物所象征的邪惡力量——然後歡呼擁戴他為王。詩篇七十四篇十二至十七節就是一個好例子:

        上帝自古以來為我的王,在地上施行拯救。

        你曾用能力將海分開,將水中大魚的頭打破。

        你砸碎鱷魚的頭,把它給曠野的禽獸為食物。

        你曾分裂磐石,水便成了溪河,

        你使長流的江河幹了。

        白晝屬你,黑夜也屬你,

        亮光和日頭,是你所預備的。

        地的一切疆界,是你所立的,

        夏天和冬天,是你所定的。

其它的例子可見於詩篇八十九,九十三,九十五至一百篇,先知書的例子可見於以賽亞書五十一章七至十節。創世記第一章大概亦循此相同的思想方式,雖然在那裏上帝的敵人已被奪去它們的能力與位格、但其高潮不是登基而是安息。在本文的處境中,上帝的勝利包括了過去打敗了埃及人,引致以色列的建立(參五十一9—10);同時亦包括了洪荒時期的鬥爭,引致天與地的建立。這表示未來巴比倫人的戰敗,與我們正在談論的“新天新地”。

    第廿二至廿三節有幾個關於時間的有趣用詞,作者在此運用這些詞語讚美上帝,重振其子民的信心。傳道書在同一景象中卻得出十分不同的結論,正如三章十一節(新英譯本):

    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置在世人心裏,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以賽亞書四十一章廿二節包括了四個詞語,它們都具有準確的哲學含義。第一動詞譯作“必遇”,其思想方式,與傳道書中以“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三1-9)開首的著名詩篇十分相似。『命運』一詞亦來自同一字根(傳二14,和合本作『遇見』),要再進一步強調的是,不論發生何事,隻有上帝知道其原委。第二個詞語是『先前的事』。從我們一直討論至目前的亮光來看,這必定是指一切自創世以來的事情,而我們可從智慧文學中再次得到一些了解其意義的線索。正如傳道書第一至三章一樣,約伯記卅八章將同樣的論證應用於人與上帝的對比中(參卅八4):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裏呢?你若有聰明,隻管說吧!第三個這類時間的用詞,在此譯作『結局』,原來的意思就是指以後要發生的事,與其另一行的平行語“將來的事”幾乎無甚分別。但基於一些重要經文的指引,如雅各的祝福(創四十九1起),巴蘭的“星空預言”(民廿四14起),以賽亞書二章二節的錫安預言(參彌四1),及但以理的末世異象(但八19,十14),使這樣的經文迅即被了解為末後的時刻,而“事情怎樣結束”與“事情如何開始”是一致的。第四,也是最後,“將來的事”回到為人所熟悉的、預告將來的先知語言,根據摩西的律法(申十八21—22),這是分辨真假先知的正確準則。

    對無能假神的判決以兩種形式表達。其一是藉著一連串有關“虛無”、“虛空”與其他類似的詞語。這樣的詞語共有六個,兩個在廿四節,四個在廿九節。在廿四節,“虛無”表示根本不存在的意思,它亦在廿六與廿八節共出現不少於五次。此詞亦可見於我們已經提及的第四十五章(5—6,14,21—22等節)與其他經文中,那些句子以強調一神主義的語氣譯作“再沒有”。其他的神根本不存在。譯作“虛空”(naught)的字在聖經中隻出現於此處,故有些人基於這原因而認為乃抄寫的錯誤,不過不論其產生的過程是怎樣,其效果是將對假神的攻擊,在比例上帶至荒謬的地步。“可憎惡的”是源出於祭祀與社會律例的處境(例利二十13;申廿四4;賽一13)。

    第廿九節中四個“虛”字的首個‘虛空’(delusion),要令人想起詩篇所說的“作孽的人”(例五5;六8;十四4;廿八3等),其意義是指危險與凶惡的力量。在以賽亞的諺語中,此字出現常與“不義之律例”(賽十1;參卅二6),“不義的人”(五十五7),與“偶像”(六十六3)形成短句。翻譯作“虛無”,是嚐試表達假神似乎有的力量隻是一種假象,事實上他們根本不存在。第二個字是數目字“零”,即他們的工作完全沒有價值。第三第四個字則是“虛空的風”,這是此一連串用字中最為引人入勝的,其字義為“風”與“沒有形狀”。傳道書使用前者寫成:“我見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一14,17等節)。而後者則來自創世記一章二節,將假神自創造者的秩序中除掉,而將它們置於創造之前的原初混沌之中。筆者不承認這類的誇張語被稱為典型的先知修辭語法:還有誰會將其信心置於這些偶像身上?

    古列(25節),就是“從北方興起一人”的那人(參上文第二節釋義),帶來對偶像批判的另一重意義。這裏涉及一個故事,呂底亞的國王克魯氏,在與古列打仗之前求問神諭。他得到的答覆是,如果參戰,他會毀滅一個巨大的帝國。當然此神諭是指他自己的國家,於主前五四七年,古列征服了呂底亞。本段經文並非不可能是間接提及此故事,並進一步指出,耶和華不單指導古列的勝利,他更預先知道曆史的進程,而不像克魯氏與其謀士一般。

    第廿七節的希伯來文字麵意義為:“首先對錫安,看哪,看他們哪,我賜給耶路撒冷一位報好消息的”。這意味著古列勝利的消息,會首先傳給他的百姓,事實上所有有關上帝大能作為的消息,都是這樣:

        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仆人眾先知,

        就一無所行。 (摩三7)

這是那些信心堅固的百姓所說的話。

    “他是求告我名的”(25節),意味著甚至古列亦會承認耶和華的至高無上,正如他在曆代誌中所行的(代下卅六23;參拉一2),而且所有的“海島”(四十一5),直至全地(十一9;四十九6)都會如此行——“從耶路撒冷”開始(路廿四47)。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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