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耶路撒冷
以賽亞書廿七章一至十三節
1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海中的大魚。
2當那日,有出酒的葡萄園,你們要指這園唱歌說:
3“我耶和華是看守葡萄園的;
我必時刻澆灌,晝夜看守,免得有人損害。
4我心中不存忿怒。惟願荊棘蒺藜與我交戰,
我就勇往直前,把它一同焚燒。
5不然,讓它持住我的能力,
使它與我和好,願它與我和好。”
6將來雅各要紮根,以色列要發芽開花;
他們的果實必充滿世界。
7主擊打他們,豈像擊打那些擊打他們的人嗎?
他們被殺戮,豈像被他們所殺戮的嗎?
8你打發他們去,是相機宜與他們相爭;
刮東風的日子,就用暴風將他們逐去。
9所以,雅各的罪孽得赦免,他的罪過得除掉的果效,全在乎此:
就是他叫祭壇的石頭變為打碎的灰石,以致木偶和日像不再立起。
10因為堅固城變為淒涼,成了撇下離棄的居所,像曠野一樣;
牛犢必在那裏吃草,在那裏躺臥,並吃盡其中的樹枝。
11枝條柏幹,必被折斷;婦女要來點火燒著。
因為這百姓蒙昧無知,所以,創造他們的必不憐恤他們;
造成他們的,也不施恩與他們。
12以色列人哪,到那日,耶和華必從大河,直到埃及小河,將你們一一的收集,如同人打樹拾果一樣。
13當那日,必大發角聲,在“亞述地將要滅亡的,並在埃及地被趕散的,都要來,他們就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
“以賽亞的啟示文學”以呼召以色列人從被擄歸回耶路撒冷的角聲(13節)作結。宰殺海中的“鱷魚”與“大魚”(1節,譯注:此二獸為舊約中的怪獸,現代中譯本作“戾龍”與“海中的海怪”),使它們可以在“新出埃及”中,橫過幹地(參五十一9—11)。耶和華的葡萄園重新培植,沒有荊棘與蒺藜(參五1—7),以色列會以其果實充滿世界(2—6節)。“蒙昧無知的百姓”大概是指撒瑪利亞人,必不蒙憐恤(7—11節);但猶太人會一一聚集,“都要來,他們就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12—13節)。上文第十三至廿六章這段落的廣闊視野被收窄:耶路撒冷與猶大再次成為舞台的中心,正如第一至十二章,並且由這裏一直至本書結束。總之,這是“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與耶路撒冷”(一1)。此異象常常論及整個世界(例十一9),有時甚至論及整個宇宙(例一2;六十六22),但卻是“從耶路撒冷開始”(路廿四47)。
關於以色列上帝與怪獸之間戰爭的古老神話,明確地常見於舊約(例詩七十四13—14;八十九9—10),並隱藏於其他地方(例創一2;詩九十三3—4)。這怪獸以不同的名字稱為鱷魚(Leviathan,音譯為利韋亞坦),拉哈伯(Rahab)、Yam(即希伯來文“海”)、Nahar(即河流、洪水之希伯來文)及“海中的大魚”。巴比倫人也以相同的方法,來表達他們自己的神Marduk勝過罪惡能力的信念:每年他們都以龐大的禮儀戲劇,來象征Marduk打敗深淵怪獸Tiamat的勝利,最後以“Marduk作王了”的勝利喊聲作結。我們從在拉斯沙慕拉(Ras Shamra)找到的烏加列文石碑,得知迦南人也以同樣方法來慶祝巴力打勝Yam與Nahar。在舊約中,我們找到這個神話的以色列版本:例在詩篇九十三篇的開端,便是“耶和華作王”,並繼續道:
“耶和華阿,大水(Nahar)揚起,
大水發聲,波浪澎湃。
耶和華在高處大有能力,
勝過諸水的響聲,洋海(Yam)的大浪。” (詩九十三3—4節)
這裏所表達的是個人對上帝的信心,相信上帝勝過罪惡的能力、打敗敵人、阻止幹旱與饑荒,克製不義,饒恕罪惡,還有什麽可比這種表達手法更引人入勝?這種神話不單指在時間之初,從空虛混沌中造出秩序:而是指創造主上帝在我們的生活中的不斷工作。“耶和華作王”是一種表述的方式,宣告“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羅八38—39)都不能將他打敗。
這個神話在以色列中以獨特的方式來發展,正如以賽亞書(五十一9—11)的例子所示。
“耶和華的膀臂阿,興起,興起;
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
上古的世代興起一樣。
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
使海(Yam)與深淵(參創一2;七11)的水幹涸,
使海的深處變為贖民經過之路的不是你嗎?
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
海怪Yam被視等同為紅海,而其戰敗則代表出埃及的釋放,其他地方拉哈伯被看作是埃及(例賽三十7),上帝在紅海的勝利,結果他便會永遠作王(出十五18),正如在古老的神話中一樣。在本段經文的處境中,耶和華對利韋亞坦及海中的大魚的最後勝利,也同樣是代表了對以色列敵人的勝利,故此“在亞述地將要滅亡的……”也能回到錫安(13節)。如果拉哈伯是埃及,那麽拉比們的聯想也就不是毫無道理,他們把利韋亞坦視為亞述,把“海中的大魚”視為基提或羅馬(民廿四24;但十一30)。對十六世紀政治哲學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來說,利韋亞坦意味著絕對的權力。這樣的想法肯定是較接近作者在“以賽亞啟示文學”中的原意,而不像有些釋經家將此視為代表星座:巨蛇座、天龍座、長蛇座,或是日蝕(伯三3—10)。後期的啟示文學(像啟二十章與次經以斯拉續篇下卷六49—52),亦確定了此看法。
這首新“葡萄園之歌”與舊的那首(五1—7)截然不同,並且明顯是要我們來作一比較。正如第一首歌,本詩也是以葡萄園如何獲得照顧而開始,並以葡萄園等同雅各與以色列作結(6節,參五7)。另一方麵第四節卻是全新意義,上帝並不忿怒;葡萄園出產上好的酒,第二節的希伯來文事實上是指“出酒的葡萄園”;現在再沒有“荊棘蒺藜”,無需交戰與焚燒。新葡萄園將不但沒有了苦毒與流血,而其特征將會是保護、和平(重複兩次Shalom),和巨大的成功(5—6節)。第四與五節的希伯來文是古怪一點,可能不是原文,但其意義仍是十分清楚,像新英譯本的徹底重新闡釋,無論在語文與神學上都是難以成立。第六節按照十一章一至九節,想像在以色列中正蓬勃地萌芽新生與盼望,當其他的葡萄園都失敗時(五1—7;詩八十8—13;結十九10—14;可十二1—9),這個葡萄園卻會成功。
第七至十一節明顯是處理在上帝的百姓中的一場悲劇性紛爭。它們描述“百姓蒙昧無知”而被擄(11節),他們的偶像被毀,他們的堅固城陷落。不過此處一開始的問題,與其最終所暗示的問題,是為何這位創造他們的上帝,竟對他們毫無憐恤,由此並可猜想這些人與以色列人有十分接近的血緣。故此,這段經文可以看為是早期處理撒瑪利亞人的問題。我們曾經在許多不同的段落中遇見此情況,這些經文原來都是向以法蓮(北國)及其首都撒瑪利亞而發的,但在彼擄之後撒瑪利亞分裂(例九8至十14)啟發下,得到外加的內容。第七節評述在主前七二二至七二一年攻陷撒瑪利亞的亞述人的敗亡。現在撒瑪利亞又再次被棄絕。後來的釋經家無疑把這經文看作關於撒瑪利亞在主前一○八年被猶大王約翰·希克斯(John Hyrcanus)毀滅,這是極為可怕的例子,顯明當時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交惡的情形。第八節譯作“相機宜”的神秘詞語,可能是暗示撒瑪利亞人不會立即被消滅。雖然他們是應得的(9節),但卻會有許多機會來悔改。在旁經所羅門智訓書中(十一21—十二2)亦有相似的描述,說及上帝如何待那些犯錯的受造物:
“所以你漸漸的懲責幹犯你的人,並將他們犯罪的物件,作為他們的記念,警戒他們。主啊,你使他們離棄邪惡,他們便可以信服你。”
在這個情形下,“他們”受罰要被擄至亞述(王下十七章),在這裏形容為“刮東風的日子,就用暴風將他們逐去”(8節)。他們的偶像被打碎(9節);他們的城市荒廢(10節),像一棵被砍伐至隻適宜焚燒的樹(11節)。但他們卻完全不知,不肯悔改。牛在廢墟中吃草(10節)可能是以反諷的手法,暗喻他們敗壞的緣由;當以色列與猶大分裂時,他們的王耶羅波安造了兩個金牛犢,向百姓說:“以色列人哪,這是你們的上帝……”(王上十二28;參出卅二1—6)。
這段“啟示文學”的高潮在兩部分,以色列從列邦中被篩下(12節),及他們勝利地回歸耶路撒冷(13節)。“滅亡”一詞是用來形容羊(結卅四章)及來自亞蘭以色列先祖的到處“遊蕩”(申廿六5)。“在埃及地被趕散的”,可能是指在以色列的另一樁悲慘分裂,在利安托波力斯(Leontopolis)設立另一個惹起紛爭的猶太聖殿(參十九18釋義)。由亞蘭的幼發拉底河伸延至埃及邊界(“埃及小河”在聖經中稱為Wadi El Arish),代表了曾經一度由大衛與所羅門統治的版圖(王上八65),最大的應許之地(創十五18)。末了,在羊角的號聲下(利廿五9—10),黃金時代將來臨,以色列會合而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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