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所悅納的獻祭
以賽亞書六十六章一至六節
1耶和華如此說:
天是我的座位;
地是我的腳凳。
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
哪裏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2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
所以就都有了。
但我所看顧的,
就是虛心(原文是貧窮)痛悔、
因我話而戰兢的人。
3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
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
獻供物,好像獻豬血,
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
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
心裏喜悅行可憎惡的事。
4我也必揀選迷惑他們的事,
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
因為我呼喚,無人答應;
我說話,他們不聽從;
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
揀選我所不喜悅的。
5你們因耶和華言語戰兢的人當聽他的話:
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
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
願耶和華得榮耀,
使我們得見你們的喜樂;
但蒙羞的究竟是他們!
6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
有聲音出於殿中!
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
在以賽亞式的傳統中,聖殿從來不是顯得很大,但在此最後一組信息的第五篇中(1—4節),我們卻找到對此製度明顯的否定。上帝要的是謙卑痛悔的心;從第一章中,我們可以加上公義,上帝不是要石造的建築物與繁褥的禮儀。本文嚴厲的語氣,反映了它正處於一段猶太群體內部論爭的時期,大概是直至主前五一五年在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為止的時期。我們知道在當時有其他原因反對重建聖殿(該一1—11),他們要在死刑的威嚇下進行建造(拉六6—12)。但似乎從很早的時候起,肯定從流亡時期已經開始,有一些人相信上帝是住在其百姓之中,即使耶路撒冷並沒有聖殿(參出廿五8,廿九45),屬靈的真際是比禮儀更加重要(例詩五十一;撒上十五22—23;耶卅一31—34)。會堂或一些近似的製度大概已存在於巴比倫(結十四1),而到了主後七十年,當第二聖殿被羅馬人毀掉時,猶太教卻憑內在的屬靈力量得以在沒有聖殿的情況下生存。事實上,具有豐富多元性的猶太教,在沒有聖殿的情況下存在,遠較有聖殿的更為長久,而猶太人為重建聖殿所表達的禱告,其實是遠遠大於期望在耶路撒冷“圓蓋石山”(Dome of the Rock)上一所新的建築物。新約聖經亦表明一種相似的重點轉移——例如:
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
(林後六16)
在最後新耶路撒冷啟示的異象中,亦再沒有聖殿:“因主上帝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啟廿一22)。
在第一章中亦召喚了“天”與“地”來作見證,已經不隻一次地引證它們作為創造主能力與榮耀的證據(例四十12,四十二5,四十五18,四十八13)。在他眼中,這些隻是簡單的家具(1節):他怎能要求會朽壞的人建造任何東西呢?這裏的用語使人想起詩篇一三二篇,雖然其主題不盡相同。“這一切”(2節)通常是指天與地,而“就都有了”(標準修訂本作“是我的”)是借用自創世記一章9例“就有了”)。但很可能作者是在想及剛才提及聖殿的那些大石,而將此對比於屬靈房屋的“活石”——參: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上帝所揀選、所寶貴的。你們來到主麵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4—5)
詩篇五十一篇十六至十九節亦與此有關連。
第二節所列出的三項美德恰當地總結了以賽亞的道德教訓。在較早章節中,當開始對豐裕之耶路撒冷的自高自大進行斥責時,已充滿了對虛心的要求(例二12—19,三16,五11—12)。那些承認自己的失敗,仰望上帝之憐憫的人,他們痛悔的心正是先知所呼喚的,正如當先知攻擊硬心與頑便之罪時所說的(例六9—10,三十1—5)。在巴比倫的章節中(例四十一1,四十二18,四十四1,四十八1,四十九1),有長篇的經文均提及要對先知的話接受與順服。彌迦所列的雖然不同,但卻十分相似:“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六8)
第三節包括了對聖殿禮儀的令人震驚的猛烈攻擊:四種慣常受歡迎的禮儀(利一至三章),竟成了殺人及其他不潔的禮儀的注腳,這些在上帝眼中均視為邪惡。每個分句中的“好像”(標準修訂本)均不見於希伯來文中,而新英譯本則認為在本節最後部分的總結裏,平等地包括了所有八項事情:“這些一切都是那些人揀選的行為,顯明在他們自己可憎惡的禮儀中”。第四節似乎暗示上帝計劃將這些行為——殺戮、獻祭等——降在這些作惡者的身上。這固然是十分可怕的先知信息,是由一些對聖殿禮儀頗不同情的人所做的,正如第一以賽亞一樣(一15—17)。
第六篇先知信息(5—6)分為兩部分。首部分是對那些具有第二節所描述之美德的人說的,並宣告向那些“恨惡你們的弟兄”的施行審判。這似乎是有關內部鬥爭的進一步證據,很可能是那些嚐試以新建築物來表彰上帝榮耀的支持聖殿派(哈一8,二3,7,9),與形容他們自己為“虛心痛悔”(2節)的反對聖殿派之間的鬥爭。在此又可見反撒瑪利亞言論的一個早期例子,因為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的敵對情況,特別是在聖殿的問題上,早已在尼希米記(四章)中提及。第六節便可能是進一步針對撒瑪利亞的預言。這個預言的形式與阿摩司書的開首十分相似: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
從耶路撒冷發聲。 (摩一2;參珥三16)
希伯來文作“叫、聲”的同一個字,在分句的開首重複了三次(見新英譯本):
有吼聲出自城中,
有吵鬧聲出於殿中,
是耶和華的聲音,向仇敵施行報應。
但在此,先知信息當然亦可以針對那些偏行自己道路的人(4節),將他們的精力專注於禮儀,而不是公義與謙卑之上。耶利米的“聖殿講章”清楚表明此點:
你們偷盜、殺害、奸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麵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麽?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麽? (耶七9—11;參太廿一13)形式上的崇拜可以導致審判與羞辱,或是喜樂與榮耀。
與耶路撒冷一同歡樂
以賽亞書六十六章七至十七節
7錫安未曾劬勞就生產,
未覺疼痛就生出男孩。
8國豈能一日而生?
民豈能一時而產?
因為錫安一劬勞便生下兒女,
這樣的事誰曾聽見?
誰曾看見呢?
9耶和華說:我既使她臨產,
豈不使她生產呢?
你的上帝說:我既使她生產,
豈能使她閉胎不生呢?
10你們愛慕耶路撒冷的
都要與她一同歡喜快樂;
你們為她悲哀的
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11使你們在她安慰的懷中吃奶得飽,
使他們得她豐盛的榮耀,
猶如擠奶,滿心喜樂。
12耶和華如此說:
我要使平安延及她,好像江河,
使列國的榮耀延及她,如同漲溢的河。
你們要從中享受(原文是咂);
你們必蒙抱在肋旁,搖弄在膝上。
13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
你們也必因(或譯:在)耶路撒冷得安慰。
14你們看見,就心中快樂;
你們的骨頭必得滋潤像嫩草一樣;
而且耶和華的手向他仆人所行的必被人知道;
他也要向仇敵發惱恨。
15看哪,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
他的車輦像旋風,
以烈怒施行報應,
以火焰施行責罰;
16因為耶和華在一切有血氣的人身上,
必以火與刀施行審判;
被耶和華所殺的必多。
17“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幾節經文所組成的一小段神諭,可以視為這長篇係列中的第七篇信息,起了總結全書的作用。
母親懷孕生子(7—9節)、在懷中喂奶(10—11節)與搖弄在膝上(12—14節)的意象,均是源自較早時應用於錫安的經文(四十九15—16,五十四1,六十五23),與上帝作為以色列母親的經文(四十二14,四十六3;亦見申卅二18)。在此藉著上帝的幫助(9節),錫安是歡欣的母親,而她的兒子是一個充滿活力的國族。這生產是奇妙的:給夏娃的咒詛(創三16),在六十五章廿三節已得以減輕,現在被完全除去(7節),或至少被減弱至短暫的陣痛(8節)。許多人認為一九四八年以色列國從猶太浩劫的灰燼中的再生,完全是一項神跡。上帝的手在這些事件中工作,正如在所有的曆史中:他藉著主前五三八年古列諭令所開始的工作(代下卅六22—23;賽四十四28,四十五1—2),透過一九四八年聯合國決議而繼續,有一天他必會完成(9節)。
第十至十六節的華麗感謝詩,包括了參與慶典的一個呼召(10—11節),及以“耶和華如此說”(12—14節)作開始的救恩信息。在開始部分教人想起一些著名的錫安詩,像詩篇四十六、四十八、一二二篇與以賽亞書十二章,它表達了對以色列之錫安的愛,是多麽的逼切和感動人心。此種從哀哭至喜樂的轉化與詩篇一二六篇五至六節相似,但或許亦接近差不多同時代的撒迦利亞(八19):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四月五月禁食的日子,七月十月禁食的日子,必變為猶大家歡喜快樂的日子,和歡樂的節期,所以你們要喜愛誠實與和平。
第十一節具有一股動人的溫柔,歡欣地表達了錫安兒女新得著的平安與保障(詩一三一2),及他們的繁華與極度的滿足(例十二章,廿五6—9)。“豐盛的榮耀”一語(標準修訂本,11節)隻出現於此處,或許是為母親的意象添上另一細節:新英譯本作“因她充足的奶而喜樂”。
這救息信息亦如常分為兩部分,義人的圖畫是有盼望而且美麗的,對惡人的意象則是苦毒、報複的審判。首先,第12節“平安”(希伯來文為“沙龍”,shalom)是比作一條緩慢流動的大河,像尼羅河或幼發拉底河一樣;另外亦像一條傾瀉的急流(標準修訂本作“河流”),有如那些核著黑門山融化的冰雪,衝下幹涸的河穀。“列國的榮耀”與六十一章六節互相呼應。
乍看之下,第十二、十三節的母親意象似乎是描述錫安對其兒女的照顧,正如七至十一節所示。但在第十二節的希伯來文卻是沒有“她”的一字,(“肋旁……膝上”)而接著的經節卻暗示在此上帝再次被當作一位充滿信心與經驗的母親,正在照顧她的兒女。“安慰”一詞在十三節中出現了三次,自然它是巴比倫篇章開始的主要用語(四十1,四十九13)。
“你們看見”(14節;正如五十三11節沒有對象)表示“你們的眼睛會被打開,你們會看見異象”。這裏譯作“嫩草”的,並非用於四十章六至七節(“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而是用於新長出的青草,像在創造時從地裏冒出的嫩芽(創一11—12),及詩篇廿三篇的青草地(2節)。
這是一幅描寫新生命與生長的美麗圖畫,它的悲劇結局是惡人的滅亡。“耶和華的手”,即是其強壯的保護,加在其仆人之上,但其震怒卻是向他的仇敵發出(14節)。這是耶和華日子的“忿怒”(例賽廿六20;結廿一31;鴻一6;番三8)。大火、火焰、“旋風”(新英譯本)、戰車、刀劍、屍體,所有傳統上描述上帝的審判,均包括在內(15—16節),在普世層麵上,亦是如此:這會施行在“一切有血氣的人身上”(16節)。“被耶和華所殺的必多”是指他們將會在戰場上占大多數,隻有少數人可以得救。上帝審判的烈火是個重複出現的主題,自第六章起,它帶來的是赦免(7節)與毀滅(13節),直至最後一章結束時,它帶來永遠的地獄之火(24節)。
第十七節列出了那些被耶和華所殺的人,正如在第三節一樣,他們犯了禮儀上的罪,像參與異教的禮儀與吃下不潔的食物,卻不是指道德或社會性的罪惡。“園”曾在一章廿九節中提及,並給予了更多的細節,亦見於六十五章三節。“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這神秘的句於可能是以西結書八章七至十三節所闡釋的圖畫:新英譯本作“一個接著一個地在神秘的圓圈中”。
“滅絕”在詞源學上是與十五節的“旋風”(新英譯本)有關,使整篇先知信息結束在一種壯觀的氣氛中。我們在此麵對的,是關乎在上帝麵前終極責任的事情。
新天新地
以賽亞書六十六章十八至廿四節
18“我知道他們的行為和他們的意念。時候將到,我必將萬民萬族(族:原文是舌)聚來,看見我的榮耀,19我要顯神跡(或譯:記號)在他們中間。逃脫的,我要差到列國去,就是到他施、普勒、拉弓的路德和土巴、雅完,並素來沒有聽見我名聲、沒有看見我榮耀遼遠的海島;他們必將我的榮耀傳揚在列國中。
20他們必將你們的弟兄從列國中送回,使他們或騎馬,或坐車,坐轎,騎騾子,騎獨峰駝,到我的聖山耶路撒冷,作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好像以色列人用潔淨的器皿盛供物奉到耶和華的殿中”;這是耶和華說的。21耶和華說:“我也必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
22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
怎樣在我麵前長存;
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
23每逢月朔、安息日,
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麵前下拜。
這是耶和華說的。
24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
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
他們的火是不滅的;
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
最後一篇先知信息以典型的以賽亞式“我是……”作開始(例四十六9,五十一12,15)。它包含了整個世界;這是以賽亞書的另一個特色(例十一9,廿四章,四十九1)。但本文在兩個突出的方麵超越了以往的先知信息。“逃脫者”(19節)顯然被差遣“將我的榮耀傳揚在列國中”——向那些“素來沒有聽見我名聲,沒有看見我榮耀”的人——祭司與利未將從列國中徵募(21節)。這必定是對那些維護聖殿建製的排他野心家的致命一擊,而整本以賽亞書均一致激烈地攻擊此點(見六十五1—7注釋)。
本文的希伯來文十分困難,或許這是因為此段經文徹底的原創性與出人意表之處,使抄寫文士的思想不能掌握。如現在的經文所示,第十八節的希伯來文以一個獨立的代名詞,“我”或“我是……”作開始,卻沒有連著任何動詞或謂語。“他們的行為和他們的意念”(18節)亦是獨立地存在於句子之中,而希伯來文為“它將”,而不是“我必將”(標準修訂本)。大多數的英文譯本跟隨古老的希臘傳統,加插“知道”一詞,並將動詞改為單數第一身(標準修訂本,新英譯本)。這實際上是將十八節轉變為由耶和華親自說的先知信息。或許我們更應強調開始時的代名詞:“耶和華說的”這句短語在這段經文中共重複了四次(20—23節),而上帝這番最後的話,其目的是要立下永遠的約,像與挪亞所立的約(見22節),或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申五1—21),上帝是提議者與主動者。故此說“我為我的緣故……”(參出二十2所強調的)。
所應許的記號或“神跡”(19節)並沒有什麽解釋。這可能是一些與天文有關的,正如以賽亞的神跡(卅八7—8),或像引導博士往伯利恒的東方之星(太二1—12),或像其中一個宣告新紀元來臨的傳統現象(例廿四23;珥二30—31;可十三24—27)。但這會否就是第廿二節的新天新地,正如創世記第九章的彩虹一樣,成為上帝對其子民的永遠記號呢?
一些“逃脫的”會像使徒一樣被差遣進入世界(19節)。那些“遼遠海島”的名字並不是全部都能確定地被人認識,或許這是另一例子,顯明這篇如此吸引的經文,在原來寫成之後的數世紀以來,仍不斷被人重新詮釋與修改。他施在西班牙曾經是腓尼基人著名的殖民地(二16)。土巴是位於黑海的岸邊,而雅完(希伯來式的希臘文稱Ionia)包括了希臘的本土與希臘在愛奧尼亞與小亞細亞的殖民地。普勒與“拉弓的”路德似乎是位於北非(創十6,13;耶四十六9;結三十5)。但希伯來原文卻有亞述名字“普勒”(Pul即提革拉毗列色;王下十五19),而不是普勒(Put)。而在創世記十章廿二節亦有另一個“路德”,與亞述(即亞蘭)並列。有些專家傾向將“拉弓”讀為“米設”(新英譯本),屬於小亞細亞另一地區,經常與雅完、土巴列在一起(例結廿七13)。無疑此種分殊性反映了日後世代嚐試將他們對世界的知識,與他們在其中作為上帝子民的角色,連帶於經文之中。以賽亞書四十九章十二節亦有相似的遭遇。
第二十節流亡者的回歸教人想起四十九章廿二節,六十章四至五節與其他經文。但在此,他們是代表列邦被帶到耶路撒冷,“作為供物獻給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獻祭相比,雖是不加評述,卻是頗具革命性的外邦獻祭的觀念。在二十至廿一節,專門的獻祭語言獨特地用於外邦人的活動上,將五十六章一至八節親善的語言更推進一步。而運輸的工具亦是新穎與具有異國色彩的:馬匹、馬車與騾子是常見的(例書十一4;撒下十八9;結卅九20);但“轎子”(新英譯本作Wagons“運貨車”)卻在聖經中除了此處外,隻提過一次(民七3,“篷子車”),而“獨峰駝”則隻出現於此處。
第廿二至廿三節好像是一個新的立約或應許,正如上帝對挪亞(創九12—16),或對亞伯拉罕與其永遠的子孫(創十五5)所說的話。“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必成為記號,像洪水以後在天空的彩虹,表明這應許是永遠的。先知在給列祖子孫的應許之上,還加上應許他們的名字,他們對公義與信心的名聲,都會存到永遠。此新應許的高峰是“凡有血氣的”都會來耶路撒冷敬拜,而那些厭惡節期、安息日、月朔與其他指定大會的(一11—15),會轉化為對上帝謙卑順服的普遍態度(六十六1—2)。在舊約聖經之中,隻有撒迦利亞書十四章十六節,或瑪拉基書一章十一節,才能匹配於此新紀元的異象。
但很可借,這裏有以賽亞書最後一節。此節是如此醜陋與殘酷,以致人們當會堂崇拜中使用它時,在它以後將第廿三節多念一遍,這已成為長久的習慣。我們曾不止一次論及上帝公義的陰暗麵(例見四十九25—26或五十一22—23),而在此我們可以重申:對於那些在審判之日得救的人,其救恩的圖畫越多姿多采,按著舊約的想法,對那些被棄絕者之滅亡與毀滅的圖畫,也越是顏色豐富。這是中世紀對地獄之火的觀念,是他們所能找到的少數舊約權威之一。本文已引用於馬可福音九章四十八節。但正如在廿六章十九節(好像在最後階段屬於以賽亞傳統的本節經文),我們找到有關死人複活的信念。我們可想及該節美麗的經文,與以西結看見滿山的枯骨複生的異象(結卅七1—4),與但以理充分表明超越墳墓的盼望(但十二2—3),而不是六十六章廿四節;我們就此離開以賽亞的先知信息,堅定相信超越時間的“新天新地”的應許,也必定會超越死亡(廿六19):
睡在塵埃的啊,要醒起歌唱!
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
地也要交出死人來。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