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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 以賽亞書62章

(2010-07-14 03:49:28) 下一個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

以賽亞書六十二章一至十二節

        1我因錫安必不靜默,

        為耶路撒冷必不息聲,

        直到他的公義如光輝發出,

        他的救恩如明燈發亮。

        2列國必見你的公義;

        列王必見你的榮耀。

        你必得新名的稱呼,

        是耶和華親口所起的。

        3你在耶和華的手中要作為華冠,

        在你上帝的掌上必作為冕旒。

        4你必不再稱為“撇棄的”;

        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

        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

        你的地也必稱為“有夫之婦”。

        因為耶和華喜悅你,

        你的地也必歸他。

        5少年人怎樣娶處女,

        你的眾民(民:原文是子)也要照樣娶你;

        新郎怎樣喜悅新婦,

        你的上帝也要照樣喜悅你。

        6耶路撒冷啊,

        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

        他們晝夜必不靜默。

        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

        7也不要使他歇息,

        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

        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

        8耶和華指著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說:

        我必不再將你的五穀給你仇敵作食物;

        外邦人也不再喝你勞碌得來的新酒。

        9惟有那收割的要吃,並讚美耶和華;

        那聚斂的要在我聖所的院內喝。

        10你們當從門經過經過,

        預備百姓的路;

        修築修築大道,

        撿去石頭,

        為萬民豎立大旗,

        11看哪,耶和華曾宣告到地極,

        對錫安的居民(原文是女子)說:

        你的拯救者來到。

        他的賞賜在他那裏;

        他的報應在他麵前。

        12人必稱他們為“聖民”,為“耶和華的贖民”;

        你也必稱為“被替顧、不撒棄的城”。

    本章大部分經文(正如六十章)是向意誌消沉的錫安說的,她有如一個被遺棄的妻子,現在應許給她救恩。但先知的不耐煩卻在第一節中闖了進來,正如經文所示,他轉而向我們吐露了他為錫安的緣故而不能罷休。他一定要做一些事情來振作其低沉的士氣;然後他藉著另一篇優美的救恩信息來消除她的疑慮,保證耶和華仍然愛她,沒有離棄她(2—5節)。“公義”(譯作“勝利”更佳,新英譯本;此調再次是tsedek;參四十一章二節注釋)再次如上章情況一樣(六十一10),與“救恩”互相配對,而六十章一至三節有關“光”的主題進一步發展。“光輝”(新英譯本作“日出”)於六十章三節是同一的天文學用詞,再加上熊熊的火炬,刺破了黑暗的新意象(我們可以說,“好像是米甸的日子”,賽九4;另見士七16,20)。

    這信息的本身是開始於一普通的引言,總括了錫安榮耀與神秘的未來(2節)。列國與列王會看見她的勝利與榮耀,她會獲得由上帝所命定的新名字。“所起的”(新英譯本作“宣告”是法律上的技術用語,其意為指定),而第四節的文字遊戲與第二節在此的命名可以沒有關係。在許多情況下,約翰的啟示錄為我們提供了線索(啟二17):

    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認識。

藉著命名新的“上帝之城”,其創立者與設計師表明他最終獲得的勝利。

    “上帝的掌”(3節)在其他地方即幾乎是上帝能力的同義詞(五十九1;詩七十八42:標準修訂本作“能力”)。但在此,卻以典型的以賽亞式想像力,描繪上帝好像是托著新城市,正如一個鑲滿珠寶的華美皇冠,使所有的人都投以欣羨的目光。

    第四節的兩個新名字其實是頗普通的女孩名字。(“撇棄”與“荒涼”當然不是真的名字)。“哈非斯巴”(Hephzibah,“我喜悅你”)隻出現於聖經一次(王下廿一1),亦是現代以色列一個集體農莊(kibbutz)的名稱。“比拉(Beulah,“有夫之婦”)使人記起韋斯(Mae West)的名句:“比拉,為我剝顆葡萄!”(我非天使I’m No Angel,一九三三)。這些名字,均不配成為上帝賜給他的新城之名(2節)。作者隻是利用這些名字的意義來達到他預言的目的,正如用在七章十四節以馬內利之名的例子一樣(與八8—10),第卅七章二節以賽亞本身的名字亦可能如此(參注釋)。另一個文字遊戲出現於第五節,該處的動詞“娶”越來越接近“擁有”或“管治”之意(正如廿六13;代上四22):正如年青人照料處女,同樣錫安強壯的兒子照料其母親,引導她與保護她。更進一步,耶路撒冷好像是上帝的新娘(正如六十一10;啟廿一2),被他愛護、珍惜與喜悅。所羅門的雅歌傳統上常被解釋為包含有上帝與以色列/耶路撒冷彼此對唱的一些情歌。

    第六至七節不太可能是指先知親身做過的任何事,例如在城牆上設立守望者,或以任何方式教訓其門徒。肯定上帝仍然是說話者,正如四十章一節;他調度在天廷上的成員——“守望者”、“書記”(譯作“呼籲耶和華的”其實是卅七章二節皇室官員的專門術語)——來保證錫安的案件獲得最優先的處理。第八至九節耶和華的嚴正誓言繼續發揮這個皇室法庭的意象。他保證永不再有入侵的敵人,像亞述人(卅六至卅七章)或巴比倫人(卅九章),或可能在被擄以後出現的,沒收土地出產的波斯收稅官。上帝的子民可以自由地將他們的穀物與酒當作禮物帶至耶路撒冷的聖殿,以致他們可以參與喜氣洋洋的群體宴會(申十二17—18)。“院內”原來可能是非專門術語,但後來卻指在第二聖殿中,特別用籬笆圈出的範圍,用來隔開外邦人、婦女、“以色列”與祭司(例代上廿八12;詩六十五4)。

    最後先知引伸了較前篇章中的用語(例四十3,四十九22),呼喚其百姓來進入聖城(10—12節)。以前,這是從被擄中回歸的呼求;現在卻是進入新耶路撒冷。“大道”(10節)是環繞城牆通往每道城門的闊大坡道,像今天在耶路撒冷舊城西邊通往基法門的伯利恒大道。要豎起“大旗”(新英譯本作“記號”)作為以色列與列國的集合點(五26,十一12。四十九22)。全地(11節)都會聽見錫安的“救恩”或“勝利”(五十二10),以及耶和華的奇異“賞賜”或“報償”(四十10)。

    在十二節賜給新以色列的四個名字再次被組合成為兩對。“聖民”可追溯至西乃山時期被創立的以色列(出十九56,廿二31),但亦是熟悉的以賽亞信息的回響(例六3,十一9,四十八2,五十二1)。配對於“蒙找著”(標準修訂本是Sought out,和合木作“眷顧”)的,是個薄弱的翻譯,遮蓋了此調的宗教含意,它可譯作“求問(神諭)”(士一1)與“尋找耶和華”(賽五十五6;摩五614)。“聖民”會被找著,被人諮詢好像是智慧、公義與真理的源頭(二24,五十五5)。“贖民”(12節)是另一以賽亞式的用語,其義用於被遺棄的妻子(參4節),是指近親在本節最後一個詞語所示的情況下,對被“撇棄”的人所應當要做的事。上帝的子民會再次在耶路撒冷被建立,他們的信心被堅立;作“外邦人的光”(四十二6,四十九6)。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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