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擄的得釋放
以賽亞書六十一章一至十一節
1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
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
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譯: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
報告被擄的得釋放,
被囚的出監牢,
2報告耶和華的恩年,
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
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3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
喜樂油代替悲哀;
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
使他們稱為“公義樹”,
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
4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
建立先前淒涼之處,
重修曆代荒涼之城。
5那時,外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
外邦人必作你們耕種田地的,
修理葡萄園的。
6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
人必稱你們為我們上帝的仆役。
你們必吃用列國的財物,
因得他們的榮耀自誇。
7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
分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淩辱。
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
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原文是他們)。
8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
恨惡搶奪和罪孽;
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
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9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
他們的子孫在眾民中也是如此。
凡看見他們的必認他們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10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
我的心靠上帝快樂。
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
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
好像新郎戴上華冠,
又像新婦佩戴妝飾。
11田地怎樣使百穀發芽,
園子怎樣使所種的發生,
主耶和華必照樣
使公義和讚美在萬民中發出。
研讀這章著名的經文,我們首先想及的,正如第五十八章的例子一樣,是談及贖罪日,一個禁食與屬靈更新的日子,亦是宣布禧年的日子。本章在某意義上來說是利未記廿五章的一篇講道:一方麵是一篇關於種植(3節)、重建(4節)與新芽(11節)的講章;另一方麵是有關自由(1節)與公義(8節)的講章。主耶穌在拿撒勒會堂中以同一段經文講道(路四16—30)。今天本章經文成為生活在拉丁美洲與其他獨裁政權之下基督徒的啟示和挑戰,也是解放神學所根據的基本經文。
他首先表明其先知的憑據:他不是假先知(耶廿三16—22;摩七14)。主的靈在他身上,正如在摩西身上(民十一25)與耶和華仆人的身上(四十二1—4)。他像祭司一樣被膏抹(出廿九1—9),又好像祭司一樣以救恩為衣、以公義為袍(10節)(詩一三二9,16);並且被呼召來服侍那些處於不幸的人(1—3節)。再沒有其他地方比這裏更好地描述怎樣“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為先知。不論在早期基督教或在昆蘭教派中,自由是由一位像麥基洗德的人所宣告,他同時為祭司與君王(創十四18),是以色列盼望的具體體現:“現在是麥基洗德恩年的時候;他會藉著其力量,向上帝的聖民施行審判……”(G.Vermes,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一九七五年版,第二六六至二六七頁)。希伯來書第七章是基督徒對同一主題的論述。
先知所呼召接受消息的四種人(1節),是以有趣的方式配對起來,似乎要強調受難者在物質與屬靈二方麵的憂傷。這固然可見於第一對組合:窮人或“受苦的”(標準修訂本)配對於“傷心的人”。第二對組合,“被擄的”要從他們肉身的束縛中得釋放;當那些被囚的“打開眼睛”(希伯來文原意),可能暗示屬靈捆綁中的釋放。“釋放”這詞語,屬於利未記廿五章律法的實踐部分。“打開眼睛”(和合本譯“出監牢”)一語隻出現於此,但卻是與九章二節、五十三章十一節與六十六章十四節完全符合。
第二節同時指向利未記的禧年與耶和華的日子:例“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賽四2);“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利維坦)……”(廿七1)。這些先知信息的應驗標誌著新紀元的破曉(參路四21)。
安慰喪家,被用作另一節經文的主題(3節):哀悼者被描述為除去他們的喪服(撒下十三19;耶六26),反而穿上筵席的衣飾。在極其鮮明的形像之中,他們心意的轉變,被圖解為新的名字,“公義樹”(或如四十一章二節的“勝利”)與“耶和華所栽的”;這些名字提醒我們禧年是“讓全地休息的神聖的安息年”(利廿五5)。遠古的廢墟要重建,城市要被修築(4節)。新的牧人、農夫與修理葡萄園的人會來打理田地(5節)。上帝的子民(6節)會從一般的工作中分別出來:“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正如亞倫與他的兒子成為祭司一樣,他們會獲得豐富的賞賜(出廿八至廿九章):“列國的財寶”會是他們的(六十5)。他們新獲得的喜樂會是加倍地代替先前的羞辱(7節)。
第八節將我們帶回第一章,回顧以賽亞建基於“聖潔觀”的永恒原則(一17,五7,卅二1,四十二1)。“搶奪和罪孽”(標準修訂本)是包含了一個基於某些古本校勘後的文意;希伯來的原意其實為“以燔祭為搶奪”(標準修訂本注腳),雖然在文法上較為古怪,但其意卻甚佳。這好比在一章十一節或阿摩司書五章廿一至廿二節,是對禮儀主義與假冒為善的另一次批判: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
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
我卻不悅納。
這已不是以賽亞第一次責備那道德敗壞之敬拜者假冒為善的信息。上帝要忠於其立約,故必須懲罰他們;但此次本節之結尾明顯地指出他對亞伯拉罕與其永遠子孫的應許,與最終會帶給他們快樂與盼望的“報酬”(9節)。
最後(10—11節),先知代表其百姓唱出一首感謝詩(如詩一三八)。新耶路撒冷將要裝飾得像新娘或新郎一樣,迎接他們的婚禮(啟廿一2;參五十二1—2),穿上了救恩與公義的衣裳,有如詩篇一三二篇(9,16)的祭司。本詩在我們開始看到全地慶賀其禧年的異象中結束(利廿五),向世界顯明什麽是真正的“公義”(或“凱旋”)與讚美的真實意義。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