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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 以賽亞書57章

(2010-07-13 03:50:12) 下一個

上帝向所有被造物的慈愛

以賽亞書五十七章十四至廿一節

        14耶和華要說:

        你們修築修築,預備道路,

        將絆腳石從我百姓的路中除掉。

        15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原文是住在永遠)

        名為聖者的如此說:

        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

        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

        要使謙卑人的靈蘇醒,

        也使痛悔人的心蘇醒。

        16我必不永遠相爭,也不長久發怒,

        恐怕我所造的人與靈性都必發昏。

        17因他貪婪的罪孽,我就發怒擊打他,

        我向他掩麵發怒,

        他卻仍然隨心背道。

        18我看見他所行的道,也要醫治他;

        又要引導他,

        使他和那一同傷心的人再得安慰。

        19我造就嘴唇的果子;

        願平安康泰歸與遠處的人,

        也歸與近處的人;

        並且我要醫治他。

        這是耶和華說的。

        20惟獨惡人,好像翻騰的海,

        不得平靜;

        其中的水常湧出汙穢和淤泥來。

        21我的上帝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經過三至十三節的猥褻之後,第十四至十五節意味深遠地回望較早的一些異象。第十四節“如此說”(譯注:和合本作“耶和華要說”)神秘地教人回想第四十章天使的聲音,溫柔地向耶路撒冷說話。一條為“我百姓”預備,經過曠野的“(大)道”貫穿著這些經文:四十3,五十二12與卅五8—10。第十五節間接提及第六章的語言,在那裏先知真的看見那位“住在永遠”的,“坐在高高的寶座上”(六1)。在那異象中,以賽亞發覺上帝不單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而且也是“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

    在此(15節)譯為“住”與“居”的動詞(二者為相同動詞),在神學意義上有細微而特殊的差別。由此演變的詞有“會幕”(mishkan,出廿五8—9;啟廿一3),及後期猶太教的“舍劍那”(Shekinah),意為“神聖榮耀”。正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同樣上帝住在謙早與心靈痛悔的人中間:他與他們同在。某方麵來說,本文是四十章的靈意解釋:有需要的百姓(四十1、7)乃是“虛心”(靈裏貧窮)的人“(太五3),與屬靈上的流亡者;而經過曠野的路是屬靈的朝聖。第五十八章六至七節亦以相近的語言來描述窮人的救恩(路六20)。

    上帝回應以賽亞的問題,”主啊,這到幾時為止呢?(六11),五十七章十六節是最終的答案。公平的賞罰——“相爭”乃法律用語(例:四十一21“你們的案件”;五十8)——與怒氣原本應該一直持續下去,但創造者卻愛其被造物:他賜給他們生命(創二7),亦賜給他們個體性。“生命的氣息”(16節,譯注:和合本譯作“人”)。在希伯來文是眾數,可譯作“活物”(新英譯本),或後期猶太傳統作“靈魂”。次經中所羅門智慧篇以此思想進一步說:“你憐憫眾生……愛一切所有……”(智十一24—26)。

    第十七節總結了以色列的悲劇曆史:阿摩司書四章六至十二節以駭人的細節來加以描述,正如撒母耳(撒上十二6—25)、耶利米(耶七21—34)與其他人的演說。這裏的含義似乎是指甚至耶路撒冷的被毀,與巴比倫的被擄亦不能醫好他們:他們仍然“隨(他們的)心背道”。這樣,他們唯一的盼望是等待上帝醫治他們,不是因為他們悔改,或尋得配受赦免的途徑,而是上帝選定如此。不配得的巨典或唯獨因信稱義的福音,不是靠好行為而得,在第十八節清楚說明:“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羅五8),上帝會“醫治”他們、“引導”他們與“安慰”他們。他會拯救他們,是不計較他們的品格與行動,不是因著他們的品格與行動。其他人因著不同的神學前設,辯稱“他所行的道”指以色列百姓的受苦,甚至是他們的悔改,而上帝的饒恕正是以此為條件。但文中卻沒有提出這些意見,而十五至十六節肯定地指出上帝赦免他們創傷的動機是與此十分不同的。“再得安慰”(18節)一語亦表明不按著嚴格的公義原則,而“傷心的人”亦與悔改的罪人不同。

    第十九節在希伯來文以十分突出的句子:“造就嘴唇的果子”作開始,這可以與第十八節一起解釋為向哀痛老說出安慰的話(故標準修訂本將此句移往上節);或是描述以下古怪但值得回味的說話:“願平安康泰歸與遠處的人,也歸於近處的人”。任何一種解釋均完美地描寫了先知的宣講,是一個神聖創造的活動,有如以色列的誕生(四十三1,15)或罪人在靈裏的重建(詩五十一10)。“遠處”與“近處”表明是所有的民族,不論遠近,大概是再次想及五十六章一至八節。“平安”(“沙龍”,shalom)是超過患難,帶來安息(五十七2),與超越戰爭,帶來自由,還特別包括了健康(五十三5,見欽定本),在此大概亦包括了心境的平安。

    最後“惡人”的定義為那些永不得“平安”的人(20至21節)。他們像“顛線的海”(標準修訂本)或“動蕩的海”(新英譯本),被其以往作為的殘骸所汙染。這形像是強而有力的,一方麵使人想起神話中的海怪,拉哈伯與利維坦——邪惡的象征(例廿七1,五十一9—10;啟廿一1);另一方麵,一些描繪平安與信心的優美以賽亞經文(見卅二17—18;參三十15),與此成為鮮明的對比:

        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

        公義的效驗,必是平穩,直到永遠。

        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

        安穩的住處,平靜的安歇所。

第五十七章廿一節的警句,同時亦因著編輯的原因出現於四十八章的結尾,在此經文處境中亦產生了使人寒心的結局:不義與罪惡的驚濤駭浪永不平複。不過,下一章卻憧憬一赦罪的媒介,有如贖罪日的禁食。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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