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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詩篇一一九篇

(2010-06-06 06:39:55) 下一個

偉大的詩篇(Ⅰ)

詩篇一一九篇一節

        1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

        這人便為有福!

    每一個學童都知道,這是聖經中最長的詩篇。就是這個原因,或許我們會以為它必定有很多重複的地方,因而也會使人感到沉悶。但是假若我們能細心閱讀它的時候,我們會發現情況並不是如此。反而會覺得我們的標題偉大的詩篇,是一個很合適的標題。

    首先,它的“偉大”當然是由於它的長度。我們從前曾看過一些離合體詩篇(例如,詩九、十、卅四、卅七、一一一、一一二)。但是這些例子都是用希伯來文的二十二個字每寫成一首二十二行,或二十二節的詩,每一行或是每一節的開始都是依著字母的次序。但是詩一一九共有二十二小段,每段有八節經文,英文通常出現十六行,而每一小段中的每一節都是以同一個字母來開始的。很明顯,一首這樣小心創作的詩,使人可以容易學習;每一小段中的這幾行詩能產生使人容易記憶的效果。

    阿拉伯的世界仍然繼續這種方法的寫作,直至中世紀的時候。這篇詩篇的形式並不是一種把戲,而是古代世界中最佳文學作品的一個例子。阿拉伯人常常創作一些比這篇更長的詩,但是全篇隻有一個主題。他們稱他們的作品為diwan(迪萬)。這個特別的希伯來字diwan描寫一個故事,這個故事與本仁約翰在獄中所寫的故事有相似的地方。它的作者明顯地也是在極度的困難之中,但是他仍然能夠以本仁約翰所表現的,在深度的信心和盼望之中寫出他的diwan。

    這首長篇詩篇最開頭的一節,奏出了這篇詩篇的主題,就是因為律法而讚美上帝。明顯地,律法被視為以色列信仰的基礎。但是,正如第一節所說的,這最重要的詞語是耶和華的律法!所以,我們已看到稱這篇詩篇為“偉大”的第二個理由,因為它談論一個偉大的主題。

    但是我們必須清楚認識律法在希伯來原文的意義。我們曾在前麵一些詩篇中看到這個名詞,我們知道它的原文是妥拉(Torah)。我們發現這個詞語並不是古羅馬的“法律”(lex)的意思,雖然lex成為了西方法律的基礎。妥拉實在的意思是“教訓”,所以它的意思是來自永生上帝口中的教訓。當門徒聽到他老師教訓的說話時,在這些教訓中,他得到了他老師思想中的啟示。所以,在這裏,他也是得到上帝思想中的啟示。因此,妥拉的意思包括教訓和啟示。事實上,兩者都是從上帝而來!

    在第二聖殿的時代(主前五一六年之後),妥拉已成為舊約聖經中首五卷書的名稱。“五經”(Pentateuch)是學者給予它的名稱。pente,希臘文的意思是五。在“五經”中,我們有十分不同的內容。在創世記中,有上帝是創造者的故事,有伊甸園和人類墮落的故事。跟著有上帝審判罪惡的故事!隨後有他立約的故事;首先與挪亞立約,後來與列祖立約。第二卷書出埃及記給予我們上帝作為救贖主的故事,就是上帝如何拯救他頭生的兒子(出四22)脫離為奴的處境,並且在西乃山下將他的“律法”給予他。五經其餘的幾卷描述上帝如何帶領以色列進入應許之地。在路途之中,上帝向他們“啟示”他自己。在這“指示”中,他為他們定下一種生活方式,他盼望他們作為上帝的子民,一起生活在他與他們立約的關係上,他曾說:“我是你們的上帝,你們是我的子民。”

    詩一一九是一位以色列人喜樂的表述;當時他在研究這奇異的妥拉,研讀這有關上帝拯救的愛和創造之目的。很明顯這位詩人是一位受過很好教育的人,他不但認識他同胞的經驗,也認識希臘的人生思想。這種思想現在正開始侵入他的家園(大約在主前三百年開始),而且與上帝透過妥拉給予以色列的“啟示”完全不同。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對蘇格拉底的教訓的解釋,至今仍然是世人所看到的最偉大的貢獻之一,因他指出生命的意義和要求活出這意義。蘇格拉底的思想環繞著兩個深刻的問題:(一)“什麽是善?”(二)“人應當怎樣生活?”直至今天,有思想的人都曾反覆思想他對這些問題的答案。這詩人是一位受過教育的人,他可能是政府官員,住在首都耶路撒冷。在這裏,他很容易接觸到地上萬國的思想,因此,他可能認識很多有關柏拉圖的著作。對於蘇格拉底所提出的這兩個問題,柏拉圖曾給予世人合乎理性和富有智慧的理論。當然,他的答案隻是用人類思想的力量得到的。在另一方麵,這位詩人藉著教義來宣告:在他以前一千年(比柏拉圖還早的日子,甚至早於荷馬的兩篇偉大的史詩,奧德賽(Odyssey)和伊利亞特(Iliad),這些史詩透露了一個英雄生活的哲學),上帝已用他的話教導人類,已向人類實在地啟示了人應當怎樣在社會中一同生活,彼此相交。簡單來說,就是什麽是善(或是,如柏拉圖所說的,什麽是公義),和什麽是人類生命的基本意義。當詩人開始寫他的詩的時候,他可能想到彌迦先知。彌迦先知活在詩人和摩西的日子之間,他曾宣告說(彌六8):

        世人哪,他已指示(告訴)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麽。

        隻要你行公義,好憐憫,(每一個人都)薦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偉大的詩篇(Ⅱ)

詩篇一一九篇二節

        2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

        這人便為有福!

    在這裏,擺在我們麵前的問題,是一個延至今天在西方文化中仍然爭辯的問題。這個文化曾受兩股互相競爭又互相補充的思想所推動和繼續建立。其中一股是希臘思想,另一股是希伯來的思想。希臘的思想以“人為萬物的中心”,透過天生在人生命中的理性,人可以創造美好的生活和完美的社會。相反地,我們希伯來的傳統宣稱是上帝啟示美好生活的本質,和完美社會的結構。人類所要做的事是欣然接納它,和祈求上帝給他謙卑和力量,將它付諸行動之中。

    亞曆山大大帝曾將整個所知的世界聯合起來,從希臘直至現在的巴基斯坦(大約於主前三四○年)。他創造了一個機會,讓觀念、哲學和宗教,在那大地自由交流。因為成千上萬的猶太人在那時期散居於這個龐大的帝國,他們必定接觸到各處不同的“神秘”宗教,這些宗教使每一個人的靈魂得到拯救,和承諾他們可以從邪惡的世界得到釋放。詩人是知道這些道理的,他也曾接觸過對“法律”這個名詞的多種解釋。對於希臘人來說,這個名詞的意思是“習俗”;對於羅馬人來說,它的意思是永不改變的條例。但是,他極度渴望告訴他同時代的猶太人,“律法”或是妥拉(Torah)啟示了一位帝,他是每一個人的盾牌和牧者,直至永遠;他已對整個世界有一個偉大的計劃。透過妥拉,上帝尋求機會與他立約的子民合作,上帝與人共同為救思而工作,這救恩不是要使每一個人的靈魂脫離這個痛苦和憂愁的世界,而是要在這個世界中,直至最終使所有的人前來認識和信靠這泣萬物的主宰。事實上,它啟示了上帝的目的,整個宇宙(約三16,譯者注:和合本譯作世界)都要得到拯救。

    我們從詩一一九所聽到的福音,今天必須被宣告,縱然很多個別帶有基督教意義的運動,它們的主要興趣是自私地尋求個人靈魂的“得救”。很悲哀地,我們知道一些青年人曾在教會或會堂的影響下成長,但是他們前往印度,坐在一位應允帶領他們得到個人救恩的印度教宗師(guru)的腳前。

    妥拉常常使世人震驚,因為它對人有很多要求。它雖然提供了很多仔細的生活道德規則給被救贖群體中的人,但是它沒有產出一種人本的方案來改善社會(這是今天一些人所尋求的),也沒有產生一個道德重整的計劃(正如一些人認為這是聖經啟示的全部內容),或是一種方法,個人可以找到心靈的滿足(正如不少人認為這是讀聖經唯一的原因)。所有這一切都是妥拉所給的,而且比這些更多。但它正確地使他們麵對上帝與他的計劃和目的之中奇異的愛和預期的恩典,就是他使天上的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更新了。因為這個緣故,妥拉或是上帝之道的真正門徒,不能被冠以“保守派”、“福音派”、“新派”或其他名稱。上帝比這世界還大,因此,他的道,妥拉也是大的。

    在詩人的日子,由於與世界的文化融會在一起,在猶太人中,漸漸興起了一種將今世和來世分割的思想。這種思想可能是受波斯或是伊朗的教義所影響。來世已被人稱為“上帝的時代”,而另一方麵,今世是由撒但所統治。這篇偉大的詩篇顯示,它絕對沒有受到這方麵的思想所影響。它仍然忠於妥拉,忠於我們的作者所擁有唯一的“聖經”,因為當時舊約的先知書仍不能有律法書同等的地位。妥拉宣告:雖然今世無可否認是墮落的,但它不是落在永生的聖臂不能接觸到的地方,上帝仍是主宰。

    詩一一九的信仰直接引領我們進入耶穌的說話裏。耶穌宣告說:“我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他指出今世或是將要來的世代都不是屬於他的國度。耶穌所講“他的國”的意思是建基於創世記最先的三節經文。他國度的發展並不是由於自然的進程,或是由於進化,或是科技的發展和群眾的教育。它卻是在危機中發展,從黑暗中引發光明(創一3),在疾病中帶來健康,在邪惡中引發良善,在十字架上帶來複活。我們已在基督裏得到有關上帝計劃的啟示,這啟示已在“這偉大的詩篇”中開始醞釀,也是上帝給予全心尋求他的人(2節)的禮物。

順服的福氣

詩篇一一九篇三至八節

        3這人不做非義的事,

        但遵行他的道。

        4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

        為要我們殷勤遵守。

        5但願我行事堅定,

        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6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

        就不至於羞愧。

        7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

        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8我必守你的律例;

        求你總不要丟棄我!

    因為上帝已向人啟示什麽是良善,也已向人顯明如何遵行他的道(3節),現在人類毋須與鄰舍爭戰才能得到良善的東西,他亦毋須以為良善的東西隻可用金錢購買才能得到。假若人遵行耶和華的律法,他便可以生活得有福氣。在這裏,我們看見耶穌所說八福中的同一個字,他說:“……的人有福了。”(太五3以下)

    曾有人有這樣說:這位詩人是一位青年人,可能非常富有,在耶路撒冷最好的學校裏接受教育,與首都的高官有交往,並熟識投資金銀的力量。他可以一開始便宣告說,與有哲學頭腦、富有和有權勢的政治家和官員生活在一起,便能得到福氣;人在這樣一個動蕩的社會中,便能無可指摘。然而,他肯定地表明,這種可能性隻存在於我們不將我們的腳踏在任何一個陣營時。隻有遵行耶和華的律法,這可能才會臨到。正如我們從彌迦書所看到的,與上帝同行的意思,就是透過他所說的道,得知上帝臨在的奇跡,從而產生你個人的回應,盼望遵行這律法。

    他坐在耶路撒冷的高位上,他曾接觸過很多享樂主義者。這是另一種生活的哲學。不獨很多希臘人屈服在這種哲學之下,連在這“上帝之城”的整個國際化的外交群體裏,也有不少代表人物屈服在這種哲學之下。今日我們可以稱這種哲學為“花花公子”的生活態度。詩人勃恩斯(Robert Burns)曾嚐過這種哲學的荒謬,他曾如此寫道:

        快樂好像罌粟的散播,

        你抓著這朵花,花已凋殘。

    好像勃恩斯一樣,這位詩人知道快樂與福氣之間的分別。

    他使甲了好幾個專有的術語,我們現在要著手研究它們,這些術語都是來自妥拉(Torah)的。

    (甲)在第二節,他提及法度。現代最適合的英文翻譯是injunctions(指令)。它的基本意思是“作見證”。假若你為上帝的道作見證,你就是向你的朋友反映著上帝的形像。假若你遵守他的法度,你會因順服而得到快樂。你現在正為一個事實作見證:上帝對你的生命有一個計劃;因此你毋須擔憂,因為這是一位為你擔負一切憂愁的上帝。因此,你可以沒有任何掛慮,一心尋求他——不是去尋找一本書,而是尋求他,就是永生上帝的同在。

    (乙)“他們不作扭曲的事情”(3節,標準修訂本譯作錯誤的事情)。反之,他們的行為“正直”。他們毋須從驚恐或是從貪婪中逃跑。他們生活在順服之中,因此,他們的生活是平靜和自然的。他們隻是需要遵行。

    (丙)他們毋須像一些良善的人,如柏拉圖一樣,建造一種哲學的體係或道德的條例,然後依此生活。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這這訓詞已經存在,永生的上帝已準備妥當。他不是提議人將這些訓詞作為一種可行方案的嚐試;而是他吩咐我們遵行這些訓詞,並要殷勤地遵守。

    (丁)律例(5節)(希伯來文hoq)這個名詞是從石匠的貿易衍生而成的。石匠將他的說話刻在一塊永久的石頭上。上帝的律例就是這樣,正如十誡刻在石板上,它們是永恒的上帝永不改變的說話。

    (戊)因此,假若我看重你一切命令(例如十誡),這便沒有空間容許我感到羞愧。

    (己)上帝的判語(7節)是神聖審判者的決定。這些決定與我歡喜去做的每一天的工作有關。正如我們在以前的詩篇所看到的,“公義”這個詞語也可以解釋作“得勝”。假若人能在他生活中順服上帝的判語,並在與人的關係上應用這些判語,這就是得勝的生活。人要過有道德的生活,不隻是為了要成為一個有道德的人,而是要使他人與上帝建立友誼,才這樣生活。他向上帝祈求:“耶和華啊,請緊握著我(8節),直至我學會如何在這充滿試探的世界中順服你。”

    像妥拉中的摩西一樣,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知道如何勇敢地把握黃金的機會,釋放他的國家脫離奴隸製度的惡夢,然後創造一個忠於法治的信念,即是認真和有節製地運用權力。他顯出一種突出的個人性格,謙虛、誠實和純潔;最後,還有一種微妙和難以確定的吸引力,他帶領了不同類型的人追隨他邁向勝利——這是給予四百萬人類自由的禮物。喬治華盛頓是其中一位閱讀詩一一九並將它的信息應用在自己身上的人。

請再指教!

詩篇一一九篇九至十六節

        9少年人用什麽潔淨他的行為呢?

        是要遵行你的話!

        10我一心尋求了你;

        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

        11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

        免得我得罪你。

        12耶和華啊,你是應當稱頌的!

        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13我用嘴唇傳揚你口中的一切典章。

        14我喜悅你的法度,

        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

        15我要默想你的訓詞,

        看重你的道路。

        16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

        我不忘記你的話。

    第九節,作為第二小段的開始,事實上他是重複在第八節那青年人的祈求。他所述說的清潔,耶穌也曾在太五8提及過。此外,我們會發現行為(譯者注:英文是道路(way))這個詞語在這篇冗長的詩篇中常常被使用。耶穌也使用這個名詞,當時,他宣告說:“我是道路。”

    另一個解釋上帝的妥拉(Torah)的詞語是話語(9節);事實上,這個名詞包括了所有其他我們現在要研究的措詞,這是因為在舊約的時代,話語被視為有生命的,它被描寫為從一個有生命的人的心(思想、腦袋或是口)中發出來,跳到它所指向的目標上去。當它出現的時候,它為發出它的講者工作,因為它傳達講者的力量,要改變聽這說話的人的心思。今日我們非常清楚知道,假若為人父母的曾對他的孩子說“我恨你”,他的心靈中一生都會留下這精神的疤痕。那是說話的力量。在另一方麵,當一位青年人對他的女朋友真誠地說“我愛你”,他的說話便帶有力量,可以改變她的心,她都會保存這個說話“至死不渝”,上帝的說話也是如此。參看創一3;詩卅三6;賽五十五10—11;約一1—4、14。

    在詩一一九9,妥拉與話語相同!話語的活潑本質,是由於上帝是活的和常常采取主動的。在我們的作者時代的希臘文化中,說話(logos)被普遍認為是從神性的根源發出的“放射物”(emanation,是一個專有名詞)。因此,假若上帝的說話真是活潑的,上帝確實地用他的話和在他的話中繼續不斷地創造,這樣,外太空類似黑洞的東西便不會是空洞的了。上帝的說話曾創造它,所以,上帝他自己在黑洞中!現代的科學一直在告訴我們:宇宙是一個封閉的係統,是簡單的,基本上沒有神秘性的,一副嚴格按著程序進行的機器。但是我們現在在後現代的時代,我們發現宇宙並不是這樣的,宇宙是無限的、尚未完成的和富有神秘性的。因此,現代的科學家謙遜地讓出空間,接納永生上帝繼續創造的話語(或活動)。這話語不是獨立於上帝之外的。反之,那是上帝實踐他的意旨的話語。請記住,在希伯來文來說,“話語”(davar)也可以解釋作“事物”或“行動”。曆代誌上這個書名,按照希伯來文來說是“那時代的話語(或行動)”;換句話說,是“曆史”。我們將會看到,在這篇詩篇中,那話語實際是指生命和愛,是在上帝的子民以色列的“曆史”中活現出來的。

    耶穌說過一個比喻,汙鬼離開了一個人,使這個人的內心變成空虛。正如我們今日所說的:“大自然憎惡抽空的情況(Nature abhors a vacuum)”。因此,其他七個汙鬼來,進占了他空虛的心靈(太十二43—45)。同樣的道理,我們在這裏的青年人宣告說:我將你的話在藏在心裏。他這樣行,目的是不要留有空間,讓罪進入(11節)。

    現在讓我們繼續研究他所用的一些詞語。在希伯來文中,“說話”可以用幾個不同的詞語表達。在第十一節所用的這一個也可以解釋作“應許”——這是此處最好的解釋。此外“罪”——在希伯來文中曾出現很多次的詞語,它並不能很好地表達我們每一次想說的“罪”。因為在現代的世界中,我們知道“罪”這個字對很多人來說已是起不了什麽作用了。

    在第十一節的希伯來文所表達的意思,出現在認罪文中,這是我們十分熟悉的:“應當做的,我們沒有做;不該做的,我們反去做。”這並不是指故意的邪惡(希伯來文有很多不同的詞語描寫這意思!),乃是指生命的目標錯誤了。但是詩人在這裏說:這樣行,實在是得罪你!這是因為上帝為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一個計劃,因此,用我們的時間、精力、思想和金錢去做其他的事情,便是得罪上帝。

    由第十二節至十六節,他再一次使用了那些特別的訶語,它們都是描述上帝的妥拉(Torah),即是上帝向我們啟示的旨意。他對上帝說:我知道這一切,但是請繼續教導我。或者,正如在新約聖經中那人對耶穌說:“主啊,我相信,但我信不足。”所以,他說:我“一而再地逐一地”(新英譯本)重複你的典章。我喜悅讀聖經,你的法度,勝過任何金錢能買到的東西!所以,當我單獨的時候,我靜靜地默想。我們可以這樣補充說,這是西方人可以從東方人學到的事情(我們的詩人是一位東方人,不是歐洲人)。西方人是行動主義分子,很少時間和願望默想你的訓詞。我們經常認為基督教是一個歐洲的宗教,而不是“東方的宗教”。但是耶路撒冷和加利利都是位於亞洲,不是在歐洲。因此,這位年輕的智者這樣總結第二小段:“我會以歡欣的心情專注你的律例,就是你所啟示永不改變的說話;我不會忘記你所發出的話,因為它已成了‘肉身’,變成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們注意到,詩一一九實在沒有提及獻祭的事,在詩人的日子,獻祭是聖殿中一早一晚固定要做的事。這裏提到兩個原因:(一)上帝的子民中數以萬計的人散居於整個近東的地區,他們中大多數人沒有見過聖殿,他們也沒有機會看見。對於他們來說,上帝的話已取替了聖殿的地泣,成為他們信仰的中心。因此,這篇詩篇是向這些良善的信徒解釋,他們必須將焦點轉移。(二)希臘哲學家的哲學著作已流傳於巴勒斯坦的地方。這些著作討論宗教和社會生活的問題,卻沒有尋求聖殿或獻祭的幫助。這位年輕的學者可能覺得要用他們自己的立場,來回答這些偉大思想家的挑戰。

請開啟我的眼睛

詩篇一一九篇十七至廿四節

        17求你用厚恩待你的仆人,使我存活,

        我就遵守你的話。

        18求你開我的眼睛,

        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19我是在地上作寄居的;

        求你不要向我隱瞞你的命令!

        20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

        甚至心碎。

        21受咒詛、偏離你命令的驕傲人,

        你已經責備他們。

        22求你除掉我所受的羞辱和藐視,

        因我遵守你的法度。

        23雖有首領坐著妄論我,

        你仆人卻思想你的律例。

        24你的法度是我所喜樂的,

        是我的謀士。

    現在我們麵對著這篇冗長詩篇的重要詞語,就是存活。我們的壽命是上帝的恩賜,我們自己不能創造它。但是,妥拉(Torah)使用這個詞,與柏拉圖和希臘人所用的不同。對於妥拉來說,上帝是永生的上帝。這位永生的上帝將他的生命(不單是人的壽命)賜給他的兒女。那在聖靈裏的生命,是不能與肉體的死亡相比的。五經的高潮在申三十15、19,在那處有上帝的“說話”:“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麵前。”這段經文繼續宣告:“生命”是愛慕和順服上帝所啟示的命令、律例和典章。希臘人的世界觀是從生物的角度將生與死看作是彼此分開的。但是,在柏拉圖出生前一千年,妥拉已這樣說:不是的,生與死的分別是道德性的,不是生物性的。在申命記和摩五4,6,14,所有的經文都這樣說:“我將完全的生命給予你,是有福的生命,是永恒的生命。隻有罪是敵對我神聖的愛,將你與我分開,不是物質的死亡。所以,要選擇生命!”

    有一位新聞從業員曾被囚於一個隔離營中;他有一本聖經可借閱讀。從前他永不會打開它,但是現在他讀了三次。在釋放的時候,有人問他,他從這本聖經得到了什麽?他回答說:“什麽也沒有。”隻是當上帝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他律法中的奇妙時,我發現它談及生命的事情!這是詩人不同的經驗。他繼續說:我的壽命在世短少,但我若能活得更長,我會更經常地閱讀妥拉,以致我能得到更多。所以,上帝啊,請你不要向我隱瞞你的命令。“我整個生命”時常切慕從妥拉中尋找指引,甚至心碎。因為我知道我可以從中得到它所宣告那真實的、完全的和永恒的生命。有一件有趣的事情:十九世紀偉大的蘇格蘭教士查麥土博士(Dr.Thomas Chalmers)曾有一段極消沉的日子,但是他能因常常重複讀這篇詩篇第二十節的經文而恢複原來的喜樂。

    有可能這位詩人的一些同僚嘲笑我們這住青年的官。一些首領——就是部門的首長——要求他隻能服從世俗政府的統治,並且不能繼續宣告說上帝已向他的子民啟示了生命的真道(mishpat)。但在他們一切的層麵上都“結合”了愛。他回答說:“我寧願遵守上帝的法度勝於人的,因為它們是我真正的謀士(24節)。”

    假如有人說:“我什麽都知道”,他就是犯了在伊甸園中人類所犯最基本的罪。亞當和夏娃並沒有殺人,或是偷竊,他們隻是偏離你的命令(21節)。然而,這就是我們西方被稱為基督教的社會中無數人對生命的基本態度。但是,對於一個遵守你法度的人來說,他們的羞辱和藐視都算不得什麽。我們看見這位青年的福氣持續不斷,雖然遭受輕視和嘲笑。事實上,上帝的說話因那些人的羞辱臨到他;羞辱他的人好像迷失的羊,已經偏離了正路。在另一方麵,他肯定知道希伯來的民主製度是基於上帝在妥拉中所啟示的旨意。代表這製度的政府是由人民選出來的長老執持。這製度與雅典的製度完全不同。後者隻有自由人才有投票權,而勞工階級對政府是沒有發言權的。

讓我們實在地活過來

詩篇一一九篇廿五至卅二節

        25我的性命幾乎歸於塵土;

        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

        26我述說我所行的,你應允了我;

        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27求你使我明白你的訓詞,

        我就思想你的奇事。

        28我的心因愁苦而消化;

        求你照你的話使我堅立!

        29求你使我離開奸詐的道,

        開恩將你的律法賜給我!

        30我揀選了忠信的道,

        將你的典章擺在我麵前。

        31我持守你的法度;

        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叫我羞愧!

        32你開廣我心的時候,

        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

    甚至一位健康、虔誠的青年人也會有沮喪的時刻。正如約伯記所說,有一位熟悉上帝甚至可以直接向他說話的東方人,他這樣陳明自己的境況:我的性命幾乎歸於塵土。他然後補充說:然而在妥拉中,你應允給予我生命。接著,他說他學會了如何向上帝講說他自己的生命和生命的問題;並補充說:“你是仁慈的,會回答我的問題。”現在,請你再進一步,教導我有關你對我們國家命運的計劃。

    情緒是會來會去的。很自然,他的信心和順服也會有起有落。正如一位學者這樣翻譯第廿八節:“我因憂慮而睡不著,求你幫助我再次站穩。”或許在一段時間內,他繼續用不同的說話向上帝提出同樣的要求。其中一次是說“開恩將你的啟示賜給我”(29節)。後來,談話繼續下去:“我已服從你,我已揀選了你所指示的道路——忠信的道。”他又對上帝說:“有一個良善的心是好的。主啊,當我的意思與你的旨意認同時,這情形便會發生了。”最後,在總結的時候,他向上帝挑戰,盼望上帝能注意這件事情:隻要上帝能首先開廣我的心,他便能夠住你命令的道上直奔。所以,他真是將他的生命和工作的一切責任都交給上帝!

    在他與上帝的交談之中,他用了道這個詞語四次(譯者注:和合本在26節譯作行)。他這樣做,是要顯明他對上帝的順服是在進展中,正在向前邁進,好像以色列正在邁向應許之地的“路途”上一樣。妥拉所啟示的都是關於這類行動,因為甚至研讀也是一種行動,開廣心思也是運動。按照聖經的意思,生命不是一種靜止的經驗。生命是力求進取的,經過衝突和戰爭,邁向一個目標。生命給予人一種強烈的滿足感,當他在這道路上的時候,他知道由於上帝的信實,最終“他會得勝”。

    學習妥拉也會使他更多明白上帝的心思?出二十1—廿三19記載,當摩西對上帝的偉大感到敬畏和驚訝時,首先接受了“律法”。這種“立約的規定”,是從威嚴的十誡開始的。繼續下去的時候,有人以為這段經文繼續的發展會達到一個有力的高潮。然而,它用一個簡單的命令來結束:“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回落得多麽出乎意料之外!因此,律法在這裏所要說的是:假若你選擇要住在立約的群體中,你不但是愛上帝,你也必須要愛你的鄰舍,特別是那些軟弱和貧窮的,你也要關心上帝將你放置在那地方的環境。所以,我們發現了在這裏所表達的觀念;“遵守律法”實際上是上帝盼望我們把生命活出來。

    有一些超宗派的“類似堂會”的運動,他們的影響力非常廣闊,他們教導他們的追隨者要相信這樣的道理:假若你要全心愛上帝,你必須與那些不愛上帝的人脫離關係,不管他們是父母或朋友。這是不接納妥拉作為上帝話語的“基督教”運動所發生的事情。

    我們這位青年人從妥拉所得的經驗,是上帝參與了整體的生命。由於人的生命有了上帝的生命,它會成長,並且它的力量會發展,以致管理人類的整體生活,包括人的關係與動物世界的關係。上帝活的說話繼續發展。事實上,無論猶太人或是基督徒都承認這命令的重要性,雖然他們對這命令的解釋各有不同。然而,奇怪的事實是他們兩者都可能同時是對的!因為妥拉是經過多個世紀的影響而不斷成長,從主前一三○○年“摩西的律法”起,直到麵對新的處境,例如在曠野的世代所遇到的問題,和在大衛統治下人們所遇到的問題。“摩西的律法”不斷在它的主體上加上了新的材料,以致能對準隨著而來的年代的需要。我們知道在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陷落之前,曾經有增加內容的事情。後來。忠心的祭司看來又將原來的“上帝的話語”發展了,以配合被擄時期那種新的而且荒涼的生活。整本五經是在第二聖殿建成後才達成它最後的樣式,好像我們現在所研讀詩篇一樣。我們可以這樣說,這篇詩篇的作者剛剛擁有這五卷完整的書,這五卷書也是耶穌時代在會堂裏閱讀的,也是我們現在所擁有的。

    在主後一六二○年,英國的清教徒從普利茅斯港前赴美洲。他們是有偉大信心的男士女士,他們很頑強地相信他們和隻有他們是對的。因此,在向他們道別的演講中,約翰羅賓遜牧師(RevJohnRobinson)注意到他們狹窄的觀念,他用這句現在已非常著名的句子來鼓勵他們:“從耶和華的話語中,他可以釋放更多的亮光和真理。”

道 路

詩篇一一九篇卅三至四十節

        33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

        我必遵守到底!

        34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

        且要一心遵守。

        35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

        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36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

        不趨向非義之財。

        37求你叫我轉眼不看虛假,

        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

        38你向敬畏你的人所應許的話,

        求你向仆人堅定!

        39求你使我所怕的羞辱遠離我,

        因你的典章本為美。

        40我羨慕你的訓詞;

        求你使我在你的公義上生活!

    這一段是關於道路,這是詩人曾經多次提及的。新英譯本這樣翻譯:“主啊,求你將在你律例中所指出的道路指教我,我遵守這些律例,就會得到賞賜。”所以,那條道路與上帝刻在石板上永恒的律例不同。因為那條道路是活潑的,它是現在仍然有效的道路,因為上帝是永生的上帝。它也是上帝在妥拉(Torah)中教導人的生活之道路。因此,說“看見我的就是看見了父”的人、也說“我是道路”,這是相稱的。上帝在對亞伯拉罕說“往我所指示你的地方去,我必賜福給你”後,他豈不曾對他說“我必成為你最大的賞賜”嗎?(創十五1,欽定本)上帝的同在就是他的賞賜。對“道路”這樣的了解,與一堆記載在律法書上墨守成規的命令有多大的差別呢!

    在這一小段中,我們的詩人向上帝提出一連串要求,好像門徒多馬向耶穌提問一樣:“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裏去,怎麽知道那條路呢?”(約十四5)。很明顯地,他是說:“這樣看來,在我明白以前,必須首先相信”“Credo ut intelligam”這是聖安瑟倫(St.Anselm)總結他所了解的信心與知識的關係的話。“我喜愛研究不同的學科,如經濟、物理……同時我更喜歡研究生命本身的意義,和怎樣將它活出來。”明顯地,人喜歡活著,所以學習怎樣生活。

    與這個外表的、向前瞻望的歡樂相反,就是自私地尋求利益(36節)。這個詞語的意思是“非義之財”(譯者注:這已是和合本的翻譯),用敲詐、搶劫、欺騙、恃勢淩人等傷害鄰居的方法來賺得利益;概括來說,就是貪婪。這是輕看愛的人的基本人生觀。所以,這也可以視為虛假的、空虛的、無意義的事業,全屬消極的、錯誤的、不真實的、甚至是輕浮的。保羅曾麵對這種負麵的情況說:“隻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四8)

    生命的道路是完全倚賴上帝的同在,他與我們同走這路。我們有時發現很難把握這事實,因為就算是我們中間最敬虔的人,也會有自我中心的餘孽。隻有上帝是堅定的,不是我們(38節)。堅信禮並不意味著“我(有意識)確定我所接受(無意識)的洗禮”,這個禮儀的意義是:“上帝定了教會為我所做的和所承擔的正確行動”。上帝要我知道,教會是正確的,因為教會的這一行動已將我帶進立約的團契中,耶和華恒久的愛運行在其中。所以,我們可以引伸詩人最後的祈求:求你使我所怕的羞辱遠離我,因為有人說我的父母錯誤地將我帶進立約的關係中,讓我遵行了割禮,遵行你這美善的典章(利十二3)。正如我們剛才提醒自己的,一個在立約的團契中的人,是可以找到生命的道路。因為他知道這個道理,這位青年人用這偉大的宣告來結束這一小段:“我渴望實踐你的訓詞,因為當我活出愛鄰舍的生命,你就給予我豐盛的生命作為回報。”(有關公義這個詞語的意思,請參閱上冊緒論。)

我喜愛你的命令

詩篇一一九篇四十一至五十六節

        41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慈愛,

        就是你的救恩,臨到我身上,

        42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

        因我倚靠你的話。

        43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

        因我仰望你的典章。

        44我要常守你的律法,

        直到永永遠遠。

        45我要自由而行(或譯:我要行在寬闊之地),

        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

        46我也要在君王麵前論說你的法度,

        並不至於羞愧。

        47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

        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

        48我又要遵行(原文是舉手)你的命令,

        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

        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

        49求你記念向你仆人所應許的話,

        叫我有盼望。

        50這話將我救活了;

        我在患難中,因此得安慰。

        51驕傲的人甚侮慢我,

        我卻未曾偏離你的律法。

        52耶和華啊,我記念你從古以來的典章,

        就得了安慰。

        53我見惡人離棄你的律法,

        就怒氣發作,猶如火燒。

        54我在世寄居,

        素來以你的律例為詩歌。

        55耶和華啊,我夜間記念你的名,

        遵守你的律法。

        56我所以如此,

        是因我守你的訓詞。

    第四十一至四十八節。在我們生活背後所發生的一切事情,都有恩典。在我能夠做或是說的任何事情背後,是上帝對我的慈愛,他的hesed,他立約的愛(比較38節)。甚至我現在能給予我鄰舍那有啟發性的愛(在這裏救恩這個名詞是屬陰性的,所以它與40節父義,那個陰性名詞相對稱),也不是我自己所給予的,反之,它是照你的話臨到我身上。主啊,在那些羞辱我的同伴(參看22節)的麵前,我向他們顯示一張愛的臉孔,這便成為了回答,就是從你的話語湧流出來的答案。我信賴這說話,我倚賴它。所以,永遠不要客讓我不說出正確的答案,因為一切的回答都在你的典章之中。

    標準修訂本可能沒有正確翻譯第四十四節,這節經文可能有這樣的意思:“永永遠遠的主啊,我要常常遵守你的妥拉”;當然照此而言,妥拉也必定是永永遠遠的。知道這個道理,我便是一個自由的人。正如一篇古代的福文這樣宣告:“服事你是完全的自由。”“自由”常常帶有兩重意義,不是單一的。它的意思是從……得到釋放;和可以自由做……一個國家可能從殖民主義者手中得到釋放,但是,除非她能在列國的關係中承擔自己的責任,否則她的自由是沒有意義的。這位青年人感到他自己已從他同伴的暗諷和淩辱裏得到釋放,去服從上帝的話語。因此,他感到自由,因他可以自由地向他那時代的國家統治者講說上帝的法度。這種自由當然是由愛所產生的。他說:我實在愛你的命令。尼希米是“自由”的,這是說他敢向亞達薛西王申辯:上帝的旨竟要在耶路撒冷成就(尼二1—8)。所以這位青年人總結這一小段時說:“我向你的命令舉手”。他所指的,不單是十誡,也是指出埃及記中聖約典章的全部,這是超過在妥拉之中的。他全心敬重(和合本作“遵行”)這些命令,他準備將自己完全委身在其中。

    第四十九至五十六節。我要在政府中我的同僚和上司麵前見證上帝的話語,就是我要做的一件偉大的事工。所以,主啊,求你記念向你仆人所應許的話,叫我有盼望——是你使我有盼望,不是我!主啊,一切都是你的作為,你已揀選了我,我並沒有揀選你。所以,不要讓我跌倒。當我被嘲笑的時候,請安慰我,讓我經驗你應許給我的真實的生命。我還記得妥拉是古舊的,但它仍在安慰我。當我看見不虔誠的(和合本作“驕傲的”)人離棄你的律法,離棄你話語的啟示、和你為人類所定的計劃和目的時,我感到非常忿怒。自私的人類粗暴對待上帝所創造的世界,這是難以容忍的事。當然,我不是向異教徒發怒,他們還沒有機會聽到上帝的說話,所以他們不會因為他們的行為受到譴責。我發怒的對象,是“立約群體”中我的同伴,他們現在嘲笑我所愛的一切(參看摩三2)。然而,正如雅各書第一章第二十節所說:“人的怒氣,並不成就上帝的義。”

    再一次地,詩人繼續描述順服上帝,好像是向著上帝所定的目標邁步前進,這是一種朝聖的運動,而不是一種狀態,甚至也不隻是“已得救的狀態”。這是一種帶來上帝國度的努力,與上帝同工,藉著遵守他為人類所啟示的旨意。“這事在我身上發生”(56節,這是希伯來原文的意思,不是標準修訂本的翻譯),因我守你的訓詞。

耶和華是我的福分

詩篇一一九篇五十七至六十四節

        57耶和華是我的福分;

        我曾說,我要遵守你的言語。

        58我一心求過你的恩;

        願你照你的話憐憫我!

        59我思想我所行的道,

        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

        60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

        並不遲延。

        61惡人的繩索纏繞我,

        我卻沒有忘記你的律法。

        62我因你公義的典章,

        半夜必起來稱謝你。

        63凡敬畏你、守你訓詞的人,

        我都與他作伴。

        64耶和華啊,你的慈愛遍滿大地;

        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他剛才說:“這事在我身上發生。”究竟發生了什麽事?那發生在亞伯拉罕身上的事情,是他發現上帝是他的賞賜(創十五1)。現在這位青年人擁有“天堂上一席位”。福分這個名詞指出,他現在已具備了邁向生命所需的一切。有人以金錢當作是他們的福分,有人以為名譽是福分——但是他宣稱:我有耶和華為我的福分。

    所以,我做了一項雙軌的祈求:(一)我要遵守你的言語。(二)所以,願你照你的話憐憫我。當我想起我的道路時,我便失望了。但是當我思想你的道路時,我便懊悔,並且轉步歸回你的法度,我甚至急忙地遵行。即使我發現自己的靈魂在黑夜之中,我起來稱謝你。密爾頓(Milton)在著名的詩參孫的爭辯(Samson Agonistes)中這樣說:

        在正午烈焰下,仍是那麽黑暗、黑暗、黑暗,

        不可改變的黑暗,完全的日蝕,

        日子已沒有一點的盼望。

    然而,我會因你的典章而醒來,你的典章能勝過邪惡。我不是一個孤單的信徒,我是快樂和樂隊中的一個成員,在黑夜中手拉著手前進。但是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見(詩一三九12)。無論是黑暗或是光明,你的慈愛遍滿整個大地。所以,假若我要明白那偉大事實的意義,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讓我知道如何與人分享,因你與我同行,我要使所有的人得知你慈愛的計劃。

    這是一件非常失望的事情:在基督教會中,有很多人永不會發現聖經(在這例子中的妥拉)所給於人們的這個信息。今日有很多基督徒著迷於他們自己個人得救的事府。我們記得耶穌曾發出這樣的警告,凡尋求拯救自己靈魂(或是生命——所用的文字相同)的,將會失去它。同樣這位耶穌,他為人類“倒空他的靈魂”,與妥拉所論及有關上帝的道路相符。

    讓我們留意這位年輕詩人非常欣賞妥拉的幾點原因:

    一、上帝的妥拉,他的話語,給予我們自由,使我們有力量保持自由的狀態,不聽從人自己的律法。這是因為上帝的律法超越一切律法。“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更好的。”

    二、上帝的妥拉不是靜止的,它也不是獨裁的,好像“瑪代和波斯的律法”一樣。在但以理書中,我們看到那位偉大的君王也不能找到律法的漏洞,以致他可以不須將但以理置諸死地(參看但六5;比較六14—15)。反之,妥拉給予我們一種策略,藉著這種策略,人與人之間真正美好的關係終有一天可以實現。

    三、因為它是“律法”,同時也是“啟示”,因此它不單是律法,它也是福音。

    四、運用妥拉,可以使人得到釋放,從列國的律法和他自己人性自私的要求下受奴役、變成屬於上帝自由新領域的子民。在他那裏,我們可以用極大的喜樂說:“服事你是最大的自由。”

上帝的管教是合宜的

詩篇一一九篇六十五至八十節

        65耶和華啊,你向來是照你的話善待仆人。

        66求你將精明和知識賜給我,

        因我信了你的命令。

        67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

        現在卻遵守你的話。

        68你本為善,所行的也善;

        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69驕傲人編造謊言攻擊我,

        我卻要一心守你的訓詞。

        70他們心蒙脂油,

        我卻喜愛你的律法。

        71我受苦是與我有益,

        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

        72你口中的訓言(或譯:律法)與我有益,

        勝於千萬的金銀。

        73你的手製造我,建立我;

        求你賜我悟性,可以學習你的命令!

        74敬畏你的人見我就要歡喜,

        因我仰望你的話。

        75耶和華啊,我知道你的判語是公義的;

        你使我受苦是以誠實待我。

        76求你照著應許仆人的話,

        以慈愛安慰我。

        77願你的慈悲臨到我,使我存活,

        因你的律法是我所喜愛的。

        78願驕傲人蒙羞,因為他們無理地傾覆我;

        但我要思想你的訓詞。

        79願敬畏你的人歸向我,

        他們就知道你的法度。

        80願我的心在你的律例上完全,

        使我不致蒙羞。

    第六十五至七十二節。這位青年作家繼續說:我已將“耶和華現在是我的福分”這經驗用說話講出來了(57節)。但是,情況並不是常常如此。他現在是我的一切,由於他持守了他曾在妥拉中立下的應許。所以,現在我盼望他能為我做第二件事情,就是先將精明賜給我,使我能分辨善惡;其次將知識給我,當我行走這條道路時,這知識能使我與上帝有緊密的關係。

    莊遜博士(Dr.Johnson)有一次在旅途之中對他忠誠的朋友包斯威爾(Boswell)說:“當一個人在生命中成長,他得到比受人羨慕更好的東西,就是他的判斷力,那種衝量事物和它們真正價值的能力。”但是莊遜博士忽略了一件事情,就是這種能力首先是來自認識上帝,正如一個人麵對麵“認識”他的妻子或朋友一樣。

    詩人繼續說:但是在這以前,我誤入歧途,好像浪子一樣,我宣布脫離立約的關係。因此,在你的恩慈之中,你為我的好處而強硬地懲罰我;你看折磨我的事是合宜的。你本為善,你所做的這一切是為我的善(益處)。

    當我在遠方的時候,我的同工看見這事情的發生,他用謊言來誹謗我,嘲笑說:“你的信心對你並沒有什麽好處。”事實上,他們的心思像脂油般並不敏感,他們甚至不明白怎樣開始享受上帝的妥拉。

    即使在遠方受到所謂朋友的折磨,這一切對我都是有益的。否則,我便不會知道上帝饒恕的奇妙和高深的愛;我也不會知道他一直忍耐地等候我回家。

    因此,對於我來說,從你口中所出的啟示(標準修訂本作律法),比起金錢能夠購買閃耀奪目的東西更好——更不用說豬所吃的沒有價值的東西了,我們可以這樣補充說。

    有一類基督徒會感到奇怪,在基督來臨前的舊約時代,上帝怎可能是這樣的呢?但是,當耶穌講說浪子的比喻(或更確切地說,是慈愛天父的故事)的時候,他所描述的上帝,不隻是在主後三十年才是這樣,而是從創世開始一直是這樣。上帝是昨日,今日,直至永遠都是一樣的。妥拉肯定地告訴我們。

    第七十三至八十節。這位青年人用一句偉大的信心宣言來開始這一小段。這是一句充滿信心和把握的宣言,適用於任何時間任何的人,而不隻是適用於他或當我們回到天父家中的時候。他說:你的手製造我,是為了一個目的。所以,求你賜我悟性,使我能知道你的命令對我有什麽意思,因我仰望你的話。我知道耶和華使我受苦是對的,因他要管教我。但是在管教我以後,他安慰我。我需要安慰,因為我是一位可憐的罪人回到家中。再者,你實在已應許你會安慰我!

    願你的“母愛”(標準修訂本譯作慈悲,這個詞語與“母胎”有關)臨到我身上,使我存活。我們記得浪子比喻中最後的幾句說話(路十五32):“你這個兄弟,是死而複活,失而又得的。”出自這個比喻中父親的“母愛”,他不是說:“你的兄弟過著一種不道德的生活”。道德不是聖經中福音的標記。這標記是生命,就是耶穌所說更豐盛的生命。失喪、迷路(67節)就是麵臨“死亡”。因此,找到了即是“活過來”。

    他現在補充說,我那些所謂的朋友嚐試誘惑我,他們堅持為錯誤的事情辯護,但是我思想你的訓詞,抵抗他們狡詐的辯論。所以,凡敬畏耶和華的人,請來,我會將我的故事告訴你們。我能夠這樣做,因為我從前已在上帝那裏學習了,現在我必須教導他人。當然,我隻能在上帝的幫助下才能教導人。冠斯曼(Ernst Kaseman)如此說:“信心是將道活出來,這道不增不減地見證上帝的主權。”後來冠斯曼為羅四3寫了一些參考的話,提及亞伯拉罕怎樣擁有這信心——就是在妥拉中,我們發現的這個故事。

為什麽上帝會這樣遲延呢?

詩篇一一九篇八十一至九十六節

        81我心渴想你的救恩,

        仰望你的應許。

        82我因盼望你的應許眼睛失明,說:

        你何時安慰我?

        83我好像煙薰的皮袋,

        卻不忘記你的律例。

        84你仆人的年日有多少呢?

        你幾時向逼迫我的人施行審判呢?

        85不從你律法的驕傲人為我掘了坑。

        86你的命令盡都誠實;

        他們無理地逼迫我,求你幫助我!

        87他們幾乎把我從世上滅絕,

        但我沒有離棄你的訓詞。

        88求你照你的慈愛將我救活,

        我就遵守你口中的法度。

        89耶和華啊,你的話安定在天,

        直到永遠。

        90你的誠實存到萬代;

        你堅定了地,地就長存。

        91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

        萬物都是你的仆役。

        92我若不是喜愛你的律法,

        早就在苦難中滅絕了!

        93我永不忘記你的訓詞,

        因你用這訓詞將我救活了。

        94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

        因我尋求了你的訓詞。

        95惡人等待我,要滅絕我,

        我卻要揣摩你的法度。

        96我看萬事盡都有限,

        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

    第八十一至八十八節。我們按著時間的節拍和詩人的經驗向前邁進。請記著,這是一種史詩,好像阿拉伯的迪萬(diwan)一樣。生命就是如此的——從他因接觸到上帝得以活過來所經驗的喜樂,產生一種不能避免的反應。我從妥拉(Torah)中讀到,“我整個人渴望得到你拯救的力量在我身上動工”。你已應許將這力量給我。所以,現在請你藉著我完成你的計劃,讓我能愛我的鄰舍。我們注意到nanam“安慰”正如在路二25一樣,有“完成一項計劃”的意思。他繼續說:但是我的眼睛因仰望著你應許的實現而“耗盡了”、“損壞了”,就好像因煙薰而不斷流淚一樣(這煙可能是充斥在一所沒有窗戶的草屋中的)。

    詩一一九開始的時候有這句說話:“行為完全的,這人便為有福”。但是現在,這位青年人經曆著極為不幸的時刻。這經驗是否上帝的旨意呢?我們看見,他知道因為他是被救贖的立約群體的成員,他不需要有勉強的笑容掛在他的麵上,並且告訴世人,“我能接受一切命運的打擊,仍可以微笑。我是一位信徒,我必須向世界顯示出一位信徒在主裏麵是常常喜樂的。”肯定不是這樣。耶穌對立約的子民闡明另一種“福氣”:“哀慟的人有福了”,而這種哀慟遠超過對死亡的哀慟。“他們必得著安慰”,這句說話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要有不快樂的歡笑。不是的,正如保羅解釋八福時說,我們要與哀哭的人同哭(羅十二15)。這是這位青年詩人所認識的上帝,上帝也實在這樣向他行了。他發現上帝現在與他一同哭泣,上帝用仁愛和安慰與他同在。

    他需要學習的!也是我們要學習的——就是上帝按著他認為合宜的速度在我們身上工作。這速度也是他認為我們可以行的。因此,他雖然努力持守他的信仰,並且確信上帝的慈愛,上帝仍要他(85—87節)繼續忍受逼迫他的人的嘲笑,原因就在這裏。他正在學習的功課,我們仍要繼續學習,即使我們已經“悔改”了,仍要繼續學習。我們在一段很長的時候內,仍不能達到保羅用“成聖”這個名詞所描述的地步。例如,上帝曾用了一段多麽長的時間,才使那人看見為以色列預備的安慰者(路二25)!這就是這篇詩篇所說上帝的teshuah“救恩”的意思。

    在宣教的工場中,你不會勿忙按立一個初信者為牧師,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規矩。在我們的教會中,有很多青年人曾經曆一種真實的宗教經驗,他們向一位老信徒說:“我是基督徒,你不是。”但是,老信徒知道teshuah是不容易達到的。龔漢斯教授(Professor Hans Kung)曾尋求一些文字來表達這個詞語的意思:“全新造的眼光;對他人積極的意圖和傾向;對人們的委身;認同貧窮的人和傷殘的人;寬宏大量、不自私、喜樂、仁慈、寬恕、服務;有完全自我犧牲的準備。”這位詩人正開始認識到這點,他這樣做,便是開始解答他的問題“為什麽上帝會這樣遲延?”

    第八十九至九十六節。這位詩人現在告訴我們,他再接受教育的其中一個收獲,就是要發現在妥拉中完全的把握。“在永恒中的公義”,耶和華啊,你的話安定在天。所以,這也是你說的誠實,即是你絕對的可信性,你是可倚賴的,你是忠信的。現在他已返回家中,他發現上帝對他仍是誠實的,好像以前一樣。他總結說,我能述說有關我自己的事,連大自然都這樣宣告(而我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因為宇宙遵從上帝所定的規條。我發現我生活在一個有規律的宇宙中。

    同樣,你用這訓詞將我救活了。所以,我要過一個有規律的生活,一個服從規矩的生活。然而這些“規矩”是活的,不是死規定,因為它們是來自永生上帝的口。

    從第九十四節這一觀點開始,他的爭辯隻出現在每一節經文的上半節,而下半節成了一段副歌,好像詩一三六篇一樣。

    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雖然在這龐大的宇宙中我是微小的,但我卻很特別地是屬於你。所以,從惡人的勢力範圍中拯救我。邪惡的人相信,可以藉著科學的魔力和為人類提供更好教育,創造一個完美的世界,理想的人類,完全和諧的社會。我不能夠接納這觀點,因為你的命令(單數形式,意義為“你的話”——見申十一22,那裏將上帝基本的誡命總結為一個“愛”字)是無限的,非科學所能探究的。這位詩人對他的妥拉忠誠,以致對上帝的愛有完全的確信,所以,他能夠肯定地說,他在這篇長詩第一節中所宣講的內容是真實的,因為這是他經過一段豐富和多姿多采的經驗後說出來的。

我多麽喜愛這律法呢!

詩篇一一九篇九十七至一○四節

        97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

        終日不住地思想。

        98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裏,

        使我比仇敵有智慧。

        99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

        因我思想你的法度。

        100我比年老的更明白,

        因我守了你的訓詞。

        101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邪路,

        為要遵守你的話。

        102我沒有偏離你的典章,

        因為你教訓了我。

        103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

        在我口中比蜜更甜!

        104我藉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

        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

    難怪我愛慕上帝的妥拉(Torah),並且盼望常常不住地思想這妥拉,因為正如我所說的,我已在其中發現了完全的確據,上帝正在進行一個宇宙計劃,他需要我分享這工作。事實上,這計劃對於我是常存的。在希伯來文中,這一句短語使妥拉更像一個人,多於是一本書。這與“律法”實在有很大的差別,這是我已逐漸看見的。因為有哪一個國家的市民會這樣說:“我何等愛慕律法!”當保羅寫信給在希臘哥林多的信徒時(林前一18—31),他曾討論比仇敵(他們是否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的跟隨者?)有智慧的問題。明顯地,保羅認同這位年輕的政府官員所說的,一位單純的信徒,比有智慧的老哲學家一樣的老年人明白更多,因為他能夠思想永生上帝所啟示的意向。

    今日大部分的普通人都不甚知道曆史,所以,當這位詩人顯示愛是一切事物的中心和生命的基本意義的時候,他們會驚奇,這是可以原諒的。在詩人生活的公元前的年代,有很多其他觀念和在不同的文化中談及人的本性,愛在其中是不重要的,甚至完全沒有地位。商人來來往往,外交家要往很遠的地方去。在那些日子,耶路撒冷是東西思想交流的舞台。當時印度教已存在了很多個世紀了,耶路撒冷上層的社會也可能在討論著它呢!它所關心的是靈性的自我實現,而不是愛。佛教在當時也存在了多個世紀,他們認為人的目的不是要愛他的鄰舍,而是要在涅盤之中看破自己。在阿拉伯沙漠中遊蕩的泛靈論者認為,人隻是建成部族、人民和國家等社群的“建築材料”(這是今日的神學家用的名詞)。這一切都與妥拉不一樣。在其中,我們看到(一)人受造時是自由的,他可以自由去吃園中的果子,他也有自由不吃;(二)人受造,有自由去愛;(三)人受造,有自由去享受,或是拒絕享受團契的福氣,這種與上帝交往和與其他人交往的團契也是由他自由選擇的。

    很明顯,(甲)律法不是一套放在天上完整的規範,正如柏拉圖所說,在地上的人可以逐字照搬,仔細地抄錄使用。無可否認,律法中有一部分是(乙)學者所稱的“絕對”的宣告。十誡便是屬於這一類了。這些都是“寫在天上”絕對的命令,是上帝為人而設不變的思想。但是還有(丙)很多其他的條例在妥拉中,我們稱它們為法律的一部分,它們是由神性的審判者所製定,適用於特殊情況的法律。這些很明顯都是為美好的生活而訂定的神性的指引,這位年輕的管理者非常渴望在猶大將這些指引實踐出來。

    所以,當我們讀到,立約的子民要特別照顧寡婦和孤兒,意思並不是要他們忽略鰥夫或是弱智的孩童。上帝好像這樣說:“例如……,但當一個新的處境出現時,你們便須發展……。”當律法說:“你可以摘取鄰舍站著的禾稼,解決你的饑餓(申廿三25),但不可用鐮刀去割取”,這並不隻是一條為農村社會而設的條例。你們應該將它的“精神”付諸實踐,在繁雜化了的耶路撒冷之各種情況,是古時簡單的農村生活沒法知道的。所要付諸實踐的基本問題,就是愛你的鄰舍,在你所處身的任何情況下,都要如此行。就是這個緣故,這位詩人知道他能夠愛慕律法。在此,他從上帝那裏接受的挑戰,是在上帝的思想基礎上建立他的社會思想,然後為此工作,直至它成了實際生活的一部分。他這樣做,實在是要知道順服的福氣,也是我們在一一九3—8標題所用的幾個字。

    他繼續說,我十分清楚、當我將腳走在邪路上,並將外邦的觀念付諸實踐時,上帝話語的異象便消失了。但是我並沒有這樣做,因為你教訓了我,要做的是什麽,你已教導了我!像以西結(三1—3)一樣,我發現你的言語比蜜更甜。所以,很自然地,我恨一切的假道,因為一切外來的社會製度,都隻是人的觀念。

    這一小段向我們啟示了我們在約翰福音的序言中所找到的重要宣言。約一17這樣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希臘文nomos的意思是法律,是從古舊的習俗編纂而成的,好像在古時希臘的法律一樣。但是上帝的妥拉是藉著摩西給了人類的。正如在福音書中所用的,“(被)給了”這個被動詞,通常的意思是“上帝賜給”。但是上帝的啟示仍需要思典和真理來補足。這兩個詞語的希臘文,常常在七十士譯本中被使用,用來翻譯兩個我們常常接觸到的希伯來字,hesedemeth。上帝的慈愛和他的信實,並不是上帝的屬性,因他可以隨時放棄這些。上帝沒有擁有屬性。這些詞語代表著上帝經常的表現,和他經常做的事情。他常常以愛和信實“來”到他子民中間。因為妥拉啟示了上帝在摩西的日子,用hesedemeth“來”到他立約的子民中;現在,它的意思是說那位在耶穌基督裏變成肉身而來的上帝,就是那位曾藉著妥拉來到的上帝。第四卷福音繼續用一句簡短的句子來表達這個觀念:“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

你的話是明燈

詩篇一一九篇一○五至一一二節

        105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

        是我路上的光。

        106你公義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

        我必按誓而行。

        107我甚是受苦;

        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

        108耶和華啊,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為供物,

        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

        109我的性命常在危險之中,

        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

        110惡人為我設下網羅,

        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

        111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

        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

        112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

        永遠遵行,一直到底。

    在這篇詩篇中,上帝藉著恩典和真理,hesed和emeth,為我們人類所啟示的旨意,一次又一次地被稱為道路——一條途徑、一條路,而不是一處可以讓人坐下檢察他的靈魂的地方。一個徒步旅行的人是沒有時間這樣做的,他在路途上的工作隻是順從。道路是人向前行的地方,是給人快步行走的地方,是與“殘暴命運的吊索和飛箭”搏鬥的地方。人總是向著前麵的目標前進,人總是會意識到生命是一個旅程,那些行走在這道路上的人都是朝聖者。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我們並不是在描寫一支現代人所用的電筒,它能發出一道光,在黑暗之中照亮前路。在舊約時代的燈看似一個平的茶壺,它有一條細小的燈芯,即使在微風中它也會晃蕩不定;而它的光在黑暗中隻能照耀麵前一步的地方。這位朝聖者每行前一步時,這光便會跟著再向前移一步。此外,光的象征也提醒我們上帝他自己是一切光明的源頭。事實上,在我們所行的道路上,他自己與我們同在。上帝的光不會毀壞黑暗。我們不能看見黑暗裏的事物,所以我們不能夠找到邪惡問題的最終答案。但是這裏所提供的資料,對信仰來說已是足夠的。上帝與這位朝聖者同行(參看出三12),他也不會向前比他多走一步。

    妥拉給予這位詩人的就是這樣的光,他曾起誓遵守。然而,這並不表示再沒有懼怕。就如對神秘的死亡的懼怕,仍然潛伏在搖曳的燈光所照耀的範圍以外,所以,他向上帝呼求,求上帝給予他一樣基本的禮物。這禮物不是金錢可以買到的,也不是科學知識、道德的觀念等,而是按照著妥拉而有的生命(活)!

    人們怎能將這篇詩篇錯誤地解釋為隻是一首讚美律法主義的歌呢?因為,當我繼續將我的生命放在自己的手中(譯者注:和合本譯作我的性命常在危險之中),我認識到假若我忘記你的妥拉,這是何等危險的呢,它告訴我有關你的慈愛和信實,hesedemeth。在撒上十九5,廿八21和伯十三14中,我們會發現以上這些文字所表達的觀念,意思就是將生命(或是靈魂,希伯來文是同一個詞)當作一種冒險。這也是我們從妥拉所學到的。但是這位詩人繼續說:因為缺乏信心,我會失掉我的“生命”,這是多麽容易的事;然而你使我藉著思想你的啟示,可以仍然緊握著我的生命。惡人為我設下網羅,在我生命受威嚇的情況下,我對他們的行動唯一的答案便是說: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不但如此,這些是我的產業,即是說它們是我的父母“按著他們的意思”留下給我的,因為他們已給我在立約的關係中行了割禮。因此,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為他們讓我承繼這一切,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一直到底。

你應許將生命給我

詩篇一一九篇一一三至一二八節

        113心懷二意的人為我所恨;

        但你的律法為我所愛。

        114你是我藏身之處,又是我的盾牌,

        我甚仰望你的話語。

        115作惡的人哪,你們離開我吧!

        我好遵守我上帝的命令。

        116求你照你的話扶持我,使我存活,

        也不叫我因失望而害羞。

        117求你扶持我,我便得救,

        時常看重你的律例。

        118凡偏離你律例的人,你都輕棄他們,

        因為他們的詭詐必歸虛空。

        119凡地上的惡人,你除掉他,好像除掉渣滓;

        因此我愛你的法度。

        120我因懼怕你,肉就發抖;

        我也怕你的判語。

        121我行過公平和公義,

        求你不要撇下我給欺壓我的人!

        122求你為仆人作保,使我得好處,

        不容驕傲人欺壓我!

        123我國盼望你的救恩

        和你公義的話眼睛失明。

        124求你照你的慈愛待仆人,

        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125我是你的仆人,求你賜我悟性,

        使我得知你的法度。

        126這是耶和華降罰的時候,

        因人廢了你的律法。

        127所以,我愛你的命令勝於金子,

        更勝於精金。

        128你一切的訓詞,在萬事上我都以為正直;

        我卻恨惡一切假道。

    第一一三至一二○節。妥拉(Torah)的知識基本上是很簡單的。這是因為妥拉經常地和有力地說著一個道理,那就是“清心的人有福了”。這句話描述一個專心的人,一個正直的人。口是心非是一個敬拜心懷二意之神的人的特征。甚至在這詩人的日子,那偉大的希臘哲學家也是心懷二意的,因為他們將事實的意思“二意化”。他們相信身體和靈魂、思想和精神、天和地、理想的世界和物質的世界。當以利亞向巴力的祭司挑戰的時候,他是“清心”者的戰士。他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王上十八21)。巴力是迦南管理天氣的神,它的敬拜者被一個信仰大自然的宗教和這種宗教的混亂狀態所束縛。但是我愛你的法度,因為在你的話語中,你是我唯一藏身之處,我隻有在那裏找到真正的平安。

    再一次,這位詩人區別了那些藐視“專心”和“清心”的人,他們有自己的人生哲學,這種哲學是他們自己構想出來的。有一份報章曾報導了一位大學講師的說話。他說:“專業的哲學家現在以眾多道德和倫理的原則,作為絕對的事實。例如,我們知道上帝並不存在,死後沒有生命,所以一切發生在成年人身上雙方同意的性行為都是在道德上容許的,生命的意義和目的就是盡量去尋求歡樂。”莎士比亞曾論及一個人“常常微笑,卻可以是一個壞蛋”。用我們現代的言語來演繹這詩人的話:“我不會跌進他的微笑中,因為我知道他是口是心非的。”他並不參與宗教,而宗教這個名詞並沒有出現在舊約聖經中。這是因為心懷二意的人可以常常非常敬虔,但他卻沒有愛心和是自私的。反之,這位詩人是參與了生命,那豐盛的生命,就是合一和完整的生命。而這正是上帝所應許的(和合本譯作“話”,正如我們在第一一六節所學習到的。心懷二意是那些偏離你律例的人的標記,他們的詭詐必歸虛空(那即是說,他們是自欺欺人)。它隻是帶領人歸於虛空,或者更清楚地說,是“口是心非”,是兩副麵孔的另一種描述,上帝看這些人好像“渣滓”(新英譯本)。

    假若上帝這樣看兩副麵孔的人,那麽他是一位可畏的上帝了。“因對你的敬畏,使我戰戰兢兢”(新英譯本)。人怎敢對永生的上帝說“我不相信你的話,我仍然堅持我自己對生命的觀點呢?”

    第一二一至一二八節。因此,求你為仆人作保,使我得好處。為另一個人作保,就是站在另一個人的位置上,用自己的人格來保證他的好行為。換句話說,這住大膽的年輕詩人求上帝為他作人質(比較伯十七3)。他已經盡了所能,在他管轄的範圍內,將妥拉實踐出來。假若這仍不奏效,他膽敢求上帝對這事負責。上帝不是簡單地為他付“保釋金”,付了錢後便讓他離去,他因驕傲人控訴他的案件而為他受審。欺壓的人和驕傲的人都是強烈的詞語,前者是指勒索無辜者金錢的剝削者,後者是指驕傲的無神論者。無論如何,他稱為你的仆人,已有三次之多。他以這個詞語宣告,他已謙卑地嚐試實行上帝的旨意,藉著服從他在妥拉中所發現的上帝的話。這是耶和華以行動幫助他離開險境的時候,因人廢了你的律法。

    他在這裏所用的,我們可稱之為立約的言語。任何立有盟約之群體的一個成員,都可以隨時向他的主人尋求伸冤。但是希伯來原文所表達的,比從標準修訂本所顯示的更多。這位詩人乞求上帝“使他脫離險境”,因為他正在盼望你的救恩(123節),盼望上帝這樣實行。這是我們經常在詩篇中看見陰性的詞語。它帶有一種感情,他盼望有機會向那些正在敵對他的人彰顯愛和關懷。換句話說,他已學會了有關上帝的偉大真理,隻有當他與上帝建立正確的關係後,他才能做上帝所做的事情,使其他人與上帝建立正確的關係。他要做的事情,就是接納罪人、饒恕他、愛他,並且帶領他歸回上帝那處。

    他說,現在是立約的耶和華行動的時候,因為實際上人民已“廢了”上帝的律法。人是否可以廢除上帝的慈愛呢?這樣的事情是不可以容忍的。在這裏有兩個所以(譯者注:和合本在127節譯了一次,卻在128節中省略了),用驚奇的方法顯示出上帝的hesed,這是“另一個世界”的邏輯——(一)所以我愛……(二)所以妥拉的訓詞“包括了生命的每一部分”(我們應該這樣翻譯這節含湖的經文)。相反地,錯誤的道路隻能引向死亡。

“愛是永不止息的”

詩篇一一九篇一二九至一四四節

        129你的法度奇妙,

        所以我一心謹守。

        130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

        使愚人通達。

        131我張口而氣喘,

        因我切慕你的命令。

        132求你轉向我,憐憫我,

        好像你素常待那些愛你名的人。

        133求你用你的話使我腳步穩當,

        不許什麽罪孽轄製我。

        134求你救我脫離人的欺壓,

        我要遵守你的訓詞。

        135求你用臉光照仆人,

        又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136我的眼淚下流成河,

        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

        137耶和華啊,你是公義的,

        你的判語也是正直的!

        138你所命定的法度是憑公義和至誠。

        139我心焦急,如同火燒,

        因我敵人忘記你的言語。

        140你的話極其精煉,

        所以你的仆人喜愛。

        141我微小,被人藐視,

        卻不忘記你的訓詞。

        142你的公義永遠長存;

        你的律法盡都真實。

        143我遭遇患難愁苦,

        你的命令卻是我所喜愛的。

        144你的法度永遠是公義的,

        求你賜我悟性,我就活了。

    第一二九至一三六節。奇妙是一個很特別的詞語。它的意思是奇跡性的,吊詭性的,來自上帝、不是來自人的。就是這個緣故,我謹守你的法度,並且使用這些法度。但是我怎能常常解釋(解開)它們呢?我們人類要做他人的謀士是危險的事情。最好的方法,不如讓人自己做最後的決定。所以“解開”聖經也是一樣。然而,我們發現,當我們尋求要解釋它們時,你的言語就發出亮光。一位著名的藝術家曾如此說:“解開上帝的說話,比起現代科學、文學、藝術、音樂、和一切世俗的歡樂所得到的一切都多。”我們可以用“釋經”來翻譯解開這一個動詞,而前者是學者所用,指將聖經經文的意思找出來。但是在這裏,“解開”使“簡單”(譯者注:和合本譯作“愚人”)帶有雙關的意思。假若是這樣的話,解釋聖經不就是指將一段經文簡單和直接地告訴那普通的讀者,使他能明白其中的意思嗎?

    魯賓遜(Robinson Crusoe)曾將破船拖上岸,並且在其中取回一本聖經。但是他沒有打開它,直至他生病的時候。他閱讀它,突然從其中找到意思來。我們可否這樣說,聖靈向他“解開”其中的意思?於是,從他踏上小島以來,這是他第一次跪下和禱告。

    釋經其中一種方式是使用圖畫的言語。我們所說的神學宣言,就是隻有上帝的靈才能夠解釋上帝的話語。現在,神學的研究成為了用思想去愛上帝的方式。因為這個緣故,它不再是一樣神秘的事情,更不是那些住在象牙塔的人所擁有的,而是必須常常與普通群眾分享的東西。在這篇詩篇中,聖靈為了釋經而用的圖畫是非常具吸引力的。它叫人張開口,讓上帝填滿它!然後,它的作者再一次用我們都能明白的語言補充說:“我愛你,你愛我,不叫我遇見試探,救我脫離一切的邪惡”(他差不多重複了主禱文)。最後,他引用了部分亞倫的祝福(民六24—26)來接引他奇妙的呼喊。

    在第一三六節這最後一句話中,他邀請我們檢討自己,我們是否像他一樣,對於不守你律法的人有那麽強烈的感覺。當然,假若我們能明白為什麽耶穌為耶路撒冷城哀哭,我們應該也有這種反應。

    第一三七至一四四節。因為上帝是良善的,所以他的審判也是如此。這位詩人繼續說:因為我發現這個道理,我的心焦急,如同火燒,因我的敵人忘記你的言語。這顯示他的敵人不會是住在巴勒斯坦的外邦人或是異教徒。他們是立約的子民,他們在上帝的言語中成長,但是現在,他們已忘記了。

    我們在第二誡命中找到焦急如火燒這個詞語,是譯作“忌邪的”(出二十5,英文是jealous“嫉妒”)。它是一個“立約”的詞語。先知何西阿用神性的丈夫和犯錯的妻子之間的關係來描述上帝與以色列的盟約關係。耶和華對她的愛(他的hesed)是那麽熱烈的,以致不會讓其他的神靈與她通奸。按照這個意思,他會因婚姻的完整性而產生嫉妒。這種嫉妒使他焦急如火燒,為要爭取他的新娘回家,使她能在婚姻的愛中與他一同生活。當耶穌潔淨那充滿兌換銀錢的人的聖殿時,我們看到“他的門徒想起經上(詩六十九9)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約二17)。在上帝控訴他那群善忘的立約子民時,這位詩人認識到一點有關上帝的激情。

    你的話極其精煉,這句句子的意思,就是它曾經過苦難的火爐,出來的時候是純正無雜質的金屬。例如,它被熔化、被提煉、被試驗,並且在被擄之中經曆過苦難的“火”,他的子民知道(賽四十三2)上帝在火中和水中與他們同在。因此,上帝的話在很多信徒生活中間受到試驗,結果它仍是純正的,也是可行的。這種應許肯定是“可喜愛”的。我隻是你的仆人,微少被人藐視,一個小人物,一個非常平凡的人。有很多作者,說出這一句話:“上帝必定非常愛平凡的人,因為他造了很多這樣的人!”所以,甚至是一位平凡的人,他仍能明白你的妥拉盡都真實,就好像聰明和受過頁好教育的人一樣容易(如不說更加容易)明白。

    第一四二節的英文非常濃縮,但是一個平凡的希伯來人卻很容易明白它的重點。它所說的就是“我從上帝那處得來,對其他人的愛顧是永不止息的。現在,上帝已拯救我,並且使我與他建立正確的關係”(比較林前十三8),“因為他的妥拉是可靠的”。這是一句偉大的信心宣言,說話者承認他與上帝奇妙的關係,並不計較患難和愁苦(143節)。他仍然可以宣稱,你的命今卻是我所喜愛的。在患難或萬事順意的情況下,它們都是那麽真實的。你的法度(例如:十誡)會繼續成為我生活中的準則和規範;在我一切的日子中,無論是患難或是平安,都是一樣,直到永遠。所以,請你幫助我明白你的法度,使它們成為我生命的一部分,以致我也可以活到永遠。

    但是,我們從第一四二節得知,這位詩人的偉大信心,在一個世紀或以後的日子裏,何等容易變成律法主義,在耶穌的時代支配著詩人的後代。在那時,tsedaqah這一個詞已變成指一些純粹“公義的行動”、“善事”,甚至“救濟活動”等。例如,在主前一八○年的時候,便西拉(Ben Sira)這樣寫下:“水可以滅火,周濟可以贖人的罪”(傳道經三30)。在回教的信仰中,“公義”這個偉大的詞語,阿拉伯文與希伯來文是一樣的,它的意思甚至可以指給貧窮人所收的稅項,是執政者有權向信徒收取的。但是,在羅馬書中,保羅針對這些觀點,給了基督徒一個答案——也是這位詩人的答案。一件有趣的事,一位現代的神學家,馬革列(Daniel Maguire),非常大膽地宣稱:Tsedaqah也可以解釋作“創造性的思想”——但是,我會這樣補充:這是以愛心的形式對待他人的創造性的思想。

你話語的總結就是真理

詩篇一一九篇一四五至一六○節

        145耶和華啊,我一心呼籲你;

        求你應允我,我必謹守你的律例!

        146我向你呼籲,求你救我!

        我要遵守你的法度。

        147我趁天未亮呼求;

        我仰望了你的言語。

        148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

        為要思想你的話語。

        149求你照你的慈愛聽我的聲音;

        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

        150追求好惡的人臨近了;

        他們遠離你的律法。

        151耶和華啊,你與我相近;

        你一切的命令盡都真實!

        152我因學你的法度,

        久已知道是你永遠立定的。

        153求你看顧我的苦難,搭救我,

        因我不忘記你的律法。

        154求你為我辨屈,救贖我,

        照你的話將我救活。

        155救思遠離惡人,

        因為他們不尋求你的律例。

        156耶和華啊,你的慈悲本為大;

        求你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

        157逼迫我的,抵擋我的,很多,

        我卻沒有偏離你的法度。

        158我看見奸惡的人就甚憎惡,

        因為他們不遵守你的話。

        159你看我怎樣愛你的訓詞!

        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慈愛將我救活!

        160你話的總綱是真實,

        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

    第一四五至一五二節。這位詩人繼續乞求上帝,給予他那豐盛的生命,使他有力量遵守上帝的命令,這也是他這篇長詩的主題。我們要留意有關他思想的次序。我們在這裏並沒有找到這樣的句子:“請幫助我遵守命令,使我可以得救”;相反地,經文說:“請給我豐盛的生命,使我有力量遵守你的命令”。他何等熱切盼望要遵守你的命令!然而這隻是因為他絕對相信上帝的hesed,上帝的慈愛永遠是首先出現的。給予他生命的,是上帝的公義和慈愛,而不是他自己能遵守上帝律法而作的努力。

    請注意第一五○節:追求奸惡的人臨近了,但你已與我相近,那即是說,上帝首先到達那裏!你一切的命令盡都真實,那即是說,永遠不變,完全可靠,和有功效的。上帝確實的同在,比那些奸惡的人更接近他。從我自己的經驗看,我很久之前已知道,你已立定你的法度,直至永遠。

    聖保羅寫信給羅馬教會的時候,是在這位不知名的青年寫詩篇一一九篇這長詩的數百年後。羅馬人是西歐人。在另一方麵,詩一一九是寫給東方人的,如閃族人、猶太人。他們在多個世紀前已經知道要生活在上帝與他們立約的團契之中。羅馬人甚至連“立約”這個名詞也不知道。所以,他們要學習這古老的約的要旨,就是恩典和真理(參看105—112節)。但是在巴勒斯坦,詩歌是為公共崇拜時頌唱某一個主題而寫成的。在羅馬教會中新加入的信徒不知道信心的根基可追溯至亞伯拉罕,直至保羅向他們講述(參看羅九至十一)。在那處,他要向一群無根的子民解釋這個信仰。為此,他要用很長的篇幅幫助他們看見猶太人數百年來所認識的上帝的恩典和真埋。再者,那些羅馬人是西方的個人主義者。所以他們認為一個人皈信一個新的宗教,隻是將他自己個人擺上了。保羅要向他的信眾表示,嚐試以服從律法或是以某種個人的委身來賺取救恩是荒謬的。他要說,上帝的愛和恩典早已存在,並已首先來到。再者,他要教導他們知道成為基督徒,並不是他們揀選了上帝,而是上帝揀選了他們;事實上,他從創世的時候已揀選了他們。就是這個緣故,保羅必須繼續闡釋約十四15所說的:“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第一五三至一六○節。這一小段的最後一節是這首詩其中一個高潮。這高潮是由於詩人指出,一個人能夠這樣描述上帝的說話,隻因為那實在是真理!它是真理,不隻是一個脫離現實的哲學命題,好像彼拉多盼望要從耶穌口中要聽到的(約十八38)。一個人在他生活所遇到的患難是真實的;或者用另一個方式來說,上帝的說話是真實的,不單由於它本身是真理,也因為這個世界充滿危險、問題和邪惡,這是我們知道的。

    所以,他是在這個真實的世界說這句話:求你為我辨屈,救贖我。耶和華啊,你必須如此行,因為你曾應許(照你的話)如此行!當以色列被擄到巴比倫遇到很多困難的時期,那位偉大的先知向他的子民宣告:“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相等於‘應許’)——你們是我的見證”(賽四十三11—12)。救恩能夠發生,隻有藉著與上帝建立一個個人的關係,這關係是他人可以看出來的,好像在紅海所發生的事情一樣。邪惡的人逃避這種關係,他們不尋求你的律例。然而,耶和華啊,“你公義和母愛的明證”(156節,希伯來文直譯)何其多!所以請將我救活,雖然在麵前有各種的罪惡。我看見奸惡的人,就甚憎惡。我為這事實而悲哀,他們嘲笑上帝的慈愛,而我卻要以愛逐漸回報這愛。

    所以,把一切命令、法度和律例,或說你的訓詞加在一起——它們的總和,它們的精髓——便是那最終的真實,我們生命的基礎,就是我們稱為真理的。因此,那些你曾使他們與你建立正確關係和已找到真理的人,他們整個生活方式都在永恒之中。

迷失者的呼喊

詩篇一一九篇一六一至一七六節

        161首領無故地逼迫我,

        但我的心畏懼你的言語。

        162我喜愛你的話,

        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

        163謊話是我所恨惡所增嫌的;

        惟你的律法是我所愛的。

        164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

        165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

        什麽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166耶和華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

        遵行了你的命令。

        167我心裏守了你的法度;

        這法度我甚喜愛。

        168我遵守了你的訓詞和法度,

        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麵前。

        169耶和華啊,願我的呼籲達到你麵前,

        照你的話賜我悟性。

        170願我的懇求達到你麵前,

        照你的話搭救我。

        171願我的嘴發出讚美的話,

        因為你將律例教訓我。

        172願我的舌頭歌唱你的話,

        因你一切的命令盡都公義。

        173願你用手幫助我,

        因我揀選了你的訓詞。

        174耶和華啊,我切慕你的放思!

        你的律法也是我所喜愛的。

        175願我的性命存活,得以讚美你!

        願你的典章幫助我!

        176我如亡羊走迷了路,求你尋找仆人,

        因我不忘記你的命令。

    第一六一至一六八節。這位詩人曾稱自己為平凡的人(141節)。在這一小段中,他正在為無數平凡的人說話,他們生活在壓迫人的社會政權或不露麵的官僚主義之下。當時他說:“我的心畏懼你的言語——那紮根於永恒終極的真理——勝於那些無故逼迫我的‘當權者’。”在這裏,他隻是用了幾個詞語便繪畫了一幅生動的圖畫(比較賽九3)。這是一幅簡樸農民的圖畫。他們通常生活在田野間,可能要努力工作才得以糊口。他們田野中的農作物曾被潰退的軍隊奪走了。這些農民歡喜快樂,因為軍隊留下了更多不能帶走的擄掠物。對於這位詩人來說,妥拉(Torah)就是如此!上帝所賜的快樂與人對上帝的敬畏明顯是一致的。

    虛假、詭詐、欺騙——這些事情不會是無中生有的,它們都是由人所做的。所以,我恨惡和厭惡這樣做的人。同樣,妥拉並不是一件事物,它是有位格的上帝的說話。這就是我愛它的緣故。所以,我要一天七次(參看利廿六18;箴廿四16)讚美你。明顯“七”是個整全和完美的數目,所以,當我工作,在街上行走,吃東西和遊戲的時候,我要讚美你。我的心思有大平安。這是因為我知道,上帝知道最好的事情。當然他會這樣行,因為上帝是真理!他的同在是給我的賞賜(參看3—8節)。我一切所行的(我作為一個朝聖者所走過的路),都在你麵前(再次參看3—8節)。假若我在所行的路上絆腳跌倒,我便是不忠的了。耶和華啊,我不會做任何的事,或說任何的話,使你憤怒,因為在你的慈愛裏,你已知道一切的事,你仍是愛我的。這一小段的結束是阿等偉大呢!

    第一六九至一七六節。我們到了最後一個小節了。它開始的時候有一個願字,在公禱的時候,我們常用這一字。他用了另一些文字重複前一個小段中所說的話後,我們最後看到這位可愛的青年人,盼望著更深入明白上帝的說話。他求上帝賜他另外的恩賜,就是更加認識他,更加知道如何愛其他的人,以致他的信心不是自私的(174節)。所以,我們看見他是用一種真正謙卑的調子來總結這篇長詩。

    因此,他最後的思想是他自己算不得什麽,沒有上帝的愛顧,他不能存活。他說:我如亡羊走迷了路。他較早前在diwan中提及他的敵人所墮進的罪惡,現都計在自己的賬上。因此,他非常清楚,他同時在上帝的審判和恩慈之下。這也是保羅講述有關他自己的事情。因此,他最後的一行,因為不忘記你的命令,清楚指出他這樣說並不是表現任何的自義,反之,他是在顯示了他完全的真誠。他說:上帝的手已揀選了我,饒恕我,拯救我,所以,我應當揀選他的訓詞作為回報。他的意思就是一定要成為他完全順服的仆人,因為上帝救贖我的緣故,我要將自己完全獻上,不單要服事我的同胞,也要服事上帝所愛的整個偉大的宇宙(比較約三16)。

    當我們總結詩一一九篇的研究,或許我們更加明白約翰樂斯健(John Ruskin)這位文學評論者和社會改革家(一八一九——一九○○年)所宣告的說話:“對我來說,詩一一九篇現在已成為所有詩篇中最寶貴的一篇,因它對上帝的律法充滿燦爛的熱愛。”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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