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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詩篇九十四篇

(2010-06-01 03:59:01) 下一個

我們都在審判之下

詩篇九十四篇一至廿三節

        1耶和華啊,你是伸冤的上帝;

        伸冤的上帝啊,求你發出光來!

        2審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立,

        使驕傲人受應得的報應!

        3耶和華啊,惡人誇勝要到幾時呢?

        要到幾時呢?

        4他們絮絮叨叻說傲慢的話,

        一切作孽的人都自己誇張。

        5耶和華啊,他們強壓你的百姓,

        苦害你的產業。

        6他們殺死寡婦和寄居的,

        又殺害孤兒。

        7他們說:耶和華必不看見;

        雅各的上帝必不思念。

        8你們民間的畜類人當思想;

        你們愚頑人到幾時才有智慧呢?

        9造耳朵的,難道自己不聽見嗎?

        造眼睛的,難道自己不看見嗎?

        10管教列邦的,就是叫人得知識的,

        難道自己不懲治人嗎?

        11耶和華知道人的意念是虛妄的。

        12耶和華啊,你所管教、

        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

        13你使他在遭難的日子得享平安;

        惟有惡人陷在所挖的坑中。

        14因為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

        也不離棄他的產業。

        15審判要轉向公義;

        心裏正直的,必都隨從。

        16誰肯為我起來攻擊作惡的?

        誰肯為我站起抵擋作孽的?

        17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

        我就住在寂靜之中了。

        18我正說我失了腳,

        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

        19我心裏多憂多疑,

        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

        20那藉著律例架弄殘害、

        在位上行奸惡的,豈能與你相交嗎?

        21他們大家聚集攻擊義人,

        將無辜的人定為死罪。

        22但耶和華向來作了我的高台;

        我的上帝作了我投靠的磐石。

        23他叫他們的罪孽歸到他們身上。

        他們正在行惡之中,他要剪除他們;

        耶和華—我們的上帝要把他們剪除。

    第一至七節。伸冤這個詞語,對我們來說,並不合適。這個名詞應該解作“回報”、“酬報”、“賞賜”,甚至是“獎賞”。當然上帝的審判不會有偏私,他對每一個人的審判都是絕對客觀的。當他發出判語的時候,他不會被喜好與否所搖動,即使一位正直的法官也不會。可惜詩人盼望上帝“顯出他的怒氣”,或者,如現代英文譯本所翻譯的,“求你發出光來”(譯者注:和合本也如此翻譯)。但是上帝不是這樣的。

    在這裏,詩人所做的是告訴上帝有關他的事情,他當然十分注重這些事情。他向上帝描述,那些驕傲、自滿的人如何對待在他們權力控製下的人。再進一步,他告訴上帝,那些人做了壞事而不被處罰;他投訴上帝沒有采取行動拯救受害者。

    然而,無論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真實的世界就是如此的。在今日,我們可以想到那些低級公務員,我們稱他們為“香蕉共和國”(Banana Republics),他們有虐待狂似的,拒不受理那些沒有影響力和沒有金錢來賄賂的平民的投訴。我想到那些像吃人鯊的高利貸者、在義大利或美國的黑手黨、在日本的赤軍、還有“歪曲事實”的警察等等。不善待寡婦和孤兒的,當然會引發我們的忿怒(6節),但是我們也很容易用類似的方法來對待寄居的人(同一節經文)。他們就是今日的難民、如離開祖國的人、在歐洲的外籍勞工、在大城市中住在貧民窟的有色青年、得不到工作報酬的女傭、無國籍的偷渡客等。詩人表示他有上帝的憐憫在他心中,他關懷這樣的人。或許今日我們會忽略這些有困難的人,視他們為我們良心的刺。事實上,詩人注意到,公眾並不認同他對人的同情,這是因為上帝並沒有譴責世上猖獗的自我中心主義和殘忍的天性。有思想的商人甚至會這樣說,在今日的商業世界是一個“森林”;但是上帝則有不同的看法。

    第八至十一節,上帝的回答。在以馬忤斯的路上,複活的主直接向門徒這樣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大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廿四25—26)。同樣在這裏,上帝為這些事情受苦,豈不是應當的嗎?上帝回答說:你們民間的畜類人當思想(複活的基督是否用了這篇詩篇的文字呢?),到幾時才有智慧呢?當然,上帝察看和垂聽世界上進行的事情,因為他創造了我們和創造了人類。他知道人的意念(當懲罰邪惡人的時候)是虛妄的。在另一方麵,上帝的意念是十分不同的。

    現在,我們可以用從新約所用的語言發出這個問題:“上帝自己必須受這些苦難,豈不是應當的嗎?”上帝曾創造耳朵,上帝也創造眼睛;上帝知道所有發生的事情,上帝也知道他正在做什麽事。上帝“管教”(新英譯本,譯者注:和合本也如此翻譯),而不是責罰列邦。是他教導他們不同的文化和科學技巧(參看創四17—22)。所以,是他而不是我們能“改正”他們(新英譯本),使他仁愛的心不再為他們感到傷痛。在舊約聖經中,有一篇早期的詩篇論及上帝時說:“伸冤報應在我。”(申卅二35),因為你對於報應的真正意義沒有任何概念,所以保羅在羅十二19中引用了申命記中這節經文,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第十二至十五節,這是何等奇妙的事情!耶和華啊,你所“管教”的人是有福的。我們發現,這裏所指的,不是世界上的畜類人。它所指的是上帝的子民,就是我們,因為可能我們曾經輕視有色的移民或貧困潦倒的人。所以在愛中與我們聯合的上帝,就是與我們立約的夥伴,他忍受我們所做的,雖然他感到痛苦,但我們可能完全沒注意到我們對他造成的損害。他說:愚頑人到幾時才有智慧呢?因他的憐憫,上帝尋找方法,使我們得著智慧,因為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他不會客讓我們帶著愚昧而離去。他決心使公道要重歸義人(譯者注:和合本譯作“審判要轉向公義”),就是歸於上帝所揀選的子民,他已經使他們“改正了”與他的關係。然後,無論在古時或是現在,一切負責任的人都會實行公義(彌六8),讓上帝處理惡人,因為這是唯有他才擁有的特權。

    公道會回來。潘霍華曾如此說:“舊約聖經強調現在實行公道,好像死後便不能實行似的。”唯有這樣,生命才有它的意義。因為唯有在現有生命的每一刻中,把公道實在實行出來,才會為後來的生命創造出公道。這是耶穌所說最後審判的比喻的主題(太廿五31—46)

    第十六至廿三節。詩人回到他起初所發的問題(1—3節)。誰肯為我起來攻擊作惡的人?像很多人一樣,他不願意上帝用指頭指著他,向他控訴說“你就是那人”(參看撒下十二7)。但是現在,他知道答案了。當我還像一個愚頑人,和假設上帝的審判隻會臨到作惡的人身上的時候,上帝便用他無限的hesed——他的慈愛扶助我。但審判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假若由於他全然的恩典,而沒有懲治我這個罪人,我便會失腳,並且現在就住在寂靜之中,不單是指在墳墓中,事實上,更是在我不能再聽到上帝聲音的地方。除此以外,我發現,當我因這些問題而感到憂愁不安時,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

    現在我們的詩人提出了一個問題(20節)。主已透過律例(hoq)啟示他永世的目的。我們在以前也曾見過這個詞語,它的意思是不可改變的律法,刻在石上(正如這動詞的意思),好像上帝他自己一樣,是不可改變的(出十八16;申十二1;詩八十一4)。有沒有這個可能,邪惡的人與上帝相交,因這緣故,他們能因律例來宣布他們邪惡的計劃?這是一個何等荒謬的觀念!這些人不是上帝。但是現在,耶和華已作了我的高台(我承認在起初的時候,我不能接受他仁愛的照顧)。但是現在我已有這確信。所以,我用一個安靜的心,將有關惡人將來如何的問題,整個交給他。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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