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巴比倫的神諭
以賽亞書十三章一至五節
1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巴比倫。
2應當在淨光的山豎立大旗,
向群眾揚聲招手,使他們進入貴胄的門。
3我吩咐我所挑出來的人;我招呼我的勇士—
就是那矜詩高傲之輩,為要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4山間有多人的聲音,好像是大國人民。
有許多國的民聚集哄嚷的聲音;
這是萬軍之耶和華點齊軍隊,預備打仗。
5他們從遠方來,從天邊來,
就是耶和華並他惱恨的兵器,要毀滅這全地。
一個新標題引進了共十一章的“神諭”,幾乎全是論及外邦的國家。耶利米書四十六至五十一章與以西結書廿五至卅二章便是相同的文集,但以賽亞書的篇幅最長及最詳細。其中直接論及巴比倫、非利士、摩押、大馬色、古實(埃提阿伯)、埃及、亞拉與推羅,並且都是大致上編排成一係列長篇的預言,並采用這樣的標題:“論巴比倫的默示”(十三1),“論摩押的默示”及其他(十四28;十七1;十九1;廿一1,11,13;廿二1;廿三1)。我們究竟應如何看這十一章針對外邦人的嘲弄及侮辱的話?這是否隻是一些充滿民族主義色彩的政治宣傳?
這些情緒的爆發可能是源於當以色列人被外來強權圍攻、飽受壓迫甚至滅族的威脅。我們從古代近東的其他地方也找到相同例子,例如主前二十世紀埃及的“詛咒文獻”,便是順序地咒詛埃及在戰爭時的敵人。如果這就是當時的情形,那我們就應該同情百姓的淒慘處境,但卻不要期望可以從中發現任何對我們今天的情況具有啟迪或幫助。不過,這樣的觀點正是代表了被初期教會判為異端的馬吉安主義(Marcionite heresy),他們認為舊約已經完全被新約所取代,因此教會不應該再使用。這看法是因為對舊約經文的結構與目的缺乏鑒賞力之故。我們的責任是要閱讀並了解我們現在所有的經文的意思,而不是去重建其最早及原始的曆史。事實上,在三位大先知中,這段重要而長篇的經文,對我們認識先知文學,至少可以增加兩個重要的意義。
第一,以賽亞書基本上是關於猶大與耶路撒冷,至於外邦各族是否有聽聞及此,則頗成疑問。我們剛看完第十二章對“猶大百姓”的最辛辣攻擊,而針對外邦各族的神諭亦是不相伯仲。外邦各族的罪行與猶大的一樣,就是自大、貪婪、殘酷與不義,所以他們也應像猶大一樣地受罰。而這就是問題的症結:如果外邦各族因著他們對上帝與對人的罪行而受罰,那猶大將會受何等厲害的懲罰?在本文集結束時,先知便轉向他的聽眾,好像拿單對大衛說話的情況一樣:“你就是那人!”(撒下十二7)。阿摩司書一章三節至二章三節,在針對各國的預言之高潮,便是對他自己百姓的猛烈攻擊:“猶大人三番四次……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二4—5,6及下文)。在論外邦的神諭後,耶利米便描述耶路撒冷的傾覆(五十二章),以西結轉麵譴責他的百姓(卅三至卅四章)。在論及列國最終命運的偉大“啟示錄”之中(以賽亞書廿四至廿七章),我們便看見第廿八至卅一章中所收集一連串的“禍哉”,及其向以色列與猶大發出完全絕望的審判的預言,並且是十分符合一至十二章的內容。這些神諭可能是充滿了嘲諷與幸災樂禍的語氣,但到處都有隱含的警告,迅即會清楚表明出來,“以色列阿,你也不過如是,亦一樣該死。”
在我們的聖經中收集這些神諭的另一個後果,是它們宣稱的不是以色列人的優越地位,“免得以色列向我誇大,說,是我們自己的手救了我們”(士七2),而是宣告以色列人的上帝的無上權威。在以後我們會屢次聽見“在我以外,沒有別神”(例,四十五5,6,14,21,22)。現在我們看見一幅圖畫,以色列的上帝,就是我們的上帝,審判萬邦,按旨意使用、控製他們,或毀滅他們。這點可從我們正要查考一係列的神諭中(十三至廿三章),漸漸看到;並且廿四至廿七章中,整體地是萬邦如何成為上帝介入管教的對象。耶路撒冷,就是“聖山”(廿七13),立於世界場景的中央;各國在其周圍浮沈;而“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廿五6)。我們及眾先知都可能犯錯,但我們卻相信一位上帝,天地的創造主。以賽亞書十三至廿三章便是提供了一種多姿多采的方式,來表達這種信念。
“神諭”(1節,和合譯本作“默示”),嚴格來說,是指神真實的話,透過男女祭司作媒介:正如古代的阿波羅神殿所在的特爾斐(Delphi),或此處的先知。這裏再次明確地提及以賽亞的名字,好像在第一與二章一樣,表明先知的異象是跨越耶路撒冷與猶大,包括了世上的萬民(參一章一節的注釋)。
這一連串的信息以巴比倫作開首,因為當本書從耶路撒冷的以賽亞開始,到其最後成書之時,造成主前五八六年聖殿被毀的最大敵人,不是亞述,而是在尼布甲尼撒統率下的巴比倫。自那時起,便有許多取代其位置的例子:主後七十年羅馬人摧毀第二個聖殿;在整個中世紀,基督教逼迫猶太人;一九三九至四五年間,納粹德國在歐洲屠殺六百萬猶太人。不過,巴比倫代表人類邪惡的象征(參考啟十七至十八章),是以賽亞書名單中的首位,並繼續發展成為耶利米書中延伸的高潮(五十至五十一章)。埃及與亞述都可以接受上帝的祝福(賽十九24—25),惟獨巴比倫永不被饒恕。
神諭的第一部分描述一支龐大軍隊的集結。經文一直沒有指明他們的名字,直至十七節才提及征服巴比倫的是瑪代人,但我們可以假設這支軍隊的目標是巴比倫。另一方麵,此處的語言與形像卻表明其襲擊者不僅是瑪代與波斯,根據古代的傳統,“我的勇士”與“那矜誇高傲之輩”(3節),是指一些巨人與天使;而第六至十六節肯定是超越了人類曆史的領域。無論怎樣,這是上帝的軍隊,配備“他惱恨的兵器”(5節),向巴比倫推進。“我所挑出來的人”(3節),是預指放逐時期瑪代波斯王古列的名號,正如耶和華的“受膏者”(四十五1)。耶利米書五十一章也載有描述巴比倫傾覆的相同說法:
“要在境內豎立大旗,在各國中吹角,
使列國預備攻擊巴比倫……
各國招來攻擊他。” (耶五十一27節)
“預備”在耶利米書中與此處的“聖潔”是同一個字。約珥書三章九節采取相同的主題。
“山間”(4節)與“從遠方來,從天邊來”(5節)暗諭新的大政權,將出現於亞述與巴比倫以東的山頭中,即位於今天的伊朗。古列王(主前五五○至五三○年)及其同樣出名的繼承者,大利烏王一世(五二二至四八六年)與亞達薛西王(四八六至四六五年),建立了東起印度河流域,西至希臘邊疆的帝國。按照傳統的解釋,“全地”(5節)是指古列王在主前五三八年毀滅的巴比倫帝國。這節也可以用來表示波斯王國在當時的世界上所達致的變革,包括政治和文化兩方麵。但第五節卻極可能是指向在接著一段所代表的宇宙性意象。
耶和華的日子
以賽亞書十三章六至廿二節
6你們要哀號,因為邢和華的日子臨近了!
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
7所以,人手都必軟弱;人心都必消化。
8他們必驚惶悲痛;愁苦必將他們抓住。
他們疼痛,好像產難的婦人一樣,
彼此驚奇相看,臉如火焰。
9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必有殘忍、忿恨、烈怒,
使這地荒涼,從其中除滅罪人。
10天上的眾星群宿都不發光;
日頭一出就變黑暗;月亮也不放光。
11我必因邪惡刑罰世界,因罪孽刑罰惡人,
使驕傲人的狂妄止息,製伏強暴人的狂傲。
12我必使人比精金還少,使人比俄斐純金更少。
13我萬軍之耶和華在忿恨中發烈怒的日子,
必使天震動,使地搖撼,離其本位。
14人必像被追趕的鹿,像無人收聚的羊,
各歸回本族,各逃到本土。
15凡被仇敵追上的必被剌死;
凡被捉住的必被刀殺。
16他們的嬰孩必在他們眼前摔碎;
他們的房屋必被搶奪;他們的妻子必被玷汙。
17我必激動瑪代人來攻擊他們。
瑪代人不注重銀子,也不喜愛金子。
18他們必用弓擊碎少年人,
不憐憫婦人所生的,眼也不顧惜孩子。
19巴比倫素來為列國的榮耀,
為迦勒底人所矜詩的華美,
必像上帝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一樣。
20其內必永無人煙,世世代代無人居住。
亞拉伯人也不在那裏支搭帳棚;
牧羊的人也不使羊群臥在那裏。
21隻有了野的走獸臥在那裏;
咆哮的獸滿了房屋。
鴕鳥住在那裏;野山羊在那裏跳舞。
22豺狼必在他宮中呼號;
野狗必在他華美殿內吼叫。
巴比倫受罰的時候臨近;
他的日子必不長久。
“哀號!”(希伯來文helilu)引進了我們第二首“耶和華的日子”的主題詩歌;第一首是二章十二至十九節。此段是指向巴比倫人;其他地方則是針對非利士人(十四31)與“他施的船隻”(廿三1,6,14)。事實上這個詞在聖經中有一半是用來責備列邦(賽十三至廿三章,耶四十六至五十一章,結廿五至卅二章),其餘的大部分是出現於“耶和華的日子”的詩歌(例結三十2;珥一5,11,13;番一10,11)。此詞描繪了人的無助與淒恐的情景。它不是求救的呼號,因為根本沒有任何救助。這段經文表示處境的恐懼與痛苦的叫喊:“人手都必軟弱”(耶路撒冷譯本較標準修訂本為佳),人的心都必融化,即是沮喪、絞痛,“臉如火焰”(即淡黃,不是著火),……本詩與其他的同類詩,可能最初是一些獨立的作品,借用傳統的思想方式,表達善惡相爭的意思。在現今的上下文中,它最好是被視為巴比倫在主前五三八年戲劇性的傾覆,但正如我們所說,巴比倫當然隻是一個象征,幾乎是神秘的意義,而她的崩潰,伴隨著地震(13節),與天空神奇的現象(10節),表明了以色列的上帝永遠始終勝過邪惡的勢力。
“毀滅從全能者來到”(6節)含有一種文字遊戲,使人聯想起上帝的一個古代名字,希伯來文為Shaddai(創十七1;廿八3),帶有其本性的含義。“毀滅、暴力”的希伯來文是shod,事實上這個隻出現於以賽亞書中的名字,可能是指“眾山之上帝”(參詩四十八1—3;賽八18)。古代的解經家將此當作是“那位完全充足者”,故又作“全能者”。但Shaddai所代表的震栗、毀滅的力量,不單在此出現,在約伯記中,這也是上帝常見的名字,例如“上帝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廿三16)。所以以賽亞書十三章六節的雙關語亦是有其意義。
第九至十六節可能像第六至八節一樣,原來是一首獨立的“耶和華的日子”之詩,正如約珥書一、二章與以賽亞書廿四章一至十三節,但這再次被有意地置於“論巴比倫之預言”的經文中,而特別是可怕的最後一節,更驅使我們把此與詩篇一三七篇(“在巴比倫的河邊”)來作比較,二首詩皆以相同的情緒結束。它們的普世意義更是明顯不過;耶和華的日子要來“使這地荒涼,從其中除滅罪人”(9節),而不光是指主前六世紀的罪人巴比倫。
太陽、月亮與星星的參與是常見於這種經文的描述中(例賽廿四23;珥二30—32;路廿三45),並馬上把這些經文提升超越了普通人類曆史的現實,達至上帝大能作為的曆史層麵。黑暗的天空使人想起上帝在西乃山向摩西的顯現(例出二十21),以及在詩篇中的顯現(例詩十八7—11)。但很可能這意象的來源是出自約伯記與詩篇,在那裏它是用來描述受苦(例伯廿三17),特別是惡人的受苦,例:
“他們白晝遇見黑暗,
午間摸索,如在夜間。” (伯五14,參詩卅五6)
這當然是阿摩司書五章十八至二十節,這段最早的“耶和華的日子”經文中,黑暗的意義:
“耶和華的日子,不是黑暗沒有光明麽,不是幽暗毫無光輝麽?”
而在新的紀元,當邪惡最終被消滅,黑暗亦不複存在。故此:
“你的日頭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縮,
因為耶和華必作你永遠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完畢了。” (賽六十20;參啟廿二5)
在這經文中,描述上帝介入的作為的最後結局,也即是對所有百姓的終極意義。在這裏說話的是上帝:“我必……刑罰世界”(11節)。現在隻有上帝是舞台上的唯一演員:沒有提及龐大的軍隊、或天使、或是彌賽亞救主。最後,整個世界都要受罰,巴比倫的覆滅隻是開始而已。
第十二節是關於提純。但以理的異象也包含了相同的意象(十一35;十二10),而不同在於但以理的那些“智慧人”,(即是被上帝審判的火所熬煉的純金)將成為“比精金更稀有”。“智慧”告訴我們:
“我的果實勝過黃金,
我的出產超乎高銀。” (箴八19)
約伯記也載有一首開於相同主題的美麗詩歌(廿八12—19)。“俄斐金”是十分貴重,從遙遠的國家,經亞克巴海峽(王上九26—28)而運入。古代這便是指印度;較近期則設想它為南阿拉伯與東非,但正如“他期的船隻”與“利巴嫩的香柏樹”,這詞語的意思是在乎其傳奇性的氣氛,而不是其實在的地點。
第十七至廿二節集中於巴比倫,及毀滅她的外來力量。耶利米責備巴比倫的神諭亦包含了同樣的預言(五十一11),我們將會在四十一章二至四節,四十四章廿八至四十五章十三節中,再遇見她。而關於古列王及瑪代和波斯在主前第六世紀中葉的興起,請參考十三章一至五節。它與亞述首都尼尼微在主前六一二年被毀,一同提及(王下十七9)。現在的對象巴比倫,以其被稱為古代文明的七大奇觀之一的“天空花園”,在此被充分地描述“為列國的榮耀,為迦勒底人所矜誇的華美”。迦勒底、是指尼布甲尼撒的臣民,即是主前第六世紀的巴比倫人。現在輪到他們要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而這一次卻不會有生還者(創十八22—33;賽一9)。那裏再不會有人居住;甚至連遊牧民族也不願在那裏過夜;牧人亦會使他們的羊群遠離這塊荒廢的遺址。
第廿一與廿二節的細節並不清晰:例新英譯本將“走獸”當作“山撥鼠”(marmot),“咆哮的獸當作“箭豬”!但描述的意思卻十分清楚。第廿一節是幅沙漠的圖畫,有不會出現在有人煙之地的雀鳥與動物在那裏棲身,而森林之神靈——一種自然界的精靈“鬼魔或公山羊”(利十七7),在廢堆中跳舞。第廿二節所提及的動物是屬於食腐肉動物,通常出現於城市的郊外,現在卻自由地在城中遊蕩。正如卅四章十一至十五節,詩人希望我們想像巴比倫龐大的廢墟在新的管治下會再次複生,她的居民都會在天秤上被量稱,顯得異常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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