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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以 賽 亞 書8章

(2010-06-27 05:06:03) 下一個

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的記號

以賽亞書八章一至十節

    1耶和華對我說:“你取一個大牌,拿人所用的筆,寫上‘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2我要用誠實的見證人,祭司烏利亞,和耶比利家的兒子撒迦利亞,記錄這事。”3我以賽亞與妻子同室,他懷孕生子,耶和華就對我說:“給他起名叫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4因為在這小孩子不曉得叫父叫母之先,大馬色的財寶,和撒迦利亞的擄物,必在亞述王麵前搬了去。”

    5耶和華又曉諭我說:6“這百姓既厭棄西羅亞緩流的水,喜悅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7因此主必使大河翻騰的水猛然衝來,就是亞述王,和他所有的威勢,必漫過一切的水道,漲過兩岸。8必衝入猶大,漲溢泛濫,直到頸項,以馬內利阿,他展開翅膀,遍滿你的地。”

        9列國的人民哪,任憑你們喧嚷,終必破壞;

        遠方的眾人哪,當側耳而聽!

        任憑你們東起腰來,終必破壞;你們束起腰來,終必破壞。

        10任憑你們同謀,終歸無有;

        任憑你們言定,終不成立;

        因為上帝與我們同在。

    這段經文總結了一連串基於三個孩子名字的預言,首先是提及以賽亞剩下一個兒子的名字,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然後再提及以馬內利的名字作結(8、10節)。經文中提及亞蘭與以法蓮(4—6節),以及亞述的威嚇(7—8節),指明原來的曆史處境應該是主前七三三至七三二年。

    “耶和華對我說”與第五節一起,顯明這些記載是以賽亞個人的回憶,正如第六、七章一樣。他首先說及上帝啟示他,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這個奇特名字的先知經曆。而且首先他在證人麵前寫下這名字,然後將這名字給他的兒子,視此為要來之事的記號。“大牌”這字並不是聖經常用的字,像出埃及記卅二章與其他地方(如賽三十8);這個字隻在希伯來文聖經出現一次,而在聖經以後的希伯來文,它的意思通常是指“一張(蒲草紙或紙)”。這裏的重點乃它是“大”(通常泥版並不很大),並且是法律上生效的。

    “人常用的字”(譯注:見和合本小字),曾引起了一些討論:有些人修改為“不能擦掉的字”,但此舉的理由卻不充分,他們提議的字其實是不能矯正的意思。這句話是說“人人都看得懂的字”。另外有句著名的經節可能亦是相同的例子:“將這默示明明的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容易讀(或作隨跑隨讀)”(哈二2;參新英譯本附錄)。比起許多以色列古代的鄰國所使用極其繁複的文字係統——像埃及的象形文字,亞述的楔形文字——希伯來文字顯得較為簡潔,因此較諸古代近東的其他地方,以色列人口中的文盲比率不算太高。

    這篇文章是寫給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這就是我們所知道關於它的內容。標準修訂本暗示這個標題是所有權的戳記或封印,就像在巴勒斯坦發掘到上百個有柄的壇子,刻有Ia-melek,意即“屬於君王”。

    這裏所提到的見證人,包括一位顯要的祭司,出現於亞哈斯迎接提革拉昆列色的記載中(王下十六10—16)。以賽亞明顯是可以接近皇室,並且可以得到最有權勢的人支持。在這裏(正如七14),他的目的是要證明他有預知未來的能力,藉此使那些遲鈍與頑固的聽眾(六9—10),信服他的能力與權柄。在第三節他強調自己的妻子仍未懷孕,那他怎能知道她會有另一個孩子,而且還會是一個男孩?我們不需從這記載中,除去其超自然成分,好像許多現代學者,將這節希伯來原文譯作“我已與女先知同室……”。先知的能力自然是這些記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們可以假定,在見證人麵前寫下名字,到這孩子的出生,其間相差約一年,而這都是發生在亞蘭——以法蓮同盟危機的時期。

    但比先知可以預言兒子出生的能力更重要的,是這名字的意義,及其對當代曆史的重要性。這名字的四個組成部分是十分明顯:兩個動詞的意思是“快到”(希伯來文maher,hash),兩個名詞的意思是“擄掠”(希伯來文shalal,baz)。但這個名字的文法卻是十分困難。如果這是一個真名(卻沒有證據支持這點),那我們就可以期望一些宗教或軍事上的含意,就像古埃及的戰爭口號:“快搶!速奪!”否則我們或許應以這名字是表達一種普遍的景象,這字的讀音突出了,嗜血bloodthirsty、搶奪的士兵到處殺掠,這句話用來形容亞述征服以色列北方鄰國的情景,應是無容置疑的(參五26—30)。

    第五至八節是代表審判的預言的格式,以陳述被告人的罪行作開始(“因為這百姓……”中文和合本譯作“這百姓既……”),然後便宣布對他們的審判(“因此,看哪,主……”,中文和合本譯作“因此,主必使……”)。但這兩部分是由一個新形像連在一起,代表亞述驚人的力量:百姓被指責厭棄西羅使緩流的水,因此便會被又強又大的水所淹沒,溢出一切河岸,泛濫全地,“直到頸項”。這大河當然是幼發拉底河,其龐大灌溉的水道係統便合成了豐盛肥沃的“兩河之地”(即米所波大米);而西羅亞溪是指從基訓泉源(王上一33,38,45)流出,從大衛的城(俄斐勒山)東坡流下的溪流,再流入西羅亞池的緩流(希臘文式的Siloam為Shiloah,參約九7)。在以賽亞晚年,宏偉的“西羅亞水道”或稱希西家水道)的建造,引水直下(代下卅二進30),一直使用至今。西羅亞溪與大河二者在此當然是象征而已,一個代表耶路撒冷,忠信之城,無懼於利汛與利瑪利的兒子,另一代表了“亞述王和他所有的威勢”。這不是亞哈斯所需要的更大、更好的水源,如果他真是要的話,他是可以得到,卻“必衝入猶大……”。對上帝的信心才是真正需要的,但亞哈斯卻不相信,反而向亞述求助(王下十六7)。

    審判的信息在結尾時有雙重的諷刺。第八節下半節引入了一個新形象,一項巨大的猛禽(英文是飛鳥)翱翔於猶大之上(何八1;耶四十八40),並且以馬內利竟含有不祥之兆,代表抵抗那位無情審判的上帝,而不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這是其中一個可能的解釋。本節最後的經文也可能包含了盼望的標記,展開的翅膀象征了保護(詩十七8;九十一4),而以馬內利則與七章十四節同義。

    “以馬內利阿……你的地”(參欽定本、標準修訂木、耶路撒冷譯本)暗示了這番盼望的話是向以馬內利說的,即是其降生已在七章十四節預告,而按照本節傳統的解釋,他是大衛皇室的子孫。近年的看法,以新英譯本為代表,則不持此點,但從第七、九與十一章的前後關係來看,這種“彌賽亞式”的解釋是可以接受的,並且在神學上還有頗為重要的價值。

    第九至十節包含了一首短詩,使人想起了一些頌讚耶路撒冷城,如何牢不可破,固若金湯的詩篇,特別是詩篇四十六篇:

       “上帝在其中,城必不動搖……

        外邦喧嚷,列國動搖……

        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上帝……

        萬軍之耶和華與我們同在……”   

    此種重複的祈使語態(imperative)使這詩歌在形式上,與以賽亞書以後數章十分相近(例五十一與五十二章),雖然那處的拯救預言比審判預言為多。這種充滿了勝利與報複語氣的說話,是針對外邦列國而發出,不是向猶大說的,由此便進一步證實了我們的想法,這首詩並不是以賽亞在亞蘭——以法蓮同盟危機期間,向亞哈斯與他的宮廷原來所說的話。通過第八節一半的時候,我們便好像走出了主前八世紀的處境,進入先知在災禍後盼望的異象,即將勝過世界的救主稱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這名字的聯想使我們不會把這段經文,或七章十節及下文,僅僅停留在它們的時代。

我要等候耶和華

以賽亞書八章十一至廿二節

    11耶和華以大能的手,指教我不可行這百姓所行的道,對我這樣說:12“這百姓說,同謀背叛,你們不要說,同謀背叛;他們所怕的,你們不要怕,也不要畏懼。13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以他為你們所當怕、所當畏懼的。14他必作為聖所,卻向以色列兩家作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向耶路撒冷的居民,作為圈套和網羅。15許多人必在其上絆腳跌倒,而且跌碎,並陷入網羅,被纏住。”

    16你要卷起律法書,在我門徒中間封住訓誨。17我要等候那掩麵不顧雅各家的耶和華,我也要仰望他。18看哪,我與耶和華所給我的兒女,就是從住在錫安山萬軍之耶和華來的,在以色列中作為預兆和奇跡。19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上帝麽,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20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21他們必經過這地,受艱難、受饑餓;饑餓的時候,心中焦躁,咒罵自己的君王,和自己的上帝。22仰觀上天,俯察下地,不料,盡是艱難、黑暗、和幽暗的痛苦,他們必被趕入烏黑的黑暗中去。

    以賽亞回憶錄的結尾,正如開始一般,是包括先知對上帝的經驗,及他對“嘴唇不潔的民”(六5)所應抱的態度。首先出現的警告(11—15節),是要先知堅守向他所啟示的真理,不要“行這百姓所行的道”。“耶和華以大能的手”(參考結八1;卅七1),像在另一位先知骨中燃燒的火(耶二十9),這並不是一種強調所說的話的重要之方法,而是指著先知的一種像神誌恍惚或昏迷的經驗,特別是對一個相信他必須堅持抵抗他的百姓的人。第六章充滿了這種經驗;但每當出現這種語法的公式時,甚至是“耶和華如此說”這句話,我們都可以假設作者是在設想一種真實的先知經驗。

    這段預言包括了先知承認他曾被試探去“行這百姓所行的道”,以及上帝“向以色列兩家”審判的警告。另外更特別批判百姓對亞蘭——以法蓮同盟陰謀的懼怕;他們對“兩個冒煙的火把頭”的顧慮,更甚於對萬軍之耶和華。第十二與十三節互相恰當地平衡,除了“同謀背叛”(12節)並不對應第十三節的“聖潔”。有人提出了兩種相應修正,第一,“尊為聖”( taqdishu)一詞修訂為“陰謀者”(taqshiru),意指我們隻應與萬軍之耶和華“共謀”。另一修訂“背叛”(qesher)與“聖潔”(qadosh)為“困難、艱辛”(qasheh):“凡這人民所看為困難的,你們不要看為‘太難’……隻有對萬軍之耶和華,你才應算為‘困難’……”(參新英譯本)。這兩種說法皆為合理,但現在這段經文本身的意思也說得通。“聖”是先知特別關注的,特別當我們留心第六章,那裏強調其使人敬畏的道德意義。先知強調的是敬畏以色列的至聖者,藉此取代一種對人為力量,沒有根據的恐懼。

    第十四節列出了不少於五個關於上帝的定義,大體上對應第十五節所描繪百姓的五種命運。首先,他必“作為聖所”(miqdash),當然“網羅”(moqesh)或“艱辛”(miqsheh,參新英譯本),二字會使二節有更佳的平衡對比,但“聖所”所代表的神聖和可以致人於死(撒下六7)的意思也一樣合理,並不一定需要修訂。接著兩個關於上帝的定義,“石頭”與“磐石”亦在神學的語言上具有積極的含意,支持現在這段經文本身的意思(撒上七12;詩十八2;十九14;廿八1;九十二15),不過在這裏卻用作審判的工具:“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最後兩個有關上帝的定義:“圈套”與“網羅”,展望了後文一幅有關審判日子的生動圖畫:

       “地上的居民哪,

        恐懼、陷坑、網羅,都臨近你。” (廿四17)

    第十五節總結了這個段落,一方麵以絆跌、摔倒與跌斷他們的手足,來形容百姓的惡劣與頑固,像那些摸黑的人;另一方麵又像愚笨的鳥兒,自投羅網與跌進圈套。

    第十六至十八節提醒我們先知不複再孤單:他有了“門徒”與“耶和華所給我的兒女”作伴。事實上,第十二與十三節原文的眾數動詞,表明前麵的預言是向多於一個人宣講的。我們知道“兒女”所指是什麽,但“門徒”卻成了問題。他們是否本章開首提及的兩個見證人:烏利亞與撒迦利亞?還是指百姓中一些真正的悔改者?這個字隻出現在此處,及五十章四節與五十四章十三節,在該處則譯為“教導”。這字從沒有在任阿希臘文或亞蘭文的翻譯中,被認為是指門徒的意思。在後期希伯來文中,此字並不解作“門徒”,故此我們斷不能以此作為聖經上的證據,來支持有以賽亞“學派”的存在。我們頂多可以說,正當上帝“掩麵不顧雅各家”之時,先知因著本身及其兒女的幸存,而得著安慰。這是一種挽歌的用語,吟歎於失敗與疑惑之時,當“等候耶和華……仰望他”尚未到之際。我們曾經引用的詩篇十三篇,便是六章十一節極佳平行的例子。另外尚有許多其他經文(詩廿二,廿七,六十九,八十八等篇)。

    我們仍要繼續研究第十六節的意義。究竟“律法書”與“訓誨”是指什麽?“律法書”(意為“見證”,testimony,希伯來文te’udah)一詞隻出現於此及路得記四章七節,雖然“訓誨”(teaching,希伯來文torah)通常都包含較廣泛的意思。但這二詞在此處可能是指瑪黑珥沙拉勒 哈施 罷施的文件,而這是一個頗為合理的說法。問題在於如何連係第一至四節與十六至十八節,此處經文可能包含了第四段先知原始獨立的信息,插入於現今的自傳信息中。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兩個詞大慨可用來指“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而“卷起”與“封住”則是象征式用語,藉此把信息表達得淋漓盡致。希伯來文前置詞“中間”是一個十分奇特的翻譯,通常此字應譯為“在內,向內”,耶路撒冷譯本譯作“在我門徒心中”是十分貼切(參耶卅一33),也符合了上文所引伸,以賽亞因著孤單與被拒絕,便嚐試從他處得著安慰,因為至少還有一些人仍然有接受的心。

    如果我們將第十六節單獨抽出來,便會涉及兩方麵重要的討論。有些人用本節經文來證明在古以色列,先知通常都有一些隨身的門徒,來記錄他的言行。除了耶利米的那位孤單的書記巴錄(耶四十五1),這節便是整本舊約中唯一特指這種現象的經文。無論先知的話是如何傳遞下來,卻始終不太可能有“門徒”這專門詞語的存在。一句誤譯的“在我門徒中間”斷不能成為任何的證據!

    本節經文所牽涉另一個更加有趣的問題,就是啟示文學的傳統。另外一些“封住”預言的先知是但以理(九24;十二4,9),及約翰(啟十4),而其目的明顯是具有末世的意義。“但以理阿,你要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時……那人便為有福……”(但十二4,12)。以賽亞書是包含了末世論的成分,特別是從廿四至廿七章,而“封住”這個半專有名詞便是其中沿用的。

    在這數篇論及那些例外聽從的百姓後,此段經文在結束時便再次回到其開首(六9)的準則——那些譏諷他的百姓必定滅亡。“有人對你們說…”(參標準修訂本)比譯作“但百姓會繼續說…”較佳(19節)。從聖經的律法(利十九31;申十八10及下文),到掃羅與隱多珥女巫的警誡性故事(撒上廿八),都斷然譴責“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但是在以色列卻不斷有人嚐試接觸陰間的棲息者,就是“為活人求問死人”,正如我們今天一樣。“(他們)自己的上帝”(參標準修訂本)應譯為“他們的神隻”(譯注:現代中譯本作“各式各樣的鬼魂”),這或許是異教的神隻,更可能是指家庭神(teraPhim,創卅一193435),或死人的靈魂(撒上廿八13稱為“神”)。二十節將這種虛弱無效的希望與“訓誨和法度”作對比。先知呼喊,要人轉回聆聽上帝的話,否則你們永不能擺脫現今的困難與痛苦,進入日光之中。於是先知的信息便以一首短詩作結,描述艱難、饑荒、憤怒、沮喪、幽暗、痛苦,最後便是放逐(2122節)。“仰觀上天,俯察下地”,表明了他們拚命地尋找救助。這一段堆集的字句與意象,使人感到混亂迷茫,這可能是指古代或現代的國家危機,也可能同樣深刻地指向個人在屬靈及其他方麵的危機。在任何危機中,先知不斷重申,真正的盼望是來自“住在錫安山萬軍之耶和華”(18節),而這正是以下的預言所要表述的。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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