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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以 賽 亞 書1章

(2010-06-25 11:29:47) 下一個
1:1
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
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1:2
天哪、要聽、地阿、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
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
1:3
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
的民卻不留意。
1:4
嗐、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
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
他生疏、往後退步。
1:5
你們為什麽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麽。你們已經滿頭
疼痛、全心發昏。
1:6
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青腫、
與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也沒有用
膏滋潤。
1:7
你們的地土已經荒涼。你們的城邑被火焚毀。你們的
田地、在你們眼前為外邦人所侵吞、既被外邦人傾覆、
就成為荒涼。
1:8
僅存錫安城、(城原文作女子)好像葡萄園的草棚、
瓜田的茅屋、被圍困的城邑。
1:9
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
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1:10
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阿、要聽耶和華的話。你們這蛾
摩拉的百姓阿、要側耳聽我們 神的訓誨。
1:11
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
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
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1:12
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
宇呢。
1:13
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
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
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
1:14
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裏恨惡、我都以為麻煩。
我擔當、便不耐煩。
1:15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
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1:16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
住作惡、
1:17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
為寡婦辨屈。
1:18
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
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1:19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
1:20
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
親口說的。
1:21
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
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凶手居住。
1:22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攙對。
1:23
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
追求贓私。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不
得呈到他們麵前。
1:24
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哎、我
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
1:25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煉盡你的渣滓、除淨你的雜質。
1:26
我也必複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複還你的謀士、
像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
1:27
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
救贖。
1:28
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耶和華的、
必致消滅。
1:29
那等人必因你們所喜愛的橡樹抱愧、你們必因所選擇
的園子蒙羞。
1:30因為你們必如葉子枯幹的橡樹、好像無水澆灌的園子。
1:31
有權勢的必如麻瓤、他的工作、好像火星、都要一同
焚毀、無人撲滅。

先知的異象

以賽亞書一章一節

    1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亞摩斯

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以賽亞書開首的引言含有十分重要的目的,值得在研讀整卷書之前仔

細研究。首先,它要求我們去默想這卷聖經中最長篇的先知書,把它當作

“默示”(Vision可譯作異象——編注),這默示是主前第八世紀由亞摩斯的

兒子以賽亞先知得到的。在以後的討論中,我們將有充分理由,來判斷本書

部分內容是寫於主前第七及第六世紀,甚或在更晚的年代。特別是許多本書

後半部的章節,很可能在主前第六世紀中葉被擄到巴比倫時代寫成。因此,

倘若我們以為可以從這段引言中追溯整卷書的曆史資料,便會弄錯了。本書

既然是先知的“默示”,因此,無論先知活在那個時代,他的“道”應該超越了當

時的曆史環境。先知的信息,不單是講給主前第八世紀耶路撒冷的居民,或

第六世紀被擄至巴比倫的人,也是給“我們今日在這裏存活之人”(申五3)。

從一章三節能認識主人食槽的牛、驢,到六十五章的新耶路撒冷;從七章十

四節的“童女懷孕生子”,到五十三章所描述“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為我們

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的那位,這些全都是我們今天要聆聽的信息

;由教會的觀點來看,這是我們最主要及最具影響力的舊約先知以賽亞所默示。

    這種滿有生命力的以賽亞傳統發源於耶路撒冷,貫穿了整個八世紀的下半葉

(主前七六五至六九五年)。我們以後將詳細查究有關這位以賽亞的生平資料(

主要集中於六至八章、二十章、卅六至卅九章),以及當時的政治、社會與宗教

情況(參王下十五至二十章)。現在我們隻需留意先知如何站在對宮廷具有影響

力的地位,目睹亞述接二連三的猛烈侵襲,烽火連連,結果摧毀了境內許多主要

城市,包括猶大北方鄰國以色列的首都撒瑪利亞。猶大的城市最後終於淪陷了,

但耶路撒冷單獨幸存到主前七○一年。在希西家王的統治下,以色列人作了某些微

弱的嚐試,企圖擺脫亞述在猶大境內的統治,於是猶大與耶路撒冷重獲少許民族尊

嚴,這點可從許多以賽亞“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的預言中反映出來。此外,經文裏也

有證據顯示希西家統治時間具有文學與宗教活動的特色(參箴廿五1,2;代下廿九

章)。至於以賽亞的死,本書完全沒有提及任何有關的資料,但主後二世紀猶太人稱

為以賽亞殉道記的作品,卻設想以賽亞是死在希西家王的惡子瑪拿西的手上(參王下廿

一16),這並不是完全沒有理由的想法;如果我們相信傳統上根據希伯來書十一章卅

七節殉道士名錄所列舉的,有可能他是“被鋸死”。

    先知的名字是Yesha‘yahu,意思為“耶和華拯救,幫助”,內裏蘊含了兩個

極具豐富神學意義的因素。此名的後半部代表以色列上帝的名字——耶和華

(Yahweh),與其他以“亞”或“雅”(—jah,— iah)作結尾的名字同屬一類,

如以利亞(Elijah)、耶利米(Jeremiah)、西番雅(Zephaniah)、撒迦利

亞(Zechariah)、以賽亞(Isaiah)等。名字的前部分yesha‘則可歸入約書

亞(Joshua)、以利沙(Elisha)、何西阿(Hosea),以及耶穌(Jesus,

Yeshua‘),與歡呼頌“和散拿”(Hosanna,hoshi‘a-na,意為“拯救”;詩一一

八25,參約十二13)同屬一類(編者注:斜體字表示同意義的希伯來文)。

Yeshu‘ah(意為救恩)及其同類字經常在以賽亞書中出現(參賽十二3)。至

於以賽亞父親亞摩斯(Amoz)背景不詳,但絕對與先知阿摩司無關。

    因此,以賽亞書第一個特色,是記載了一位主前八世紀先知的異象,

在“自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其次,書中也包含

了很多以賽亞無法言傳,但實際上又已包括在他所看見的異象中,我們以後

便會發現此點。這部龐大以賽亞傳統文集的第三個特色,正如開首的引言指

出,是一卷與猶大和耶路撒冷有關的信息。

    在整卷聖經中,沒有一處像以賽亞這般明顯地將盼望集中放在錫安城與大

衛家之上。在第九及十一章的拯救主是從大衛而出;被擄至遠方巴比倫的人

被稱作“耶路撒冷”或“錫安的女子”(例如五十一17至五十二2);本書最後所憧

憬的新天地的異象,是指“新耶路撒冷”(六十五17至六十六21),這與拔摩海

島的約翰所見的異象一樣(啟廿一至廿二章)。不少詩篇也以錫安為中心,例

如四十八、一二二、一二五、一二六、一三七篇;以西結書和阿摩司書也是以

新耶路撒冷及大衛的盼望作結;甚至耶利米書在結束時也對耶路撒冷有一線希

望。但正如我們的引言指出,隻有這部穩建於主前八世紀,收錄了六十六章以

耶路撒冷為中心信息、傳統的以賽亞書,從始至終,一直強調“公義之城、忠信

之邑”(一26),“亞利伊勒,大衛安營的城”(廿九1),“聖城”(五十二1),“

聖山耶路撒冷”(六十六20)。以賽亞書為猶太人及基督徒奠下了對耶路撒冷的

信念,而彌賽亞將會在那裏掌權:

       “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

        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

        從今直到永遠。” (賽九7

惡貫滿盈的百姓(Ⅰ)

以賽亞書一章二至九節

        2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

       “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

        3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

        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

        4瞎!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

        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

        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

        與他生疏,往後退步。

        5你們為什麽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麽?

        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

        6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

        盡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

        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裏,也沒有用膏滋潤。

        7你們的地土已經荒涼;你們的城邑被火焚毀。

        你們的田地,在你們眼前為外邦人所侵吞,

        既被外邦人傾覆,就成為荒涼。

        8僅存錫安城,好像葡萄園的草棚,

        瓜田的茅屋,被圍困的城邑。

        9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

        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正如一章一節的引言,這整章都作為以賽亞書六十六章資料的寶貴

引言。這一章確定了全書的背景:災病、荒涼與絕望的背景,所有的希

望都集中在耶路撒冷。本章的第一部分反映了大概是主前七○一年亞述時

期的情況,當時亞述王西拿基立已經奪取了所有猶大的堅固城邑(卅六1

;參考王下十八13),隻有耶路撒冷僅僅幸免於難。

    在這裏把先知對麵臨幾乎完全毀滅的百姓所宣布的,與卅七章記載的得

蒙拯救和神奇得勝的預言作一對比,是很有趣的。在這裏亞述代表上帝憤怒的

杖(參十5以下),西拿基立的猛烈入侵正是上帝對犯罪民族的刑罰;而在卅七

章,西拿基立嘲笑永生上帝(卅七17),然後神奇地被擊敗之後就被兒子羞恥地

刺死了(卅七36—38)。在這裏並沒有剩下太多生還者;但在卅七章記載:“猶大

家所逃脫餘剩的,仍要往下紮根,向上結果。必有餘剩的民,從耶路撒冷而出

;必有逃脫的人,從錫安山而來,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卅七31

—32)。在第一章裏,為禍作惡者是以色列人,而亞述人的入侵隻是懲罰;在卅

七章亞述卻是完全錯誤的,而且“必不得來到這城,這是耶和華說的,因為我為

自己的緣故,又為我仆人大衛的緣故,必保護拯救這城”(卅七34以下)。

    這些對比可以使我們分辨在主前七○一年真正發生的事,並且說明

後來怎樣在國運中興時,或在前一段所討論對另一時代的渴想,盼望永

不動搖的錫安山傳統的影響之下所發生的真實情況。

    第一段的開始就像第二段(10—20節)一樣,以呼召來“聽耶和華

的話”,天與地都像是證人被召來聽對以色列人的控罪。以色列人要站在

上帝麵前受控訴,這種法庭的情景是先知文學中常用的手法,用以強調上

帝的公義,同時提供申辯(參18節)與上訴(17節)的機會。這種文學形

式很可能是源自先知在部分宗教經驗中,得以瞥見“天上的法庭”(

heavenly court)的情景(參賽六1—8;王上廿二19—23;伯一6—12;

二1—6;耶廿三18—22)。所有這一切都使本書的開端如同結束(六十六22

)時一樣,極富吸引力,使以賽亞的信息具有普世的意義。

    最早的這個的“神諭”(上帝的直接曉諭)不僅呼召要公義、慈

愛、敬虔或信心,而且要理性(參18節)。甚至愚拙的動物也比以色

列人更明白常理,它們能夠認識自己的主人,以色列人卻不認識自己的

父親。這種訴諸於自然本性的論證,也是一種很常見的文學手法,特

別在智慧文學中更為常見,例如:

       “懶惰人哪,

        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

        就可得智慧。” (箴六6)

    這裏同時斥責了愚昧與反叛,而在後麵對彌賽亞的盼望的幾章中

,就會包括“智慧與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

的靈”(十一2)。初期教會在這段經文中找到了他們在馬槽裏降生

的主與救主的形像,但以色列人,即是猶太人卻不能、或者不會在那

裏看見他。這個形像如何從主前第八世紀耶路撒冷危機,轉到今天聖

誕咭上的聖景圖,其間的發展過程是既十分漫長,又是充滿了啟迪。

    接著先知便轉向那些作惡的人說話。我們要記著他所針對的是

他城裏的領袖,不是平民百姓。這可以從所用的詞匯看見,如“官

長”(10節),“王子”(23節中文和合本作“官長”),“審判

官”與“謀士”(26節),“尊貴人”(五14),以及他們的受害

者,就是孤兒和寡婦(17,23節)。事實上,耶路撒冷大多數市民

都是相當富裕,擁有“又大又美的房屋”(五9;參摩三15),他們

在過去一百年來積蓄自己的財富與建立保障。豐裕不一定要與不公正

的事拉上關係,但從先知的斥責中,特別是在二至五章(參摩三至六

章),卻可找出很多明確的例證,顯示不公正的事的確是存在於主前

八世紀的耶路撒冷中。財富被利用來資助外邦的占卜者與偶像,醉酒

與貪婪,淫亂與不義。此外,先知特別要攻擊的是狂妄,就是那些方

麵運用權力壓榨窮人,同時又敬虔地守節期及聖殿禮儀的人。

    這些就是開首的預言圻指斥的。第四節共用了不少於七組詞來形

容百姓:首先是一般的詞語“犯罪”與“罪孽”,然後有兩句“行惡

的種類,敗壞的兒女”,指那些製造損害與放縱破壞者(參新英譯本

),最後三個詞組指出他們行為在宗教上的影響。因著他們與外邦及

異教的親近,便離棄了主(希伯來文為Yahweh),以色列的聖者。最

後的一個字“生疏”明確地與偶像敬拜有關(參結十四5)。“以色列

的聖者”(qedosh yisrael)是以賽亞傳統中潰用的名稱,指向了第

六章,在那裏“聖”的觀念將要充分討論。而這觀念無論在那裏出現

,都是突出以色列的上帝那種使人震栗與超越的能力,要求人追求道

德與屬靈上的純潔,遠勝於禮儀上的潔淨。

接著兩幅可怕的圖畫:一幅是有人患上可怕的不治之症(5—6節)

另一幅是被敵人入侵而遭毀的地土(7—8節),都示明罪所引致的毀

滅性後果。換一種說法,這裏指明苦難是因著罪惡而生,那些叛逆以

色列聖者的都招致上帝的審判。故此主前七○一年的浩劫被解釋為耶路

撒冷在亞述軍隊手下受審判。第五節譯作“責打”的這個詞意思是“

上帝毒打”;而通常譯作“瘟疫、災病”(makka)的詞是來自同一字

根。申命記的一段話就最能總結這個可怕的詞所描繪的那種賞賜與懲罰: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上帝可榮可畏

的名,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奇災,就是至大至長的災,

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也必使你所懼怕埃及人的

病,都臨到你,貼在你身上。” (申廿八58—60;參利廿六21)

    明顯地這不是世上所有自然和人為災難起源的唯一解釋,但這肯

定具強有力的說服效果,特別當罪惡與苦難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在

主前七○一年,對於那些“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他們心

中關於“我作了何事,該受這樣的刑罰?”是不會有疑問的。

    以賽亞書開首對苦難的這種雙重關係,十分巧妙地與本書後麵一

章為人熟悉的經文,彼此呼應。五十三章再次運用兩個可怖的描述來

形容苦難,第一個是可怕醜陋身體殘缺的疾病(2—6節),第二個是

說人以不人道的方法對待別人(7—10節)。同樣地兩種苦難都是出於

上帝的幹預——“他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了”(4節)……“耶和

華卻定意”(10節)如此行。第一章視苦難為罪的刑罰,五十三章卻

視之為醫治與饒恕的途徑:“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5節),

是一條通往勝利與高升的道路(12節,參五十二13)。第一章向我們

提出問題,答案卻在後文。

    “錫安城”(8節英文作“錫安的女子”)的溫柔稱謂,使我們想

起了在以賽亞時代,圍繞著耶路撒冷發展起來,整個像網一般的“錫安

傳統”。在希伯來文中城市的名稱是陰性名詞,故此先知與詩人便可用

柔和親切的合適語言來向耶路撒冷與她的居民說話;例如像“興起發光

,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六十1),這句話的動詞屬陰性,在希伯來文

中有一種獨特的聲音來區別,這是不能用英文(或中文)來表達。而耶

路撒冷有時比作一位母親,痛失了她的兒女,又驚愕於他們的回轉(

十九21);另外也比作一位被休的妻子,但她事實上仍然得到那位神聖

的丈夫的愛與懷念(五十1)。本處經文的上下文中,因著耶路撒冷的

脆弱,在外邦注視其毀滅之際,這節經文更表達出其獨特含義。

    這段經文以百姓發出的絕望呼喊作結束。我們也許以為先知在此

認同他的百姓,並且為他們說話。他在第七節所說的“被外邦人傾覆

”這句話,它與所多瑪及蛾摩擦的傾覆有十分密切的關連(參十三19

;申廿九23;摩四11;耶四十九18;五十40),他可能是引述了一首

集體哀歌,正如詩篇一百二十四篇二至三節:

       “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們,

        當人起來攻擊我們,向我們發怒的時候,

        就把我們活活的吞了……。”

“餘種”一詞不太像是表明公元前七○一年的一種盼望的征象;反而

好像是牧人從獅子口中搶回的“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摩三12

。但整個獲救的餘民觀念的確是出現在本書八世紀的部分,特別是以

賽亞兒子的名字“施亞雅述”,意思為“必有餘民歸回”(七3),

很可能在很早的時候,像一章九節便被更樂觀地重新闡釋。正如公元

前七○一年的戰敗被奇妙地轉變成為勝利(參見卅七章),所以像這

樣的經文,和描述在樹林大火後,被燒剩樹不子的經文(六13),

些經文都在災難之後,被轉化為盼望的泉源。

    正如“以色列的聖者”、“萬軍之耶和華”是八世紀先知所運用

充滿情感的字眼,同樣“萬軍”這字除了含有軍事上的意義,在以賽

亞的傳統中,這個詞與上帝是創造主有很緊密的關連:上帝不單是以

色列軍隊的神聖統帥,負責他們的勝利“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樣”(

4);上帝也是超越的創造主,掌管天上的軍隊與所有可畏的力量,

這些都總括在“聖”這個字裏,使任何對上帝的叛變都成為徒然。這

就是撒拉弗在六章呼喊的意義,上帝掌管自然界的力量,如同他掌管

曆史中軍事與政治的力量。我們隻需看看上帝如何對付所多瑪、蛾摩

拉二城(創十九2429),便可明白這點。

滿布血腥的雙手

以賽亞書一章十至二十節

        10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啊,要聽耶和華的話!

        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啊,要側耳聽我們上帝的訓誨!

        11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

        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

        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12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

        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

        13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

        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

        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

        14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裏恨惡,

        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

        15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

        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

        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16你們要洗濯、自潔,

        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

        17學習行善,尋求公平,

        解救受欺壓的;

        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18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

        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

        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19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

        20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

        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第一個審判的預言以通常的引言格式作開始:“要聽耶和華的話

”(參耶七2;結十三2),藉此先知指出接著的話不是他自己說的,

而是上帝的宣告;最後又以另一傳統的格式作結:“這是耶和華親口

說的”(參四十5;五十八14),藉此加強了最後的警告:“若不聽

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20節)。

    上帝的宣告可分為兩部分,首先是狠狠地指斥整個聖殿中的獻祭

製度(10—14節),其次是為公義與順從發出呼聲(16—20節)。這

兩部分藉令人毛骨悚然的第十五節連在一起,那些敬拜者高舉染滿鮮

血的手向上帝禱告,他們的雙手正寓意著那不蒙萬軍耶和華悅納的公

牛血(11節),和那些血債與罪行,“像朱紅……紅如丹顏”(18節

),這些更惹上帝的憎惡。

    第十節和先知的引言,將上下文連在一起,因為所多瑪與蛾摩拉

是罪惡昭彰與毀滅的象征。“所多瑪的官長“與”蛾摩拉的百姓”這

二詞描寫了以色列的罪惡深重,也使我們想起他們的命運:整個城市

都被其領袖的罪行沾汙,於是審判便等著他們,正如創世記十八、十

九章中的“平原諸城”。

    聖殿中的禮儀、祭祀、香品、節期及其他,都是第八世紀先知的

重要主題,阿摩司書五章廿一至廿四節就是最嚴厲的例子: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

        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他們很明顯對整個聖殿崇拜的細節都很熟悉,而他們似乎不會主張

廢除他們宗教的所有禮儀。後來,北國的殿在第八世紀末被毀,耶路撒冷

所羅門王的聖殿在主前五八六年被毀,而有趣的是,在沒有了聖殿及祭祀

製度下,被擄至巴比倫的人中,竟在宗教上十分興旺,好像正統猶太教在

主後七十年第二個聖殿被毀後,仍然興旺不已,直至今日。

    毫無疑問,強調屬靈價值與敬拜者道德的純淨,是可以在曆代先知和

聖賢的教訓中找到。在聖經的傳統中,這可見於掃羅的故事(撒上十五22及

下文),及箴言的智慧語(例箴廿一27;廿八9)。甚至在利未記擴展的

禮儀律例中也預備了認罪條款(五5),和如何在禮儀行動中作出補償(

五16);單單祭祀和祭牲是不足夠的。詩篇五十一篇罪人的懺悔,最能表

明除了禮儀作為赦罪的途徑之外,還有另一種屬靈選擇,即聽罪人的懺悔: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上帝所

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

16—17節)

    因此連以賽亞在內,第八世紀的先知對道德的要求不像是一個新現象,

但強調它們卻是新穎的。先知猛烈指斥的是崇拜與生活、主日與一周中的其

餘各日的分別,而不僅是我們在主日作什麽。

    先知多姿多采的語言是直接出自聖殿的用語,列舉重要的獻祭類別:

體的獻祭(11節上),燔祭(11節中),素祭(13節上)與燒香(13節),

這些都在利未記的前幾章中提及。經文特別提出了脂油與血(11節),以及

不同的節期,由每周的安息日到古時以色列人每月、每年所舉行的大會(13、

14節)。先知以極富創意的銳利目光,一下子就指出了這些祭祀語言的要害:

“憎惡”(13節)一詞是專門用來形容異教的敬拜風俗,是以色列律法中嚴嚴

禁止的(例利十八22;申七25;王下廿三13)。在此處卻是直率地用在耶路撒

冷聖殿的經常敬拜上。在獻祭中占有十分重要位置的血(利十七11;來九22)

,上帝竟然拒絕了,因為這些血是混合了無辜者的血(15—17節)。當先知在

本書後來攻擊以東時(卅四與六十三章),便又再次提及這些血債與暴行的死

亡。這些向上帝大伸禱告的手,好像所羅門在獻殿時那樣(王上八22,54),

但這些手卻是沾滿了血腥,象征著壓迫與暴力。

    也許本段經文更重要的意義是,它運用了許多洗濯與潔淨的禮儀,並且加

上了道德的意義,而不單是一般禮儀的含義。正如聖潔的含義是心中的清潔。

“你們要洗濯,自潔”(16節),這不是為了聖殿中一些敬拜禮儀的準備(出

三十17—21),而是為了達到宗教上的道德要求,我們可以再用詩篇五十一篇

來作比較:

       “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幹淨;

        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 (7節)

    人是可以獲得饒恕,但卻需要道德的勇氣與順服,而不隻是靠著禮儀。

    主前第八世紀先知有個十分有趣的特點,他們認為順服的標準不

是看你有沒有遵行十誡,或五經中任何律法,這樣的教訓從沒有出現在

第八世紀的著作中;先知強調的是“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

伸冤,為寡婦辨屈”(17節)。相同的話語也出現在何西阿書(例十二

6),阿摩司書(例五24)與彌迦書,例:

       “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

        隻要你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六8)

    無論以賽亞是否熟悉五經中的律法,但他的道德訓令卻毫無疑問是

來自智慧文學中的普遍倫理教訓,而不是出自那較為獨特的以色列律法

,我們可以在約伯記與箴言中找到最接近的例子:

       “因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

        和無人幫助的孤兒……

        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 (伯廿九12及下文)

    約伯的義不是祭司的義,而是屬於先知所要求的那種:公義、憐憫

、謙卑,我們可以找到很多有關這類題目的箴言,例:“戲笑窮人的

,是辱沒造他的主”(十七5)。以賽亞書也是采用了智慧文學的傳統,

來呼喚人“學習行善”(17節),並且呼召人來“彼此辯論”(18節)

。請記得先知對以色列人說的第一句話:甚至愚昧的動物也比人更有常

識(3節)。

    最後,本章以另一個智慧文學的傳統作結:如果你遵命,就必獲賞賜

;如果你悖逆,就必遭懲罰(19—20節)。在整本約伯記與箴言,以及偶

爾在申命記,都可找到類似富有教育意義的經文,在我們麵前要求我們選

擇:“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麵前”(申三十15),

用智慧文學的話說,就是:

       “正直人必在世上居住,

        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

        惟有惡人必然剪除,

        奸詐的必然拔出。” (箴二21及下文)

    假定人的財富與平安依靠順服,而失敗是悖逆的結果,這是先知教訓

的基本假設,這種看法成為了行善的動力,並且解釋了曆史。雖然這可能

不會對以賽亞的彎曲悖謬與不順從的百姓有何影響,但卻在後期成為解釋

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被毀的原因,並成為塑造新神學的基礎(參後文四

十章釋義)。

忠信的城

以賽亞書一章廿一至卅一節

        21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

        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

        現今卻有凶手居住。

        22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才對。

        23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

        各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私。

        他們不為孤兒伸冤;

        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麵前。

        24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

       “哎!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

        25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

        煉盡你的渣滓,除淨你的雜質。

        26我也必複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

        複還你的謀士,像起先一般。

        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

        27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

        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

        28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

        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

        29那等人必因你們所喜愛的橡樹抱愧;

        你們必因所選擇的園子蒙羞。

        30因為,你們必如葉子枯幹的橡樹,

        好像無水澆灌的園子。

        31有權勢的必如麻瓤;他的工作好像火星,

        都要一同焚毀,無人撲滅。

    這是以賽亞詩歌以“耶路撒冷”作主題的第一首,以後還有許多:

下一章以另一首(1—4節)作開始;第四章又有一首;在以賽亞書以後

的經文中,又出現了一連串以耶路撒冷或“錫安的女子”為主題的優美

詩歌,都有相同的靈感與意象。

    先知以其獨特的創作力,將兩種十分不同的詩歌合在一起,產生了

一種完整的文學單位。首先是一首哀歌(21—23節),好像耶利米哀歌

為耶路撒冷被毀而哀哭:試將本段經文特別與哀歌的第一及四章作比較

(“現在竟如寡婦”),雖然在本段經文中,隻是為這城在道德與屬靈

的衰落而哀哭,而不是真正的毀滅。賄賂與貪汙是那時的正常情況:

婦與孤兒被人忽略;曾經一度是公平與正義象征的城市,正如在大衛與

所羅們的黃金時代(王下三至四章),現在竟從思典中墜落;曾經如銀

子一般的純潔與清淨的,現在竟變成渣滓。

    緊接著哀歌的是一篇救恩的神諭(24—26節),在此主萬軍之耶和

華,以色列的大能者應許會插手拯救。這城會經過另一段困難的時間,好

像在本章開始時(7—9節)所描述的一樣,但之後卻會產生經過改革的新

耶路撒冷,正如古時所稱“公義之城”。苦難能造成毀壞,但也可啟發敬

虔與順服。在第七至九節所描述的攻城,使這城看來好像發生過地震一般

;先知在這裏預見另一種災難,藉此顯示出他們優秀的領袖。這裏不是說

這場災難會無情地除去那些腐敗的首領,或以一些更好的來取代,而是相

同的那些首領會被公義與信心的新理想(26節)所感化,不再作上帝的仇

敵(24節)。

    這些詩歌連在一起,並不單是藉著“腐敗——審判——複原”這個邏

輯次序,更是因著有兩個主要以賽亞書的主題,出現在開始與結束的部分

:就是“忠信”與“公義”。“忠信的城”在希伯來文是美麗的詞語;值

得我們逐一注釋。“城”(qirya)這個詩詞使我們想起了其他多姿多采

的描述,像“荒涼的城”(廿四10),“唉,亞利伊勒,亞利伊勒,大衛

安營的城”(廿九1)以及“大君王的城”(詩四十八2)。“忠信”有兩

種含義:一方麵代表了像“見證”(八2)般的“可靠、可信”;在另一

方麵代表了像大衛王朝的“堅固、穩定”(撒上二35)。因此當“忠信的

城”這詞被用在耶路撒冷時,便將兩個觀念揉合在一起:耶城象征了上帝

的信實(參四十九7),同時是穩固地被建立,可以抵禦敵人的入侵,像

房子一樣的安全。最後這種關連的意義表明於七章九節著名經文中:“你

們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穩”,突出的二字都是屬於同一希伯來動詞的字

根。“忠信的城”是毫無所懼的,隻要她信靠上帝,以賽亞書廿八章十六

節亦同樣是將城市的穩固根基與信靠上帝的觀念聯在一起(參三十15)。

 

    “公義之城”(26節)更可說是充滿以賽亞語言與思想特色的用語

。首先,“公義”(zedek)此字肯定是與耶路撒冷有特別的關連。不單

是因為這字是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以賽亞所愛用,同時有許多與耶路撒冷

有關的字眼都包含了z—d—k這字根:例撒冷王,即耶路撒冷王和大祭司

麥基洗德(Melchizedek,創十四18);耶路撒冷的大祭司撒督(Zadok

,王上二35)以及其後裔約撒答(Jehozadak,該一1);耶路撒冷王亞

多尼洗德(Adonizedek,書十章);猶大王西底家(Zedekiah,王下廿

四18)。所以耶路撒冷是“公義之城”的典範。

    但其次,我們要意識到“公義”並不等於“公平”或“敬虔”,或“

良善”。公義可以包含以上的意思,但在以賽亞的傳統中,此字卻帶有一層

更具體的意義,這字是指由上帝或人為那些受壓迫者所作出的公義行動,因

此在許多經文中又可譯作“勝利”(四十一2),“拯救”(標準修訂本,五

十一5,編者注:中文和合本譯作“救恩”。事實上這詞在底波拉古老的詩歌

中可另譯作“勝利”:

       “在遠離弓箭響聲打水之處,

        人必述說耶和華公義(勝利)的作為,

就是他治理以色列公義(勝利)的作為。” (士五11;參撒上

十二7。編者注:中文和合本譯作“公義”的,英文為“勝利”

。)

    所以“公義之城”是幫助孤兒寡婦,拯救貧困者的地方。“公義”與

“救恩”二字的連帶意義在整木以賽亞書不斷重現,特別是在四十至五十

五章,例:

       “諸天哪,自上而滴,

        穹蒼降下公義,地麵開裂,

        產出救恩,使公義一同發生。” (四十五8;參五十一5—6)

    第廿七、廿八節是上文“忠信的城”那首詩的注釋,以不太張揚的手

法來指明詩中之城是錫安,好像我們並不知道一般,而公平與公義會拯救她

脫離毀滅。“救贖”(希伯來文padah)是法律或商貿的用語,指錫安的首

領藉著買賣向上帝購買放思,而所用的幣值就是“公平”與“公義”,“

公義”這裏不像上文含有“拯救行動”或“勝利”的意義,而是與“德行

”或“善行”同義。這使我們想起了一些人因著“義行”而得救的故事:

例如所多瑪城的少數義人(創十八22—33);挪亞、但以理與約伯(結十

四14)。

    第廿七節所用的“歸正”,看起來像是沒有出現過在上文詩歌的新

觀念。但事實上第廿六節也有相同的動詞:“我必複還你的審判官”

意思為“使他們回轉”,這與“歸正”的意義十分接近,意思為從不正

的路上回轉。而短小的約拿書便包含了最富啟發性的相同例子;相同的

字“回轉、後悔”(拿三8,9,10)同樣地用於上帝與尼尼微作惡的百

姓身上。

    對以賽亞來說,那些示“歸正”的人是“悖逆的和犯罪的”,而他們

的結局便是毀滅與滅亡,這看來像是結論,如同本章較早一段的結論(20

節),或與詩篇第一篇一樣。但這裏進一步,繼續發揮審判與毀滅的主題。

第廿九至卅一節的經文再次以不同的方式,來直接向那些悖逆與犯罪的百姓

說話:“你們……抱愧,你們……蒙羞”。他們所說的是另一種背逆,直至

現在,我們看見本章所提及的凶殺、虛假與壓迫,而這處所提及的卻是敬拜

木造的偶像或樹木,在他處則稱作“亞舍拉”(Asherim)。這是指我們在

列祖時期所聽見的敬拜:例如亞伯拉罕在示劍的摩利橡樹旁築壇(創十二6以

下),和在希伯侖幔利的橡樹旁築壇(十三18)。後來這樣的敬拜被摩西的

律法徹底地定罪(例申十二3),而且在早期以色列的傳聞中被否定:基甸砍

下他父家和本城巴力壇旁的木偶(亞舍拉),並且在那裏為耶和華築一座壇

(士六25—32)。

    究竟本段經文應否按字麵的意義來解釋,或是應該將之當作一篇多姿多

采、充滿感情的經文,象征與形容在本章上文所描述的悖逆不忠?這很難說,

可能最好是兩種方法都采用,在以後的經文中,製造偶像的工匠都被斥責與

定罪(例四十四章),而這判罪都是附有對一神論的特別強調:“在我以外

並沒有別神”(四十五5)。這當然是呼召人離棄偶像,但另外還有許多要人

專一敬拜上帝的呼召,向至高宗教與道德的理想委身。本段經文亦有此義,

如果社會完全自我放縱,漠視境內窮乏與有需要者,及寄居者,這種腐敗與

罪惡的社會,最終會因著內外產生的毀壞力量而解體。就好像缺水的花園一

樣枯幹,然後因著星星之火而焚燒不止,直到完全燒毀。這個刑罰是與罪行

相應:拜樹木的人會枯幹,像在樹林大火中焚毀的樹木(30節以下)。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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