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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詩篇一○五篇

(2010-06-03 03:25:11) 下一個

上帝與以色列立約

詩篇一○五篇一至廿二節

        1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他的名,

        在萬民中傳揚他的作為!

        2要向他唱詩歌頌,

        談論他一切奇妙的作為!

        3要以他的聖名誇耀!

        尋求耶和華的人,心中應當歡喜!

        4要尋求耶和華與他的能力,

        時常尋求他的麵。

        5 6他仆人亞伯拉罕的後裔,

        他所揀選雅各的子孫哪,

        你們要記念他奇妙的作為和他的奇事,

        並他口中的判語。

        7他是耶和華—我們的上帝;

        全地都有他的判斷。

        8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

        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

        9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向以撒所起的誓。

        10他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為律例,

        向以色列定為永遠的約,

        11說:我必將迦南地賜給你,

        作你產業的分。

        12當時,他們人丁有限,數目稀少,

        並且在那地為寄居的。

        13他們從這邦遊到那邦,

        從這國行到那國。

        14他不容什麽人欺負他們,

        為他們的緣故責備君王,

        15說:不可難為我受膏的人,

        也不可惡待我的先知。

        16他命饑荒降在那地上,

        將所倚靠的糧食全行斷絕,

        17在他們以先打發一個人去

        —約瑟被賣為奴仆。

        18人朋腳鐐傷他的腳;

        他被鐵鏈捆拘。

        19耶和華的話試煉他,

        直等到他所說的應驗了。

        20王打發人把他解開,

        就是治理眾民的,把他釋放,

        21立他作王家之主,

        掌管他一切所有的,

        22使他隨意捆綁他的臣宰,

        將智慧教導他的長老。

    第一至六節,來尋求耶和華。與很多詩篇一樣,這篇詩篇也以召喚作開始。詩人呼召自己的同胞,他所揀選雅各的子孫,要時常定期地來敬拜上帝(4節)。他們這樣行,是要尋求耶和華,並要使他們的生活得著能力,或他聖靈的力量。在徒六8,我們看到司提反充滿著信心和能力(或力量)。在五旬節,那位“衝”進聚集在一起的教會的聖靈(徒二1—4),當然也是這篇詩篇所說的同一種能力(不可能是其他能力)。但是上帝的能力並不是一種赤裸的力量,這是愛的能力,是他本性的特質。

    所以,人要(甲)來,(乙)尋求,和(丙)記念。他們行這些事,並不單是為他們靈魂的好處。他所揀選的之所以被揀選,是為了要接受一項宣教的目的。他們要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就是要在萬民中傳揚他的作為,他一切奇妙的作為。

    寫下這些經文,是要在曆史中某一個時期使用。有可能那時刻與代上十六1—22有關,這段經文描述約櫃如何在這篇詩篇被頌唱時放在耶路撒冷的會幕中。或許曆代誌的記錄,反映了第二聖殿時期,當人回憶起大衛的日子那偉大的意義時,這篇詩篇便會在宗教禮儀中被使用了。正如韓伯(W.Herberg)所說:“將聖經的信仰非曆史化,就好像解釋詩歌一樣,因為聖經的曆史是一場戲劇的敘述,和要求參與行動的呼召。這是對我們的呼召和邀請其他人士加入我們行列的呼召。我們不敢隻做謹慎小心的觀察員;我們不敢說:‘不想參與。’我們要跳上舞台,進入戲劇之中。”很奇怪的,一些初期的基督徒對我們現在所看著的這幾節經文的理解,與“不想參與”的現代人完全不同。他們使用這幾節經文高聲叫喊,挑戰羅馬皇帝的命令,不願意向該撒獻祭。

    第七至十五節,成為上帝奇妙的作為是什麽意思呢?(一)詩人說,藉著他的審判,他愛和更正的行動,他將生命的道理啟示出來,這些一切都可以在全地上被看見。請注意,不隻是在聖地方可以看到!(二)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參看創九15—16)。這是奇怪的事情,在今天,多少基督徒在信仰裏看不見與上帝有立約的需要,他們實際上是忽視了這約的意義。他們認為聖經的信仰,隻是為了他們自己個人的得救,和他們私下的宗教經驗有關。因此,他們的信仰便越來越變得狹窄和沒有愛心。(三)他所吩咐的話,這一句將立約的意義變得生動起來。上帝差遣他的話好像差遣天使一樣,好像一種宣教的工作,正如我們在詩一○三篇和一○四篇所看到的。他又吩咐他的話,要在世上的生命中繼續不斷成為麵酵,且要直到千代!

    但是現在,尤其是(四)我們遇見這句話: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參看創十五18,十七1—8,廿六1—5,廿八10—15)。在路加福音第一章七十二至七十三節,我們看到撒迦利亞宣揚這一個約,在他的日子,這個約已經曆了二千年,而且它仍然有效!跟著,在古老的約中其中一點是很突出的——(五)上帝起誓,向以撒應許,後來再向雅各、以色列進一步證實,迦南地是屬於以色列的,它要作你產業的分。“你”這個字是眾數的,所以它是指每一個以色列人。這是很有趣的事:分這個字也可以解釋作“繩索”,所以,按照問族詩體爽快的風格,兩者的意思都可以包括在內。作為上帝的禮物,迦南是上帝“用繩索捆起來”給予以色列為產業的“分”(參看書二9,在那處,這事實是向一位迦南婦人透露的)。因此,即使這比因敵人占據而承受任何的挫敗,或是被外族軍隊所掠劫和蹂躪,這樣的危機也不會長久的(參看這套研經叢書有關利廿六31—35的注釋),因為上帝拯救的愛,大過任何看來是最終的失敗(15節)。

    這篇詩篇在開始的地方,表達了上帝對以色列宣教的期望。上帝給予以色列屬於她的地,目的是使她有歇腳的地方。這樣,她可以集中她的力量(聖靈所給予的能力),從這地方出去,成為列國的光。

    為了解釋這個道理,這位詩人首先列舉他同胞的一些傳統。在第十二至十五節,他述說亞伯拉罕和列祖遊蕩的日子;在第十六至廿二節,他告訴人有關一個奴隸的事情,他怎樣藉著上帝的恩典,變成為一位教師,向信奉異教的外族人解釋上帝的作為;然後在第廿三節及以後的經文,這首詩繼續表明上帝如何帶領以色列進入應許之地。

    在舊約聖經中,隻有在這處,列祖被稱為受膏的人(15節),可能的原因是在創二十7,亞伯拉罕被稱為一位先知。奇妙的地方是這個約隻是與“一小撮”人(12節;參看創卅四30)立的。詩人要強調的,是上帝的約不可批評和那永恒的本質,因為列祖生活在他很久以前的日子。但是,申四27可能是第十二節的背景,在這裏,他們人丁有限,“他們”包括了全以色列和她後來的曆史。假若是這樣的話,所有上帝的子民都是我受膏的人。這句說話也表示所有上帝的子民也都被稱為我的先知了。

    第十六至廿二節,約瑟的故事。我們在不久前曾指出,“被揀選的地方”並不是不會受到傷害所侵擾,這與“被揀選的子民”一樣,饑荒不單隻在那處出現。所發生的事情是這樣的,上帝命它成為他預定使用的工具,為要達成他對世界永恒的目的。但是隨著類似審判的行動,上帝常常打發人出去——在這裏,他打發一個人被賣為奴!上帝是何等的古怪呢!

    在第十八節的文字,不單是指一個人被丟在古時的監獄中,在肉身上承受痛苦,也是指他“靈魂”的痛苦,因為第十八節下半節被公禱書中古老的翻譯更貼切地譯出來(現在這句話已成為英國的諺語):“the iron entered into his soul”“他心如刀割”。除此以外,上帝都在這一切發生的事情背後!約瑟的故事明顯地不純粹是古代民間的故事,它是曆史,這曆史變成了傳遞上帝眷顧的啟示的媒介。

    但是上帝繼續發出他的話語,試煉約瑟,直等到他所說的實在應驗了(參看創四十五57,五十20)。最後,上帝命令一位王釋放一個奴仆(好像後來他“命令”法老釋放他那些被奴役的子民一樣)!情況改變了,報應來臨。我們知道,作奴仆的約瑟變成了偉大的大臣。

上帝應許那地

詩篇一○五篇廿三至四十五節

        23以色列也到了埃及;

        雅各在含地寄居。

        24耶和華使他的百姓生養眾多,

        使他們比敵人強盛,

        25使敵人的心轉去恨他的百姓,

        並用詭計待他的仆人。

        26他打發他的仆人摩西

        和他所揀選的亞倫,

        27在敵人中間顯他的神跡,

        在含地顯他的奇事。

        28他命黑暗,就有黑暗;

        沒有違背他話的。

        29他叫埃及的水變為血,

        叫他們的魚死了。

        30在他們的地上以及王宮的內室,

        青蛙多多滋生。

        31他說一聲,蒼蠅就成群而來,

        並有虱子進入他們四境。

        32他給他們降下冰雹為兩,

        在他們的地上降下火焰。

        33他也擊打他們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

        毀壞他們境內的樹木。

        34他說一聲,就有蝗蟲螞蚱上來,

        不計其數,

        35吃盡了他們地上各樣的菜蔬

        和田地的出產。

        36他又擊殺他們國內一切的長子,

        就是他們強壯時頭生的。

        37他領自己的百姓帶銀子金子出來;

        他支派中沒有一個軟弱的。

        38他們出來的時候,埃及人便歡喜;

        原來埃及人懼怕他們。

        39他鋪張雲彩當遮蓋,

        夜間使火光照。

        40他們一求,他就使鵪鶉飛來,

        並用天上的糧食叫他們飽足。

        41他打開磐石,水就湧出;

        在幹旱之處,水流成河。

        42這都因他記念他的聖言

        和他的仆人亞伯拉罕。

        43他帶領百姓歡樂而出,

        帶領選民歡呼前往。

        44他將列國的地賜給他們,

        他們便承受眾民勞碌得來的,

        45好使他們遵他的律例,

        守他的律法。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第廿三至卅六節,被壓迫的故事。埃及被稱為含的地方(創十6)。出一19—20指出了以色列的百姓生養眾多的事實。在那處,我們也讀到有關埃及人民的反應,這反應是上帝促使的;當約瑟下在監獄的時候,上帝也使約瑟有所反應,兩者情況一樣!因為上帝透過災難創造出美好來。他的仆人摩西這個稱謂是來自出十四31;而上帝揀選亞倫則來自出七1。但是在這裏,我們沒有看到對摩西或是亞倫的褒揚,經文中所強調的是上帝對他們的揀選,和他們隻是行他告訴他們要行的事。

    隨後的經文是基於出四一十一寫成的。我們在這時刻研讀這幾章經文,因為在那處我們看到這兩個人怎樣在敵人(埃及人)中間顯他(上帝)的神跡,就是瘟疫和其他的災害。那是詩人要強調的。他宣稱這些神跡是神秘的,因為它們不是科學家所能分析的一些征象。一位現代的讀者可能會吹毛求疵地認為這裏並沒有將瘟疫完全列出來,此外,所提及的瘟疫也沒有按照它們應有的次序。他應該記得,這是一首詩。

    最後,第卅六節指出所有瘟疫中最重要的一種,因為它的發生,與上帝對摩西在出四22所作的偉大宣告有關,他說:“以色列是我的長子。”

    第卅七至四十二節,出埃及。這一段經文以一句理想化的句子來開始,這句子把出埃及形容為“搶掠埃及人”的事件(出三22,十二36)。在這裏,這事件被視為一件光榮的事情。在第卅八節,我們甚至可以聽到詩人抿著嘴輕聲地笑。出埃及並不是一群奴隸的逃亡,而是一項有秩序的運動,“耶和華的軍隊”離開為奴的處境,得到自由。跟著,詩人簡單敘述了曠野的時期和在曠野的神跡,這都因上帝記念他的聖言,和他的仆人亞伯拉罕。

    第四十三至四十五節。他們到達了——這與創十二5中亞伯拉罕所做的一樣,敘定本的翻譯如下:“他們都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這麽容易!是的,因為這是耶和華的作為。雖然我們在出埃及記和民數記中看到很多阻礙,但是上帝的子民到達應許之地,滿有歡樂和歡呼。上帝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事情有一個目的,就是它們可以讓世界看見一個順服上帝的律法而生活的民族。

    在這裏,我們應該留意一些問題:

    一、解放必定不能成為本身的目的。無論我們從那一種壓迫的痛苦中釋放出來,並不單是為了得到自由,而是為了事奉上帝,正如他所吩咐的。事實上,“服事他的時候,是完全自由的”。這是我們的詩人在最後一節經文中所強調的。

    二、鄰近以色列的人全都接納一種循環的曆史觀。他們相信,正如一年四季循環不息,到達一年結束時,又開始另一個年頭,人的事情也是如此。希臘人創造出一種新的方法來記錄曆史。他們的曆史學家嚐試審慎地、客觀地記載事情的發生,要像旁人一般,與我們所了解差不多每一個東方王國那種自誇的記錄完全不同。例如,假若他們報告一場戰爭,讀者不容易知道曆史學家是站在那一方。但是對於曆史的意義,就是關於他們所記載的戰爭曆史的意義,希臘人隻有很少的頭緒。普遍來說,他們隻看過去的事情,看過去偉大英雄的時代,他們很少嚐試前瞻將來。因此,對他們來說,時間隻是一段浮光掠影,在其中沒有任何巨大的意義。

    但是,與當代的希臘曆史學家不同的,詩人們能“對上帝有盼望”,他們喜歡在這個聖約中彼此談論。我們在舊約聖經的撒母耳記下有關“大衛宮廷的曆史”中,看到這一種曆史的寫法。按照這種寫作精神,詩人在這裏刻意指出,上帝的手帶領他的子民經曆他們的曆史,直至終局。這終局隻有上帝才知道,他們是不知道的。

    三、為了要幫助他指出曆史記載裏的“意義”,不是重複一係列的事實,詩人提醒自己是一位作詩的人。那些不能用普通的散文體描述的“末世意義”,他在這詩中公然地用詩體的意象將它表達出來。

    四、在曆史的亮光下,我們繼續研究一個更深入的問題,就是上帝無條件地應許以色列,給予她迦南地。在這個問題上,猶太人和基督徒很難互相協調。在舊約被擄的時期,以色列失去了她的土地約五十年之久。正如這篇詩篇所解釋的,暫時失去土地是為了醫治和教育的目的。但是以色列在主後七十年再失去了她的土地。那時,羅馬人第一次毀滅耶路撒冷。六十年之後,羅馬人甚至禁止他們居住在聖地的範圍之內。而且,這種情況一直持續至主後一九四八年;雖然在上一個世紀,近東地區的土耳其裔君主曾容許一些猶太人偷偷返回,並在那裏死去。今天,猶太人基於記載在聖經中上帝的應許,宣稱擁有整個“應許之地”,正如這篇詩篇所說的。

    但是,基督徒對這問題則存有不同的意見,他們可能對猶太人表示同情。基督徒看聖地是養育耶穌的土壤。耶穌吃這裏所出產的食物,他的肉體也是從這裏出來的。他的身體是屬於“聖”地而不是屬於其他土地的。基督徒可以這樣宣稱:正如耶穌將從亞伯拉罕以來上帝所作的應許,都歸在他自己身上,因此他的身體也可總結和演繹為這裏所記錄的特別的應許。我或許需要解釋這點,因為這點可能使一些讀者感到奇怪。在基督複活的“整個”過程中,上帝將在基督體內屬應許之地的土壤升到他的右邊。(請參閱妥蘭斯(DWTorrance)於一九八二年編的猶太人對上帝的見證(The Witness of the Jewe to God)一書中我所寫的一篇文章。)基督的複活,是所有“在基督裏”複活的應許的初熟果子,也是上帝要創造一個新天新地應許的初熟果子。這是我們基督徒在現今旅程中的應許之地。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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