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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箴言四章

(2010-06-13 04:14:04) 下一個

治家智慧

箴言四章一至九節

        1眾子啊,要聽父親的教訓,

        留心得知聰明。

        2因我所給你們的是好教訓,

        不可離棄我的法則(或作指教)。

        3我在父親麵前為孝子,

        在母親眼中為獨一的嬌兒。

        4父親教訓我說:你心要存記我的言語,

        遵守我的命令,便得存活。

        5要得智慧、要得聰明,不可忘記,

        也不可偏離我口中的言語。

        6不可離棄智慧,智慧就護衛你;

        要愛她,她就保守你。

        7智慧為首;

        所以,要得智慧。

        在你一切所得之內必得聰明(或作用你一切所得的去換聰明)。

        8高舉智慧,她就使你高升;

        懷抱智慧,她就使你尊榮。

        9她必將華冠加在你頭上,

        把榮冕交給你。

(一)

    在這段經文中哲人要求他的學生要密切留意他的教導(1—2節)。這樣的要求星散於這幾章中,但在這裏饒有意味的是,他用自敘的注解來加強這要求。當他年少時,已經留意聽他父親的教導,而且已曉得智慧的價值(3—9節)。他從他父親那裏學到的,現在把它傳給他們。在這裏我們捕捉到傳統對智慧訓誨特性的見解,以及從一代傳至下一代的方法。

    我們已經注意到,智慧教師對他的學生講話如同父親對他的眾子講話,乃是習俗。這也是在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的智慧學校中的習慣。然而這種習俗是由做父親的負起在家教育自己兒子的責任所支持的。家庭是教育年輕人最重要的所在,而且依然會是。一般以色列年輕人既沒有餘暇也沒有財力在智慧學校攻讀,而新約時代以前,以色列是沒有小學的。因此兒童在成長時期,家庭便是學校,父母便是教師,而且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是他們接受的唯一教育。在這裏做兒子的,學會步其父親後塵所需要的實用技能,也獲得道德和宗教的訓誨(見出十二26—27;申六6—7,20—25)。雖然作母親的能有份於教育她的兒子(第3節;一8;卅一1—9),她主要的責任是教導她的女兒成為好妻子和好母親。為人父或為母者乃是智慧人優良團契的榮譽會員,智慧教師很審慎地加強並信賴父母的訓誨。雖然箴言這卷書,是從哲人流傳下來給我們的,而且反映出他們更加進步的教導,然而我們仍然密切與普通以色列家庭作的訓誨保持接觸。以色列智慧的教師與智慧的父或母講的都是一致的。

    關於生活的智慧,像生命本身一樣,應在家中開始。性格與習慣是在那裏形成的,所求得的態度和價值——不論好壞——便塑造成怎樣的人。新約用美好的智慧言詞勸勉基督徒父母“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的兒女(弗六4);而這種責任,在一個基督徒父親或母親的家教與家外孩童教師的教導未能盡同的時代,就更加急迫了。

(二)

    六至九節回到必須高度重視並要迫切追求智慧這個題目上來(見二1—4)。第七節分開,我們發現把智慧視為一個人物介紹的同樣傾向,正如我們在三章十三至十八節所發現的。新英文譯本把第七節置於第六節之前,是由於它截斷了六與八節之間的連係。這一節的希伯來文是費解而含糊不清的。這一行這樣說,“智慧的開始,‘按字義’要得智慧”(標準修訂本的譯法),這句話並不能表達很適當的意義。新英文譯本認為“智慧”在這裏無意中重寫了,把它譯作“最重要的事就是要獲得智慧”。我們的首選應當選擇得正確。智慧為首選。但這並非隻是優先的問題。動詞“得”真正的意思是“用代價去獲得”。這一節的第二行並不是說我們必須把智慧置於我們所謂采購單的首位,而是指要得到智慧任何代價都不算太高。新英文譯本把這個意義表達得更恰當:“要得到聰明,縱令要你付出一切所有”。在智慧學校中的訓練,是要付代價的鍛鏈;我們在天國中也不應期望可以少付代價(見太十三44—45)。

    在三章十五節暗示我們,智慧是窈窕淑女,是要向她求愛並娶來作新婦的。在這裏所發揮的就是這個意思。尋求智慧的人必須“愛”她並“懷抱”她,仿佛牧師剛才宣布他們正式成為夫婦一般。較晚期的猶大智慧書所羅門智慧書假定這位智慧的王這樣說(八2):

        我愛她(智慧),而且從我年青時就追求她,

        切願娶她作我的新婦,

        我被她的美麗迷住了。

    “高升”這個詞(第8節,見注腳)通常用來指建築隆起的大道(十五19;賽五十七14)。在這裏明顯指“極度尊重”(新英文譯本作“珍愛”)。十二章四節說,“賢妻(中文本作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而且智慧的冠冕是所有冠冕中最美麗的(9節;一9)。在婚禮習俗中新婦會把一個花環戴在新郎頭上,第九節可能在作者心目中有這種思想。

兩條道路

箴言四章十至廿七節

        10我兒,你要聽受我的言語,            14不可行惡人的路;

        就必延年益壽。                        不要走壞人的道。

        11我已指教你走智慧的道,              15要躲避,不可經過;

        引導你行正直的路。                    要轉身而去。

        12你行走,腳步必不致狹窄;            16這等人若不行惡,不得睡覺;

        你奔跑,也不致跌倒。                  不使人跌倒,睡臥不安;

        13要持定訓誨,不可放鬆;              17因為他們以奸惡吃餅,

        必當謹守,因為她是你的生命。          以強暴喝酒。

        18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           (或譯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

        越照越明,直到日午。                  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19惡人的道好像幽暗,                  24你要除掉邪僻的口,

        自己不知因什麽跌倒。                  棄絕乖謬的嘴。

        20我兒,要留心聽我的言詞,            25你的眼目要向前正看;

        側耳聽我的話語,                      你的眼睛(原文是皮)當向前直觀。

        21都不可離你的眼目,                  26要修平你腳下的路,

        要存記在你心中。                      堅定你一切的道。

        22因為得著它的,就得了生命。          27不可偏向左右,

        又得了醫全體的良藥。                  要使你的腳離開邪惡。

        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

    人生是旅客自搖籃走到墳墓的一條道路,為哲人最喜愛用的隱喻之一,而且在他的教導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我們已碰見過它好幾次了,但在這裏則更詳盡地加以擴展,作為旅客能行走的兩條道路鮮明的對比:(1)“智慧的道”(11節),和(2)“惡人的路”(14節)。我們也發現在詩篇第一篇展示的那兩條道路。

(一)

    智慧的的道路引至“正直的路”(請比較詩廿三3)。這表明道路有雙重意義,就是指在道德上是正直的,與可行走的筆直而又平坦的路(三6)。所以它不但是那可行的善道(二9);也是那條安全的道路。為什麽它是安全的,這裏提出兩個理由:

    (甲)旅客的腳步不致狹窄12節)。“狹窄”按字義是‘狹小,受限製’。在以賽亞書四十九章十九至二十節這個詞,用來表示因人口爆增的結果居住情況受限製,在這地方生存空間不足。所以那時在這條路上有許多空間使腳可以站穩,甚至可以大步行走。誠然旅客大可以舉足奔跑,而不怕會跌倒。正如詩篇的作者所說的(十八36,新英文譯本):

        你為我的腳步辟出空間,我的腳不曾跟蹌。

    (乙)旅客的路籠罩在光明中18節)。欽定譯本給這一節作了令人愉快的翻譯:

        但義人的路徑,好像發亮的光,越照越明;直到完美無瑕疵的日子。

    這幅圖畫,是日光的明亮度和強度穩定增長的一幅圖畫,從黎明最初閃爍不定的閃光,直至午正太陽燦爛的光輝,山川景物都沐浴在它的光中。朝聖者獲得智慧的光引導他(六23;請比較詩一一九105)並照亮前麵的路,就能看見自己到哪裏去?而且知道自己的腳可以往哪裏走,和不可以往哪裏走。沒有鬆動的石頭、坑穴、或滑溜地帶,潛伏在陰影下,使他不知不覺絆倒了。所以智慧的道是穿過人生安全而又穩固的路,而且引致豐盛的生命(10節;六23)。哲人已經強調這是那些敬畏並完全倚靠上帝的人所走的路(三5—6,21—26)。

(二)

    惡人的路在十六、七節和十九節生動地展示出來。他們的“歪曲的路”還需要用二章十二至十五節加以進一步描述。他們的路在所有要點上都與智慧人的道成了鮮明的對比。

    (甲)它是一條邪惡的路。那些行走智慧之道的人,晚上睡得香甜並知道他們的“腳不致跌倒”。然而與此同時,那些惡人,他們若不“使人跌倒”,便輾轉反側,翻來覆去(16節)。這可能意味他們若不是設法使人落入他們邪惡行徑的網中,並使他們作夥伴,否則就已經傷害某一無辜的受害者。在一章八至十九節描述他們的活動中這兩種意向都有。無論哪一種,他們都發現沒有什麽像每日服的一劑邪惡使他們更能入夢。他們無需鎮定劑去減輕有罪良心的刺痛(但是請看伯卅三15—18);因為惡行和暴行對他們來說,就像吃喝那樣自然(17節)。

    (乙)它是一條黑暗的路19節;請比較二13)。“幽暗”(Deep darkness)在希伯來文是一個字,而且是一個含意深長有關黑暗的字眼。關於這種黑暗總是有點神秘的。它是那籠罩埃及地的黑暗,是加於埃及人的災難之一(出十22);同時眾先知在他們描述“耶和華的日子”(珥二2;摩五20;番一15),就是神施行審判的那可怕之日子論到它。這個字暗示他們在道德上盲目,藐視智慧的光照可怕的程度(一23—25,29—30)。但更加特別地,它指出那必定會臨到在完全黑暗中行走歪曲道路者的事。

    (丙)它是一條危險的路。他們這樣專心圖謀毀滅別人(16節),卻使他們自己成了受害者(19節)。在他們所作所為的這種黑暗中,他們甚至會看不見那使他們陷於毀滅的最後致命的一步,是踏在什麽上麵(見詩七十三18)。這幅惡人敗亡的圖解,在約伯記十八章七至十二節,就最充分最生動的加以擴展。耶利米警告他當日那些敗壞的宗教領袖,說明上帝即將來臨的審判時,也用了這種說法:

        因此,他們的道路

        必像黑暗中的滑地,

        他們必被追趕,在這路中仆倒。

           (耶廿三12;也參耶十三16;賽五十九9—10;何四5)

(三)

    這樣看來,這些就是那兩條道路。沒有第三條,就是沒有中間道路;遠不如那些“迷宮的路”,任何一條旅客感興趣時都可以冒險走上的。愚頑人隻以為有許多路可走(見十二15;十四12)。但那些路是分歧的;因此方向的選擇是必須作的(見耶六16)。

    這兩條路的主題用來作為一種警告,謹防現代人把正誤之間的界定縫補起來。把人非常整齊簡明的劃分為義人惡人兩大陣營,我們可能感到有點不安。用童謠中的詩句提醒我們一下是合宜的:“她好的時候非常好,壞起來則很怕人”。但我們應當注意這主題目哲人主要是用來幫助教導,我們讓他把問題簡化,為的是盡可能使他的教導即清楚而又有效。這個主題在他手中適當地用來使他的學生留下深刻印象,即智慧與愚昧的道路(1)他們所遵循的生活方式實際上有極不相同的果實(請比較太七17—19;加五19—23),以及(2)引向極不相同的方向,一種引向豐盛的生命、另一種則引向死亡(請比較八35—36;見關於三16,18;五5—6的注釋)。不論如何是用來使他們留下深刻印象,(3)聽從他的話對他們是多麽急迫(10節),而且要這樣選擇那條智慧的道(13節)並遠避那條愚昧的路(14節)。申命記也用兩條道路這個主題,而且有同樣的功效(三十15—20),而耶穌在山上寶訓末了則把它更進一步推向前(太七13—14)。在光明中行與在黑暗中走之間有關的對比,在耶穌本人及其話語中,也發現最完整的解釋(約一4;八12;十一9—10;也見弗五7—14;彼前二9),而且有效的運用於我們怎樣彼此相待中(約壹二8—11)。

(四)

    要注意馬太福音七章十三、十四節狹窄與生命的道路相連,而寬闊則與滅亡的道路相連。那是與我們在這裏所發現的情形相反。生命的路是寬大、廣闊、而又寬敞的。但意味旅客可畢生舒適地漫步其上的印象是錯誤的,要加以糾正,二十至廿五節強調這條路需要經常警戒、自律、專心致誌。這是展示身體各種不同部分:心(23節)、口(24節)、眼目(25節)、和腳(26節)衰退的情況。它們健康時全身就健康(22節)。這幾節可以與六章十六至十八節作對比。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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