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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曆代誌下廿一章

(2010-05-01 06:11:38) 下一個

與亞哈家一樣——約蘭

曆代誌下廿一章一至二十節

    約沙法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約蘭接續他作王。約蘭有幾個兄弟,就是約沙法的兒子亞撒利雅、耶歇、撒迦利雅、亞撒利雅、米迦勒、示法提雅;這都是以色列王約沙法的兒子。

    他們的父親將許多金銀,財寶,和猶大地的堅固城,賜給他們;但將國賜給約蘭,因為他是長子。約蘭興起坐他父的位,奮勇自強,就用刀殺了他的眾兄弟,和以色列的幾個首領。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他行以色列諸王的道,與亞哈家一樣;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不肯滅大衛的家,照他所應許的,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

    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自己立王。約蘭就率領軍長,和所有的戰車,夜間起來,攻擊圍困他的以東人,和車兵長。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直到今日。那時,立拿人也背叛了,因為約蘭離棄耶和華他列祖的上帝。

    他又在猶大諸山建築邱壇,使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誘惑猶大人。先知以利亞達信與約蘭,說,「耶和華你祖大衛的上帝如此說,「因為你不行你父約沙法,和猶大王亞撒的道,乃行以色列諸王的道,使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像亞哈家一樣;又殺了你父家比你好的諸兄弟;故此耶和華降大災與你的百姓,和你的妻子、兒女,並你一切所有的。你的腸子必息病,日加沉重,以致你的腸於墜落下來。」』

    以後耶和華激動非利士人,和靠近古實的亞拉伯人,來攻擊約蘭。他們上來攻擊猶大,侵入境內,擄揀了王宮裏所有的財寶,和他的妻子、兒女;除了他小兒子約哈斯之外,沒有留下一個兒子。

    這些事以後,耶和華使約蘭的腸子,患不能醫治的病。他患此病纏綿日久,過了二年,腸子墜落下來,病重而死。他的民沒有為他燒什麽物件,像從前為他列祖所燒的一樣。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工八年;他去世無人思慕。眾人葬他在大衛城,隻是不在列王的墳墓裏。

    現在接著是約蘭和亞哈謝兩個王的朝代,這兩個朝代與亞撒和約沙法的朝代成了尖銳的對比(正如12節明確地指明的)。依次地,每一位又與亞哈(廿一6,廿二3),那妄用王權的邪惡典型作比較。

(一)約蘭的罪

    亞哈邪惡的本質,乃在於事實上他把所擁有的王權,變為自己謀福利,最值得注意的便是在拿伯那一段插曲(王上廿一章)。約蘭則在屠殺他眾兄弟這件事上,立即顯示他不再適合於正確的執行他受命的神聖職責。相反地,他是被為保護自己、妒忌弟兄的利益所驅使,而且還可能是被對他父親的遺囑,沒有指定給他財富所起的貪婪所驅使(3節)。因此,約蘭的罪,是基於幻覺,以為生命和安全能由人的手段,而不必理會道德或憐憫便可以作成。出乎意料地,約蘭保護他王位的努力,竟把這王朝的延續,幾置於萬劫不複的危險之中,那屠殺是幾乎把王朝毀滅的一係列事件的頭一件。他錯誤的陰謀,更是直接地危害到自己的頭上。奪取他眾兄弟的那些城邑,非但沒有增加他權力的範圍,反倒看見他因以東和立拿的喪失而削減了(8-10節)。屠殺他的眾兄弟,非但沒有為自己的兒女得到益處;反見自己兒女遭遇了類似的命運(14,17);非但不能保有自己的性命,反而受盡極大痛苦而早逝(18-19節)。他去世時,無人哀悼,也沒有通常隨著一個王身後國葬的莊嚴和尊敬(19-20節)。

    我們不能大常見到這種因果關係,即曆代誌並不常典型地顯示一切受苦都為明確之罪的結果。這裏的中心點與僭取上帝地位的愚昧與邪惡頗有關係。約蘭並非隻以運用權柄為目的。他還要控製命運。同樣堅強的欲望在二十世紀並非沒有。無論何處為了保護一群人的利益,而從事有係統的鎮壓或歧視各階層的人民,便是縱容這種欲望。最醜惡地縱容這種欲望的地方,便是在操縱遺傳和方便墮胎的領域中。在生活的每一個範圍中(政府,科學,技藝,等等),男人與女人都需要區別從上帝得到的權柄,與上帝自己至高無上的治權。在區別的時候,有一個道德的層麵必不會有錯。

    這裏有一句關於以利亞說的話。在曆代誌裏麵譴責君王的話必須由先知說出來,並不是不合典型的。以利亞在這裏的出現,隻是因為他在那些先知中是比較突出的。表麵讀列王紀下二至三章,有個小問題,會使人聯想到這時候的以利亞已經不在世上了。(王下三11顯示,以利亞的接班人以利沙,於約沙法在位時已經開始他的事工。)當然,在以利沙接替以利亞的職責以前可能已被人認為是先知,所以在這裏關於年代的先後是有點不確定的。但曆代誌作者極可能要我們了解到:以利亞的信是來自天上。約蘭受的譴責從以利亞而來,而不是從別的先知而來,其適當在於他是亞哈的死對頭(王上十七至十八章),約蘭現在是與亞哈作比較。

(二)上帝的恩典

    約蘭的背逆所加於大衛王朝的威脅,便使我們聯想到掃羅,他的家人與他一同死亡(代上十6)。這樣,對約蘭的刑罰,與加於掃羅的刑罰被視為同等。然而,這個王朝藉著一線生機,因上帝對大衛的應(廿一7),得以延續下去。即使這王朝有一個時期具備掃羅王的一切表記,而大衛和所羅門典型的順服,實際上使它取得了延續的權利。所以,對約蘭的罪的衡量,變成對上帝要使一切永遠有個新開始意向的衡量。曆代誌強調這一點為這個王朝延續的理由,在一個實際上無王坐在王位上的時代顯示了一種確信:就是上帝把人類的罪拋在背後,並藉著大衛的子孫保存人性,還要使之充分表現出來。在耶穌基督裏,即與大衛所立的永遠的約已被辯明了,它永遠不會被人的品德上的缺點破壞——不過那神聖的命令仍然加諸有份於此約的人。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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