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召爭戰
詩篇卅五篇一至十節
大衛的詩。
1耶和華阿,與我相爭的,求你與他們相爭;與我相戰的,求你與他們相戰。
2拿著大小的盾牌,起來幫助我;
3抽出槍來,擋住那追趕我的;求你對我的靈魂說,我是拯救你的。
4願那尋索我命的,蒙羞受辱;願那謀害我的,退後羞愧。
5願他們像風前的糠,有耶和華的使者趕逐他們。
6願他們的道路,又暗又滑,有耶和華的使者追趕他們。
7因他們無故的為我暗設網羅,無故的挖坑,要害我的性命。
8願災禍忽然臨到他身上,願他暗設的網纏住自己,願他落在其中遭災禍。
9我的心必靠耶和華快樂,靠他的救恩高興。
10我的骨頭都要說:耶和華阿,誰能像你救護困苦人。脫離那比他強壯的,救護困苦窮乏人,脫離搶奪他的。
那些過著寧靜、和平和或許沒有大事發生的生活的人,可能發覺一首像這樣的詩相當奇怪,甚至覺得受擾亂。他們可能有傾向認為它表達出一種不十分“像基督”的精神,但是對於這觀念,請留意兩個可能的回答:
(一)假如這是我們的心情,會否不將這段認為應該在詩篇中的經文拿來閱讀?假如我嚐試以耶穌的觀點來閱讀這篇詩,我們會否能更明白一些他的“嚴厲的說話”,而這些是我們情願忽略的?
(二)在世界中大部分的人並不是過著一種寧靜、和平和沒有大事發生的生活,假如我們沒有認識到這情形,正是表達出我們的思想狹窄和自我為中心。因此這篇詩可以幫助我們更真實的認識自己。我們隻要想想裏約熱內盧的郊區,孟買、加爾各答和拉各斯的貧民窟,和世界上數百萬難民的憂愁。當我們平安地坐在家中的時候,很多平民百姓每日都被地方上左右勢力所壓榨,像三文治間的肉一般。我們要記著,聖經是對所有的人類,對在任何生命景況,或是肉體或是靈性死亡的人說話。
這篇詩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至十節,無情的逼害。在這裏的呼喊可能是來自集中營,奧斯威斯,一個禁閉營,一個監房、或隻是地上無助的貧窮人的聲音。我們應該記得,新舊兩約中的上帝明顯地是被壓製的人的上帝,富有和有權勢的人會發現他們是極難進入上帝的國中。詩人請求上帝賜他個人的安慰,這安慰是因知道惟有上帝能對他說:“我是你的拯救。”
但是困難的地方是,這位不快樂的人認為他的敵人就是上帝的敵人。他忘記他們也是貧窮和不幸的人類。我們知道這種觀念如何能在人的思想中形成,例如,在戰爭時期,或者甚至在一個政治或工業對峙之中。但是這種人真正在一個可怕的情形中。這樣,我們究竟是誰,可以論斷他呢?寧可這樣,容讓我們過著和平和安全生活的人,學習存著憐憫的心,明白這些人所經曆壓倒性的懼怕,並且留給上帝去成為他們的審判官。
他所選擇的字反映出他的恐懼。在第三節,他說:“求你對我的靈魂說”(靈魂與下一節的“命”是同一個字——因為他相信他的生命危在旦夕),他正在經曆一種靈魂受傷的經曆,於是他乞求上帝趕走他的敵人,使他們像風前的糠。但是,上帝的工具,他盼望是主的使者;這真正是神聖的幹預!因為這位使者是上帝在他子民流浪在曠野的日子時的代理者。但他是立約的“使者”(或信差,像瑪拉基書三章一節所翻譯的),就是當他對受擊打的子民實行忠誠的愛時作上帝的使者(參看出廿三20—21)。假若我們落在惡人手裏,長久受苦和驚恐,而當我們能再次獲得自由時,我們會否不以狂歡的心情,發出詩人在第九及十節所說的話呢?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屬於那些社會稱為困苦窮乏的人(第十節),因此她在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節,以這篇詩的字句作為開始,然後繼續在同一脈脅之中表達。
惡言、閑話和誹謗
詩篇卅五篇十一至廿八節
11凶惡的見證人起來,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
12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使我的靈魂孤苦。
13至於我,當他們有病的時候,我便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
14我這樣行,好像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弟兄;我屈身悲哀,如同人為母親哀痛。
15我在患難中,他們卻歡喜,大家聚集,我所不認識的那些下流人,聚集攻擊我,他們不住的把我撕裂。
16他們如同席上好嬉笑的狂妄人,向我咬牙。
17主阿,你看著不理,要到幾時呢?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他們的殘害,救我的生命,脫離少壯獅子。
18我在大會中要稱謝你,在眾民中要讚美你。
19求你不容那無理與我為仇的,向我誇耀;不容那無故恨我的,向我擠眼。
20因為他們不說和平話,倒想出詭詐的言語,害地上的安靜人。
21他們大大張口攻擊我,說:阿哈!阿哈!我們的眼已經看見了。
22耶和華阿,你已經看見了,求你不要閉口,主阿,求你不要遠離我。
23我的上帝我的主阿,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
24耶和華我的上帝阿,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不容他們向我誇耀。
25不容他們心裏說,阿哈,遂我們的心願了,不容他們說:我們已經把他吞了。
26願那喜歡我遭難的,一同抱愧蒙羞,願那向我妄自尊大的,披慚愧,蒙羞辱。
27願那喜悅我冤屈得伸的,歡呼快樂。願他們常說:當尊耶和華為大。耶和華喜悅他的仆人平安。
28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時常讚美你。
第二部分,第十一至十八節,惡意的法律訴訟。場景改變了。但是在今日有多少假的審判,一個無辜的人不就是被控以捏造的罪名,而他知道根本沒有獲得反駁的機會?或者,雖然他的控訴者知道他沒有犯上控訴他的罪,他們會向他逼供。詩人的拷問者,是思想歪曲的人,而非身體殘缺。詩人稱他們為“殘廢的人”。看來,他實在曾為一位受折磨的人哀慟和表示憐憫,當後者為一位去世的朋友流淚的時候,他的感受就好像失去了自己的母親一樣。
很多男人和女人永遠不會長大成為成熟的市民。孩童在學校的運動場上因嘲笑一個殘廢的人可被饒恕,但在這裏指的成年人是他們用這方式來對待軟弱的人,因此這些折磨的人,就是我們今日稱為有虐待狂的人,他們是樂於傷害那些無抵抗能力者的人,他們向這些普通百姓“報複”,用一些我們在很多監獄牆壁上都能找到的潦草字,向上帝呼求,“主阿,要到幾時呢?”當然,在以色列王國早期的日子,詩人並沒有發現,在上帝的保守中,他事實上是進入了我們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所遇到那位仆人的苦難中,他的苦難,上帝自己能改變它成為他自己的榮耀。
第三部分,第十九至廿八節。閑話和誹謗。詩人在這裏所描述的,就是今日在一些仍舊受極權統治苦難的國家,即是說,政治的汙染、住宅中的害群之馬,對當權者說一些下流的話針對至愛的人,等等,他們說:“阿哈,阿哈,我們的眼已經看見了!”
他補充的說,上帝也看見了!那麽為什麽上帝沒有行動呢?恰如我們讀過這樣的話:“醒來,醒來,主軍隊!”此肯定是千百萬人的哀求。這是一首著名詩歌的首句歌詞,是基於本詩經節而寫成的。詩人呼喊說:“醒起,伸明我的冤。”我們都會同意,隻有他有一個小孩單純的信心,才會膽敢向天地的上帝作出這樣的呼求。然而,當他發現在其他地方的信徒也為他祈禱時,他豈不是已經得到最低限度一部分對他禱告的回答?對那些現在仍然在被拘禁中的人:“上帝阿,不容他們說:‘我們要怎樣待他,都能從心所欲。’‘我們已經把他吞了。’”寧可這樣,容讓我們,人間地獄的朋友,就是那喜悅我冤屈得伸,喜悅我與上帝回複正確關係的人,他們常說:“當尊主為大,主喜悅他的仆人平安(平安,和平,完成,完全,生命的整全)。”或者,更準確的,“他的旨意是他仆人的平安。”
但是這求助的呼喊在讚美詩中如何分類呢?答案是,在這極度可怕的情況,隻是表達對上帝的信靠,事實上已是一種讚美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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