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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詩篇十七篇

(2010-05-17 04:03:29) 下一個

一個有福的盼望

詩篇十七篇一至十五節

    大衛的祈禱。

1耶和華阿,求你聽聞公義,側耳聽我的呼籲。求你留心聽我這不出於詭詐嘴唇的祈禱。

        2願我的判語從你麵前發出,願你的眼睛觀看公正。

3你已經試驗我的心,你在夜間鑒察我;你熬煉我,卻找不著什麽。我立誌叫我口中沒有過失。

        4論到人的行為,我藉著你嘴唇的言語,自己謹守,不行強暴人的道路。

        5我的腳踏定了你的路徑,我的兩腳未曾滑跌。

        6上帝啊,我曾求告你,因為你必應允我,求你向我側耳,聽我的言語。

        7求你顯出你奇妙的慈愛來;你是那用右手拯救投靠你的,脫離起來攻擊他們的人。

        8求你保護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將我隱藏在你翅膀的蔭下。

        9使我脫離那欺壓我的惡人,就是圍困我,要害我命的仇敵。

        10他們的心被脂油包裏,他們用口說驕傲的話。

        11他們圍困了我的腳步,他們瞪著眼,要把我們推倒在地。

        12他像獅子急要抓食,又像少壯獅子蹲伏在暗處。

        13耶和華阿,求你起來,前去迎敵,將他打倒;用你的刀救護我命脫離惡人。

        14耶和華阿,求你用手救我脫離世人,脫離那隻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

你把你的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他們因有兒女就心滿意足,將其餘的財物留給他們的嬰孩。

        15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麵;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

    好像約伯一樣,詩人相信自己是無辜的。這並不是說,他宣稱自己無罪,正好像那位來到耶穌麵前,求他幫助他信仰的年輕富有的官一樣(太十九16—30;可十17—22;路十八18—30),詩人“自從作小孩子時已遵守一切誡命。”從這個新約故事,我們注意到兩件事:(一)耶穌,望著他,就愛他。同樣在這裏,上帝望著我們的詩人,並且愛他。(二)耶穌告訴他,道德是不足夠的,現在上帝也如此作。上帝所期望的是hesed——對上帝的約完全委身,以回應他對我們的委身。詩人簡直不敢相信,上帝會如此愛他,所以他也沒有足夠的準備,對上帝作完全的委身。

    然而,在他的仁愛裏,晚上當他在床上時,上帝事實上曾采訪他。上帝實際曾試驗他,並且給他一個特別的個人經驗,就是他慈愛的同在。因此,我們的詩人回應說:不管人的行為如何,我謹守你嘴唇的言語,因而逃避了強暴人的道路。他事實上已選擇跟隨上帝的道路,而不是人的道路。

    現在他選擇稱呼上帝為el。這使我們要問以下問題:他是否那位寫上一首詩的外邦朋友呢?是否認識主的道路的“蜜月”期現在已過去了,而他對信仰產生困惑——好像我們都會有的一樣呢?無論如何,他宣告說:“我求告你,我肯定你會應允。”奇妙一詞在這裏意思是“上帝恒久的愛,以奇妙的方式臨到我。”“我是投靠你的人之一,並且已從那些起來攻擊你作為的人中獲得拯救”——因為這右手,當然,它是人常用來作事的手。

    在第八節我們所遇到的可愛句子,是從申命記卅二章十節中引用的經文,它是舊約中早期的作品之一。在那時候,這幾個字被用來稱呼以色列;所以在這裏,這位“新”的以色列人,新的悔改者,也希望上帝對他用同樣的稱呼。在古舊的英文,眼睛的瞳孔被稱為mannikin,意思即“細小的人”,在希伯來文中,它的意思也是“細小的人”,或者是指“可愛的小人”。再次,翅膀的蔭下在申命記卅二章接著的一節出現,它描述上帝在帶領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時所作的事,因為,正如出埃及記十九章四節所說:“你們……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所以現在詩人祈求上帝,將他包括在上帝所帶領離開埃及的子民中,亦即是說,上帝所救贖的整個子民中。

    生活在上帝翅膀的蔭下,並不表示一個人已脫離生活中一切的罪惡,得到安全。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上帝本身也沒有離開世界。上帝存在於這裏,在這個充滿人類叛逆的世界中。所以就算在上帝的保守照顧中,邪惡的人,好像野獸一樣,仍然環繞著信徒,並且尋找機會伏擊他。他說:老虎凶猛、冷酷的眼,“在夜間的森林裏閃閃發光”,能接近並且撕碎我。信徒不能墮入樂觀主義者的網羅中;他也不應該是一位悲觀主義者;他應常常保持那最困難的情況,就是作一位現實主義者。

    但是因為他曾如此說:上帝是那位曾拯救投靠他的人(第七節),我們這位新的悔改者,現在認真地要求他的權利,接受上帝的幫助。因為當曠野有呼喊“主阿,求你起來”時,上帝就對以色列人這樣行了。然而,正如我們在第一節所說的,當他仍是一個罪人時,他未曾認識到在愛中完全委身的意思是什麽,並且如此的委身必須包括對敵人的愛。順便提及,在這裏世界一詞是保羅所用的,當他解釋這詞的,他的意思並不是指物質的地球,而是人類邪惡的屬世生活。

    當會眾聽到這首由一位新的悔改者唱出的歌,見證他雖有懷疑,但是仍然持守信仰時,他們現在所學習到的,是何等的多呢!因此,所有出席的人,此刻加入了跟著而來最後的偉大聲明。它的切實意思是什麽呢?

    (一)正如我們在緒論中指出的,公義一詞,視乎經文本身,可以有不同的翻譯方式。在這裏,它可能的意思是勝利,即是說,當上帝將事物放回正確的位置時。當那事情發生時,正如在會眾中每一個人現在所唱的,我必見你的麵,就是,真正的看見上帝好像世界的救贖主一樣。

    (二)你的形像。在這裏將它教條化是愚蠢的事。在民數記十二章八節,看見主的形像的意思,是差不多好像醒覺他同在的輪廓,我們記起上帝對摩西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麵,因為人見我的麵不能存活。”(出卅三20)因為上帝是個靈,所以人的肉眼不能見到他,人的智力也不可以領悟到。所以這節經文可以如此解釋:“每一個早晨,當我醒來時,我已被你同在的輪廓所滲透(好像一塊海棉,我不能再吸收更多了)”。或者,它可以這樣解釋:“當我醒來,在死亡的另一邊,我已被你的形像滲透(一個生動的名詞)。”即是說,雖然僅是一位受造物所能領悟的那麽少,我在永恒中對上帝的認識,已完全滿足了。

    這最後一句被刻在那偉大的蘇格蘭傳道者,愛丁堡的偉特博士(DrAlexander Whyte)的墓碑上。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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