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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曆代誌下廿六章

(2010-05-03 03:34:33) 下一個

傲慢

曆代誌下廿六章一至廿三節

    猶大眾民立亞瑪謝的兒子烏西雅接續他父作王;那時他年十六歲。亞瑪謝與他列祖同睡之後,烏西雅收回以祿仍歸猶大,又重新修理。烏西雅登基的時候,年十六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親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烏西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亞瑪謝一切所行的。通曉上帝默示的撒迦利亞在世的時候,烏西雅定意尋求上帝;他尋求,耶和華上帝就使他亨通。

    他出去攻擊非利土人,拆毀了迦特城,雅比尼城,和亞實突城;在非利士人中,在亞實突境內,又建築了些城。上帝幫助他攻擊非利士人,和住在姑珥巴力的亞拉伯人,並米烏尼人。亞捫人給烏西雅進貢;他的名聲傳到埃及,因他甚是強盛。烏西雅在耶路撒冷的角門和穀門,並城牆轉彎之處,建築城樓,且甚堅固。

    又在曠野與高原和平原,建築望樓;挖了許多井,因他的牲畜甚多;又在山地和佳美之地,有農夫和修理葡萄園的人,因為他喜悅農事。烏西雅又有軍兵,照書記耶利和官長瑪西雅所數點的,在王的一個將軍哈拿尼雅手下,分隊出戰。族長大能勇士的總數,共有二千六百人。他們手下的軍兵,共有三十萬七千五百人,都有大能善於爭戰,幫助王攻擊仇敵。烏西雅為全軍預備盾牌、槍、盔、甲、弓,和甩石的機弦。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作機器,安在城樓和角樓上,用以射箭發石。烏西雅的名聲傳到遠方,因為他得了非常的幫助,甚是強盛。

    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幹犯耶和華他的上帝,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祭司亞撒利雅率領耶和華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隨他進去。他們就阻擋烏西雅王,對他說,「烏西雅阿,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你出聖殿吧,因為你犯了罪;你行這事耶和華上帝必不使你得榮耀。」烏西雅就發怒,手拿香爐要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麵前,額上忽然發出大麻瘋。大祭司亞撒利雅和眾祭司觀看,見他額上發出大麻瘋,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降災與他。烏西雅王長大麻瘋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別的宮裏,與耶和華的殿隔絕。他兒子約坦管理家事,治理國民。

    烏西雅其餘的事,自始至終,都是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所記的。烏西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王陵的田間他列祖的墳地裏,因為人說,「他是長大麻瘋的。」他兒子約坦接續他作王。烏西雅(在列王紀稱為亞撒利雅)的出現,我們便進到被評為忠逆參半的那些君王的最後一位。除了曆代誌的記載以外,關於他的事所知甚少,因為在列王紀裏麵的記載很簡短(王下十四21-22;十五1-7)。也許帶點諷刺的意味,使人最易記得的乃是他的死,他的死被用來注明先知以賽亞蒙召的日期(賽六1)。雖然如此,他的朝代畢竟是個重要的朝代。這個朝代曆時五十二年之久(約主前七九一年至七三九年,包括與他父親亞瑪謝共同攝政時期),而且顯然是猶大的一個比較穩定而又繁榮的時期,在以色列也是如此。這是被一些先知的評論所暗示的,他們攻擊百姓被財富和自我顯耀所縈擾的消極方麵的事實(請比較賽三18-26;摩六1-8),這些先知在傳統上把這時期稱為第八世紀。

    烏西雅在那漫長而又繁榮的統治中,他從事六至十五節所敘的那些活動,是不會令人驚奇的。他顯然重新得回亞瑪謝因愚昧而喪失的領土,而且把耶路撒冷城牆被約阿施拆毀了的一部分加以重建。似乎以色列人的掠奪,也許是猶大人由於非利士人剝削,或者由於以東人報複他們較早以前敗於亞瑪謝手下(廿五11及以下各節)而造成的國勢衰弱所帶來的結果。烏西雅大概因這個緣故收複以祿(Eloth,即現今的愛拉[Eilat])。

曆代誌對烏西雅強盛的描述,表明這強盛是由他的義行和上帝的幫助而來(4-5,7,15節。5節的撒迦利亞,在其他方麵一無所聞;這個名字顯然是個常見的名字。烏西雅與他的關係,使人聯想起約阿施與耶何耶大的關係,不過大抵沒有監護的寓意。)強盛,名聲,進貢(8節),作戰能力,然而又得享太平這些名目,便使人聯想到大衛和所羅門。提及他喜悅農事(10節),是不尋常的,使我們對這人的個性,有比曆代誌的一般傳記風格的描述,有更進一步的認識。烏西雅的偉大之處明顯地在於他是愛好和平的人,而且了解和平的充分意義,是自由去享受上帝預備的豐富。

和羅波安一樣(代下十二1),強盛本身成了烏西雅致敗之由。強盛是曆代誌重大的主題之一。然而,根據強盛的來由,所作的評估是完全不同。烏西雅竟信以為他的強盛乃由於他本身。他的驕傲引致他在教義上犯了嚴重的罪。(16節上半節,最好譯作「他心高氣傲,以致行事敗壞」,顯示所犯的罪是他驕傲的結果。雖然,驕傲本身並不完全構成犯罪。)即見自己在政治的領域中居於最高地位,他現在想在向他嚴格關閉的範圍,霸占最高地位。這罪行大概不是指進入聖殿這件事,因為其他君王(所羅門,約阿施)也這樣行;而是指燒香。出埃及記三十章七節及以下各節指明燒香像其他的祭一樣——乃是祭司工作的範圍。所以,烏西雅的行動,是故意向他們的權柄挑戰,而且等於蔑視上帝本身的神聖。因此這種行動含有一個層麵,比不肯順從更為嚴重。可拉背叛的命運(民十六章),便是侵犯這個範圍嚴重性的一個事例。列王紀顯然對於這種試探特別敏感(例如掃羅,見撒上十三8 及以下各節;耶羅波安一世,見王上十三章)。烏西雅的實例把這種試探的性質作了清楚的說明——這是另一種強烈的衝動,醜惡地把合法且受了委托的權柄,變成一種絕對和自我榮耀的能力(請參論約蘭與亞他利雅的注釋的那一段)。

所以,眾祭司與烏西雅的對抗,並不是為瑣屑界線的爭論。他們命令他離開聖殿是具有定罪的特性的。「你行這事耶和華上帝必不使你得榮耀」(18節)的預告,與隨後發生的事對照一下,乃是一句帶有諷刺意味的陳述;因為尊榮,或高位正是烏西雅所貪圖的。

王的惱恨(19節)是難於評論的。我們以前在惱恨的對象意識到正直的控罪時曾遇見過(例如代上十三11。譯按:在那裏中文和合本譯作「心裏愁煩」,原文為「惱恨」)。由於烏西雅以前曾虔敬,而且在他患了「大麻瘋」以後願意被護送離開聖殿(20節),我們可以猜測烏西雅的情緒確是朝向這方麵的。另一方麵,在這種情形惱恨可能表明是違抗心理的加強,這種情形可以解釋為什麽在他惱恨之時便受苦(19節)。可能受苦木身令他看見自己情況的可怕。

    王所罹的疾病可能不是今日人所共知的麻瘋病。希伯來文這個詞包括種種令人不好受的皮膚病狀。雖然如此,這個詞所指的任何情況,都使患者按禮儀的意義成為「不潔」的,所以他失去參加聖殿中敬拜的資格(利十三至十四章)。烏西雅息大麻瘋,因此摻合了他所犯褻瀆的罪,而且這是那些攆他出去的祭司視為最確鑿的憑證。他的默從,可能表示他的驕傲再次讓步給對上帝適當的敬畏。他終生處於令人哀傷的隔離中,甚至不能履行自己做工的責任,這本來是他的特權,而現在因他貪圖更多特權,便把原有的都喪失了。

    曆代誌留給我們關於烏西雅朝代的印象,就整體而論,這個朝代是受敬虔支配的。(這與列王紀記載的那一幅圖畫吻合。)沒有記載喪失國土的事,而且王是葬在一塊屬於王室的田間(不過,明顯不是在王陵中,因為他長了大麻瘋)。然而,他從順服的道路上的墮落,因為它不尋常的性質,遂被置於顯著的地位。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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