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與神
38:1-42:6
一、序言
1、以利戶的四篇言論使約伯及三友無言置答,一方麵可能是以利戶的言論強而有力,見解獨到;二來可能三友見約伯仍堅持己見,故不想繼續辯論下去;三來亦可能約伯及三友仍然敬畏神,否則他們也不願降服在這位年輕人麵前。
2、約伯的朋友曾試圖幫助他,指出他受苦是罪的結果,這惟一可提供的解釋,約伯卻堅稱自己沒有犯罪,神對他太不公平。固然,他們對約伯真正受苦之因無從了解,且他們對神與撒但的「交易」也一無所知,故此,他們的言論總有不足之處。
3、當約伯的心因著以利戶的話而謙卑平靜下來時,神便開始說話。雖然神沒有正麵解答約伯的問題,卻表明他是可靠的,約伯要學習、認識神超越世人;人雖然不明白神的作為,卻仍要相信他,那就是真誠無偽的信靠了。
4、 神與約伯的對話具有一明顯的格式,如下圖:
神的言詞 | 約伯的言詞 |
神第一次發言 (38:1-40:2) | 約伯謙服下來 (40:3-5) |
神第二次發言 (40:6-41:34) | 約伯謙服懊悔 (42:1-6) |
二、神第一次發言
(38:1-40:2)
A、神反詰約伯(38:1-3)
1、約伯強硬地要求神向他回話(參13:22,31:35);也曾埋怨在他與神之間沒有「聽訟的人」(參9:33),卻盼望有「見證」或「中保」(參16:19),也深信有「救贖主」(參19:25)會拯救他,現今他終於麵對麵與神說話了。
2、神在「那時」及「旋風中」對約伯說話(38:1)。「那時」可指在約伯的三個時候注1:
(1)心平氣和時──從三至三十七章隻聽見人的聲音,你一言我一語,絮絮不休,不是怨歎,便是自憐;不是自誇,就是控訴;各人炫耀自己的經曆,自誇學識淵博;加上情緒高漲,哪有機會讓神說話;如今他們言詞已盡,神便發言了。
(2) 灰心絕望時──三友與約伯爭辯得麵紅耳赤後,如今平靜下來,以利戶的話語雖娓娓動聽,但仍不脫離三友的基本立場;現今智者已絞盡腦汁,但苦難之秘仍未解開,於是灰心絕望之情又湧上心頭,但神今來到,必使「凡等候的不至於羞愧」。
(3) 心靈蘇醒時──以利戶的發言使約伯及三友佩服不已,他們雖未被以利戶折服,卻也發覺真理的浩瀚無際,他們一一從自滿自傲中醒悟過來,神向他們說話的時間也到了。
「旋風中」一字也表示神在風雲密布的背景下向人說話,因沒有人能直視神的出現注2。
3、神反詰約伯(「誰」字有說是指以利戶)用無知之言使他的旨意(isah,意「謀略」,「計劃」)昏暗不明(38:2),隨即吩咐他如勇士般束腰,如進入戰鬥場裏與神展開「舌戰」,並幽默地向約伯說:「你可以指教我」(38:3)。
B、神考問約伯(38:4-40:2)
神向約伯發出(超過七十七個)問題(注意「呢」、「嗎」、「誰」等字),考問約伯知多少。這些問題皆是有關神偉大的創造及創造的神奇,宇宙萬物皆在神的治權下,他將自己的創造權分三方麵,向約伯表達:大地、穹蒼、萬獸。
1、有關大地的奇妙創造(38;4-18)
(1) 大地的設計(38:4-7)──有如木匠建造一般,根據藍圖按部就班地進行。
(2) 海洋的創造(38:8-11)──海水衝出,正如嬰孩誕生一般,帶著雷霆萬鈞之勢,但在指定的界限裏彰顯神創造的大能。
(3) 美麗的陽光(38:12-15)──神使陽光普照大地、使罪人斂跡(因罪人喜愛黑暗),也使大地、山川、河海、花草樹木、山嶺、深穀紛呈畢露,如泥上印印,加倍美麗,仿佛為大地披上彩衣般。
(4) 廣大的地球(38:16-18)──地之廣大有誰的足跡可遍及?「海源」(nivkey,意「泉源」)及「深淵」(tehom,參創1:2的「淵」)的「隱秘處」喻「死亡」或「陰間」。神詰問約伯曾否到過海洋的深層、陰間世界或地的極限,言下之意表示人對世界的知識隻是片麵而已。
補注
(1) 三十八章七節上段的「晨星」在古近東國家的宗教裏被視為神明,古民向之膜拜。因創世記一章十四至十九節的「星宿」在第四日才被造成,故此處的「晨星」與下半句的「神的眾子」為平行句子,意義相同。
(2) 三十八章七節下段的「神的眾子」指天使(參1:6,2:1)。
(3) 三十八章十三、十五節的「惡人」是指那些不喜光明,隻喜在黑暗裏犯罪的人,故此他們不喜陽光,光亮使他們的罪行顯露。
3、有關穹蒼的奇妙創造(38:19-38)
在考問完約伯對大地的知識後,神轉移到天文科學方麵,問及天上萬象的奇妙。
(1) 日夜的循環(38:19-21)──「光明的居所」與「黑暗的本位」分別指日出日落,白日黑夜交替循環,永不止息,並指約伯年紀不小,應該知道這些如何運作。
(2) 雨雪與冰雹(38:22-30)──雪雹之形成異常奇妙,它曾助神打仗或降災之用(如書10:11;出9:18-26),它的形成與春夏秋冬四季的變化有關(「光亮從何路分開,東風從何路分散全地」)(38:24)。雨水成冰雪,蒸氣成硬石,確是神奇無比。
(3) 星晨的運行(38:31-33)──昴星、參星、北鬥(參9:9)、十二宮(mazzaroth,參王下23:5譯「萬象」)的運行定例有誰能更改(38:33)?
(4) 雲彩與閃電(38:34-38)──如約伯不能更改星辰運行的定例,他能否使雷電交加,呼風喚雨,或將天上雨瓶傾倒下來,使堅硬泥土成為肥沃田原?
4、有關萬獸的奇妙創造(38:39-40:2)
神創造了無生命的大地、穹蒼、海洋、天體及立定「天的定例」管理它們,使它們在自己的「本位上」彰顯神的榮耀。神也造出形形色色的活物,它們雖然形體微小,但也奇妙地見證神,在此神例出幾種:
(1)獅子(38:39-40)。
(2)烏鴉(38:41)。
(3)野山羊與母鹿(39:1-4)。
(4)野驢(39:5-8)。
(5)野牛(39:9-12)。
(6)鴕鳥(39:13-18)。
(7)馬(39:19-25)。
(8)鷹雀(39:26-30)。
這些飛禽走獸全仰賴神賜它們糧食(「誰為它們預備食物」,38:41)。它們各有自己的本性、棲身之所及活動的範圍。它們的智慧及生存的本領從何而來,神如何養活這個「龐大的動物園」,神以此對約伯說,若他仍要強辯,就回答這些問題吧(40:1-2)。
補注
(1)三十九章九節的「野牛」(rem)有學者將之作「麒麟」(unicorn),如七十士譯本及KJV;武加大譯本將之作「犀牛」(rhinoceros),但近代動物學專家視之為野牛(bison)。此等動物常是古代君主貴胄極喜好的獵物,如埃及法老ThutmoseIII在一次狩獵中殺死七十五隻野牛,並誌於史記中。亞述王普勒及撒曼以色常狩獵此獸為樂,並將其戰績刻在著名的裏碑柱上(Black Obelisk)。巴比倫京城著名之Isthar gate上也畫上這種動物的形狀。注3
(2) 三十九章十三節的「慈愛」(hesidah)可指「鸛鳥」注4(和合本譯者可能誤將hesidah作hesed用,意「慈愛」);「翎毛」(everah)意「翅膀」、「翼」,如賽40:13、申32:11。此處意說鴕鳥展翅欲翱翔,卻不能把身軀帶離地麵,如鸛鳥那樣注5。
(3) 三十九章十五節形容鴕鳥似乎不懂顧念其蛋是「觀察語言」,非本性之話,因它們甚顧自己產下的蛋,隻是它們太粗心大意,常忘記蛋在土裏,以致蛋給自己踹碎(39:15),所以鴕鳥是大笨鳥,而且所謂「鴕鳥政策」,正顯出鴕鳥的愚昧。
三、約伯第一次對神回話
(40:3-5)
A、自稱卑賤(40:3-4)
約伯曾說:「惟願我能知道在那裏可以尋見神,能到他的台前,我就在他麵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參23:3-4)。如今神給他機會辯白,他隻能承認自己「卑賤」(qallothi,意「微小」、「輕微」,喻「卑賤」、「無能」),並「以手捂口」,不再發言。
B、 決定不言(40:5)
約伯表白他已太多言論了,如今不欲再言,也沒有言詞可回答神。神親自向他說話,他怒氣也消失了,並從自滿自義的卑鄙態度上首次認識自己的真我,他相信自己沒有任何權利可以再強辯。
本段教訓(38:1-40:5)
1、神在首次發言時多次表示他是穹蒼的主、大自然的主、萬獸的主,意說管治宇宙的智慧惟神獨有,約伯對神的治權一概不知,哪能知道神管治世人的奧秘?
2、神以穹蒼、大地、萬獸之創造及喂養的奇妙反詰約伯,言下之意是反駁約伯自以為有智慧。約伯雖然知道宇宙是神所造的,但那是靠神的啟示,非靠人的觀察而來;故此,人間的問題都在神的掌管下,在神處定有答案,問題在於神是否願意讓人知曉;若神將答案隱藏起來不賜予人,人仍相信神,那種信才是真摯無偽的。
3、整個造物界全在神的看顧下,難道他不看顧人嗎?神在造物界裏隱藏自己,也在造物界中(旋風)顯示他的同在。
四、神第二次發言
(40:6-41:34)
引言
(1) 因為約伯在聽完第一篇言論後,仍沒有認罪的心態,神於是再繼續發言。
(2) 在首篇發言裏,神以兩類的創造詰問約伯:無生命的及有生命的;在第二篇裏,神卻以二大巨獸的創造作考問約伯的主題。
(3) 在第一篇發言裏,神強調他創造的智慧和治權;在第二篇裏,他則著重其創造的智慧和大能。故此在第一次時,神詰問約伯:「你若有聰明隻管說吧」(38:4)。在第二次時,他則說:「你有神那樣的膀臂嗎」(40:9)?
(4) 兩篇發言重點:
第一篇 | 強調神創造的智慧及治權 | 教材為無生命的及有生命的 | 鑰節在38:4 |
第二篇 | 強調神創造的智慧及大能 | 教材為二大巨獸 | 鑰節在40:9 |
A、神再反詰約伯(40:6-14)
1、 神如首次向約伯顯現時向他說話(40:6-7),並發出三個問題(40:8-9):
(1) 約伯你是否廢棄我的「典章」(mishpati,意「定律」、「定例」,出21:1同字譯「典章」,中譯「擬定」),意說神所擬定的,人不能廢掉之。
(2) 約伯你豈能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意說神做錯事,約伯沒有錯。
(3) 約伯你有權能象我否(膀臂與聲音喻權能)。
2、接著神幽默地(或諷刺地)向約伯建議,要約伯扮演神的角色,看他能否成功地作神(40:10-13)注6。
(1)首先,約伯要打分象神一般(40:10)。
(2)其次,將一切惡人伏刑(40:11-13)。
3、 若約伯能成就這些,神便認為他有能力自救(40:14)。神如此反詰約伯,是要他知道,人必要倚靠神才能活下去,人不能反詰神的作為,隻要對神的作為有完全的信靠。
B、神再考問約伯(40:15-41:34)
神以二大巨獸創造的奇妙考問約伯對它們的認識,表示若他要以公義管治世界,他必要馴服這二獸,這樣才顯出他有權能與神對話。這二獸一是陸地中最龐大的,一是海洋裏最凶猛的。
1、河馬被造的奇妙(40:15-24)
(1) 河馬是神所創造的,與約伯一樣,非神話中的怪獸(40:15)。
(2) 它的食物與牛一般,但力氣異常(40:16),尾巴粗如香柏樹(40:17),骨頭象鋼鐵(40:18),是神所造百獸中最龐大的(40:19上),但神可用利劍(喻權能)製伏它(40:19下)。
(3) 滿山遍野供應它食糧,它與百獸平安相處,因它是食草獸,它似喜在淺河中乘涼(40:20-22)。它的身材似不怕河水漲溢(40:33)。它不易捕捉,隻在它沒防備時或可行(40:24)。
補注
(1) 四十章十五節的「河馬」(behemoth)究竟是指何樣的動物,學者意見眾多?有說:
a、它是神話中的怪獸,但以理書四十章十五節說它是神創造的;它的生活樣式(如吃喝、休息)也象一頭真正的動物;在三十八章三十九節至三十九章三十節的動物也是真正動物;此動物的原文在其他地方(如珥1:20)也是指真實動物(如M.H.Rore; J.C.L.Gibson, G.Fohrer)。
b、它是古時的巨象(如R.L.Harris; T.Aquinas)。
c、它是絕種的無角犀牛(如B.Northrup)。
d、它是噩魚(如NEB; RS. V; NIV)。
e、它是洪荒時代的恐龍(如H.M.Morris; 40:15神要約伯觀看,故此說似不能成立)。
f、它是巨大的水牛(如B Coureyer; J.E. Hartley)。
g、它是河馬(如R.B.Zuck; G.L.Archer; F.I.Anderson; B.D.B.)。
Behemoth這字可作單數或複數用,本意「牛群」,但也代表其他動物(畜類)(參35:11;珥1:20,2:22;詩8:7,49:12,73:22;中譯「走獸」,「畜類」),它亦指河馬(埃及人稱河馬是水中的牛注7)。以賽亞書三十章六節說它是南方的「性畜」(南方指埃及),顯然此獸是埃及通曉的獸,一隻成長的河馬可重八千磅,埃及法老王喜狩獵河馬,他們視獵獲河馬如戰勝惡勢力,也藉此樹立執掌王位的大權。在他們的史冊及碑畫中,有法老在蒲草船中用倒鉤魚叉(參41:7)插入河馬的巨口中。埃及神話中的諸神可化身為河馬傾覆「敵神」的船隻注8。
(2)四十章十七節的「搖動」(yahepos)意「堅硬起來」,全句可譯成「它堅硬其尾如香柏樹枝」注9。
(3)四十章十八節形容河馬骨頭象銅鐵般剛硬,頗合古埃及人的神話,他們稱「鐵」為「河馬的神」注10。
(4)四十章二十三節的約但河泛濫也不使大恐龍懼怕(若Behemoth是恐龍)。
2、鱷魚被造的奇妙(41:1-24)
這段描述鱷魚創造的奇妙共分三段,每段之結束皆道及人對它的戰栗,如下圖(見170頁):
鱷魚 | 人 |
鱷魚難被捕捉(41:1-8) 鱷魚可畏的天性(41:12-25) 鱷魚難被製服(41:26-34) | 人對它的畏懼(41:9-11) 人對它的畏懼(41:25) 人對它的畏懼(41:33-34) |
(1)鱷魚難被捕捉(41:1-11)
1) 魚鉤、繩子、繩索、鉤、倒鉤、槍紮、魚叉都不能捕捉鱷魚,莫說將之變為寵物了,可見其凶惡程度(41:1-8)。
2) 鱷魚人見人怕(41:9),人若不能向它挑戰,那怎可對造它的神挑戰(41:10)。因人沒先給神什麽,也不能指望神償還他什麽,整個創造都是屬神的,他又何須向人有所求(41:11)。
(2)鱷魚可畏的肢體(41:12-25)
1) 鱷魚的肢體極其可畏,氣力甚大,鱗甲堅硬無比,連噴氣也使人喪膽。神對鱷魚的描述頗具詩意,甚象神話中的火龍一般(41:12-24)。
2) 甚至象勇士般的人,遇見鱷魚也心慌意亂,束手無措,驚至昏迷(41:25)。
(3)鱷魚難被製服(41:26-34)
1) 除上文的魚鉤、繩子、繩索、鉤、倒鉤、槍紮、魚叉外,連刀、槍、標槍、尖槍、箭、彈石、棍棒、短槍等也難以製服它(41:26-29),它行路的姿態極其威武(41:30-32)。
2) 在地上一切所造的都怕它(41:33),連有權勢的動物(高大的)也怕它,它是水族的王(41:34)。
補注
(1) 四十一章一節的「鱷魚」(Leviathan)究竟是怎樣的動物,學者意見紛岐(參上文對河馬的注解),有說:
a、它是迦南神話中的七頭大水怪(參3:8),四十一章三十三節及詩篇104篇26節皆說它是被造物。
b、它是大鯨魚。
c、它是海豚。
d、它是洪荒兩棲恐龍。
e、它是大鱷魚。
神話中的怪物多先以真實動物作「藍本」,然後在描述時再加上甚多怪誕的誇詞;此處,這條「鱷魚」不是神話中的怪獸,也非鯨魚、海豚之類(不合內容的描述),更非早已絕跡的恐龍(約伯也許沒有此獸的觀念),而是可長達十二尺的大鱷魚。此鱷魚Leviathan與河馬Behemoth有甚多相似之處,它們都是:
、兩棲動物,喜在沼澤蘆葦深處獨居。
、力大無竊,刀槍不入,甚難捕捉。
、甚喜以眼鼻浮在水麵上。
、以凶殘著稱。
、代表水上霸王(如38-39章的動物代表空中及地上)。
捕獵鱷魚是埃及法老王的特別嗜好,他們常以鱷魚喻惡勢力,故此獵獲大鱷魚表示克服惡勢力,故此在古埃及神話中,甚多故事是以鱷魚為題,其中一大鱷名Lotan,力大無比,極其凶惡,巴力神幾經辛苦才戰勝它。不少埃及古畫描述河馬背負鱷魚在河裏往來,這兩頭動物分別稱為「大食獸」(Eaters)及「吃食獸」(Devouorers)。在該撒利亞之北有古城名「鱷城」(Crocodilopolis),有河名「鱷河」(Crocodilion)注11。
(2) 四十一章十八節的「眼睛好象早晨的光線」頗象埃及的洞穴壁畫,謂鱷魚眼睛象早晨的紅光,故「鱷魚之眼」成為「曙光」的代名詞。
(3) 四十一章二十八節的「心」可譯作「胸部」,鱷魚胸甲極其堅硬;「下磨石」比上磨石更重,因它是要壓碎麥禾等用。
(4) 全段目的是神反問約伯,是否他在管理海陸空時(尤是當時人認為兩大最凶猛的動物)不公平?若是,則在約伯的事上也會表現不公了;若約伯認為神在處理他的創造物上不公,那麽約伯定然比神更有智慧。
(5) 神在此處指出,神確實有無窮的智慧與能力,且又公正的管理世事,包括約伯的遭遇。
本段教訓(40:6-41:34)
1、神在第二次發言時表示,在約伯時代,人間最難馴服的兩大巨獸,神有本領製服它們,約伯哪有神那樣的膀臂(40:9)?
2、神所擬定的(指神管治世界的權能)是人不能廢棄的,因此人沒有地位說神有錯(40:8),因人無法知道神如何管理世界,且管理得井井有條。
3、神不厭其煩地向約伯指出,他的創造完美無瑕,旨在使約伯明白他所信的神是怎樣的一位。難道神在創造及管理大地與萬物上沒有錯,惟獨在約伯的事上是個例外?
五、約伯第二次對神回話
(42:1-6)
A、更深認識神絕對的權能(42:1-2上)
1、 約伯聽完了神的一席話,茅塞頓開,雖然身體的痛苦沒有減輕,受苦的真相神亦未說明,然而他心中有一股力量,不再追問答案,隻向神表示他的順服。
2、他承認神「萬事都能做」,他是獨行奇事的神,不受任何勢力左右,凡他所做皆盡善盡美,深信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也是件美事,如此承認確是信心的見證。
B、 更深認識神絕對的旨意(42:2下-3)
1、因神有絕對權能,故他的旨意亦通行無阻,且是奇妙無比的(42:2下)。
2、 約伯承認神的旨意不易明白,那不等於他放棄神,而是更深地順服神的引導(42:3)。
C、更深認識自己對神的觀念(42:4-5)
1、苦難使人對神更模糊或歪曲,但也能使人更深領會神的真實、信實。
2、約伯從風聞(客觀性、理論性、人雲我雲性)到親見(主觀性、經驗性、個人性)認識神,表示他經過付代價後對神的認識完全改變,他不是恐怖的凶神惡煞,而是一位令人愛慕敬拜的神。
D、更深認識自己的軟弱(42:6)
1、約伯在極大的痛苦下,才清楚認識自己,可見認識自己是何等困難,因為人常被安逸、順利、健康等掩飾了,看不見自己的真我,因此有時苦難剝去人的倚靠,使人能麵對自己的真相。
2、約伯因此厭惡自己,對自己先前所言懊悔至極,承認過去的無知與對神及三友的無禮。
3、約伯的懊悔方式意味著他在神麵前的認罪,是真誠的,並表示他不會再重蹈覆轍,他不敢謬言傳神來問話。
本段教訓(42:1-6)
1、在整個事件的背後,神沒有向約伯揭露他受苦的原由,因神若這樣做,那就不能顯出約伯信心的可貴,也不會促使他對神、對自己有更深的認識。
2、信心的尊貴處,乃是不憑眼見(參羅4:18-22),若神將原委揭露,那就破壞約伯對神的信心,故此我們明白,神一直隻談其他,絕口不談約伯的受苦。
3、約伯一直沒有放棄神,在苦難中有了新的認識──神及自己。苦難的確有教導性、造就性的奇妙作用。
4、認識神是需要不斷追求進深的。理論上的認識容易失落,也易受環境左右、支配;經曆上的認識是穩固的、深刻的。
5、認識自己也是極困難的,一因人的本性根本不願意認識自己。隻愛貪慕虛榮,喜聽阿諛奉承的話;二因人常被安逸順利、風平浪靜淹沒了真相。故此神一直隱藏,讓約伯以為神不理不睬,隻靜讓三友攻擊、無理定罪,直至他原形畢露時才向他顯現,讓他多看到神偉大創造的作為,使他知道偉大的神絕不可能做錯事,人若埋怨,隻是信不過神的表現而已。神如今以一個軟弱的約伯去羞辱狂傲的撒但,那是他的「勝招」,約伯隻有感恩讚美不絕。
6、約伯起初的經曆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六十七、七十一節所言,今他靈眼打開,便會覺得神是人間至寶,萬事皆如糞土,如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及腓立比書三章八節。
約伯的結局
42:7-17
一、序言
1、很多人欲知約伯的結局如何,既然三友不能說服他,第四友似乎隻令他無言以對,隻有神一味地向他「說教」才使他順服下來,在爐灰中懊悔。但約伯三友的「無的放矢」是否有錯?他們要如何負責?約伯偌大的損失不得平反,神似對他不公。這些問題對讀者是一個極大的謎,現今在這跋言裏,讀者將一再看見神是一位公平待人的神。
2、在這跋言裏,神再度稱讚約伯,卻訶責三友,但對以利戶卻隻字不提,可能以利戶對約伯說完話後便離開了;也可能神認為他所言的無重要錯謬,故不向他說話;亦可能以利戶之言對書中的主旨無開痛癢,所以沒向他說話。
3、本段帶來一個「喜樂的結束」(happy ending),似乎與約伯受苦的過程沒有太大關連,故不少學者將全段刪除,但此舉忽略了這段跋言的重要性,因為注1:
(1)約伯需要公開地被彰顯出公義來。
(2)約伯三友需要公開地被指出他們的想法是錯的。
(3)約伯的被祝福,顯明神是祝福及賞賜的神。
(4)跋言是用散文的體裁寫成,象前二章一般。
二、神訶責約伯三友
(42:7-9)
A、神的責備(42:7)
1、以利法顯然是三友的代表,故神直接向他說話,謂他們的議論不如約伯的「是」(nekonah,意「堅定、堅立」;在21:8同字譯「堅立」),神在此處的判語著實令人吃驚。
2、約伯三友之言雖有過分之處,但句句高舉神,為神辯護,而約伯的話卻是對神傲慢,任意批評,何來比三友更「是」,學者對此的解說有數點:
(1) 有將「是」作「誠實」(參撒上23:23同字作「據實」),可譯作「有理」。
(2) 約伯三友雖對神的公義極力高舉,卻完全忽略了神的主權,此點約伯則沒有忽略。
(3) 他們隻倡導犯罪受苦的理論,卻沒有表示受苦與犯罪有時是無關。
(4) 約伯對神的觀念「勝過」、「超越」三友的狹窄思想。
(5) 約伯的狂言是三友逼出來的。
(6) 約伯的狂言是他尋求真理的努力,亦是他極力試圖與神恢複關係的掙紮,但三友則一口咬定約伯有罪,因此受苦。
3、神責備三友是書中神學的重心,不然約伯三友便仍維持「錯誤的勝利」,而約伯的案件便冤沉大海了注2。
B、神的吩咐(42:8)
1、神命三友認錯,準備大批獻燔祭之性畜,表示他們犯了大錯,並帶至約伯那裏向神獻祭,在約伯麵前公開表示犯錯。
2、神以約伯為他們的祭司,求神的赦免。
C、三友的順命(42:9)
1、三友沒因神的吩咐使他們「丟臉」、「狼狽」,或反唇相譏約伯態度惡劣,來減輕甚至抵銷自己的錯誤,可見他們敬畏神勝過愛自己的顏麵。
2、約伯也沒因三友的無知,受了許多苦(參13:4),而乘機報複;在三友前來認錯時,立刻前嫌盡釋,毫不猶豫地為他們禱告,因此神悅納他。
本段教訓(42:7-9)
1、神在本段兩節裏直呼約伯為「我的仆人」達四次之多,因約伯的態度仍是柔順的,當神赦免他後,他亦隨著赦免他的朋友。
2、先前瑣法曾說約伯所受刑罰太少(參11:6),如今他沒因自己的愚妄而遭罰,實感意外而高興。
3、在曆史上,朋友成敵人的例子不勝枚舉,但神沒有忘記他們的愛心與熱心(參來6:10),所以神幫助了約伯後便來教導他們,也挽回了約伯和他們的友誼,神實在看重人間的珍貴友誼。
4、約伯得脫神之忿怒的關鍵在於他肯赦免三友;而約伯肯原諒他們也因三友肯向他認錯之故,因此,聖徒相交是一項極重要的功課(參雅5:16)。
三、神使約伯轉回
(42:10-17)
A、約伯的轉回(42:10-15)
1、在約伯為眾友祈禱後,神使約伯從「苦境中」(shevuth,意「被擄」,喻「患難」、「苦境」)「轉回」(shav,意「歸回」;此字有時喻「回鄉」),這轉回從物質方麵表達出來,那是約伯獲得「雙倍」(lemishneh,中譯「加倍」)的祝福(42:10)。
2、先前因約伯的苦境而向他翻臉的親友,如今皆回來向他道賀(參19:13-19),並饋贈他禮物(42:11)。
3、此外,約伯的財產獲雙倍的賜福(42:12),兒女也如先前一般,七男三女(42:13)。約伯的複原(財物與生命)是神對約伯這個義人的明證注3。
4、三女是當時絕世美女,名字分別意「雛鴿」(參歌2:14)、「玉桂」或「芬芳」及「黛眉」或「畫眉粉筆」(42:14-15上),她們均在父親的產業上有分,這也表示約伯的一個盼望,就是他的子女都能相親相愛,不因家產分配不公而反目成仇。
補注
(1) 四十二章十一節的「銀子」字(qesitah)在舊約隻在先祖時代出現(參創33:19;書24:32),暗指約伯的時代是在先祖時期。再且,雅各用了一百qesitah購買一塊地,可見一塊銀子(42:11)的價值也不菲。
(2) 四十二章十五節說約伯之女得父親產業一事,在律法時代,隻在父親沒有兒子時才如此行(參民27:1-11,36:1-13),故此風俗也暗示約伯時代乃在律法之前。
B、約伯的餘事(42:16-17)
1、約伯在轉回後,又活了一百四十年,是那時平均年齡的倍數(參詩90:10),畢生便是二百一十年。他兒孫滿堂,直至四代同堂(42:16),那是豐盛生命的表示(參詩91:16,128:6;箴17:6)。
2、約伯生命結束時作者所用的詞句(42:17)與其他舊約偉人一般(參亞伯拉罕,創25:8;以撒,創35:29;大衛,代上29:28;耶何耶大,代下24:15)。
補注
(1) 四十二章十六節的「長壽神學」是舊約中順服神的賞賜(如出23:25-26)。若他在苦難後又活了一百四十年,而一百四十是七十的雙倍,那麽他受苦時可能是七十歲。
(2) 又七十士譯本在42:17之末附加一段話,摘要說敘利亞古卷記約伯在以東與阿拉伯沙漠交界的Auasitis(Ausis)城居住,他是以掃的孫;以利法也是以掃之子,以掃是提幔王;比勒達是一阿拉伯部族首領之子;瑣法則是一小國的土王。
本段教訓(42:10-17)
1、約伯從苦境轉回不是在他為自己祈禱之時,而在他為朋友代求之時,可見隻是注視自己苦境的人,是無法突破自己苦境的。換言之,當他能順服神時,他才能有突破,有轉回,否則仍在自怨自憐的苦境中打轉,永遠看不見神的賜福注4。
2、約伯的親友先前突然失縱,可是在約伯痊愈後他們又忽然出現,甚至紛紛準備厚禮前來慶賀或安慰。人情的冷暖令人感歎!誠如俗語說:「錦上添花有人在,雪中送炭能幾人?」但約伯的心胸寬廣,沒有輕看或反譏他們,因他知道他的複原全是神的恩典,所以真正蒙恩的人是「得饒人處且饒人」,他不會耿耿於懷或使人下不了台,因他以神恩為念,全不受人情冷暖所影響。
3、約伯三友雖觀念錯誤,但出發點是站在好友、益友的立場進行;他們對朋友的心也使人敬佩。
4、約伯先前七兒三女的死亡,可從神負責他們的永生角度看,他們隻是比父親早一步安息在樂園裏,現今約伯有十個兒女在身邊,十個兒女在彼邊,也是神雙倍的賜福。
約伯記的教訓
研讀約伯記後,我們對世上的痛苦問題有一清楚的了解,在此我們對整個故事,重做一個屬靈的評估:
1、約伯記這本聖經最古老的書卷,揭開人生最古老的困惑:
人為何受苦?特別是,為何義人受苦?神為了造就約伯,容許撒但苦害他,使他家破人亡;神如此行,是否沒有其他辦法?再且,約伯的兒女、仆人,豈非白白犧牲,神是否不太公平?
2、書中透露一個靈界的大奧秘,這是聖經惟一的透視(自約伯記後,世人才曉得有這一回事),乃是神容許撒但苦待義人;換言之,苦難是可以與犯罪無關的,因此全書的教訓頗清楚地顯示,在不知道為何受苦時,人如何應付苦難呢?棄掉神(2:9)或不放棄神(1:21,2:10)?那不棄掉神的,神必加倍償還他,但神不能預先將這後果告訴人,否則,神便會變成以利誘人(capricious)的神了,人也會因利而信他,非因他是神而信;因此,苦難在撒但或神的手中隻是工具,在撒但手中是引誘人棄掉神的工具,而在神手中卻是使人更深信靠神的工具,在約伯身上,苦難的確能使人更深刻地認識神。
3、神不是一個霸權、獨權的神,他是全知的,當他容許撒但攻擊約伯時,他曾衡量過一切,他要約伯證明一件事,人是可以無緣故事奉神的,非如撒但所言,人事奉神是有原因的。
4、神亦以約伯成為曆代信徒忍受苦難的典型模範,若是楷模,那是最高的,因此,苦難也是極高的,高不僅在苦方麵,甚而是在沒有答案這方麵。在約伯的身上,神證明了一件事,人可以沒有答案的揭曉,而全心全意信靠神的。
5、約伯的兒女及仆人早死,在神的全知看來,他們是早登樂園一步(若沒有信神,遲早也要去地獄),神讓他們早享天堂的福樂。
6、人生果有很多奧秘的事,人永遠不能明白一切事情發生的原因,但義人可相信一切事情的發生,總有神的美意──直接或間接。義人需要明白,神的緘默(silence)並不等於他不存在(absence)注1,因此,在沒有答案前,在奧秘未揭開前,批評神是一個最大的謬誤。
7、人永不可以指導神如何統治萬有,無限與有限之間有個無限的距離,明白這個道理,人該在他的有限裏信靠無限的神管理萬有是妥善的──包括容許苦難存在。
8、神從沒有聲稱約伯的受苦來自犯罪,他也沒有回應約伯鍥而不舍的控訴,因為他作事不必先征求人的同意才作,他也不需要向人負上解釋他為何如此行的責任。
9、若神需要人指示才能統理萬有,那神就不是神了,所以當神清楚向約伯表示他的治權後,約伯立即府服下來,平心靜氣地反思自己那有限的地位。有限的地位是順服的地位。無限的地位不需要向有限的作任何的報告、解釋,或申請任何的批示。
10、義人從這本書中可獲得一個啟示,乃是不要追根究柢、竊追不舍地問「為何」(why),隻要全心全意信靠神從不誤事,他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他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賽55:8-9),他的道是完全的(詩18:30);他滿有恩慈與憐憫(雅5:11),他的恩典夠人用(林後12:9)。
11、書的結束指出,義人的生命必苦盡甘來,這樣敬畏神才是對的神學,否則義人所受的苦便太冤枉了,神也變成了一個精神有問題的暴君。有時神可能隱藏自己一個時候,但他的慈愛卻是一生之久,永不改變的。
12、若沒有約伯這樣一個典型的事例,不少信徒將會失去戰勝撒但的勇氣,在受苦時,很快便灰心喪膽了。
13、雖然故事的結局是賜福勝過先前,但這不是全書的中心思想,反之,全書指出一件不可改變的事實,乃是神是個全善的神,在人忍受苦難到極度時,他必幹預,並給人開應有的路及當有應付苦難之力(林前10:13)。
14、讀完約伯記後,無人不害怕象約伯那種苦難臨到他的身上,但神讓這本書進入正典裏,使屬靈人能明白苦難的另一種原由非由人犯罪而引起。在整件事情的背後,神讓人學習,他是使人夜間歌唱的神,因此軟弱的人可剛強壯膽,爭戰更是顯出勇敢,約伯的教訓乃在此意!
15、主耶穌也經曆十架的苦痛,在十架上,他大聲喊叫:「神啊!你為何離棄我?」(太27:46),這也是約伯的經曆。
16、信靠神有時會經曆困難,但要絕對相信「賞賜是神,收取也是神」,是極難學的功課,隻有時間才能顯出忍耐的價值。信靠神需要時間的考驗才顯得真誠,誠如D.A.Carson言:「在苦難來到時,奧秘(沒有答案)也隨之而來,但神在受苦的人中,能否找到人對他的信心?」注2。
17、我們讀到雅各書五章十一節時,不要被「忍耐」這字吸引過去(通常反應是求主給更大忍耐……),而是「結局」這字,結局是目的,是最終的事,也是說,神達到目的了、目的實現了。「主的結局」是約伯記全書的關鍵所在,就是神用人的生命來彰顯他的榮耀、他的實在、他的屬性(=憐憫、慈悲),原來苦難與悲痛是神揀選的方法,讓人看見神是個絕對看顧人的神注3。我們能否在苦難中不埋怨神,仍然事奉神?倘若不能,我們仍在「風聞」有神的階段裏。
18、花的人生不如結果子的人生。受苦前的約伯,活在美麗如花的光景中,華麗而吸引人,深受人的讚賞和羨慕,可是花必凋謝,隻有果實才能使人充饑。人在風平浪靜的生活時所表顯的信心,不如在狂風駭浪中所展示出的堅定。堅定的信心是不怕狂風暴雨的吹襲,安樂窩中的信心永遠比不上烈火紅窯中之信心的堅定。
19、約伯記沒有解釋苦難的因果關係,但將人帶到全能的神麵前,由他協助你應付苦難注4。
20、在苦難中,信與不信者的掙紮相同,不同的是,不信的以苦難為繼續不信的理由,小信的亦慣常怪責神,惟有真信的才默然等候「真相大白」。
21、約伯記教導人在苦難中仍舊可以事奉神注5。
22、約伯在神麵前,一直大聲呼叫公平、公義、正直、伸冤等的要求,突然又不覺得重要了,因深信神是真實與人同在的,於是放心讓神在他適當時間處理他的「個案」。
23、當你清楚認識神後,一切問題都不存在了,因為神有辦法解決問題,至於他如何解決,這根本不是問題了注6。約伯的問題有沒有答案也沒有關係,就算有了答案,但他又不明白,這樣有等於沒有,所以也不用再追究下去,神於是不提痛苦的問題,約伯也不再追究下去。
24、基督的福音其實是向苦難這問題作出一個最佳的回應,那就是受苦不僅是人的經驗,也是神的經驗,若我們聽到在十架上受苦的主的呼喊,若我們明白神的兒子為我們舍去生命。縱使是人間最悲痛的事也比不上神對我們的大愛。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