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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列王紀上十三章

(2010-04-09 03:41:37) 下一個

從猶大來的神人

列王紀上十三章一至十節

    1那時,有一個神人奉耶和華的命從猶大來到伯特利。耶羅波安正站在壇旁要燒香;2神人奉耶和華的命向壇呼叫,說:“壇哪,壇哪!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家裏必生一個兒子,名叫約西亞,他必將邱壇的祭司,就是在你上麵燒香的,殺在你上麵,人的骨頭也必燒在你上麵。”3當日,神人設個預兆,說:“這必破裂,壇上的灰必傾撒,這是耶和華說的預兆。”4耶羅波安王聽見神人向伯特利的壇所呼叫的話,就從壇上伸手,說:“拿住他吧!”王向神人所伸的手就枯幹了,不能彎回;5壇也破裂了,壇上的灰傾撒了,正如神人奉耶和華的命所設的預兆。6王對神人說:“請你為我禱告,求耶和華——你上帝的恩典使我的手複原。”於是神人祈禱耶和華,王的手就複了原,仍如尋常一樣。7王對神人說:“請你同我回去吃飯,加添心力,我也必給你賞賜。”8神人對王說:“你就是把你的宮一半給我,我也不同你進去,也不在這地方吃飯喝水;9因為有耶和華的話囑咐我,說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10於是神人從別的路回去,不從伯特利來的原路回去。

(一)

    神人受命從猶大到伯特利去的故事裏充滿了潛在意識與寓意。事情的發生始於第十二章的結尾,耶羅波安在他的南麵王國伯特利上壇燒香。對於一些按字麵意義理解的讀者來說,這種行為本身顯然會受到責罵,因這儀式的執行是祭司的責任。但是,聖經上也有關於所羅門這方麵的記載(九25)。我們必須假定的是下列的二者之一,若不是國王肩負著儀式上的職務,便是這段經文假定他在崇拜方麵的安排至少負著一般性的責任。總之,問題的得失攸關不在耶羅波安在壇上做了或不做什麽,而是以這祭壇正式取代了耶路撒冷的祭壇。這位不道姓名的使者在犯罪現場人髒並獲。

    兩部列王紀在下卷結束部分進入高潮,王下廿二至廿三章敘述勤政愛民的約西亞王作宗教改革的事。在這兩章裏,我們會讀到猶大與以色列分家期間每一次宗教儀式的濫用在這裏得以糾正。耶羅波安的不合法祭壇是報導中屬於最濫用的一個。這一點,以後幾章將代表性的簡略敘述,來作為將來的更正標記。糾正方法是既凶殘又血腥:在祭壇上唯一討上帝喜悅的祭品,是用在那裏任職的祭司來作活祭。

(二)

    從錯誤的對象常不容易聽到事情的真象。對外人的批評我們也常是過分敏感。如果我們能說服自己將講者當為同黨及缺乏同情的人,我們就可以省得去衡量他對事情真象所說的話。耶羅波安示意人捉住猶大來的好管閑事的人(4節)。於是故事有了戲劇性的轉折。

    這位神人行了一個“奇跡”(wonder,3節),即是祭壇隨時破裂以預告約西亞時代的最後毀滅。這一點實際上發生了,但現在藉著上帝權力在國王身上的表現作了補充,因國王沒有領會到神人所說的話是上帝給他的訊息。當然上帝能力的直接表現是在手的枯幹(4節)與複原(6節),甲它來強調肩負上帝的使命的神人的認真程度。發生於王本身的事也能發生於整個王朝及它的一切物質的排場,包括伯特利祭壇。

    上一段的開頭,作者故意用“奇跡”一辭取代標準修訂本第三及第五節的“預兆”(sign),這一辭是從希伯來文Mopheth翻譯過來的,一般來說也是指希伯來文的Oth,這兩個字常成對的出現,尤其是在申命記用的術語裏。兩個字在意思上顯得重複,卻是有各自的作用:它們的用法籍著在聖經經文內不同的地方出現,而得到最佳的分析。出埃及記在這方麵的研究提出最好的資料。這裏的“預兆”需要含有洞察力的成分去了解上帝的手在其中運行,有了這種識辨力,就可藉著預兆去樹立對上帝的信心。對宗教之奉行形式也能夠稱為預兆——例如出埃及之後在聖山上的崇拜(出三12),或如守安息日(出卅一13、17),都是極能助長信仰的。

    但是“奇跡”或“預兆”(portent)都是表現上帝有權強迫人同意——或至少是能夠這樣做,使相反的抑製力無法得逞。這一方麵最好的例子是出埃及記四章廿一節用的關鍵字眼“奇事”。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麵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

    這就是故事中所指的祭壇破裂的奇妙事跡,再加上王本身遭受痛苦,確實收了效。

(三)

    故事的最後這一部分有許多方麵值得細心思想。我們是否應該把耶羅波安對神人的邀請看為出於自發性、真正的慷慨和感恩心情(7節)?是否因手臂得以複原及開始看到南方的評論令他的來頭提高?或隻是一種陰謀,像蜘蛛邀請蒼蠅進入它的居所?至於這件事是否幫助或妨礙我們去想到其他的聖經故事,那就不太清楚了。希律王對待那些來朝拜嬰兒耶穌的東方訪客,以及聖靈警告他們選擇另  一條路回家的事,當然令我們懷疑其中有陰謀。但筆者認為用這個態度對待耶羅波安不公道。

    有關阿摩司及亞瑪謝兩者間關係(摩七10—17)的簡介早已引起注意。兩人都與伯特利及猶大來的神人有關。兩個故事中所指的以色列王都是耶羅波安,也都談及上帝與王權之間的衝突,同時也提及“吃飯”及“糊口”的事。為什麽不準神人在伯特利期間吃飯喝水?是因以色列北麵王國,或至少是伯特利地區有嚴重汙染問題以致任何社交上的接觸都會受毒害?筆者找不到證據加以證明。是不是故意阻止他接受王室的款待?有可能,但是禁令是在邀請之先便已發出。

    筆者認為這可能隻是為了強調服從。有時候也可用有彈性的方法將情況改變。但也要留意上帝的特別禁令和願望!神人毫不保留的服從,這一點就是有效的“預兆”,值得耶羅波安王三思。

伯特利的老先知

列王紀上十三章十一至卅四節

    11有一個老先知住在伯特利,他兒子們來,將神人當日在伯特利所行的一切事和向王所說的話都告訴了父親。12父親問他們說:“神人從哪條路去了呢?”兒子們就告訴他,原來他們看見那從猶大來的神人所去的路。13老先知就吩咐他兒子們說:“你們為我備驢。”他們備好了驢,他就騎上,14去追趕神人,遇見他坐在橡樹底下,就問他說:“你是從猶大來的神人不是?”他說:“是。”15老先知對他說:“請你同我回家吃飯。”16神人說:“我不可同你回去進你的家,也不可在這裏同你吃飯喝水;17因為有耶和華的話囑咐我說:‘你在那裏不可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18老先知對他說:“我也是先知,和你一樣。有天使奉耶和華的命對我說:‘你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吃飯喝水。’”這都是老先知誆哄他。19於是神人同老先知回去,在他家裏吃飯喝水。20二人坐席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那帶神人回來的先知,21他就對那從猶大來的神人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既違背耶和華的話,不遵守耶和華——你上帝的命令,22反倒回來,在耶和華禁止你吃飯喝水的地方吃了喝了,因此你的屍身不得入你列祖的墳墓。”

    23吃喝完了,老先知為所帶回來的先知備驢。24他就去了,在路上有個獅子遇見他,將他咬死,屍身倒在路上,驢站在屍身旁邊,獅子也站在屍身旁邊。25有人從那裏經過,看見屍身倒在路上,獅子站在屍身旁邊,就來到老先知所住的城裏述說這事。

    26那帶神人回來的先知聽見這事,就說:“這是那違背了耶和華命令的神人,所以耶和華把他交給獅子;獅子抓傷他,咬死他,是應驗耶和華對他說的話。”27老先知就吩咐他兒子們說:“你們為我備驢。”他們就備了驢。28他去了,看見神人的屍身倒在路上,驢和獅子站在屍身旁邊,獅子卻沒有吃屍身,也沒有抓傷驢。29老先知就把神人的屍身馱在驢上,帶回自己的城裏,要哀哭他,葬埋他;30就把他的屍身葬在自己的墳墓裏,哀哭他,說:“哀哉!我兄啊。”31安葬之後,老先知對他兒子們說:“我死了,你們要葬我在神人的墳墓裏,使我的屍骨靠近他的屍骨,32因為他奉耶和華的命指著伯特利的壇和撒馬利亞各城有邱壇之殿所說的話必定應驗。”

    33這事以後,耶羅波安仍不離開他的惡道,將兒民立為邱壇的祭司;凡願意的,他都分別為聖,立為邱壇的祭司。34這事叫耶羅波安的家陷在罪裏,甚至他的家從地上除滅了。

(一)

    神人在第一次試探中成功地跨越了障礙,但是不幸在第二次遭遇障礙時卻大大地失敗了。上帝的仆人又有誰不受這經驗的磨折?不論我們對這位英雄在伯特利的第二次遭遇怎樣想法,有一點是顯而易見的。這故事為流放後日漸變小的猶大宗教社會提供有力而且重要的警告。單是告訴他們自己說消除異端的北國以色列和版教的祭壇是不夠的。單是記得他們自己前任的國王沒有盡所能的服務人民或事奉上帝也不夠。我們必須牢記,藉著宗教象征去包圍宗教社會所得的安全感實際上沒有安全可說。連來自猶大的神人也在麵對第二次試探中失敗了。

(二)

    這故事的一部分內容是對預言的論點提出警告。我們總認為先知,至少是一般先知,都是“好人”。抱持這種態度是很容易理解的。初期的基督教訊息許多是藉著預言的實現去表達。將“先知”身分提高的就不僅限於基督教的聖經。我們已經注意到,希伯來文聖經也形容約書亞記至列王紀這部分,即我們現在所研究的部分為“前先知書”。這一切都是事實,但在舊約聖經或希伯來文聖經裏,有好幾個有關先知的傳統說法含擎惕之意,甚至含有敵意。整段聖經期間,“先知”一辭的意義也改變了——實際上是改善了。許多我們認識的“先知”人物隻在與他們有關的經卷書名上冠以這個稱謂,但這不是經卷本身對他們的稱謂。這故事是屬於慎重的一類,也是筆者所指的“先知”含意有所改變的一個好明證。

    故事中的主角是“神人”,那位來自伯特利才是“先知”。我們不必認為後者是個大壞人,他隻是因兒子提及祭壇前所發生的爭辯而感到大惑不解。或者他隻是想從這件事學習,希望對自己的“職業”有所幫助,或可能隻是為了要對到城裏來的同行工作者表示盛情,他騎上驢,向南麵出發去追尋神人。

    他心目中的客人仍然忠於上帝的吩咐,拒絕了他的邀請,且解釋他拒絕的原因。伯特利的先知於是說明自己的同等“先知”身分(18節),且進而利用權威製服權威,聲言(一)他是奉了“耶和華的命”,而且這命令直接來自“天使”或上帝的使者。這位筋疲力竭的“神人”除了接受耶和華進一步的命令之外,又能做什麽?特別是這種滿足身體需要的做法,可能是用來酬謝他較早時候的一片忠心?

    其實,這老人是在撒謊——第十八節末語氣爽快而且直截了當。這故事所強調的不是指“先知”都不忠實。根據故事的發展,這位先知後來傳遞給客人的“話”確是來自耶和華(20—22節)。先知可能是上帝所派遣的使者。問題是怎樣在事情發生的現場證實他的背景及身分與他所說的相符。

(三)

    申命記也有類似的說法——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作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跡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罷!”他所顯的神跡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不是。                                 (申十三1—3)

    在我們的故事與這條準則兩者之間,我們能看到一種關係。一方麵是這準則證實了我們這位主角在祭壇邊麵對耶羅波安的行為。這樣做是呼召耶羅波安回到那正向他顯露的豐富恩典中,回到現在崇拜之地,即神人使用他的“預兆”之處。另一方麵,我們應該在申命記談及的一般原則中,查明我們在前一部分所描述的同一基本訊息。服從已從上帝所得的訊息是對新發現作優先考慮,無論這發現顯得多麽強勁有力及顯示了上帝的旨意,用來表達的是“視覺教材”。

    這是對乏味的保守主義最平淡的特許狀。它指明了摩西五經在合乎規範的猶太教裏與聖經的其他部分,顯然有了一致性的躍進,即是聖經中其他部分的每一件事,都得藉著摩西律法(torah)去檢討及了解。文士對有關的猶太傳統禮節有所質詢時,常作直截了當的回應,即是說問題不在我們的了解或能否作出解釋而加以實踐,而是因它屬摩西律法。

    這自然是耶穌以及後來的教會從一開始麵對猶太教時的主要使命。在希伯來文聖經中,耶穌的教訓是否加強了有關上帝的神聖教導及他對人的指引?或隻是利用各種有力的表達方法去轉移虔誠的猶太信仰?從神跡中找論點常是危險的。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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