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顯現及聖殿巡禮
列王紀上九章一至廿八節
1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並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2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3對他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4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麵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5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6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誠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7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舍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8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9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之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去親近別神,事奉敬拜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10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這兩所二十年才完畢了。11泰爾王希蘭曾照所羅門所要的,資助他香柏木、鬆木,和金子;所羅門王就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了希蘭。12希蘭從泰爾出來,察看所羅門給他的城邑,就不喜悅,13說:“我兄啊,你給我的是什麽城邑呢?”他就給這城邑之地起名叫迦步勒,直到今日。14希蘭給所羅門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
15所羅門王挑取服苦的人,是為建造耶和華的殿、自己的宮、米羅、耶路撒冷的城牆、夏瑣、米吉多,並基色。16先前埃及王法老上來攻取基色,用火焚燒,殺了城內居住的迦南人,將城賜給他女兒所羅門的妻作妝奩。17所羅門建造基色、下伯·和侖、18巴拉,並國中曠野裏的達莫,19又建造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和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建造的。20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21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滅盡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仆,直到今日。22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仆,乃是作他的戰士、臣仆、統領、軍長、車兵長、馬兵長。
23所羅門有五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24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搬到所羅門為她建造的宮裏。那時,所羅門才建造米羅。
25所羅門每年三次在他為耶和華所築的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麵前的壇上燒香。這樣,他建造殿的工程完畢了。
26所羅門王在以東地紅海邊,靠近以祿的以旬·迦別製造船隻。27希蘭差遣他的仆人,就是熟悉泛海的船家,與所羅門的仆人一同坐船航海。28他們到了俄斐,從那裏得了四百二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裏。
(一)
引起爭執的兩件事在本章第一部分獲得解決。一是屬新近方麵的,即是所羅門在聖殿正式奉獻禮上對他的上帝說的許多話,要求百姓作反應或至少加以承認。另一件事是往回至第三章所引述的,這裏令人困惑的問題是所羅門第一次在夢中看見上帝的地點以及基遍的大邱壇。兩件事都藉著上帝第二次顯現得到解決,我們可以肯定這一次全都是在耶路撒冷交托給所羅門的。
這次顯現像先前在基遍顯現一樣是作為對列王紀讀者的報導,但沒有記載所羅門對他的百姓提及此事。前麵的一章多次強調所羅門在百姓麵前代表百姓與上帝說話。但是按聖經故事一般的處理方法,上帝的回應不太直接而是出人意料之外的,這一點可從兩方麵看到。第一,上帝隻對代表人作出回應,這裏的代表人是王,但通常都是先知。第二,像在基遍一樣,回應是發生於夜夢中,且以完全無從捉摸、把持不到的方式出現。我們可以拿阿摩司書七至九章所報導的五個指示作比較,指示的內容不是阿摩司宣講的部分,但是對他所說的話及怎樣說法顯然有極大的影響。
對祈禱的回應,包括在大庭廣眾前祈禱在內,通常比不上所求的事件那麽直接,需要加以辨識及作注解。簡單的說,祈禱回應是信心問題,與知識無關——這信心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
(二)
上帝的回應是接納所羅門為他所建的殿,重提對大衛後裔的應許,但要他們遵行大衛所立的製度,且重申他對王室的基本要求——一心一意敬拜事奉耶和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申五7)是第一條而且最重要的誡命,申命記下一章的“以色列啊,你要聽”對這件事有更積極的說法,是指“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六5)。
上帝的選擇是要百姓和殿堂成為談話中心。如果我們拿第七節與詩篇六十九篇的某部分(6—7,9—11)比較,我們或能使這一節更有韻味:
萬軍的主耶和華啊,
求你叫那等候你的,不要因我蒙羞;
以色列的上帝啊,
求你叫那尋求你的,不要因我受辱。
因我為你的緣故受了辱罵,
滿麵羞愧。
…………
因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
並且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我哭泣,以禁食刻苦我心,
這倒算為我的羞辱。
我拿麻布當衣裳,
就成了他們的笑談。
上帝對所羅門的警告是如果他自己不繼續成為他熱愛的唯一對象,由於他的指定,甚至王室與百姓都會成為各國的笑談和譏諷。(本段經文所用的句法也可在申廿八37及耶廿四9看到。)
(三)
本章的剩餘部分讀起來像是官方議事錄和檔案的混合集。事實上,列王紀的古代不同版本中,我們從不同的次序和章節中讀到這些注解,都是以推羅的希蘭為開始及結束。十至十四節以充溢著讚詞開始生意上的交往與互助,但不像前幾章的用辭那麽肯定和明確(五1—12)。就以金子的數量為例,就是供多於求。至於沒有定明的報酬(這裏說是加利利海岸的二十座城)卻令對方感到不滿。縱使有此情形,希蘭和所羅門也在海上的生意方麵合作(26—28)。
另一個題目提及所羅門怎樣處置一般不屬以色列的外人。這些人都被指派做建造工作及苦役。他們是以色列人未曾滅絕的(代下八8)異族。這裏的經文認是“不能滅盡的”(21節)。王現在為他們找到適合他們的工作。
此段經文也約略提及王的主要建築場所。夏瑣、米吉多及基色分享次於耶路撒冷的名氣(15節)。有趣的是近數十年來,考古學家發現了與這段時期的三個城市完全相同的城門,它們的大小、比例與以西結異象中所描述的殿門相同(四十5—16),隻是考古學家無法拿來細看。還有許多屯積貨物、屯車和馬兵的城(19節)。
有一位異族人接受了不同的待遇。這裏沒有提及所羅門的埃及妻子像希蘭那樣感到不滿的報導。事實上她是建殿計劃中的一個受益者,不遭受災禍(24節)。
最後討論的一點,令我們回到本段開始的部分——解除基遍的困難。對建造及獻殿加長報導之後,第廿五節巧妙地強調所羅門的聖殿沒有皇室的“白象”,這件事成為百姓們的宗教活動焦點。他親自指揮三個主要民族節期中的祭禮,根據曆代誌作者所說的,這三個節期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代下八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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