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其他宮室
列王記上七章一至十二節
1所羅門為自己建造宮室,十三年方才造成;2又建造黎巴嫩林宮,長一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有香柏木柱三(原文是四)行,柱上有香柏木柁梁。3其上以香柏木為蓋,每行柱子十五根,共有四十五根。4有窗戶三層,窗與窗相對。5所有的門框都是厚木見方的,有窗戶三層,窗與窗相對。
6並建造有柱子的廊子,長五十肘,寬三十肘;在這廊前又有廊子,廊外有柱子和台階。
7又建造一廊,其中設立審判的座位,這廊從地到頂都用香柏木遮蔽。
8廊後院內有所羅門住的宮室;工作與這工作相同。所羅門又為所娶法老的女兒建造一宮,做法與這廊子一樣。
9建造這一切所用的石頭都是寶貴的,是按著尺寸鑿成的,是用鋸裏外鋸齊的;從根基直到簷石,從外頭直到大院,都是如此。10根基是寶貴的大石頭,有長十肘的,有長八肘的;11上麵有香柏木和按著尺寸鑿成寶貴的石頭。12大院周圍有鑿成的石頭三層、香柏木一層,都照耶和華殿的內院和殿廊的樣式。
(一)
我們已經留意到這個很重要及進一步建築報導的奇怪背景。它被載於聖殿建築的正式完成之後(六38),但跟在它本身之後的是聖殿細節的附加故事,而這故事的介紹也看不出有中斷之處。談到所羅門為自己建造宮室花了十三年時間,而建造耶和華聖殿花七年,在傳統的某階段上,顯然有理由假定其中存在著尷尬的成分。筆者認為曆代誌作者在曆代誌下八章一節將整件事簡化成以下的記載,是因他看到這一點,而且企圖將難題衝淡了——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二十年才完畢……。
在另一方麵,建造王上七章記載的這幾幢美麗宮室,在建築材料和宏偉外觀上都享有很大聲望,這是所羅門傳統建築的一種重要風格。
(二)
用幾節的長度(2—8)去描述五項建築物是夠仔細的了。可惜文中隻提及建築物的正式名稱及它們的主要麵積,讀者都不知道這些建築物相互間的關係,以及它們與“耶和華殿”的關係。每一建築物可能是獨立的,但其中有一部分或全部也可能是巨型建築物的一部分。根本無法按照這一章勾劃出整個綜合建築物的底層平麵圖。在聖經或其他方麵,也沒有任何資料。但至少,它帶我們達成一個重要的消極性結論,即是本章的這一部分所著重的,並非技術決策或建築曆史。
所謂“利巴嫩林宮”,我們稍後會再一次在王上十章十七及廿一節看到(代下九16,20也談及),聖經裏再沒有其他地方提及。裝修上宏偉的描述稍為詳盡,談及與所羅門自用的不同器皿可能是提示慶典待客室或宴客大廳。既然這些建築物的主要組合成分是香柏木,林宮的名字提示就不僅是宮室的鑲板用香柏木了。可能用其他方式如油畫或掛氈去描述利巴嫩樹林。設計它的靈感,可能來自類似耶路撒冷奧瑪寺的裝飾。
至於有柱子的廊子,再沒有其他地方提及這名字。我們對此名稱所知極少,因柱子也是鄰近宮殿的特征。我們所能留意到的是它不及利巴嫩林宮麵積的三分之一。
我們能夠看到的另一據點是第三正統宮室,稱為寶座室或審判的座位(即審判廳)。與這個字有關的希伯來動詞(shaphat)與名詞(mishPat)常成為學者的論題,筆者在前麵第三章已提及有關的討論,在注釋士師記時也提及幾點。趣味的中心在於這名詞的主要成分是“統治”或“審判”。某種程度上,在聖經時代來說,這個選擇是錯誤的,它其實代表了在司法與立法功能分開的現代較大國家的特殊發展。
在聖經時代,人際關係較密切及或者較為保守的社會中,這些責任由國王肩負。我們可以說他身為審判官要根據他認為公道及正確的原則去回應百姓的申訴,例如什麽是適當的政策;又身為統治者,他實施的政策要與他的法定決策配合。王位也是審判座。這種不可能將聖經時代國王的責任作任何一致或最終的分類,也是基督徒基本信仰的根據之一。上帝的“審判”不能與他的“統治”、“管轄”或“國度”分開,而是成為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上帝的國度就像耶穌所說的,那麽他的公義與審判也與他的國度一致。
文中隻說所羅門住的宮室(8節)與他的埃及妻子住的另一宮室與這廊子(即是審判的座位)相同。本章這一部分所談的,雖然簡潔,卻針對一點,即是這位王後的宮室是同係列建築物的一部分。情形既是如此,曆代誌作者對她新宮室的看法(代下八11)乃是基於他對這位王後出現耶路撒冷所抱持的偏見而定,沒有其他理由。如果是為了約櫃搬到下城中大衛從前住的宮裏而令這位王後不能留下,為什麽把她帶到她的新係列的宮室,而其中之一室是約櫃的永久停留處?
(三)
有關所羅門的耶路撒冷新“衛城”內主要建築物的簡述、可能不夠詳盡,令我們無法勾劃出整個地區的平麵圖,但它幫助我們對新殿作更合適的估計。從所提供的幾幢不同的建築物的麵積看,論大小,新殿隻不過是整個綜合建築物中的一小部分,它不像那俯視著現代愛丁堡地平線的幾幢建築物所組成堡壘中的馬嘉烈皇後教堂那麽小。同樣的,它也不像中古時代的教堂和修道院教堂那樣可以俯瞰著耶路撒冷。以後繼續出現的建築物就不同了,從前希律大帝的聖殿,現在的奧瑪圓頂大寺院,都是令人讚歎的公共建築物。所羅門聖殿較為屬於皇室教堂,是皇宮的附屬建築,是國有建築物之一。這令我們想起亞瑪謝警告阿摩司逃離伯特利時所說的話:“這裏有王的聖所,有王的宮殿”(摩七13),雖然所指的地方不同。
在古代近東和其他地方,也有許多類似的例子,即是國王的宮殿有接連主殿的特權。正統神學及聖經的說法,都指國王是上帝的代言人。我們的經文中,建築上的象征,暗示所羅門乃是耶和華的地主,不是佃戶。
工匠戶蘭
列王紀上七章十三至五十一節
13所羅門王差遣人往泰爾去,將戶蘭召了來。14他是拿弗他利支派中一個寡婦的兒子,他父親是泰爾人,作銅匠的。戶蘭滿有智慧、聰明、技能,善於各樣銅作。他來到所羅門王那裏,做王一切所要做的。
15他製造兩根鋼柱,每根高十八肘,圍十二肘;16又用銅鑄了兩個柱頂安在柱上,各高五肘。17柱頂上有裝修的網子和擰成的鏈索,每頂七個。18網子周圍有兩行石榴遮蓋柱頂,兩個柱頂都是如此。19廊子的柱頂徑四肘,刻著百合花。20兩柱頂的鼓肚上挨著網子,各有兩行石榴環繞,兩行共有二百。21他將兩根柱子立在殿廊前頭:右邊立一根,起名叫雅斤;左邊立一根,起名叫波阿斯。22在柱頂上刻著百合花。這樣,造柱子的工就完畢了。
23他又鑄一個銅海,樣式是圓的,高五肘,徑十肘,圍三十肘。24在海邊之下,周圍有野瓜的樣式;每肘十瓜,共有兩行,是鑄海的時候鑄上的。25有十二隻銅牛馱海:三隻向北,三隻向西,三隻向南,三隻向東;海在牛上,牛尾都向內。26海厚一掌,邊如杯邊,又如百合花,可容二千罷特。
27他用銅製造十個盆座,每座長四肘,寬四肘,高三肘。28座的造法是這樣:四麵都有心子,心子在邊子當中,29心子上有獅子和牛,並基路伯;邊上有十座,獅子和牛以下有垂下的瓔珞。30每盆座有四個銅輪和銅軸。小座的四角上在盆以下,有鑄成的盆架,其旁都有瓔珞。31小座高一肘,口是圓的,仿佛座的樣式,徑一肘半,在口上有雕工,心子是方的,不是圓的。32四個輪子在心子以下,輪軸與座相連,每輪高一肘半。33輪的樣式如同車輪;軸、輞、輻、轂都是鑄的。34每座四角上都有盆架,是與座一同鑄成的。35座上有圓架,高半肘;座上有撐子和心子,是與座一同鑄的。36在撐子和心子上刻著基路伯、獅子,和棕樹,周圍有瓔珞。37十個盆座都是這樣,鑄法、尺寸、樣式相同。
38又用鋼製造十個盆,每盆可容四十罷特。盆徑四肘,在那十座上,每座安設一盆。39五個安在殿門的右邊,五個放在殿門的左邊;又將海放在殿門的右旁,就是南邊。
40戶蘭又造了盆、鏟子和盤子。這樣,他為所羅門王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41所造的就是:兩根柱子和柱上兩個如球的頂;並兩個蓋柱頂的網子;42和四百石榴,安在兩個網子上,每網兩行,蓋著兩個柱上如球的頂;43十個座和其上的十個盆;44海和海下的十二隻牛;45盆、鏟子、盤子。這一切都是戶蘭給所羅門王用光亮的鋼為耶和華的殿造成的,46是遵王命在約旦平原、疏割和撒拉但中間藉膠泥鑄成的。47這一切所羅門都沒有過秤;因為甚多,銅的輕重也無法可查。
48所羅門又造耶和華殿裏的金壇和陳設餅的金桌子;49內殿前的精金燈台:右邊五個,左邊五個,並其上的金花、燈盞、蠟剪,50與精金的杯、盤、鑷子、調羹、火鼎,以及至聖所、內殿的門樞,和外殿的門樞。
51所羅門王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耶和華殿的府庫裏。
(一)
讀完宮室的簡單名單後,接下的是關於鑄製許多鋼工的較為詳盡報導,令我們驚奇的第一件事是銅匠師的身分。第五章描述了所羅門與“推羅”王希蘭的關係,這位希蘭與大衛有交往,也以同輩之誼待所羅門。現在所羅門王召見推羅的戶蘭,是一位代理商,而不是身分相等的國王。經文提及這位名字及出處相同的第二位主要人物時,並沒有令人感到驚奇的表現,隻說他是推國銅匠的兒子,母親屬北以色列的拿弗他利支派。曆代誌作者稱推羅王為希蘭,工匠為戶蘭阿比以資區別。
介紹這位工匠時盡用高尚字眼,對他推崇備至(14節):“滿有智慧、聰明、技能、善於各樣銅作。”順便提一提的是“智慧、聰明”的希伯來文意思並不完全限於知識能力,它也同樣用來形容實際工藝技巧,這一點不應該忘記。“技術”與“藝術”之別甚至是相當近代的說明——軍事工程師李納度與名畫家李納度當然不同。
在較前麵的一章,我們已經留意到這裏對希蘭的介紹與出埃及記卅一章上帝指派比撒列及亞何利亞伯的事有些類似之處。亞何利亞伯來自北麵部分的但支派,像拿弗他利支派一樣。(事實上,曆代誌作者稱他為戶蘭阿比,一個但人之子!)比撒列的神性傾向與希蘭的相同,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也以我的靈充滿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能想出巧工,用金銀銅製造各物,又能刻寶石,可以鑲嵌,能雕刻木頭,能做各樣的工。
(出卅一3—5)
我們這裏處理的,可能是複雜的傳統發展,但它有非凡的工藝方麵的事實根據。本章描述的一些要求高度技巧的鑄造物,是古代近東考古學所無法提供對比例子的古物。這一點也不至於令最具批評態度的讀者懷疑對基本事實的記述。用粗淺的說法是,所描述的事若非根據已知的資料,是不可能想像出來的!
(二)
有關青銅製品的許多細節都不夠清楚,本章的這一部分,與王上六章的綱要相同,起草方式複雜,但有一些事情可以作相當簡單的介紹。
聖殿外麵與前麵立著紀念柱子(七15—22)。從古代近東另一些地方的類似石柱所見到,從這些石柱不斷的有煙火冒出來。這些石柱冒出的火與煙可能與古代的沙漠傳說有關,即所謂夜間火柱與日間雲柱。
至於它們的名稱,筆者所知道最引人入勝的雅斤與波阿斯記述,說明每一名字都是刻在柱子上的簡短希伯來碑文的第一個字。根據詩篇用這些字組成的許多經句,說明雅斤為“他將建立大衛的王國”一句的開始,而波阿斯則是“力量在他裏麵”一句的頭一個字,而兩種說法都證實上帝與國王同在。也藉著國王與百姓同在,他們頭上不熄滅的火焰也象征這種同在。
鑄造的工作好像還不夠,鑄造一個厚達一掌的銅海,還有十二隻銅牛馱海,是技術上的成就(23—26)。為百姓提供食水是東方君王的重要任務,除此之外,保證有雨水則是他的神明的主要工作。但是,這個高度高於祭司用做齋戒沐浴儀式的大海(雖然代下四6說海是為祭司沐浴之用),可能有進一步的表征。“海”(yamm)在迦南神話中是一個被巴力擊敗的王子,而這個海由十二隻銅牛馱著,牛是雕像的一部分,與巴力有密切的關係。但是耶路撒冷聖殿裏的肖像藝術不是外來的或迦南人所有,因為根據創世記開頭記載,創造天地的一部分包括了上帝統製了起初的諸水。“海”的巨大模型向崇拜者提醒了上帝的力量。
十個盆座(27—39)配上銅輪及能移動的盆架的描述就更詳盡了,雖然部分的細節對希伯來文讀者來說,比不上標準修訂本直截了當的提示那麽清楚。幸而東地中海研究考古學的人提出一些有用的比較。這些盆座是在儀式中做洗滌之用的,而最後提及它們安裝的位子(39節)指出它與大“海”的連係。
以上各事的描述比較曆代誌有關的記載更為詳盡。總之在本段結束的部分提及多樣較小的銅製用具(40—47)及較珍貴的精金製品,部分是大衛遺留下來的(48—51),在曆代誌下四章十一至五章一節隻字不改的再次出現。
如果不是為了即將在王上十五章十五節看到的類似及令人困惑評論,我們讀第五十一節有關“大衛分別為聖”藏在聖殿府庫裏的金銀和器皿,是與所羅門的慷慨及戶蘭的技巧的結晶放在一起。但是後麵的一段(有亞撒王)提供的一些風俗習慣,對初期的讀者來說,較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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