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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列王紀上二章

(2010-04-04 21:15:49) 下一個

王國的建立

列王紀上二章十至四十六節

    10大衛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11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在希伯侖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12所羅門坐他父親大衛的位,他的國甚是堅固。

    13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去見所羅門的母親拔示巴,拔示巴問他說:“你來是為平安嗎?”回答說:“是為平安”;14又說:“我有話對你說。”拔示巴說:“你說吧。”15亞多尼雅說:“你知道國原是歸我的,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我作王,不料,國反歸了我兄弟,因他得國是出乎耶和華。16現在我有一件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拔示巴說:“你說吧。”17他說:“求你請所羅門王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我為妻,因他必不推辭你。”18拔示巴說:“好,我必為你對王提說。”

    19於是,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要為亞多尼雅提說;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為王母設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邊。20拔示巴說:“我有一件小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王說:“請母親說,我必不推辭。”21拔示巴說:“求你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為妻。”22所羅門王對他母親說:“為何單替他求書念的女子亞比煞呢?也可以為他求國吧!他是我的哥哥,他有祭司亞比亞他和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為輔佐。”23所羅門王就指著耶和華起誓說:“亞多尼雅這話是自己送命,不然,願上帝重重地降罰與我。24耶和華堅立我,使我坐在父親大衛的位上,照著所應許的話為我建立家室;現在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亞多尼雅今日必被治死。”25於是所羅門王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將亞多尼雅殺死。

    26王對祭司亞比亞他說:“你回亞拿突歸自己的田地去吧!你本是該死的,但因你在我父親大衛麵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又與我父親同受一切苦難,所以我今日不將你殺死。”27所羅門就革除亞比亞他,不許他作耶和華的祭司。這樣,便應驗耶和華在示羅論以利家所說的話。

    28約押雖然沒有歸從押沙龍,卻歸從了亞多尼雅。他聽見這風聲,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角。29有人告訴所羅門王說:“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現今在祭壇的旁邊。”所羅門就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說:“你去將他殺死。”30比拿雅來到耶和華的帳幕,對約押說:“王吩咐說,你出來吧!”他說:“我不出去,我要死在這裏。”比拿雅就去回複王,說約押如此如此回答我。31王說:“你可以照著他的話行,殺死他,將他葬埋,好叫約押流無辜人血的罪不歸我和我的父家了。32耶和華必使約押流人血的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因為他用刀殺了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就是以色列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猶大元帥益帖的兒子亞瑪撒,我父親大衛卻不知道。33故此,流這二人血的罪必歸到約押和他後裔的頭上,直到永遠;惟有大衛和他的後裔,並他的家與國,必從耶和華那裏得平安,直到永遠。”34於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上去,將約押殺死,葬在曠野約押自己的墳墓(原文是房屋)裏。35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又使祭司撒督代替亞比亞他。

    36王差遣人將示每召來,對他說:“你要在耶路撒冷建造房屋居住,不可出來往別處去。37你當確實地知道,你何日出來過汲淪溪,何日必死!你的罪(原文是血)必歸到自己的頭上。”38示每對王說:“這話甚好!我主我王怎樣說,仆人必怎樣行。”於是示每多日住在耶路撒冷。

    39過了三年,示每的兩個仆人逃到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那裏去。有人告訴示每說:“你的仆人在迦特。”40示每起來,備上驢,往迦特到亞吉那裏去找他的仆人,就從迦特帶他仆人回來。41有人告訴所羅門說:“示每出耶路撒冷往迦特去,回來了。”42王就差遣人將示每召了來,對他說:“我豈不是叫你指著耶和華起誓,並且警戒你說‘你當確實地知道,你哪日出來往別處去,那日必死’嗎?你也對我說:‘這話甚好,我必聽從。’43現在你為何不遵守你指著耶和華起的誓和我所吩咐你的命令呢?”44王又對示每說:“你向我父親大衛所行的一切惡事,你自己心裏也知道,所以耶和華必使你的罪惡歸到自己的頭上;45惟有所羅門王必得福,並且大衛的國位必在耶和華麵前堅定,直到永遠。”46於是王吩咐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他就去殺死示每。這樣,便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

(一)

    這樣,大衛走了世人必走的路。我們在第十節第一次讀到“與他列祖同睡”的句子,這樣對死亡的說法,在列王紀及曆代誌裏提及伯利恒耶西之子的事件時,幾乎是不斷地出現。摩西五經選用另一種句法——“歸到他列祖”;但也有說是葬在家人墳墓裏的。“大衛城”很顯然是指耶路撒冷,因此,在伯利恒的耶西之子事件上,我們不能從“與列祖同睡”作字麵上的解釋。曆代誌作者不提大衛安葬的事是有原因的。

    本段經文的一首一尾有重複的句子(12,46)說國位在所羅門的掌握下甚是“堅固”。曆代誌下也可以同樣的句法開始,隻是那卷書不提及與陰謀有關的故事。這樣在意思上重複的方式,在句子之間常顯示了我們在閱讀原作,又讀後來的補充資料。

(二)

    如果大衛在所羅門身上所看到及讚賞的那智慧是成功的國王所必備的條件,那麽,亞多尼雅不繼承王位倒是件好事。因為拔示巴既老練又洞悉世情,她曾經騙過第一個戰士身分的丈夫,後來又協助她兒子去統轄耶路撒冷,對這樣的一個女人作出請求(13—18),是絕不高明的。為什麽他一開頭便說這個國原是歸他的,甚至說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他作王?他承認,命運的改變是出乎耶和華,他的看法與他的名字相稱(“耶和華是我的上帝”)。

    亞多尼雅求賜亞比煞為妻時,怎會不知道自己是將繩套在頸上呢?擁有宮廷中的婦女是國王的權利。背叛父親的押沙龍同意在以色列眾人眼前與他父親的妃嬪親近時,他與他的隨從都很明白這一點(撒下十六20—23)。列王紀開頭第一段可能沒有說明亞比煞的身分是妻子或妃妾,大衛也可能未曾與她“親近”——但是,這個童女還會有什麽其他身分?

    此事令所羅門發怒——而且鬆了一口氣?由比拿雅(“耶和華已建立”)被差遣去殺死這位無能的王位覬覦者是最適合不過了!我們記得耶和華應許大衛,上帝將為他建立王朝或按照撒下七27所說的為他“建立家室”。

(三)

    祭司亞比亞他被勒令回鄉,回去他在亞拿突的田地(26節)。即使當時沒有公共汽車或汽車可以乘搭,這也不算是遙遠路程——距離耶路撒冷隻有三裏!它是後來耶利米的家鄉,是約書亞記廿一章所詳細列出的祭司城邑之一。我們可能以為當時他被勒令回去自己的田地時,情形有點像是被軟禁或者被加上一道“禁令”,即是革除了他在耶和華麵前的祭司職務。(令人感興趣的是四4,他的名字在這裏仍以祭司身分與撒督並列。)

    再者,我們有理由假定亞比亞他是因擁戴非人而付出代價。這一點雖沒有說明,但是他的命運在他的候選國王宣告無效時便顯示了。大衛當然有理由對他心存感激,因為這人的父親及家人為了維護大衛而被掃羅所殺(撒上廿二)。大衛被押沙龍迫走時,亞比亞他和撒督都有意抬著上帝的約櫃與他同去——但由於大衛的要求,他們留在耶路撒冷負責通風報信的任務。他唯一的罪狀是做了所羅門的哥哥的輔佐。在所羅門的記錄冊上那是死罪!

    但是,其中另有較廣泛的深度。亞比亞他的命運與他的祖先以利連上了。我們應該想一想第廿七節的含意,因為這句話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比我們所想像的更少見。“應驗”耶和華的話在新約聖經中是常見的說法,但在舊約聖經中隻有兩段經文是指某人的“話”“應驗”了。標準修訂本的經文在這件事上完全沒有幫助。

    按列王紀上一章十四節的記載,拿單主張拔示巴先去見大衛提出所羅門接續王位的事,他則隨後進去證實她所說的話。筆者認為在這件事例上用“闡述”或“內容上作補充”或是“作進一步解釋”等譯詞都比用“證實”一詞的含義更合適。另一個與耶利米所說有關耶路撒冷荒涼七十年的記載出現在代下卅六章廿一節。“闡述”亞比亞他被革職(二27)則與撒上二至三章對以利家被棄的已有描述一樣。

    並非在這些事件中用的第一個字眼都不恰當。在舊約經文中“應驗”一辭並不含“完成”的意思,但對每一件完整事件中都可以有新的看法。這是舊約聖經的完美模範——希伯來聖經本身是完整的,但是從耶穌基督的新觀點看也可理解。

(四)

    本章以約押與示每的被殺及進而談及大衛臨終的吩咐做結束。整個故事的進展,越來越難避免令讀者有不讚賞所羅門或大衛之家的感覺。為主人效命的比拿雅,對於在耶和華帳幕前殺約押的事感到有所顧忌,於是再一次向主人請示。是所羅門故意不理會約押願意死在神聖的耶和華帳幕內嗎(30節)?抑或他有意將恥辱落在所羅門及承繼他為元帥的人身上?示每亦忽略了所羅門王的禁令而終於中了他的計。但是,所羅門也夠坦白的,提及示每所犯的錯之後,也說出他致死的真正原因(44—45)。

    一切有關的政治道德都帶著嘲弄的雙關語。所羅門的政敵這麽容易便在他手中遭殃,他們根本不可能取代他成為領袖。可見所羅門是一個疑心甚重的弄權者。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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