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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曆代誌下七章

(2010-04-27 04:03:00) 下一個

上帝的回應

曆代誌下七章一至廿二節

    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因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殿,所以祭司不能進殿。那火降下,耶和華的榮光在殿上的時候,以色列眾人看見,就在鋪石地俯伏叩拜,稱謝耶和華說,

        「耶和華本為善,

        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王和眾民在耶和華麵前獻祭。所羅門用牛二萬二千,羊十二萬獻祭。這樣,王和眾民為上帝的殿行奉獻之禮。祭司侍立,各供其職;利末人也拿著耶和華的樂器,就是大衛王造出來,藉利未人頌讚耶和華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祭司在眾人麵前吹號;以色列人都站立。

    所羅門因他所造的銅壇,容不下燔祭素祭和脂油,便將耶和華殿前院子當中分別為聖,在那裏獻燔祭和平安祭的脂油。

    那時所羅門和以色列眾人,就是從哈馬口直到埃及小河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聚集,成為大會,守節七日。

    第八日設立嚴肅會,行奉獻壇的禮七日,守節七日。七月二十三日,王遣散眾民;他們因見耶和華向大衛和所羅門與他民以色列所施的恩惠,就都心中喜樂,各歸各家去了。

    所羅門造成了耶和華殿和王宮;在耶和華殿和王宮凡他心中所要作的,都順順利利的作成了。夜間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我已聽了你的禱告,也選擇這地方作為祭祀我的殿宇。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麵,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現在我已選擇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你若在我麵前效法

    你父大衛所行的,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正如我與你父大衛所立的約,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作以色列的王。」

   「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我就必將似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舍棄不顧,使它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就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上帝,去親近別神,敬拜事奉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二)

    一至十節叔述獻殿禮的公眾最後作的事,並在上帝個別答複所羅門禱告以先加進一簡短的插曲。

    一至三節:盛大的慶典現在已接近尾聲。火降在燔祭上,是上帝認可地把最後的印記捺在這些新設立的敬拜安排上(正如較早以前對建殿之地點的情形一樣,見代上廿一26;也請比較利九23一24)。耶和華的榮光,自從五章十三節以來,已迫使祭司們離開聖殿裏麵,現在也出現在外麵眾民麵前。上帝認定這是他選定為禱告與獻祭之殿,就這樣在公眾麵前見證並經曆了,眾民在此敬拜用現在已熟悉的詩篇一百零六篇一節的片言——顯示他們已接受那榮光的彰顯為他對他們將來的許諾的明證。

    四至七節:曆代誌強調,是王與眾民在一起獻祭並獻殿的。雖然王是這樣被挑選出來作領袖,與上帝立約的決定則由平民采取的。請注意所羅門的禱告(六章)怎樣用複數形式前後一貫地說到你的民或你仆人們(例如26,27,34節),和上帝的回應(下麵,14節)怎樣采用同一時態。以色列不是在它偉大領袖蔭庇下達到這種的程度,個人也都不免除在上帝麵前作他們自己的回應。

    從曆代誌的觀點來看,所記所獻各祭的記錄,表明禱告並沒有完全取代獻祭在祭儀中的地位。各種不同的祭都有提到,沒有關注各祭間技術上之差異,而是暗示其包羅豐富。(概括地說,燔祭是全牲火化祭,然而平安祭則是祭牲部分地火化的祭,部分供給祭司及聖殿員工吃的。)第六節是參照曆代誌上廿三至廿七章提及的祭司供職與音樂的安排。這一切準備現在都已解明了,從而我們便有一幅以色列預備從事事奉和敬拜之新生活的圖畫了。

    八至十節:第十節的日期,表明所說的節期其實就是住棚節(利廿三24-36)。所謂「嚴肅會」,乃是那個節期的一部分,而且是那個節期的頂點。實際獻殿的事明顯地發生於這個節期的前一周。所以,全以色列是用為期兩周的時間從事慶祝,慶祝完了之後,因見上帝向他們所施的恩惠,才滿心喜樂各歸各家的。(「從哈馬口直到埃及小河」這句話強調所有以色列人都在場,而且使人想起代上十三5所說的話。)

    我們在上麵提及所羅門禱告的熱切。在這裏讓我們注意到以色列人慶祝的熱烈。這可以反過來推論基督教的真理——無論何時何地都可以敬拜上帝,這可以成為十分個人的事,殷勤的和單調的。在人的構造中有些天性是在大場合中才會狂歡起來的。對於基督徒,就像我們在這裏所見的以色列的先祖一樣,聚集在一起分享我們知道的上帝所作的大事是極緊要的。希伯來的作者深知忘了這一點的危險(來十25)。雖然我們在上帝麵前有個人方麵的責任,但我們隻在群體中,而且最要緊是在那些信服上帝之人的群體中才發現我們完全的身分。孤立對於信心是有毀壞性的,而且,上帝子民群體的信心能湧起像以色列在此所經曆的那種喜樂,並預嚐天堂本身。

(二)

    十一至廿二節:上帝現在個別地答複所羅門的禱告,保證負責他請求的一切。他答複時所用的辭語(特別是13-15節,這些話為王上九章所無)與所羅門用來禱告的那些話,非常密切地相應?他將以赦免回應百姓的侮罪,並恢複賜福給他們,而且他會繼續接納這樣的禱告。他也重新保證他向大衛王朝所作的應許,假如所羅門繼續順服的話。

    上帝的話在這裏是個別對所羅門說的,這事實是強調他責任的重大。他用來對所羅門說的辭語,要他在順服道路與背逆道路之間作嚴謹的抉擇,乃是立約用的辭語,通常是對整個以色列講的。十九至廿二節,特別使人憶起摩西之約中那些所謂「咒詛」之辭句(請比較申廿八15-68,特別是25,37節;廿九20及以下各節)。附帶的提一提,這些與古代近東在不平等的對手之間訂立的國際條約相似,較強一方把那些條件用可怕的「小體字」加諸較弱一方。某一種意識上,所羅門是處於一獨特的地位。在曆代誌看來,他有點像麵對「考驗」。他若順服,那些應許便會確立。曆代誌作者仍然覺得能夠在他那個時代提供延續大衛之約的可能性,這個事實表明他假定所羅門已通過那測驗。然而所羅門的獨特性,以及曆代誌加諸於他們的成就,無須使我們感到有某種挑戰的含意臨近。基督徒是被形容為「有君尊的祭司」的(彼前二9)。按任何真實的意義來說,等級,在上帝的子民中已被廢除了。在上帝的眼中,所羅門回應的意義並不比任何現代人的回應更偉大。而且每人蒙召都有他(或她)自己的服事範圍,所係於那決定的可能多於那直接影響我們的。

(三)

    十四節應特別提出來。上帝的子民犯了罪以後;他要他們作的回應,在這裏的描寫是四方麵的:「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麵,轉離……。」太快讀的時候,彷佛它們或多或少是指同一件事。但這裏有兩種區分和後果的。別的有關經文(例如十二6-7)顯示:自卑含有對自己要求改變態度的意思,決心轉離惡事,包括傲慢的棄絕上帝。不要以為上帝在這裏要求有罪之人是容易的事。順服的路決不會是任何人天性的選擇;對以前已委身於其他道路,或者在公眾並公開表示靠自己的人,要選擇順服的路就更為困難的多。禱告的態度與維護自我的態度是相反的。禱告的態度是承認上帝有權處置並「審斷」任何人的生活。(希伯來文「禱告」這個動詞與「審斷」是有關聯的。)尋求上帝是形容意願,決心要照上帝所要求的標準和指定的生活方向而行。而轉離是與意誌的活動有關,就是決意開始過以此為基礎的生活。每個詞語在以後所記以色列曆史的許多要點中出現。這樣,耶和華的答複就以一種明確的方式指向前麵的曆史,並在那裏對諸王的審斷是根據上帝在這裏所作的聲明。我們將要看見,當我們來考查後來諸王的生平時,上帝並非隻是以抽象的觀念作出隻關於負責和赦免的聲明。他用從以色列(或更正確的說,從猶大)的曆史的實例充分表現出來;在那些例證中,他實際行使赦免,並重建關係。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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