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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曆代誌下二章

(2010-04-26 04:01:26) 下一個

耶和華有至高無上的權柄

曆代誌下二章一至十八節

    所羅門定意要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所羅門就挑選七萬扛抬的;八萬在山上鑿石頭的,三千六百督工的。所羅門差人去見推羅王希蘭說:「你曾運香柏木與我父大衛建宮居住;求你也這樣待我。我要為耶和華我上帝的名建造殿宇,分別為聖獻給他,在他麵前焚燒美香.常擺陳設餅,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定的節期獻燔祭;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我所要建造的殿宇甚大;因為我們的上帝至大,超乎諸神。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他居住的,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呢?我是誰,能為他建造殿宇麽?不過在他麵前燒香而已。現在求你差一個巧匠來,就是善用金、銀、銅、鐵,和紫色朱紅色藍色線,並精於雕刻之工的巧匠,與我父大衛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所預備的巧匠一同作工。又求你從利巴嫩運來香柏木、鬆木、檀香木,到我這裏來,因我知道你的仆人善於砍伐利巴嫩的樹木;我的仆人也必與你的仆人同工;這樣,可以給我預備許多的木料;因我要建造的殿宇,高大出奇。你的仆人砍伐樹木,我必給他們打好了的小麥二萬歌珥,大麥二萬歌珥;酒二萬罷特,油二萬罷特。」

    推羅王希蘭寫信回答所羅門說,「耶和華因為愛他的子民,所以立你作他們的王。」又說,「創造天地的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賜給大衛王一個有智慧的兒子,使他有謀略聰明,可以為耶和華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

    「現在我打發一個精巧有聰明的人去,他是我父親希蘭所用的,是但支派一個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推羅人。他善用金、銀、銅、鐵、石、木,和紫色藍色朱紅色線,與細麻,製造各物;並精於雕刻,又能想出各樣的巧工;請你派定這人,與你的巧匠,和你父我主大衛的巧匠,一同作工。我主所說的小麥、大麥、酒、油,願我主運來給眾仆人;我們必照你所需用的,從利巴嫩砍伐樹木,紮成筏子,浮海運到約帕;你可以從那裏運到耶路撒冷。」

    所羅門仿照他父親大衛數點住在以色列地所有寄居的外邦人;共有十五萬三千六百名;使七萬人扛抬材料,八萬人在山上鑿石頭,三千六百人督理工作。

    聖殿的規模和華麗,清楚地表明在對材料有巨大的需要上。我們從第二節便看見這些材料有些是得自所羅門自己的領土內,即石塊是得自以色列山中的采石場。然而,許多更貴重的材料卻來自以色列境外。我們已經看見大衛為了建殿已怎樣儲備了大量材料(代上廿-1-4),包括從勝仗中所取得的金、銀、銅(代上十八7-11)。本章繼續講到這個題目。向來曆代誌作者都不給我們說明所羅門怎樣為聖殿取得材料的實情。這裏說他是利用與希蘭(Huram,列王紀作戶蘭Hiram,四章十一節也譯作戶蘭。)的關係去得到,這便指明所羅門的地位和他在古時世界中與其他君王的關係,尤其是與以色列之上帝的關係。

(一)

    從第一節便清楚看見所羅門的地位,是與承認耶和華的偉大密切地連結在一起的。對他所陳述的要義是:他計劃興建的不但是一座聖殿,也是一座王宮。這樣的計劃並非暗示所羅門的心不專一,而是屬於曆代誌的神學——上帝的榮耀的最高反映是在聖殿本身(5節),而他的華麗亦由王宮反映出來。

因所羅門的偉大是用來表明上帝的偉大,所以他與希蘭的關係也是用來肯定耶和華的至高無上,超乎諸神。所羅門與希蘭之間的交易用那種方式去陳述,無疑表明是所羅門和他的上帝,在那種情況中指揮一切。這一點最清晰的例子,便是希蘭承認上帝是創造主(12節),這是值得注意的,因為這是從一個會想到他自己的那些神明的人口中說出來的,肯定上帝有普世的統治權。

然而,同樣重要的是希蘭似乎扮演臣服所羅門的角色。在十四節他提及大衛為「我主」。曆代誌十四章一節顯示他已經把香柏木運到大衛那裏,而且在那裏大概有進貢的含意。似乎有一種意義表明所羅門是下令供應木材。當我們注意到列王紀五章的一些詳情在這裏已被省略時,這一點便變得更加清楚了。在那一章裏麵,我們發現所羅門實際上已與希蘭訂立了條約(12節)而且為那批木材也已給他付了代價(11節)。曆代誌沒有給我們講到那個條約,而且強調所支付的(小麥,等等,見代下二10),是給那些伐木的人作為酬勞的。這些微妙的差異是要暗示條約上所陳明的,即使是平等互惠,但所羅門的意向是不能抗拒的。

    所羅門與利巴嫩的關係,在這裏也可以看到;強調他不是以弱小的鄰國與他們打交道,這點進一步表明了他廣大的影響力。利巴嫩長久以來已供應建築用木材給那些東方的帝國。她的森林,特別是她的香柏木,向來以量豐質美著稱,而且在以色列已成了富裕與榮耀象征的諺語(賽二13;詩九十二12;一0四16)。為了一座壯麗的建築,用普遍被人認為最佳的材料是必要的;而且所羅門能夠有指揮能力,不僅是顯得比希蘭優越,而且是他在古時整個世界的卓越當然也是耶和華至高無上的記號。

(二)

    所羅門在宣揚上主大於一切神明的過程中,他也證明他的超越。上帝是那樣偉大,以致不論如何華麗的建築物,都容納不下他。對於所羅門和以色列——並對曆代誌作者那一代的人來說,全國努力以赴、興建規模龐大之聖殿,這是一個有益的思想。對於現代的作者來說,在他們看來上帝和宗教乃是屬靈的,因此所羅門在開始他工作時要作此申訴似乎是多餘的。然而,關於這件事,在古時的世界是一點也不多餘。

    廟宇(或殿宇)是古時世界宗教節日的傳令官。在迦南與米所波大米的那些城市中都會有一座,乃是必然的事,而且考古家已把其中許多廟宇發掘出來了。所以,以色列要有一座聖殿並不是獨特的。(相反地,上帝起初根本不願.意人為他建造一座聖殿,見撒下七5及以下各節,大概可歸因於殿宇代表迦南人的敬拜這個事實。)所羅門給希蘭的信顯示以色列獨特的地方,是他對他的聖殿的觀念。象征上,廟宇被視為神明居住的所在。神明實際臨在那裏的信念,使迦南人和已比倫人的宗教儀式中甚至包括要為神明預備飲食。無疑地,敬拜者對他們的神明本性的思想中,是摻雜各種不同的概念。但是在所羅門的信上,謹防任何把耶和華局限於他興建之殿中,視他隻有物質的存在,而且以為他的福利要靠賴敬拜他的人的觀念。天本身都容納不下他,僅僅一座建築物怎麽可以容納他啊!以色列人,他們循迦南的思想方向把上帝貶低的觀念可以說決不是免疫的(請比較耶七1-15裏麵耶利米所作的非難)。甚至他們有些儀式有按迦南人的宗教儀式的意義去解釋的危險。誠然,舊約有些經文按頗具體的意義論到上帝接納所獻的祭(例如創八21),而且甚至論到他臨在於聖所之中(出廿五22)。因此,以色列必須受到關於他所敬拜之上帝的教育——而且曆代誌作者,在記錄所羅門的書信時,所關住的無疑主要是對他同時代的人說明這要點:即使是他,像所羅門一樣,努力促進在一座建築物中敬拜上帝。

(三)

    最後,在這時候讓我們再次注意一下使用上帝之名的概念。首先是申命記我們發現這種論到他臨在的說法(申十二5),而且是進一步防止人以為上帝局限於敬拜的地點的信仰。 r名」有時似乎表示他的存在,作為上帝的一種代表。它實際上決不是變成一個分開的實體,而且的確是不能這樣的,因為在舊約裏麵一個人的名字和他的人格,甚或他本人的存在親密地連結在一起,遠過於我們這時代的人所想像的。但上帝之名確實暗示上帝有其難於捉摸的性質。舊約極多圍繞他的臨在的想像,論到在同一時候他在而又不在,或不能親近的事實。也許在這裏,正是我們從本章可以得到的永存不變的真理。上帝使自己讓所羅門和他的百姓,藉人手建的殿象征他的同在,得以親近,然而,那具體的象征,決不能把上帝縮小成所羅門為他自己的目的,所能加以操縱的東西(這又是異教徒的宗教一種普遍的錯誤)。這一點應使我們現代人不致嘲笑這些「原始的」的觀念。企圖為了這個或那個原因、或意識形態,而藉助於上帝,幾乎是部分地縈繞著現代的西方世界,而且他往往可笑地、被人認為同時屬於相反的兩方麵。利用宗教為個人的利益或升遷,其實就是犯拜偶像的罪,這是舊約作者最加以排斥的。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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